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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豪/衛星防空警報是烏龍還是介選?
2024-01-11 01:00 聯合報/ 廖元豪(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國防部發出的國家級警報,英文訊息錯將「衛星」當「飛彈」。記者陳柏亨/翻攝
九日下午,台灣民眾的手機響起「國家級警報」。拿起手機一看,赫然是「防空警報」。在投票日將屆之際,猛然一看,大家不免心跳加速:「阿共飛彈打來了?」
但凝神看看,警報訊息是:「中國於 15:04 發射衛星,已飛越南部上空…」這就奇了,從來沒聽說「發射衛星」也要發布防空警報的。再往下看,卻發現 Missile flyover Taiwan airspace…,「衛星」怎麼變成「飛彈」(missile)了呢?
不久得知,確是對岸發射衛星,國防部也更正致歉,說英文飛彈字樣有誤。很多人批評國防部英文太差,也有人開玩笑說難怪賴清德要推「雙語國家」。然而,問題遠比英文太差嚴重得多。這次防空警報嚴重違反規定,造成無謂恐慌。輕者是國防部鬧烏龍疏失,重者讓人懷疑是高層施壓要國防部扭曲專業影響選舉。不論何者,都是國家安全大漏洞。
這則簡訊的英文用字、文法均有誤,但它基本上是照表操課,套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所標示的「防空警報(飛彈空襲)」簡訊格式。依此,英文部分就是「Missile」。但國防部明知發射的是衛星,而不是飛彈,為什麼卻會套用「飛彈空襲」的簡訊?
在「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的告警訊息類型中,並無「發射衛星」選項。網站中的「示警項目」,對「防空警報」的說明是:「空軍作戰司令部空中管制中心於獲知敵機或不明機情況,判明有進襲台澎地區之可能」,可知防空警報要因應的是「敵機或不明機情況」而且有「進襲」之可能,才會發布警報 。請問,中共這枚衛星有「進襲」台灣可能嗎?
國家級警報不能隨意發布,內容也不能亂寫。災害防救法第卅六條規定「為緊急應變所需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時機」均由行政院核定,而且一般人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還要受罰。可是國防部卻針對大陸發射衛星這個根本不在列舉「示警項目」的事項,發布國家級警報,而且移花接木,亂用「防空警報(飛彈空襲)」的項目。
還有人瞎扯說載運衛星的「火箭」也是「飛彈」;或說火箭、衛星的殘骸掉下來也是危險的,所以該發警報。載送衛星的火箭只是飛行載具,而非具有攻擊彈頭的飛彈,這需要發送「空襲警報」嗎?真有殘骸要小心,但那是「敵機進襲」嗎?
火箭將衛星送至軌道,一分鐘內的高度可能就超過「領空」的範圍,所以是「飛越」(flyover)嗎?民國一一一年(二○二二年)中共飛彈演習路徑經過台灣「上空」,但國防部並未發布警報,理由就是「彈道飛彈發射後的主要飛行路徑位於大氣層外」,所以並無危害。那請問這次衛星高度為何?需要發警報嗎?國防部欠國人一個說明。
其實中共不久前也發射了衛星,但沒人收到國家級警報,甚至一年多前中共發射導彈,國防部也沒發警報。這次不過是發射衛星,我們卻收到了寫著「衛星」的「飛彈防空警報」,這麼明顯的錯誤,連吳怡農都看不下去。如盧秀燕市長所說,這種錯誤警報會有「狼來了」的效果,不利國安。濫用錯用警報造成恐慌,應該究責;如果是有高層政治施壓,不惜破壞專業的警報體系來掀起芒果乾恐中情緒,這種「介選」行為更可惡,國防部必須掀出那隻黑手。否則,我們怎樣相信警報系統以及整個國安軍事系統呢?
國家安全太重要了,粗率犯錯必須查明責任;硬把中共拿來介選,玩弄警報嚇唬台灣人民的,更不能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