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9日 星期六

經濟日報社論/新貿易模式興起 我們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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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高喊改革的政府,卻放任違章工廠橫行
◆  聯合報黑白集/你打架,我換局長
◆  經濟日報社論/新貿易模式興起 我們準備好了嗎?






經濟日報社論/新貿易模式興起 我們準備好了嗎?


2019-03-09 00:48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美國總統川普點燃了美中貿易戰,也祭起關稅來保護逐漸在國際競爭中落敗的產業,並施壓修改WTO對其「不利」的遊戲規則,來保護美國的利益。但若全球貿易因保護主義興起而變得相對封閉的話,其實不利於以美國為主的先進國家;川普追求「美國優先」的貿易作為正好違反了國家利益,這其實是件相當弔詭的事。
麥肯錫全球研究院合夥人蘇珊倫德Susan Lund)日前在英國金融時報發表一篇非常有見地的文章─「全球貿易模式已悄然轉變」,列舉數據說明目前國際貿易結構已和十年前有相當大的差異,因為先進國家具有競爭優勢的「服務業貿易」占總貿易量的份額正在快速成長,特別是消費數位資料的跨國傳輸,在在都需要一個更自由開放的貿易環境;若貿易戰搞到全球各國祭起關稅或非關稅管制,讓全球趨向一個更封閉的貿易環境時,對美國為主的先進國家反而不利,這是川普發動貿易戰時始料未及的。
蘇珊倫德指出,一些新型的「服務貿易」,包括資訊科技服務、商業服務及知識產權使用費,成長速度是「貨品貿易」的二到三倍。這讓先進經濟體的服務業貿易順差達到一年4,800億美元,已經是十年前的兩倍;單單是美國,在民國106年(2017年)就創造了2,550億美元的服務業貿易順差,其中540億美元是對中國產生的,美國在十年間對中國的服務業出口成長了五倍之多。而娛樂串流媒體、雲計算、遠距醫療、教育等領域,未來的成長機會更是難以衡量,以美國為主的先進國家掌握了非常明顯的國際競爭優勢。
服務業貿易相對更快速成長的一個重大原因,是包括中國、印度等後進國家的經濟成長快速,內需市場巨大成長,商品供應內需市場的成長速度超過了出口成長,使國際商品貿易成長減緩,而服務業貿易則成長變快、比重增大,提高了先進國家的貿易優勢。由於經濟成長快速,後進國家整體消費占全球的比重,已經從民國84年(1995年)的20%成長到目前的接近40%;到民國119年(2030年)更超過50%,強壓先進國家。電子商務快速發展,讓先進國家的中小企業也更有打開後進國家大門的機會。
在全球人口成長減緩,甚至在許多地區已呈現停滯的情況下,企業投資愈來愈難找到具有「人口紅利」的地方;但人工智慧(AI)驅動的自動化科技發展,讓勞動成本在總生產成本的占比大幅下降,未來的投資地點選擇將愈來愈看重現代化基礎設施、高技術人力、和消費市場的距離,以及市場腹地大小。這些因素和民國79年(90年)代許多先進國家企業優先考量人力和土地成本下,投資到後進國家,導致先進國家轉型困難的狀況,已經完全不同。但是許多先進國家都尚未觀察到這種轉變,持續以上世紀產業外移的「悲劇」眼光來看待新的貿易結構,讓自己減緩體現其該有的優勢,實為不智。
面對這種新貿易結構的轉變,各國都面臨兩個重大挑戰:一是有無足夠的人工智慧及數位科技人才,以及在商業模式上的創意;其次是能否突破服務業市場經常受國家管制,未能充分開放的限制。在第一個挑戰上,先進國家除了強化吸引高技術人才以外,也從教育著手盡早培養數位人才,較重視的國家是從中小學就提供編碼課程和相關電腦教育。在第二個挑戰上,則靠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以「負面表列」方式促成貿易夥伴相互大幅開放服務業的貿易,並確保數據資料可以跨境傳輸,來提供新形態服務業貿易的原料。
觀察先進國家的對策,我們其實非常擔心;台灣無論是在高科技人才引進、數位及電腦教育的即早扎根,或是涵蓋數位資料跨境傳輸的貿易協定擴張上,不僅未能迎頭趕上先進國家,甚至有拉大距離的狀況;政府若真要拚經濟,是不能迴避這些問題的。







聯合報黑白集/你打架,我換局長


2019-03-09 00:22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在行政院院會前發表談話時,再度重申整頓夜店的決心。 記者杜建重/攝影

回鍋當閣揆的蘇貞昌,總是有辦法針對棘手的問題,提出極簡的對策。最近他針對治安惡化撂下狠話:若再有特種店門口發生鬥毆,就要換掉警察局長。一夕之間各地警察都繃緊神經,台北市連續四天威力掃蕩,便逮捕七百多人。蘇揆一怒,真是神效!
諷刺的是,基層警察的網路群組開始瘋傳一張貼圖,上面寫著:「不要打架,打贏換局長,打輸換局長;你擊掌,害局長。」短短幾句話,畫龍點睛地點出要害。蘇揆「打架換局長」的政策若言出必行,那將正中惡棍下懷:各地角頭惡少立馬率眾到特種店門口打一架,不論輸贏,都能讓警察局長迅速下台,豈不快哉!
在防制非洲豬瘟時,蘇揆祭出棍棒政策,攜帶肉品入境一律重罰,一度連旅行社都要連坐,務求做到滴水不漏。然而,維護治安的工作畢竟複雜得多,病灶及藥方也不相同,難以一概而論。如果不分青紅皂白,地方出事一概由局長負責,等於把局長當成出氣筒,其實卻無助於治安。
不可否認,最近全台治安確有惡化跡象,群毆行凶事件頻傳,幫派也有坐大之勢,包括外籍人士在台犯罪都在增加。這些問題,都需要警政機關針對犯罪形態的變化,共同研究因應之道,不可全推給地方。尤其,中央與地方因預算分配不當,警力配置也嚴重失衡,蘇揆有責任解決。
蘇揆只看到夜店鬥毆,只想到「打架換局長」的對策,都過度簡化了治安問題。







聯合報社論/高喊改革的政府,卻放任違章工廠橫行


2019-03-09 00:16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行政院正修法,對全國七千多家臨時登記的小工廠,要取消明年六月的合法化大限,到期後仍可繼續輔導。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多個環保團體最近赴行政院抗議,批評政府對違章工廠應拆未拆,從蔡總統上任迄今已增加了一萬多家農地違章工廠,一年即增加五千家,全台受汙染農地達一千多公頃。不僅如此,行政院正修改《工廠管理輔導法》,對全國七千多家臨時登記的小工廠,要取消明年六月的合法化大限,到期後仍可繼續輔導。上台後高喊改革的蔡政府,不到三年就自動棄甲曳兵,何其諷刺!
蔡政府對違章工廠的處理一直採取兩面手法:嘴上說「違章工廠絕不寬容」,實際上卻不積極處理,放任違法工廠繼續存在。蔡英文民國105年(二○一六年)當選後曾連跑兩趟「水龍頭的故鄉彰化頂番婆創出「田園化生產聚落」一詞,即是在承認違章工廠有其「貢獻」。民進黨去年雪崩式敗選後,蔡總統的改革政策更悉數收兵,違章工廠的處理更變成「就地合法化」,僅取締蔡英文上台後新建的違章工廠,對先前存在的工廠皆從寬對待。此舉,等於默認各類違章工廠對農地及社區的侵害,也宣告蔡政府的改革行動已豎起白旗
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已對國家法治構成強烈挑戰。蔡政府的如意算盤是,以蔡總統的就任日期一刀切,先前的違章承認其為既成事實,其後的新違章則強力取締。表面上看似務實,其實只是拖延之計。事實上,近三年違章工廠以每年五千家的速度新增,政府拆除的卻僅有十餘家,完全不成比例,這如何遏止農地遭到侵蝕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在民國一○五年底的調查,當年農地違章工廠近四萬家;上月閣揆蘇貞昌在立法院報告,則稱違章工廠數字為六萬到八萬之間。因此,蘇揆乾脆宣布修法取消落日條款,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讓這些為台灣拚經濟的工廠老闆不用害怕被拆」。
為解決經濟發展的「缺地」問題,工業局最近發布《產業用地政策白皮書》,將建立「產業儲備用地機制」,將未來企業用地需求先畫進國土計畫都市周邊的「城鄉發展區」,再藉由解編農地,改列丁種建地。從協助企業找地的角度,這或許說得通;但對參與國土計畫的地方政府而言,則是一個地方生財的良機,各縣市以「容納違章工廠」之名而規畫的各種工業區、產業園區、科技園區傾巢而出,都要大面積徵收農地,毫不掩飾囤地意圖
根據工業局的白皮書,我國到民國125年(二○三六年)產業用地需求為三千三百公頃,這個數字是根據國土計畫「全國農地資源保護策略」而來;但其前提是,民國101年(二○一二年)以前的工業區閒置土地必須全數利用。工業局去年底公布全台閒置工業區土地為七四七公頃,但這個數字與實際面積差距很大原因是,目前僅台南市公布其閒置工業區面積為兩百公頃,其餘二十餘縣市均未公布。若計入各縣市閒置工業區土地,總數可能超過五千公頃,已高於工業局估計至民國125年(二○三六年)的產業需地量。
這正是台灣農業與工業政策的永遠矛盾當囤地的利潤於興辦工業,工廠違法侵占農地又往往能獲得特赦如此一來,勇於占地、圈地的人當然源源不絕
蘇揆宣布違章工廠就地合法之政策雖有附帶條件,但門檻極低,根本無法防止農地破碎化,更將使百姓的食安也陷於高風險。例如,規定中、高汙染工廠必須遷移至工業區,其餘均可就地合法;但連電鍍業都列為低汙染,可以留在原地。當電鍍廠廢水排進農田,重金屬汙染農作物,再循食物鏈進入人體,這簡直是拿人民健康開玩笑。
環團到行政院抗議當天,行政院接受陳情時拍胸脯保證:「農地不允許有汙染」。但如此廉價的保證,誰敢相信?數千家違章工廠將就地合法,還有更多違章工廠加速冒出來,這就是蔡政府高談闊論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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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短評】年改兩面刃 藍營膽戰心驚


2019-03-09 12:05 聯合報  記者張文馨╱即時報導
不滿年金改革,去年軍公教公職與退休警消陳抗不斷。聯合報系資料照


年金改革是藍綠共業,也是台灣社會要面對的重要課題。馬蔡都有承擔改革的勇氣,卻在推動的過程中雙雙犯下「溝通不足」、「失之躁進」的致命錯誤。國民黨下一任總統參選人王金平、朱立倫和吳敦義都已承諾要重修年改制度,卻又保留相當大的模糊空間,就在於年改的衝擊效應之大,藍營還有得拿捏。
馬英九在第二任任期將結束之際,拋出年金改革方案,第一個要處理的就是軍公教族群,讓支持者心碎,也逼得執政黨立委自己封殺提案,立委曾私下感嘆「就算案子被擋下來,心裡的陰影仍在,國民黨是將支持者往外推」,民國105年(2016)大選的痛,著實讓國民黨刻骨銘心。
當藍委淪為國會少數,綠營全面執政,推進年改的腳步更快,藍營卻因為年改幅度和規畫始終未能獲得黨內共識,反而衍伸黨內路線之爭。如今,王金平承諾推動二次年改;吳敦義站在年改違憲的基礎上要進行局部調整,至少要有尊嚴、能溫飽;朱立倫則考量軍公教得信賴保護原則,要針對所有年金制度通盤檢討。
三人話都講得很小心,就是因為年金改革怎麼改都得罪人,若還要動勞工的年金,衝擊面反而更大,需要社會對話的時間與功夫恐怕只會更多。另外,年金不是靠總統一人之力就能推動,屆時還得考量立委的立場,在歷經馬蔡兩次年改後,藍委對於年改可說如驚弓之鳥,要如何說服立委支持、獲得民眾體諒,將是藍營領導人需要細細斟酌之處。
而且,若是財政足以負荷,誰也不願去推動得罪軍公教的年改大業,如今,選前再度觸及這個議題,到了選後若無法兌現,會不會變成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影響到下一次的選舉?






【即時短評】對公僕砍蘿蔔、加重鞭 國家機器能順?


2019-03-09 12:11 聯合報  記者程平╱即時報導
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後,訴求會做事。 本報資料照

國家如果是一部機器,政務官就是最關鍵的馬達,常任文官則如同螺絲,串連起每個機構讓機器運轉。但若是國家機器運轉不順,只是不斷緊螺絲,卻不檢討馬達是否裝在合適的機器中,只在螺絲上作文章,不順還是不順。
在選舉的光譜中,軍公教長期被視為是藍營鐵票,因此,民進黨執政要推動年改,本來就會引發政治聯想。加上年改過程中,綠營不時有政治人物將軍公教形塑成貪得無厭,拖垮財政的米蟲,這種被砍刀還要被吐口水的痛,從去年九合一大選就開始發酵。
年改之痛未消,現在標榜「衝衝衝」的蘇貞昌,新官上任第一天,一把火就燒向桃機防疫,飆罵防檢官員對業務不熟悉,也不管官員是不是被電火球的威名嚇傻了;緊接著來的春節假期,蘇貞昌一句「假日門市」,好像把國道連假塞車的問題,歸責官員皮沒繃緊;現在碰到夜店酒醉鬧事,又嗆要拿警局長來祭旗,難道關了夜店,酒品差的貪杯之人,就不會在其他地方惹事生非?
反觀蘇內閣上任後,華航機師罷工引發民怨,外傳是新潮流力挺的何煖軒繼續留在華航董座位置,因為民進黨派系平衡出任交通部長的林佳龍,專不專業似乎不是蘇貞昌用人考量。主計長朱澤民對於政院水餃幾年沒漲說引發爭議,蘇貞昌也只說「他有時候不太會講話」輕輕帶過。蘇貞昌對政務官的態度,相較於對常任文官的高標準,難怪一直以來外界總以科長來形容蘇貞昌。
常任文官是國家運轉最重要的基石,但民進黨執政卻總是政治凌駕專業,背景勝過努力,再加上蔡政府一面對著退休軍公教動刀,又一面將執政方方面面的問題,拿鎖公僕螺絲來形塑「會做事」形象,蘿蔔砍了,鞭子加重,緊螺絲緊到牙崩,累積的怨氣,總會在選舉時找到出口。







【即時短評】山林解禁 社會觀念也解禁了嗎?


2019-03-09 23:10 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即時報導
被山友暱稱「G哥」的「比基尼登山客」吳季芸,今年1月在南投縣盆駒山附近墜谷罹難,登山環境問題引發登山界議論,也促成行政院決定開放山林。本報資料照/翻攝自吳女臉書

登山界呼籲「山林解禁」,政府聽到了。行政院決定開放山林,未來登山活動的不合理限制可望鬆綁;但相對的,登山客「自負風險」的程度也將提高。這個對應的觀念如果不能先打通,只怕開放之後,遇到山難或山林資源遭破壞,還要為了「誰該負責」爭吵不休。
目前登山規定,散見各縣市自訂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而且幾乎都以「安全、救難」為出發點,除被批評管太多,也充滿「負能量」,造成登山活動的限制。
台灣多山,登山是非常重要的戶外活動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邀集相關單位研商後決定開放山林,主要論據就是戶外運動本質即挑戰風險,故不該把「安全」無限上綱,以「危險」作為限制登山活動的理由。
開放山林固然符合登山界的要求,也是時代趨勢,但許多人馬上會問:萬一發生山難,誰來負責?長期以來,這也是「國家責任」與「自律責任」的拔河
登山有其風險,無庸贅述。近年來,各縣市自訂登山自治條例也出現「於本府公告之管制山域從事登山活動遭受登山事故,由本府進行搜救者,本府得以書面命其支付搜救費用」,即要求登山者做好風險管理,不能把搜救成本轉嫁給納稅人。
但山難也常演變成國家賠償訴訟事件,主要是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現行的條文,除了讓國家面臨確保登山環境安全無虞的難題,也衍生出消防人員必須救援山難的責任。這也是行政院開放山林之際,必須配套研議「明確排除高風險地區的國家賠償責任」之故,否則,官員若動輒吃上國賠官司,心態只會趨於保守。 
顯而易見的,山林一旦解禁,不少問題勢必伴隨而來。除了登山客必須強化自律責任,成立專職「山域搜救隊」並建立收費規則,也是必要配套更重要的,登山界及大眾的觀念也應隨之調整,而這也是政府最需要跟社會溝通的部分

聯合筆記/安保對話 踩到日本紅線

◆  台灣燈會的下一步在哪
◆  臨檢少宣導缺 酒駕重罰又如何
◆  聯合筆記/安保對話 踩到日本紅線
◆  讀者投書╱從警察觀點看聚眾鬥毆的刑法修正
◆  漫畫/在這等著呢
◆  漂亮的燈會 混亂的交通
◆  鼓勵登山 不能各自為政
◆  土地公食福 先要全民福星高照
◆  太陽們忘了說的那句話...
◆  想拚大位?先提台灣願景吧
◆  想一想「大屋頂中國兩制」








聯合筆記/安保對話 踩到日本紅線


2019-03-08 23:30 聯合報  蔡佩芳
蔡英文總統日前接受產經新聞專訪,呼籲日本政府就安全保障、網路駭客攻擊等與台灣進行對話。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昨回應,日本和台灣之間一貫維持非政府間的實務關係,將在這樣立場的基礎上適當對應。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蔡英文總統接受產經新聞專訪,倡議台日安保對話,放大到全球格局來看,蔡政府或許認為,面對美中競爭,這是一縱即逝的機會,所以大膽出手,但微觀地看對日本的理解,此舉似乎太過冒進。
總統談話不只挑動台日中敏感神經,更是日本最不容碰觸的一塊日本面對安保問題極度保守,全球罕見對亞洲國家言,日本是二戰侵略國,但多數日本國民的認知裡,他們同樣是軍國主義受害者。日本和平憲法像神主牌,連參與聯合國KPO維和行動,日本國民也不大支持,自民黨希望修憲拿回被美國閹割的國防權與外交權,至今未果,最大的阻力之一來自國內。
論安保對話,除日澳二加二啟動得早,日本與準同盟國英國民國104年(二○一五年)才有首次二加二對話、標記為特殊戰略夥伴關係的印度,安倍與莫迪已多次確認共識,還是未能實現,何況只有民間實務關係的台灣。台日友好,雙方人民都對彼此抱持好感,但為台灣承擔戰爭風險,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
保守幾已內化成日DNA,當面對超過他們所能應付的情況時,多數時候日本人會退回最最安全的底線,日本政府重申遵守民國61年(一九七二年)簽署的中日聯合聲明對台的基本立場,不讓人意外。
同樣一件事,處理原可不同。一個長期與日本打交道的友人形容,只要在牆上找到個洞,日本人便能將洞弄寬,但要日本人在沒有縫隙的牆上鑽孔,難如登天。蔡總統「期待日本方面能夠克服法律的障礙」,無疑踩了紅線;但以總統在訪談中不斷提起的網路「戰」,如果說法轉個彎,將重心放在資安對企業核心技術保護的重要性,或許日方容易接受許多。
上述,只要對日本稍做功課,不難理解;中方的反彈、日方的回應,也不難預測。總統與日本作風相悖地高調拋球是不是刻意為之的戰術?若是,其目的、效果,沙盤推演應當都有準備,但一周過去,仍讓人看不懂政府的下一手是什麼。
不論拋出安保對話是蔡總統的主動出擊,或是被動回應,總統談話就是總統談話。處理外交須理解對方國家作風、思維和政策,這次專訪準備顯然不夠細膩,蔡政府雖表現出重視台日關係,但小英核心團隊中是否沒有知日派,讓人再度大打問號。






讀者投書╱從警察觀點看聚眾鬥毆的刑法修正


2019-03-09 09:16 聯合報  (吳智湧/現職警察
警方加強夜店臨檢。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在3月6日治安會報嚴厲指示,嚴禁特種營業場所為違法行為、聚眾鬥毆,責成警察機關強力執法以加重業者責任壓力外,並指示各相關單位開始研修法制作業,加重聚眾鬥毆刑責;警政署表示為貫徹院長對街頭鬥毆的決心,以保護善良社會風氣,不容許挑釁公權力,將強力執法。從媒體看蘇院長如此重視「聚眾鬥毆」行為的政策宣示,並以政府團隊的行政力量壓制「聚眾鬥毆」行為、研擬配套及修法作業,如何解決聚眾鬥毆的惡火,個人僅以警察的角度,建議修法如下:
一、修正刑法第283條第1項為:聚眾鬥毆致傷者,處有期徒刑*年;致重傷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再回歸刑法殺人罪及重傷罪本刑處斷),以加重因為聚眾鬥毆致死或重傷之行為罪責,避免僅適用一般殺人或重傷罪責。
二、廢止刑法第283條之不合時宜判例:建請司法院立即研議廢止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621號判例,該判例認「刑法第283條所謂聚眾鬥毆,係指參與鬥毆之多數人,『有隨時可以增加』之狀況者而言。上訴人等與被告等雙方械鬥時,其參與鬥毆之人均係事前約定,並無隨時可以增加之狀況,自與聚眾鬥毆之情形不合。」本判例之見解,刑法泰斗林山田教授亦曾論述該見解顯已超出本罪構成要件的文義範圍,對本罪之適用造成不當之限制。
三、建請研議增訂預備糾眾鬥毆犯,日本刑法第208條之2第1項已明定2人以上對他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以共同加害為目的之集合、準備凶器或知其準備情事而集合者,處2年以下懲役或科日幣30萬元以下罰金,唯我國刑法迄無相關規定,即使查獲攜帶棍棒、信號彈意圖鬥毆,因為鬥毆尚未發生,行為人離去後再度糾眾另闢地點鬥毆,造成癱瘓警力卻無刑法規範可處罰。
四、建請研議增訂糾眾鬥毆未達傷害者之處罰,日本刑法第208條暴行罪針對施加暴行而未達致人受傷程度者,處2年以下懲役、科日幣30萬元以下罰金或拘役,當前我國刑法迄無相關規定,這也是糾眾鬥毆後,當雙方不提傷害告訴時,當前刑法完全無法處罰的缺口。
五、研議增訂威力妨害業務罪:日本刑法第234條以威力妨害他人之業務者,以及集團性之暴行、脅迫或毀損器物者,處3年以下懲役、科日幣50/30萬元以下罰金,我國迄今缺乏相關刑法規範,即使糾眾進入飲食店,霸占桌椅使人心生畏懼,亦難以刑法相繩。
近年來各地發生的聚眾鬥毆案件,多因目前法律的限制,造成警力疲於奔命,逮捕後僅能約制,糾眾之人已深知鬥毆互不提告則無刑法相繩,唯有院長、部長支持增訂及修正相關法律或司法廢止不合時宜判例,讓第一線執法員警有法律當後盾,更勇於執法、堅定執法信心,展現公權力,方能具體平息這個「惡火」,後續司法程序還得跟上予以支持,廢止不合時宜判例,修訂合宜之法令,方能完成治安接力任務。







臨檢少宣導缺 酒駕重罰又如何


2019-03-08 23:38 聯合報  陳立業/大學教授(台北市)
政府擬針對酒駕修改刑法予以重罰,卻忽略宣導重要性。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酒駕致死案接連發生,肇事者輕浮不以為意,造成一些家庭破碎;民意壓力下,政府擬以修正刑法酒駕公共危險罪,沒收車輛、再犯酒駕致死最重可判死刑、裝酒精鎖等作為嚇阻,近日最新作法是對酒駕累犯道安講習在殯儀館上課,雖有宣示與嚇阻一時之效,政府似忘卻問題所在,酒駕臨檢及宣導的重要性
首先,翻開媒體報導數據,不論酒駕「取締件數」或「移送法辦件數」,近五年均下滑萬餘件,依常理推論酒駕問題應好轉,然自社會觀感以及民眾實際感受,政府施政顯未接地氣,行政立法部門看報施政現象,不言可喻。事實上,酒駕數據反映的另一現象,實則酒駕臨檢不力,甚至宣導措施不足!
酒駕防範政策制定業管單位為交通部,然執法單位為內政部警政署,其中又涉及各地方政府警察局協辦酒駕臨檢執行與宣導。依筆者觀察,以往經常性酒駕臨檢地點及時間,已大不如前,件數降低並不令人意外!
雖警政單位責無旁貸,然政府亦當全力相挺警察臨檢。第一線員警面對酒駕臨檢之風險極高,首重其安全保護措施;再者,面對獲逮之民眾發酒瘋,或各類力量之關說,應賦予警政單位公正無私的執法權,現今規範反忽略上開問題,又無增加實質取締獎勵,警政單位當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基此,建議交通部仿效過往安全帽實施作法,由交通部道安會親自前往各縣市政府會同警政單位臨檢,並以抽檢方式選取臨檢地點,評估地方警政平時執行臨檢成效,必要時警政署可檢討成效最差的縣市警察局局長,並予以連坐處分。另外交通部也應該增補地方政府酒測器,以及汰換性耗材,作為地方政府最強的預防酒駕後盾。
最後,不論利用何種方式處罰酒駕者,更積極的作為應是防範,事後的裁罰都無濟於事。對於恐龍法官的判決,恐須將犯行與刑責詳列,且不可採勞動役或易科罰金等方式量罰,降低嚇阻效果。任何酒駕者對無辜者之傷害都應嚴懲
平心而論,我們有多久沒聽到政府宣導「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或「酒後代理駕駛」的宣傳呢?政府行政單位對交通安全之努力,尚存極大的進步空間!






鼓勵登山 不能各自為政


2019-03-09 00:08 聯合報  劉彥良/研究生(嘉縣中埔)
行政院要鬆綁登山限制,讓民眾親近山林,中央將統籌訂定登山活動管理規則,地方政府大都正面看待,但也擔心過度鬆綁,將造成負擔。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隨著自然休憩風氣盛行,許多人嚮往青山綠水,登山運動有如單車熱,成為另一種全民運動。愈多人從事登山,也將衍生更多問題。中央與地方政府對於登山活動的管理不同調,也是受多起山難事件間接影響。
從事登山民眾,不難發現諸多紕漏,這些可能都會是山難發生的「起火點」,也是無從避開的問題。還有像是登山須辦理相關入園證、入山證,以及辦理山屋、營地住宿等手續,尚且缺乏一個「整合平台」,類似的繁雜手續應當能免則免。
再者,每座山的狀況無法在官網「即時」得知,像是山屋水源情況,是登山者最關心的事,若無水源便需要揹水上山。台灣不少山有相關臉書社團,想知道某座山的最新情況,如有無降雪、地面有無結冰、山屋狀況及水源餘量,會有熱心山友回報;但這些訊息分散在各社團,不見得人人都能獲得訊息,顯見「整合平台」的重要性
制訂政策時,也要廣納山友意見,這些「親歷者」可切中問題改善。未來「整合平台」上更需要納入使用者回報資訊,登山客除盡「無痕山林」義務外,下山後還要在「整合平台」回報,讓其他登山客參考希望未來的「整合平台」,能夠讓山友做到「事前規劃、申請入山、即時訊息、事後反饋







台灣燈會的下一步在哪


2019-03-08 23:33 聯合報  王福闓/品牌再造學院院長(台北市)
今年在屏東的台灣燈會,在煙火秀中畫下完美句點。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這次台灣燈會在屏東,得到不錯回響,也造就了一句口號「我屏東、我驕傲」;民國109年(二○二○)將交棒台中。原本行之有年的「台北燈會」,民國90年(二○○一年)後改為由各縣市舉辦,讓更多民眾有機會在地參與。
台灣燈會曾被外媒評選為「全球最佳慶典活動」之一,耗資龐大,除了只是地方政府政績,如何讓全台灣納稅人都更能與有榮焉呢?筆者從近廿年的燈會發展,歸納出三面向的問題:
一、內部競爭:原本的舉辦地點,後來也自辦「台北燈會」,仍有民眾認為台北才是主要的舉辦縣市,其他縣市如高雄,也都有自己的地方性燈會。跟單一主體的大型活動相比,能否認同非自己縣市舉辦的燈會,是有些困難的。例如一○五年的台灣燈會在雲林,雖是全國性活動,但是因為整體規劃未周全和交通問題,後續評價無法提升。
二、中央溝通能力:到底台灣的「國際性」活動格局該如何,或是整合到什麼情況才能發揮最大效益,中央主管機關要更有判斷和決策的能力。若是摒除政治成見,將「高雄、屏東」一併考量,從交通、觀光資源、城市特色等,發展出足以代表台灣在國際上的形象連結,也能讓龐大經費不至於浪費,例如高鐵、空港的國際觀光效益和鐵公路的人流車潮安排。
三、長期觀光節慶資源:台灣可說是節慶之島,大大小小的「節、慶、日、季」一年超過三百個;不論是從國際觀光效益、地方建設與交通條件,甚至預算的妥善執行,很難好好發揮其價值。有時地方鄉鎮市區用數十萬辦的活動,不少因為創意不足和資源有限,最後都長得很相似。能在國際上代表中華民國的「超大型活動」,卻又沒有長期的發展和品牌印象的累積。
記得小時候因為住在台北,幾乎每場燈會都會參與,甚至各校還會動員製作花燈或參與表演;不少海外僑胞會從農曆年前後待到元宵,就是為了能讓團圓和過節更有意義。
台灣需要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超大型活動」嗎?或許是。但不論是紐約知名的新年活動、威尼斯面具嘉年華、德國啤酒嘉年華,都有完整而長期的發展經驗,也不會不停更換舉辦地點
「台灣燈節」到底應該是讓納稅義務人在節慶中找到更多的自我認同,還是要變成其他的樣子,或許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漂亮的燈會 混亂的交通


2019-03-09 00:10 聯合報  黃佳境/文字工作者(屏東市)
有網友228連假時到南部玩,卻感受到南部的交通亂象,並到知名論壇發文,引發議論。照片為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整頓交通亂象,高雄市雷厲風行取締交通違規,據了解違規者很多是外地青年朋友,平常就橫衝直撞慣了。
今年屏東台灣燈會提升了當地人的榮譽感,但首善之區的屏東市交通之亂,來此一遊的親朋好友莫不搖頭嘆息,開車或騎機車經常險象環生,原因無他,缺乏交通觀念;「大車欺小車、小車吃定行人」,不讓都不行,否則自討苦吃。
紅燈右轉是違規,在屏東儼然理所當然,更別說越線,甚至侵占人行道;車輛轉彎不打方向燈,或是最後一秒才閃燈意思一下,自然險象環生。
更讓人感慨的是,常見送孩子上下學的家長也橫衝直撞,做了最不良示範。人行道更見霸王車輛,行人被迫繞道,紅線停車比比皆是;交通觀念蕩然
上述這一類缺乏「養成教育」,進入高雄市豈有可能改變習慣?多吃幾次虧才會學乖?
其實高雄市交通整頓的另一大功臣,則是「檢舉達人」,競爭激烈,違規者隨時可能被拍照檢舉;這些達人如能越界到屏東市區走一趟,定然滿載而歸。
寄望潘縣長打鐵趁熱,藉台灣燈會揚名之際,進一步翻轉改善屏東交通之亂,讓屏東再登另一高峰


盛治仁/目標與關鍵結果

名人堂電子報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30&page=1#ph

◆  盛治仁/目標與關鍵結果
◆  薛承泰/「千里江陵一日還」序曲
◆  方祖涵/過街老鼠的第二人生
◆  黃介正/強軍維和 不戰為勝
◆  劉維公/文化4.0政策時代
◆  李清志/看不見的魅力

◆  范疇/「四個算總帳」的日子何時到來?
◆  葉銀華/該如何治理泛公股企業?
◆  陳亮恭/扶老比與經濟動能的連結








盛治仁/目標與關鍵結果


2019-03-08 23:50 聯合報  盛治仁(作者為雲品國際董事長)
《OKR做最重要的事》,天下文化出版。 圖/摘自網路

每一個人,一定都有一些目標,不管是日常心裡閃過的念頭,還是在歲末年終時認真寫下的年度計劃。這些目標,設得有沒有意義,設了以後,有沒有落實,都是值得思考的事。在連假中拜讀了「OKR:做最重要的事」,書中把設立目標和落實目標兩個面向作了透徹的分析,很值得學習。
OKR(Objectives and Key Results是「目標與關鍵結果」的簡稱,是一套流程,可以用在個人生活,更可以作為管理組織的工具。Intel和Google都靠著這套管理制度,獲致巨大的成就。簡單來說,就是先設立目標,接下來幫這個目標訂定可量化的階段性關鍵結果,以便定期檢驗是否逐步達成。在公司的運作裡,OKR可以取代年度的績效考績,畢竟一年一次的整體印象回顧,絕對比不上每月或每季針對具體指標是否達成的評比,更能夠實際掌握各部門或同仁的工作績效。
這套流程說起來很簡單,在公司治理的落實上其實充滿了挑戰。首先,目標的訂定,就是一個凝聚團隊努力方向的重要過程,它不可以完全由上而下,而必須是彼此討論激盪的結果。訂出來的目標也有兩種性質,一種是日常營運面決心需要達成的目標,另一個則是影響長期發展、理想遠大的艱難目標。依照個別狀況,找到兩種目標的最佳比重,並不容易。而目標定得太困難或是太容易,也都等於沒定。如何難易適中,更是學問
公司總目標訂定後,各部門再據此訂定部門目標,並提出相關的可檢核關鍵結果。在下一層的部門或個人,依此類推。光是這樣的目標訂定,就是一個複雜的團隊建立過程,讓大家都能瞭解公司的方向和自己的角色。沒有決心和執行力,光是這一步就跨不出去。OKR不要設多,但都必須是真正重要的。
其次,OKR必須是公開透明的。公司裡的每一個人,都知道自己和他人的OKR,透過彼此的契合與連結,造就團隊合作。執行過程更必須能夠有效追蹤,並且讓個人負起責任。要能夠如此,就需要一套完善的OKR管理工具,讓關鍵結果的管理能夠以最小的成本執行。OKR可視實際情況修正,並從每一次修正中,瞭解到之前的規劃究竟有何思考不夠周全之處。
個人認為,OKR流程的核心意義,不在於更多的紙上作業和評估追蹤框架,而在於建立共識和落實目標。OKR可以隨時視情況調整,不變的是團隊精神的建立和找出最重要的事並徹底執行。
現在的人在工作上,都希望被授權,除了知其然,更希望知其所以然。如果主管和同仁之間,能夠針對彼此的目標坦誠溝通,並且用制度化的方式彼此回饋,一定可以形成良好團隊文化。
對我來說,能夠寫下清楚的目標,就是激勵工作的一個重要因素。小到每天運動手環的步數,大到公司的重要待辦事項,我都喜歡有明確的目標可以瞄準。在每天待辦事項完成,在筆記本上一條一條畫掉時,會產生一種快樂和滿足感。
這套流程,不管運用在工作或是個人生活,都幫我們釐清優先順序,並且做出可追蹤評估指標的有效工具,值得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