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2日 星期日

經濟/所得稅宜調降稅率 讓內外一致

.聯合報社論..李進勇質疑六輕,鄭文燦卻不挑戰大潭?
.聯合報社論..蔡英文的一中承諾書
.經濟日報社論.所得稅宜調降稅率 讓內外一致











經濟/所得稅宜調降稅率 讓內外一致


2017-03-12 02:29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我國於2015年實施「富人稅」,將股東股利所得可扣抵稅額比率減半,綜合所得稅最高級距稅率提高至45%,也增加薪資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各2萬元,以「回饋」薪資所得者及特殊境遇家庭,減輕其租稅負擔。實施以來,確實造成所得稅稅收短期內增加,回饋措施也略微改善所得分配狀況。
但是從長期角度思考,專業人才(高薪者)的所得稅稅率提高至45%,國內投資人的所得稅稅負最高甚至將近50%,加上新政府即將提高遺產及贈與稅稅率至20%,未來可能造成人才和資金的不斷外移,影響經濟成長和稅收,反而得不償失。
因此從去年起就有重新檢討所得稅制的呼聲,行政院長林全今年初也曾表示綜所稅最高稅率45%和營所稅率17%差距很大,造成本國投資人變成外國人,指出「要兼顧人才問題,不會只考慮股利所得問題」,因此主張2017年登場的稅制改革主軸在所得稅制,將在總稅收不變前提下,適度增加營所稅收、減少綜所稅收。
目前業界的意見大多主張應當調降綜所稅的稅率以利攬才和留才,並將股利所得恢復全部稅額扣抵,或對股利所得分離課稅,以免資金繼續流出。學界則有正反兩種意見,有些認為降稅會使稅制不公,營所稅和綜所稅並未重複課稅,以致許多國家廢除兩稅合一,因此台灣不但不宜恢復稅額全部扣抵,甚至應全面廢除稅額扣抵;也有學者認為應當審時度勢,參考競爭對手星、港的低稅率作法,或配合國際趨勢的減稅潮流,例如川普擬降低公司所得稅率至15%、中國大陸可能降低個人所得稅至25%。
其實,站在國際化觀點,台灣屬於小型經濟開放體系,人才和資金很容易在國際流動,所得稅制不能和大國相提並論,沒有高稅率的本錢,其次則應當追求內外一致,也就是符合國民待遇原則,才能發揮中立性和公平性。
因此,就股利所得的稅負而言,營所稅和綜所稅是否重複課稅的爭論都不打緊,重點還是在於外資的稅負最高只有33.6%(營所稅17%,加上股利匯出83元x20%扣繳率),遠低於內資稅負最高達50%,對國內投資人是明顯的不公平;同時導致家族型企業傾向不分配盈餘(保留盈餘加徵10%,營所稅的最高稅負只有25.3%),影響企業公開上市、上櫃的誘因。所以稅改首先應處理此問題,能將內資稅負與外資拉近的具體又簡單的作法,就是將股利所得改為分離並分級課稅,最高稅率20%,對於稅率則可分級至最低5%,或提供定額免稅的選擇,以免增加小股東的負擔。
其次,行政院近日審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針對外國人才給予雙重租稅誘因,包括年薪超過200萬元部分可享三年減半優惠,海外所得也免納入最低稅負制等,則令人難以苟同。因為該草案只有外國人才可以適用,給人「胳臂往外彎」的反感,也和林院長的想法相左。
事實上,國內專業人才的最高稅負可達45%,遠比南韓的38%、新加坡的20%和香港的17%高出許多,已經難以留住人才;政府只想到要攬才進來,難道不知道厚外薄內的作法只會讓國內人才更忿忿不平地加速離開台灣?
因此,我們建議所得稅制應大魄力改革,最上策還是將綜合所得稅的最高稅率降至38%以下,愈接近小型開放經濟體的平均稅率愈好。如果能降至25%以下,則上述的股利所得、攬才內外不一的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還可能吸引外資、人才乃至於富人的進入,從而擴大稅基而增加稅收,可挹注於社會福利,更能務實地實現公平。

聯合/蔡英文的一中承諾書

2017-03-12 02:43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蔡政府對大學的「一中承諾書」窮追猛打,殊不知蔡英文自己也有一紙「一中承諾書」。
大學的「一中承諾書」,原是一頂無中生有的「紅帽子」。各校相關文書的內容及性質不同,但最「嚴重」也只是約定不讓陸生涉及「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獨」的「政治活動」。
此一約定形同具文,因為陸生來台每天其實都泡在台獨言論的醬缸裡。何況,蔡政府正立法禁止退將赴陸參加「政治活動」,則約定不讓陸生參與「政治活動」,豈不也只是禮尚往來而已?
最離譜的是,蔡英文自己其實也有一紙「一中承諾書」,卻竟然還對全國大學亂扣紅帽子。
蔡英文自就職演說起就不斷重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兩岸事務。」眾所皆知,中華民國憲法即是「為因應國家統一前的需要」之憲法,蔡英文在此承諾了「憲法一中」。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全名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總則第一條規定「國家統一前……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又稱:「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在此,蔡英文又承諾了「國家統一前」、「一國兩區」的「一中條例」。
況且,蔡英文更反覆強調「承諾不變/善意不變」,這正是再三重申「一中承諾書」。詎料,如今竟以「一中承諾書」找各大學的麻煩,蔡英文何不先照照鏡子,即知那頂紅帽子其實正戴在自己頭上!


聯合/李進勇質疑六輕,鄭文燦卻不挑戰大潭?


2017-03-12 02:53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環保署長李應元(左起)、行政院長林全與經濟部長李世光向立委王惠美說明經濟部的「大潭燃氣單循環緊急發電計畫」。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記者洪哲政/攝影



為度過今年缺電危機,政府要求台電緊急採購兩部單循環燃氣機組安裝在桃園大潭電廠。本案在今年一月送審時,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認為此案最初規劃採用汙染較低的「複循環燃氣機組」,送審時卻改為汙染較高的「單循環機組」,因此要求台電重做環評。不料僅隔半個月,環評大會卻大逆轉,通過此案。有立委批評,環保署高層已有定見,引導環評大會通過此案,質疑環保署在此案中未做好把關。環保署正副首長李應元、詹順貴則強調,環保署並未讓步,「該捍衛的,都會捍衛。」
大潭電廠是我國北部最重要的燃氣發電廠,目前有六部發電機組。台電原先規劃新增四部複循環燃氣機組,作為將來北部核電廠除役後的主要替代電源。新政府去年上台後,加速推動非核家園,不但核四確定不啟用,核一、核二各有一部機組歲修完畢後也不允許併聯發電,導致去年供電急遽惡化,台電董事長朱文成形容情勢是「驚心動魄」。為避免今年重演面臨供電懸崖的噩夢,經濟部要求台電緊急採購兩部單循環燃氣機組,暫時取代上述的四部複循環燃氣機組,以度過眼前缺電的燃眉之急。
單循環燃氣機組的發電效率與排汙表現,均劣於複循環機組。以國人關心的二點五微米細懸浮微粒(PM2.5)為例,若採用複循環機組,PM2.5日平均值為0.4μg/m3;但採用單循環機組後,PM2.5日平均值將提高至0.61μg/m3,其他如氮氧化物等排放濃度亦升高。這是最初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要求台電重做環評的主要原因。
發電量少但汙染增加,政府與台電卻要花六十餘億元採購單循環燃氣機組,這是因為這兩台單循環燃氣機組設計是供緊急發電使用,組裝時間短,可在今年夏季用電高峰來臨前投入供電。去年,我國供電備轉容量最低只剩五十六點四萬瓩,而上述這兩台單循環發電機組發電量共六十萬瓩,對當前台灣供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經濟部長李世光在此案審查前就說:「若環評未過,我們問題可大了。」
如今大潭新增機組的環評過關,今年供電的問題或可暫解。但是,此案不僅暴露出新政府推動的能源轉型方案不如早先向國人保證的那麼穩當,也凸顯民進黨在處理供電議題的雙重標準:一邊在雲林、台中等執政縣市限制燃煤火力發電以降低空汙,另一邊卻在桃園裝置汙染較高的燃氣機組,頗為矛盾。
新政府推動能源轉型困難重重,大潭電廠案即是明證,原應是降低排汙的能源轉型,卻在轉型過程中採行了更高汙染的過度方案。美國商會在二○一六年台灣白皮書中即質疑,蔡政府的再生能源發展路徑不明,並可能因此反而更仰賴火力發電取代核能發電,這使得台灣之前承諾在二○三○年前實現較二○○五年減碳二成的目標,顯得更加荊棘難行。
為達成能源轉型的目標,蔡政府大力護航大潭案,即便李應元強調大潭案的環評公正透明,但此案爭議不斷。除了環團反彈,企業亦質疑大潭的單循環燃氣機組的效率與排汙等,甚至比六輕等現役發電機組還差,如此的審查方式將讓企業無所適從。今年美國商會在最新的景氣調查報告就指出,我政府對法規詮釋的不一致,是企業在台經營的一大顧慮
同是綠色執政,雲林縣長李進勇與台中市長林佳龍不斷質疑六輕與台中火力發電廠帶來的空汙,甚至施壓當地公民營電廠必須減量發電;在大潭案中,卻未見桃園市長鄭文燦有任何表態。難道雲、中兩地擔憂的PM2.5空汙,到了桃園就煙消雲散?環保署官員所說的「該捍衛的,都會捍衛」,究竟是在捍衛蔡政府不缺電的承諾,還是在捍衛台灣的空氣品質?若用李進勇與林佳龍同樣的尺,鄭文燦對大潭案豈能毫無聲音?


林政忠/盲腸再造 先看監委搞多少烏龍


2017-03-12 13:03

察院究竟是要端正官箴的「御史大夫」?還是要除之而後快的「政治盲腸」? 報系資料照



監委被提名人陳師孟把監察院定位為「廢物利用」,讓向來是冷衙門的監察院一時火熱。很多人卻搞不清楚,監察院究竟是要端正官箴的「御史大夫」?還是要除之而後快的「政治盲腸」?

打不死又廢不掉

監察院成立於1931年2月,今年剛過86歲生日,歷史可以回溯到國民政府時代。民進黨一向主張廢除監察院,20多年前,葉菊蘭當立委時,就曾譏諷監院是「蒼蠅院」、「盲腸院」。蔡英文總統最近補提名監委時,也重申廢除立場。扁執政時期,監察院一度停擺三年,打不死、廢不掉,最後又死灰復燃。
監察院存廢吵了幾十年沒有結論,關鍵在於監院是憲法保障機關,除非修憲,否則純屬空談。但監察院畢竟不是走味的戀情,想斷就能斷。民進黨既然廢不掉,於是考慮安排自家人入駐,至少可以藍綠平衡,避免監院「辦綠不辦藍」。

也曾有正面功效

監委職權包括調查、糾正、彈劾、糾舉、巡察、監試與審計。其中,彈劾失職公務員與糾正行政機關是兩大尚方寶劍,讓監院發揮正面功效,近年最為人稱頌就是沉冤多年的江國慶案撥雲見日。可是監察院烏龍辦案也不是沒有,國防部防彈頭盔案造成許多人受冤屈,後來監委只是道歉了事,但是事過境遷,受誣陷官員被監委損壞的名譽,無從補救。
監委在陳水扁總統時期對拉法葉艦採購案進行調查,以為有舞弊與內情,透過向特定媒體放話,抹黑退役海軍官員,這些官員經過法院審判後,都還給他們清白。拉法葉艦案也是監委另一個政治烏龍。

監委可說沒天敵

監委若濫權,也可能成為政治怪獸。過去就有人老把監委當立委,愛對時政高談闊論。也有人濫用調查權,浮濫約談官員,有監委為了調查北捷文湖線,入總統府訪談總統。也有監委調查報告推測前總統李登輝是日本人的私生子。
在當前憲政架構下,監委只有一個檢驗關卡,就是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只要頭過身就過,監委可說沒有天敵,不受任何憲政機關監督制衡。

6年內無人可管

雖然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監察委員若有失職或違法,可由監委制衡。但在官官相護下,監委的退場機制形同虛設,除非有人犯下滔天大錯,否則監委在6年保障任期內幾乎無人可管。
監察院前院長王建煊卸任前,形容監察院是「殘害忠良院」,希望將監察院早點關門。他說,權力使人發瘋,有些形象還不錯的監委,剛進監察院中規中矩,不到半年就有發瘋現象。監委每月收入20多萬元,有車,有秘書,獨立辦案,無人能管,一幹6年。

馬缺蔡提 結果是…

蔡政府現在補提名11席監委,起於2014年7月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立委刷下馬英九總統提名的11位監委,蔡政府如今才有補好補滿的空間,補提監委的剩下任期,還可做到2020年7月31日。
「馬缺蔡提」結果,現任18位監委是馬政府提名,另外11人由蔡政府提名,未來監察院將出現藍綠共治局面。
陳師孟揚言要讓恐龍法官、迫害綠營政務官得到應有懲罰,似乎提早埋下伏筆。民進黨這場盲腸再造工程,將決定監察院會不會成為下一個政治戰場?

名家縱論/真想知道人民要什麼?\星期透視/司法改革,我更關心受害者

.植樹節與孫中山的建國夢
.兩岸應「交心」而非「交兵」
.畫中有話/「一群」阿嬤 顧「一個」孩子
.護老…提升長照機構安全
.名家縱論/真想知道人民要什麼?
.星期透視/司法改革,我更關心受害者
.善待消費者,就是善待自己
.開放外籍生移民 降低老年化衝擊
.抗老…縣市攜手整合資源
.非核低碳 敵不過供電現實







名家縱論/真想知道人民要什麼?


2017-03-12 02:19 聯合報  蘇永欽


蔡總統推動司法改革做的最對的一件事,就是不再從法律專業的角度看問題,按司法菁英的價值做決定,而開始問:人民為什麼不信任司法,人民要的是什麼?這也是我廿年前就寫書表達的意見。
我想我們之間出發點的不同在於,我認為供給面的改革已經可以告一段落,從裁判品質到操守、獨立都已經受到相當制度化的確保,當然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但應該可以交給司法院各廳處去持續推動研修。現在重心必須轉到需求面,而且不可以再侷限於百分之卅的「司法消費者」,而應該去問那些在蔡總統就職演講時大力拍手,實際上既沒進過法院也沒讀過判決書的百分之七十民眾,他們為什麼「相信」司法不好?
我們之間在方法上的差異更大,我從來不相信總統可以欽點幾個不懂法律的人就來代表人民,更不相信他們關在房裡談個幾天就可以找到幾十個改革司法的好方案。人民到底在想什麼,他們想要什麼,只能耐心的調查、訪談,甚至做實驗。如果你真的想知道的話。我就以國是會議第四分組負責的人民參與審判為例,委員有幾位瞭解人民對參與審判的看法和期待,他們想以什麼方式參與?或者他們其實還是在談,「他們」認為什麼才是較優的參與方式。
我和陳義彥教授在民國七十四年做的一千多個面訪,就非常確定台灣的人民不信任司法─雖然他們絕大多數沒進過法院。我們在民國八十四年的調查顯示,大多數台灣人期待建立讓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
民國一百年,司法院開始推動人民參與審判時,就持續進行民調,瞭解人民偏好何種方式的參與,而且作了五十幾場的模擬審判,至少有五、六百位民眾參與,和三、四百位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辛苦的投入,開了不知道多少場研討會和檢討會。
非常確定的是,台灣人民對參與審判的熱情一點未減,而且他們偏好的是和法官一起進行的審判,人民能不能主導最後的結果並不那麼重要,畢竟他們一天法律也沒學過,但法官必須清楚的說明為什麼是那樣的結果。只有這樣,才能打開人民心中的死結。
司法院設計的所謂觀審,就是讓五位人民和三位法官一起審案,辯論終結以後,讓五位觀審員先做成有罪無罪、犯了什麼罪、該判多少刑的判斷,再交由三位大法官思考後做成判決,法官可以完全接受觀審員的判斷,也可以全部或部分不接受,但這時他必須在判決裡交代觀審員有不同看法,以及法官不採的理由。
這個制度比美國的陪審、德國的參審,和日本的裁判員制度都更透明,因為所有人都會知道,最後法官有沒有接受多數觀審員的意見,如果沒有,法官還會如同與社會對話一樣的說明理由。當前司法需要的不就是這樣的透明和對話嗎?讓人民參與審判,最終目的不就在建立社會對司法的系統性信任嗎?
這個被司改會扭曲為「只讓你看,不讓你判」的參審方式,每次民調都領先於其他方式,在五十多場不同參與方式的模擬審判(多數為日本模式的參審)後,對參與人民所做的調查,支持此案者更高達八成。同樣的比例也見於實施類似制度的韓國,他們在五年近一千件人民參審案件後做的調查,也有八成參與者支持這種參與方式,使得原來多主張改採日本式參審或美國式陪審的學者都不再堅持。
我不知道蔡總統願不願意學韓國人那樣真正去瞭解人民要什麼,或者真的就如一些批評者說的,只是要以人民之名演出一齣鬧劇?
(作者為政治大學講座教授、司法院前副院長)








星期透視/司法改革,我更關心受害者


2017-03-12 02:19 聯合報  王如玄/華夏社會公益協會理事長


身為法律人,關心司法改革問題。但若從社會服務工作者角度,我會較關心司法資源對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和照顧分配有多少?
先說一個故事。三年前有一則十六歲少年作畫,只想給阿公一床棉被的溫心故事;少年是犯罪被害人家屬,父親死亡,母親將其交由阿公扶養,經媒體批露愛作畫的少年孝心,有許多朋友想捐款或欲盡一己之力幫助,但卻因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電話層層轉接及下班時間已到,以致善心被拒於門外。
這是我及我的朋友們共同的親身經歷,不說別人,我自己也是被拒絕提供協助的人之一。
此事暴露出的問題是:一、是國家對犯罪被害人保護資源有多少?二、是當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囿於預算及人力、組織機制僵固,會不會變成是一個沒有效率、功能難以擴大發揮的組織呢?
犯罪被害人的保護,涉及需要協助的層面相當廣,且不容易在短時間內,讓被害人及其家屬走出傷痛。無論是犯罪被害補償金、心理撫慰、生活重建、就學、就業訓練,或者是社會支持等,國家應該要有更多的重視及挹注。但現行實務上對於犯罪被害人保護的組織及運作,又是如何的光景呢?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是為協助重建被害人或其遺屬生活,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廿九條,由法務部及衛生福利部成立的一個專責機構,受法務部指揮監督;業務經費來源為法務部、衛生福利部的公務預算補助、民間捐助及犯罪行為人緩刑、緩處分金提撥的部分金額等。至於其人員,多由法務部檢察署及行政同仁兼任。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自民國八十八年成立以來,不能否定的是其在被害人保護工作的努力,各分會也結合了一些資源照顧當地需要的人,有些分會甚至表現得很出色。但若從預算及人力來看,政府預算困窘、年年遞減,民間捐款會受景氣影響,財源不見得穩定。而兼任的人力呢,光是忙於日常的例行業務,更不用說能主動積極開拓創新的保護工作了。
當然,社會上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及樣態,若未能參與第一線的服務,很難體會需要多少時間心力及資源網絡的重要。如何讓被害人保護協會走出象牙塔,結合更多民間資源,發揮更大的服務量能,讓犯罪被害人及其遺屬能有更多的照顧及安置,使國家社會的資源能夠稍稍弭平他們所受到的傷害,以及社會對他們的虧欠,相信會是人民期待的司法改革。
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的缺失,並非是苛責,而是期許,只希望政府能看見被害人保護工作的困境,給予制度支持。即便沒有司法改革,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是不會停歇的,與其談讓人看不懂的司法改革,不如就從最需要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做起吧,這才是屬於人民的司法。




植樹節與孫中山的建國夢


2017-03-12 02:19 聯合報  郭瓊瑩/文化大學景觀學系主任(台北市)


植樹節該紀念什麼?全世界有五十多國訂「植樹節」,最早是於一八七二年美國園藝學會推動,因各國地理氣候差異,紀念日期各異,惟其宗旨均認為植樹是國土生態保全之重要政策。
巧合的是,兩岸植樹節在同一日,國民政府時期原訂「清明節」為植樹節,而一九二八年孫中山先生逝世後改訂三月十二日。主因在《建國方略》中指出「造林是重要的民生建設」。
今日紀念「植樹節」應有兩大脈絡,一為追溯歷代之「植樹」國政,一為自現代「空間規劃」角度檢視《實業計劃》之影響。
中國自舜開始即重視造林,設林業官(虞官);歷代對於重要街道、運河、農田等之植樹,亦設有「農桑制」,以獎勵、監督造林之落實,清光緒更開始興辦農林教育。顯見植樹對國力之重要性。
儘管中外對孫中山革命建國功過評價不一,共識是其結合有志之士共同撰著之《建國方略》著實具全局思考。攤開「孫總理實業計劃圖」,可以想像在百年前沒有GIS、GPS情形下,孫先生「像個傻瓜,更像個狂人,攤開六英尺見方的大地圖,鋪在地上,以毛筆開始描繪串聯鐵路、公路、港口、運河…」,這是一位澳洲記者在辛亥革命後對他的描述。
就規劃專業來看,宛如今日的國土規劃,包括各項部門計畫。諸多評價認為「實業計劃」不務實、專斷,但梁啟超仍「敬佩他的意志力,善於群眾心理,以及廉潔操守…」。自國土計畫面來評價,可跨世紀反饋出規劃的遠見與格局,正如今日談二○五○、二一○○…等全球變遷議題。孫中山被譏為空想的願景與企圖心,也在其堅定意志下「為達目的而不屈不撓」。
百年前積弱的中國怎能想像有三大國際港、有跨越凍土的青藏鐵路?而今更有連結中亞與南亞之企圖心,似乎中國夢早在百年前就有了伏筆,其南向西進的計劃圖,更成今日「一帶一路」之真藍圖。
而今台灣,無論認不認同三民主義,對於「實業計劃」之擘劃格局,不妨繼承其思惟資產。執政者如有雄心大略,台灣成為亞洲瑞士、荷蘭,沒有不可行的。
以民生建設優先,作為海上明珠之島國,也祈國民對未來有憧憬、有想像,這個想像就像植樹一樣,庇蔭後代,如胡璉將軍在近七十年前推動之金門造林,讓金門之綠敷率高於澎湖。
秉此精神,「植樹節」除響應西方環境保育、生態綠化,提升國有材的自產率外,體現「前人種樹,後人乘涼」之精神,以及學習孫中山大思考、大視野之格局,即便被譏為瘋子、狂人,亦應有此遠見與膽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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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這個政府缺乏民主警覺


2017-03-12 01:44 聯合報  王健壯


民主國家的政府不論立法或執行政策,都必須要有民主警覺,更要有憲法意識;但有些政府在有意無意間,卻與這項治國準則背道而馳。
川普任用家人當官,至今不公布個人納稅紀錄,不與國會諮商即簽署移民禁令,以及把媒體視為國家敵人等,都涉嫌違憲違法,但他仍然一意孤行,理由是民眾不關心這些事情;他是利用公眾的冷漠,去遂行他違憲反民主的意圖。
但公眾意見、公眾監督與公眾壓力,乃是民主決策程序不可或缺的要素,執政者一旦察覺民之所欲與民主或憲法完全無關,就像川普常常掛在嘴邊的那句話Nobody cares,其結果便是執政者動輒違憲反民主而毫無忌憚,為所欲為而自認有理。
現在的美國如此,今日之台灣亦庶幾近矣。蔡英文政府執政至今,改革不可謂不多,但許多改革性的立法或政策,卻嚴重缺乏民主警覺,也看不出有什麼憲法意識蘊含其中,以至於繼轉型正義許多作為涉嫌違憲後,又鬧出保防法威權復辟的爭議,以及行政院與民進黨立委即將聯手修法,管制退將與卸任政務官參訪中國的言行。
行政院決定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理由很簡單:有些退將到中國參加政治性活動時,聞中國國歌則起立跟唱,看五星旗飄揚則注目敬禮,聽總書記致詞則熱烈鼓掌,其行徑嚴重「有損國家尊嚴」,因此政府必須修法管制並處分。
而修法的初步結論是:退將與卸任政務官,禁止參加中國領導人主持之活動,不得向中國國旗、國徽、國歌行禮或唱誦,否則即屬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依法可停發月俸若干比例,或罰款五十萬至三百萬元,最重者可取消終身俸,而且將訂定回溯條款。
這些理由與結論,看似理所當然也法所必然。況且,有些退將在中國的言行表現確屬不當,不但有與中國同調之嫌,有些人甚至以能參加高規格政治活動而施施然忘其所以。但祇要他們不涉洩密,不當間諜,不搞行動叛亂,否則,那些不當言行即使再怎麼不堪入目入耳,都屬於憲法賦予他們的表意自由,政府可以譴責,輿論可以撻伐,但政府就是不能立法管制他們的表意自由基本權利,否則,違憲的是政府。
更何況,「國家尊嚴」這四個字,在法律上沒有依據,意所何指也太過籠統,稍有憲法意識的政府絕不會以妨害國家尊嚴這種違背法律明確性原則的罪名,去懲罰他的人民。而且,法律講普遍性原則,若依林全與民進黨立委邏輯,媚中言行有損國家尊嚴,媚日或媚美又何嘗不是?
再談民進黨缺乏民主警覺。廿多年前民進黨為了廢止刑法一百條的言論內亂罪,不知付出多少血淚代價,他們當年所爭者雖是主張台獨的表意自由,但獨派言論受到憲法保障後,何以統派言論不受保障?涉嫌內亂的政治言論既已除罪,何以有損國家尊嚴的媚中言論反而要受法律懲罰?表意自由是民主的表徵,更是民主的靈魂,民進黨若不警覺管制與懲罰退將會摧殘表意自由,一定會在歷史上留下民主倒退的紀錄。
川普因為缺乏民主警覺與憲法意識,讓美國民主亮起紅燈;蔡英文執政至今的台灣民主,在公眾冷漠的氛圍中也警訊頻傳。但多一點憲法意識與民主警覺,難道會有礙蔡英文的改革大業?如果民主基石腐蝕,改革何用?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