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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屋頂下/台灣被黏死在228的蒼蠅紙上 賴清德的數學有這麼爛嗎
◆ 星期透視/盧昌會能翻轉藍罷免頹勢?
◆ 名家縱論/覺醒和常情的平衡
◆ 歐美若誠實 俄烏本可永久和平
◆ 專業自主 不敵醫醫相護
◆ 用腳投票!是誰綁住外送員的雙腳?
◆ 保障勞工權益與併購競爭審查:雙軌權責,一個共同目標
◆ 支持政府之政策下金融整併的利多發酵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名家縱論/覺醒和常情的平衡
2025-03-09 05:09 聯合報/ 蘇永欽(作者為政大講座教授)
川普的捲土重來,讓許多人驚呆的,除了政治上取得摧枯拉朽般的勝利外,還有社會上有如文化大革命的翻轉。從來以德風草偃之姿引導美國社會價值取向的名校和頂媒,好像一夜之間變成過街老鼠。淪為貶詞的覺醒文化(wokeness)則略近佛印禪師的偈語「妄想分別」,年輕人竟也開始搶搭回歸常情(common sense)的列車了。
這場景讓我想起半個多世紀前上大學時在雜誌上認識的美國,以及後來負笈德國看到的西歐,社會運動從大西洋那頭傳到這頭,包括環境、種族、反戰、家庭、消費者、性解放等等。今天才有的新科技好像確實讓改變的速度增快了,但運動的形式也不再那樣波瀾壯闊的見於街頭。重新浮現腦海的又是民國五十七年(一九六八年)杜蘭特夫婦總結十一卷「文明故事」寫下的歷史教訓:一而再的談到保守主義和社會改革間的拉鋸和互補,而且誰都不會得意到最後,所以一驚一乍可能真沒必要。
不過從覺醒和常情的擺盪,突然聯想到新一波可能薦舉的大法官名單,因為看到了幾個來自司法界的亮點,而生出很大的期待。為什麼又要在這裡談解釋憲法的工作?很簡單,就是因為憲法的抽象高度,給了憲法法院一個影響社會變遷進程的戰略高度。在覺醒和常情之間的調整,憲法解釋者可以是加速器,也可以是煞車桿。掌握提名同意權者不用教也知道,怎樣把這個權力用到最大最滿。同樣只花一個任期,川普提名了三位大法官,拜登只有一位,對於美國常情思維的抬頭,當然起了相當關鍵的作用。
但為什麼要特別談大法官的職涯背景?這一點我們真的有非常不同於美國的地方。美國的大法官大多有相當長的法官歷練,但很難說因此對於大法官的多樣化有什麼影響,美國法律學者 Sunstein 就整理出四種截然不同的人格模式。大陸法系的法官不但養成方式異於英美,而且在法庭裡的自我角色定位也不同,從進入養成機構的第一天,他們就開始壓抑「我」的角色,德國的法院判決都會套印「以人民之名」,不管獨任或合議,他們的思維都是代表國家的「我們」,所以絕對看不到個別法官的「意見書」。這背後更關鍵的因素則是高度體系化的法律,乃至全體法律職業共同形成的法解釋學,和英美法官努力通過個案的分殊化尋求更高的正義,是非常不一樣的工作方式和心態。
我國大法官自始借鑑德國,主要由司法官和學者出任,多數人並不明白此一組合內含的重大意義,就在結構上融合了常情和覺醒。只有長期辦案的法官最能深切感受民間的常情,而且因為算得出變動的社會成本而更重視見解穩定的價值,他們偏向無我的人設和高度獨立的人格,也較可期待「時窮節乃見」的表現。相對於此,教授職業養成的對創新和亮點的追求,通常會是幫助憲法法院看到乃至引導社會覺醒的主要力量。德國的經驗確實告訴我們差不多各半的組合,比較可以期待一個由上而下、穩中求變的憲法法院。這也是我在上一波提名看到六教授一法官的組合時,惴惴不安的原因。
不過這裡的數學相對於我過去談過很多的有關提名同意的數學,又真的不是那麼重要了。簡單說,德國創設的三分之二當選門檻,就是要讓政黨間的公平博弈可以確保一個有足夠多元性的憲法法院,我們借鑑就只需把同意權通過的門檻調高到三分之二,否則在全面執政的情況下,我們看到的憲法法庭一定不是真正的積極或消極主義,而是視主政者所好,時而完全消極(前瞻案)時而瘋狂積極(國改案),法庭其實已變成魔術師的高帽。我也真不明白,在野兩黨寧可用大殺四方的力道讓第一波提名全數槓龜,也不考慮修法提高同意門檻,難道真的在想哪天自己也可戴上這頂高帽?
星期透視/盧昌會能翻轉藍罷免頹勢?
2025-03-09 05:09 聯合報/ 鈕則勳/文化大學廣告學系教授(台北市)
日前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拜訪台中市長盧秀燕,雖然盧將黃的拜會定義為市政交流,對民國一一五年(二○二六年)是否藍白合三緘其口,堅持不談政治、選舉及政黨合作,但盧黃二人會面除了有高度政治意涵,也能各取所需,甚至能對藍軍反罷免操作產生「鯰魚效應」。
以黃國昌來說,在藍綠大罷免衝突拉高的當下,民眾黨若無清晰戰略就會被邊緣化,是以黃掌握黨權後,與藍軍民國一一七年(二○二八年)最可能候選人盧秀燕會面,除可聚焦媒體議題設定、維持黃與黨的聲量,還可讓外界有藍白合、甚至民國一一七尼(二八年)盧黃配的聯想;特別是黃三度提及「台中的事就是民眾黨的事」,除暗喻白軍會助盧在罷免戰中守住藍軍台中立委席次,也順勢將原在台中經營的蔡壁如給邊緣化。就連台北市長蔣萬安都說,歡迎國昌來就台北市政議題交換意見,藍白中壯派串連,也煞有其事。
至於盧秀燕,雖不斷強調只談市政,但與黃會面濃濃政治味仍不言可喻。第一,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盧好不容易幫藍軍開疆闢土、搶攻六席立委,但綠軍開闢罷免戰場,對盧系三年輕立委步步進逼,盧除了兼顧市政、又得幫子弟兵護盤,蠟燭兩頭燒,若白軍能與盧聯防,盧便能控制子弟兵被罷、衝擊自身能量的變數;第二,盧當然想藉藍白聯手的揣測,幫藍軍開闢第二戰場,畢竟罷免成案三十二比零的慘況,支持者士氣低迷,盧黃會面,好歹能為反惡罷打一劑強心針。
第三,基層對國民黨中央反制罷免無力不滿,主席朱立倫雖說「責任都在我」,但要如何負責總無下文,連黨內都看不下去,遑論被寄予厚望的盧,畢竟罷免戰牽動總統大選氣勢;而盧在訪日前接受日媒訪問針對主席選舉「考慮中」的論述,對比黃國昌不和朱立倫會面而選擇盧,盧也不顧朱會否吃味與黃相談甚歡,一連串的動作及論述,當然不排除有劍指主席大位的企圖心。
雖然盧黃各取所需,但這場會面確實給在罷免戰中士氣低迷的藍軍,產生能促使其強化攻防的「鯰魚效應」;首先,朱立倫在面臨黨內黨外強大的壓力下,已啟動多元攻防,組建律師團、公投提案連署順勢出台。其次,藍委們看盧已有動作,除反制罷免會較有底氣外,立法院長韓國瑜或也能藉議事與政策討論結合民眾黨,對外抗衡綠軍攻堅,對內建構「盧韓聯盟」來平衡朱立倫與總召傅崐萁的「朱傅體制」,集體協商日後對綠營的攻防戰略。
再者,外界指涉盧昌會為民國一一五、一一七年(二○二六、二○二八)選舉布局,恰也能催促藍軍提早規畫,畢竟藍軍歷次總統選舉多為急就章,在分裂情勢中也無力整合,若能藉盧黃互動,迫使黨內提早因應,也算功德一件。加上民進黨內鬥,台積電即便赴美投資設廠,川普也未明確承諾保台,賴政府只能自圓其說之際,民怨累積只怕愈來愈高,特別是當綠軍對盧黃會不屑一顧,甚至反唇批評,但只要鯰魚效應發酵,罷免戰役藍綠聲勢或可消長。
大屋頂下/台灣被黏死在228的蒼蠅紙上 賴清德的數學有這麼爛嗎
賴清德在二二八事件七十八周年發表談話,措辭強烈尖銳,仇恨值爆表,為數十年來幾屆直選總統談話所未見。
僅舉二例:一、他直指「二二八事件是獨裁者蔣介石犯下的滔天罪行」。二、他說:「…無計其數無辜的人被捉、被關、被打、被殺,家破人亡,很多家屬也因此避走海外…。」
蔣介石是否二二八事件的元凶?這在史實、史識及史觀上皆是不易輕重結論的命題。
畢竟事件爆發的主因是陳儀政府的窳政,而蔣介石是國家總統,他當然應負重大責任。但迄今呈現的史實應可證明,因後來現場的不幸發展脫離了他明令「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罪論」的初衷,鑄成大禍。
如今的問題是,賴清德身為號召國家團結及引領國家前行的中華民國總統,在說這些話時是否應當根據完整的客觀史實,及是否應當表達較為超然平衡的主觀史識及史觀。
試問賴清德:作為國家元首,你只懂得這樣說話嗎?或你偏偏只喜歡這樣說話嗎?或你非要這樣說話不可嗎?
再者,賴清德談到受害民眾人數,稱是「無計其數」。受害人數一直是二二八史的最大爭議點,從死難不到千人至十幾二十萬人送命都有人主張。賴清德其實可用「二二八事件使整個台灣都受害受傷」的寫實說法,而不必用「無計其數」這類的煽情語言。
據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在民國一一一年(二○二二年)的統計,受理賠償成立的人數,死亡案六八七人,失蹤案一八一人,羈押、徒刑及健康名譽受損案一,四七二人,審定賠償金額累計七十二億八千三百六十萬元。這個數字是從每個死亡失蹤案賠償六百萬元得來的數字。縱使仍有遺漏,但畢竟已是社會公眾應可認真對待的參考數據,卻不是「無計其數」。
其實,只要是國家軍隊殺人,殺一人可說與殺一萬人同罪。賴清德若認為上述數字不可信,他儘管舉出證據,一萬、五萬、十萬,只要說出一個概數,有憑有據,能怎麼說就怎麼說,但不必用「無計其數無辜的人」這樣的計數方法,總統的數學有這麼爛嗎?
二二八在台灣是爭議及撕裂性最強的政治話題。粗略地說,主要的分歧是,有些人用台獨史觀看二二八及蔣介石,有些人則用中華民國史觀看二二八及蔣介石。
台獨史觀的二二八是:因為二二八是不義的→因此蔣介石是不義的→因此國民黨是不義的→因此中華民國是不義的→因此中國是不義的→因此台獨是正義的。
賴清德要將台灣的政治時鐘永遠定格在二二八,也將蔣介石永遠定格在二二八,鞭屍蔣介石。
然而,在二二八以後,畢竟時鐘仍在轉動,蔣介石也在逐漸療治國家與他自己的傷痛。僅舉二例:
一、民國卅八年(一九四九年)大陸淪陷,有人(包括宋美齡)建議蔣介石出亡,但他仍堅持保全台灣。倘若他當時如李宗仁一樣一走了之,台灣在美國白皮書下一定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並必然經歷了三面紅旗、文化大革命等浩劫。倘係如此,至少不會發生礦工之子賴清德出任中華民國總統的佳話。請問:這是否也是「獨裁者蔣介石犯下的滔天罪行」?
二、蔣經國繼承蔣介石,皆是戒嚴統治,但最終以解嚴實現了台灣民主的寧靜革命,又以開放交流創造了兩岸和平競合的框架,影響至今。請問:這是否也是「獨裁者蔣介石、蔣經國犯下的滔天罪行」?
僅上述二例,已是蓋世功勳,而非滔天罪行。更不待言,台灣今日在各方面的成就主要皆由兩蔣奠基,甚至連如今牽動全球的台積電亦出自「獨裁者」的苦心擘劃,而正常人一定不會說這些皆是「滔天罪行」。
距二二八時間愈久愈可看出,兩蔣之於台灣,絕非「獨裁者/滔天罪行」如此極端的語詞所能論斷。
說這些,絕非為「獨裁者」辯誣,而是想說,持中華民國史觀者看二二八及蔣介石,與持台獨史觀者看二二八及蔣介石,所根據的史實與所衍生的史識史觀是有差異的,這在台灣民間其實是見仁見智的普遍存在。
我們要問的是:賴清德,你身為號召國家團結、引領國家前行的中華民國總統,你該用中華民國史觀或台獨史觀來看二二八及蔣介石?你該療傷止痛或傷口灑鹽?
賴清德被稱為「日系台獨」。四十萬台灣人在日據時代被殺害,這是出自包括日本權威學者的史實研究;但賴清德不曾指此為「殖民者犯下的滔天罪行」,而只是頂禮膜拜八田與一嘉南大圳的豐功偉業。相對地,他從來未肯定過兩蔣在台灣遺澤至今的種種建樹,而好像只記得二二八這個「獨裁者犯下的滔天罪行」。
問題的根本,出自賴清德的台獨史觀。但是,今日的台獨已非「外擊型台獨」,既不敢對美國公開主張台獨,更不敢對中共公然主張台獨,陳水扁說「做不到就是做不到」,邱義仁說「除非瘋子才搞台獨」;有目共睹,今日的台獨已完全變成了「內殺型台獨」,只是用台獨來撕裂台灣社會,只是用台獨來摧毀中華民國。
由於「內殺型台獨」的政治操作,台獨遂成了二二八的食屍者,大啖二二八死難者的人血饅頭,定格二二八,不容蔣介石走出二二八,不容中華民國走出二二八,不容台灣走出二二八,歷七十八年仍樂此不疲。
如此這般,整個台灣就像是一隻蒼蠅被黏在二二八的蒼蠅紙上,被黏在台獨的蒼蠅紙上,動彈不得,插翅難飛。
其實,賴清德自己就是一隻被黏在台獨蒼蠅紙上的蒼蠅。如今,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成為中華民國總統的賴清德,卻被定格在民國七十九年(九○年)代舉著「台獨萬歲」牌子的國大代表賴清德,正不知要如何掙脫這張蒼蠅紙,反而如這次二二八談話愈陷愈深。
弔詭的是:賴清德將蔣介石定格釘死在二二八,其實也是將自己定格釘死在二二八。賴不容蔣飛出二二八,賴清德背負了台獨的標籤,自己也飛不出二二八。賴蔣兩人都在同一張蒼蠅紙上。
至此,賴清德應與蔣介石有了同病相憐的共情。蔣介石必然不想被黏死在二二八的蒼蠅紙上;同理,賴清德恐怕也不想被黏死在台獨的蒼蠅紙上,這使他完全失去了凌空翱翔的可能性。
中華民國總統和台獨分子應有不同的二二八及蔣介石史觀。試問賴清德:你只懂得這樣說話嗎?或你非要這樣說話不可嗎?
讀者諸君,本文的標題原亦可作「總統宜慎用計數方法」,實無非要「這麼爛」措詞不可的道理。您說是嗎?
歐美若誠實 俄烏本可永久和平
2025-03-09 05:07 聯合報/ 馮建三/政大新聞系退休教授(台北市)
歐洲啟蒙年代的法國文人伏爾泰,對凱薩琳女皇及在她領導下崛起的俄羅斯帝國,可說是目眩神搖,撰寫一百九十七封信函,盛讚她是啟蒙霸君,又說「我若年輕些,會想變成俄羅斯人。」
一直到當代的法國總統戴高樂與密特朗,都認同大歐洲包括俄羅斯。假使這些思維落實,或許,歐盟早就延伸至烏拉爾山;北約在蘇東波之後,也就隨著華沙公約解散後跟著消失。於是,早就天下太平的歐洲,可以成為橋梁,讓美俄良性互動,達成更大規模的核武裁減與削減國防支出。不必川普現在似乎隨便說,也就未必落實的彼此各減軍費百分之五十。
今非昔比,美歐都不誠實,犯罪者不是只有入侵的俄羅斯。
川普要和平,很好。但若有錢賺,川普未必愛和平。他在首任總統期間,輸送軍火至烏克蘭十五億美元,含致命武器;歐巴馬的四年沒有出售致命槍砲,可能僅十億。拜登任內對我軍售八十三點九億美元,川普是一百八十二點七八億美元。
川普數落拜登,但不肯明言,小布希總統在民國九十七年(二○○八年)宣布要讓喬治亞與烏克蘭入北約,早就將禍端暴露得更明顯。美國在民國一○三年(二○一四年)於基輔搞出政變,導致八年後爆發入侵戰爭。
法德英三國,同樣蔑視真相。俄羅斯不曾侵略西歐,是法國在一八一二年攻進莫斯科;德國納粹在一九四一年入侵後,蘇聯死二千七百多萬人,半數在俄羅斯。由於男性殞命太多,蘇聯在民國四十八年(一九五九年)首次戰後人口普查時,俄羅斯、烏克蘭與白俄羅斯的女性人口,比男性多近兩千萬。
再看當代,十年前,俄烏在法、德督導下,簽訂明斯克協定,若確實執行,便無入侵,但法、德一事無成,放縱俄烏雙方互控對方不守約定。英國更是好戰。在開戰後一個月,俄烏已經談妥停火草約,此時,英國首相強森突然現身基輔,表示不支持。這不正應驗了澤倫斯基的認知嗎?
三年前此時,澤倫斯基接受《經濟學人》獨家專訪時表示,「在西方,有些人不介意戰爭持續下去,因為他們認為這將意味著俄羅斯被拖垮,即使這可能導致烏克蘭滅亡,並以烏克蘭人的生命為代價。」澤倫斯基不是在說當時的強森,現在以英法為首的多數歐洲國家嗎?
如果歐美承認自己如同俄羅斯,都已犯罪,日後北約就可解散或不再挑釁,歐洲也就永久和平。重建烏克蘭所需的資源理當商議,讓美歐俄烏各自比例分攤,讓烏克蘭開礦還錢的比例,儘量減少。
歐美如果能夠誠實,兩岸也要誠實。假使歐美不誠實,兩岸也可以成為西方的表率,誠實面對歷史與當代,承認與尊重對方政體的存在。北京從本世紀起,已在政治談話與法律文件,不再明說中國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要兩岸融合才是完整中國。台北要有自信,作好協商與談判的人才與各種必要的準備,讓雙北談出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中國內涵,這就可以永久和平。一味備戰,不肯雙管齊下,必生禍端;北約供應軍火,培訓烏克蘭部隊八年,戰爭仍然發生,不是鴕鳥的人,都會記取教訓。
專業自主 不敵醫醫相護
2025-03-09 05:07 聯合報/ 朱柔若/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嘉縣民雄)
三月八日聯合報刊登《醫師拒當鑑定人七百件醫療糾紛案擱置》一文,宣告台灣刑事醫療糾紛鑑定面臨停擺危機。許多醫師因擔憂法律責任、人身安全或得罪同行,拒絕參與鑑定,導致案件被退回地檢署。當醫界普遍迴避鑑定,甚至以拖延手法掩蓋爭議時,我們不得不深究:醫界的文化政治是否阻礙了真相的揭露?醫師是否有拒絕具名鑑定的權利?提供鑑定服務是否可納入醫院評鑑考核?如何建立透明、公正的鑑定機制,以促進醫療品質提升?
台灣刑事醫療糾紛鑑定依賴醫學會、專業醫療機構或個別專家提供意見。然而,鑑定過程缺乏透明,且受制於三大關鍵因素的影響。第一、鑑定人選擇受限:部分醫界人士憂心公開姓名會影響其個人關係,導致鑑定人力不足。第二、案件長期懸而未決:這可能是前一因素下不可避免的結果,導致受害者求助無門。第三、醫界內部文化的影響:對「名醫」的保護以及大醫院對醫師的屏障,剩下非我族類的波波醫生,一旦陷入糾紛,隨時方便祭旗,這使醫療鑑定失去公信力。
有趣的是,若當事人願意自費進行私人鑑定,仍可順利獲得服務。顯見當刑事案件涉及醫療爭議時,醫師擔心鑑定報告可能成為究責對象,因此選擇集體迴避;但私人付費鑑定因缺乏法律強制力,壓力相對較小,因此較容易接受。這種刑事與私人鑑定的雙重標準不僅損害了司法公正,也讓社會對醫療鑑定的可信度產生質疑。
尤有甚者,醫界內部存在護航現象,讓醫療鑑定機制淪為權力保護的工具,而非追求真相的途徑,這種現象的表現在對「大醫院體系」的保護上最顯而易見。換句話說,如果涉及醫療疏失的是大型醫院的醫師,通常案件會被拖延,甚至不了了之。時間拖延戰術是醫界最擅長與慣用的手法,透過程序延遲,讓案件超過社會關注熱度,以降低影響。反之,醫界給予較少保護的獨立執業年輕醫師,他們若發生爭議,甚至可能成為「代罪羔羊」。
為了讓醫療鑑定機制回歸公正、透明與專業,為刑事醫療糾紛鑑定服務,可以考慮:第一、建立拒審的醫師名單,納入醫院評鑑考核標準,藉此促使醫院鼓勵醫師參與鑑定,提升醫療透明度。第二、對於重大過失的複雜醫療行為,授予鑑定醫師發表重大醫療失誤的案例解析。第三、提供病歷當事人嚴格保密措施後,嘗試病歷公開機制,讓學界、醫界檢視是否有醫療失當之處。第四、借鑑歐美建立公開案例資料庫,促進醫學界學習與改進。
醫療糾紛鑑定不該是醫界的「燙手山芋」,而應被視為提升醫學品質的重要機制。當醫界選擇性迴避鑑定時,損失的不只是個案的公平,更是社會對醫療體系的信任。改革台灣醫療鑑定機制,需要醫界、法律界與政府的共同努力。
醫師拒當鑑定人 700件醫療糾紛案擱置
2025-03-08 00:47 聯合報/
記者林琮恩/台北報導立法委員陳菁徽(中)昨辦「如何精進我國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公聽會,她點出,急重症執業現場醫療糾紛多,還會面臨言語、肢體暴力,對年輕醫師是一大阻力。記者林琮恩/攝影
國內急重症醫師新血難尋,立委陳菁徽點出,急重症執業現場醫療糾紛多,還面臨言語、肢體暴力,對年輕醫師是一大阻力。國內醫糾可採非訴訟調解,民眾也可興訟爭取權益,但刑事訴訟法修法後,醫審會醫師執行醫療鑑定醫師須具名,導致無人願擔任委員,目前有七百餘件醫糾案擱置。
醫療糾紛調解法源為「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據統計,去年修法後,經調解處理的醫療糾紛成立率,已從百分之卅九升至百分之四十五,刑事訴訟法修法後,已有三三○件刑事醫糾案件被退回。
國防醫學系教授兼副系主任王志嘉說,刑事訴訟法修正後,不論是醫師進行「個人鑑定」,或由醫事審議委員會執行「機構鑑定」,負責進行報告的醫師皆須具名,甚至有病人反告鑑定醫師,急重症科別醫療糾紛多,當鑑定對象是老師、同僚時,壓力大。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表示,司法院、法務部認為醫療糾紛以訴訟方式處理者很少,「就像醫師跟病人說手術失敗率低,但仍有可能發生問題」,籲司法院研擬刑事訴訟法修法,或參考智慧財產權法,對醫療訴訟事件提出特別法,才能解決問題。
實踐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張麗卿說,醫審會流程嚴謹,司法機關提出需求後,由醫師初步鑑定,並經資深醫師複核,再提到委員會審議,建議微調刑事訴訟法,賦予醫事報告證據能力,讓醫審會以整體委員會為名義出具報告,醫師不必具名也不用到庭接受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