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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黑白集/賴瑞隆的眼淚
◆ 經濟日報社論/香港宏福苑慘劇啟示:加速老屋重建
經濟日報社論/香港宏福苑慘劇啟示:加速老屋重建
2025-12-09 02:08 經濟日報/ 社論
台灣住宅中,屋齡50年以上占比達14.8%,因而如何加速老屋重建,以避免類似宏福苑的重大災難,是政府應正視的議題。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國七十二年(1983年)興建的香港大埔宏福苑,因整修八座卅一層的住宅,於11月26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四千餘居民中,159人罹難。四十二年的大樓,維修是必要的,但從這次事件也給我們一些啟示。目前台灣住宅中,屋齡五十年以上占比達14.8%,因而如何加速老屋重建,以避免類似宏福苑的重大災難,是政府應正視的議題。
根據「都更條例」及「危老條例」,政府提供老屋重建容積獎勵措施,惟成效不彰。截至今年第二季為止,全台屋齡五十年以上的住宅達139.4萬戶,但去年住宅拆除戶數只有3,753戶,故預估需要花費372年才能將其全數重建。
老屋所有權人是否參與重建,取決於年齡、所得及擁有住宅數。一般而言,年紀愈輕者,從老屋重建享受到的利益愈久,故參與誘因愈強。所得愈高者,愈能透過租房或買房,以度過重建期間所帶來的不便。而擁有多戶住宅者,會較僅擁有一戶住宅者,更有誘因參與重建。
然而,目前我國老人較年輕人擁有更多住宅、國人薪資偏低,以及多數國人僅擁有一戶住宅,導致國人參與老屋重建的意願低落。首先,去年我國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占比為19.2%,但卻擁有35.5%的住宅。又由於這些老人家戶,有76%並無年輕成員,故更易排斥重建。其次,今年第二季我國中位數住宅總價相對中位數家戶年可支配所得的所謂「房價所得比」為9.9倍,遠超過世界銀行認為房價為可負擔的六倍門檻。最後,擁有住宅的國人中,有88%僅擁有一戶,故易拒絕重建。
雖然上述人口統計的相關數據不利於推動老屋重建,但政府在未來修訂都更條例及危老條例時,可透過一些獎勵或懲罰措施,來激勵民眾參與。首先,可降低老屋重建的同意門檻。目前依個案條件不同,都更條例有規定75%或80%的同意門檻,而危老重建的門檻則為100%。由於老屋重建後,會帶來舒適及安全的居住環境,故政府可考慮將都更同意門檻下調5%,以及危老重建同意門檻下調10%。
其次,可上調容積獎勵百分比。根據過去實施危老條例的經驗,降低容積獎勵會抑制民眾參與誘因。以台北市為例,在民國一○九年(2020年)容積獎勵為10%時,核准案件為298件。不過,隨著獎勵比率從民國一一年至一一三年(2021年至2024年)逐漸下調至8%、6%、4%及2%,核准案件也分別下降至210、152、96及77件。此外,在實施危老條例的這段期間,台北市政府給予參與民眾最高40%的容積獎勵。因此,政府可考慮將此上限再增加5%或10%。
第三,政府可租用建商未售出的新成屋為中繼宅,並安排老人優先入住。去年底國內五年內待售新成屋的數量達11.1萬戶,故政府可租用這些新屋為中繼宅。政府可提供市場租金給參與建商,但對承租人給予九折優惠,並由政府吸收10%租金。由於老人多寧可固守家園,也不願和仲介商討租賃事宜,故政府宜優先安排老人入住中繼宅。
最後,政府可透過提高防火與耐震能力評估檢查的標準及頻率的措施,強制更多高風險的老屋進行重建。目前法規要求九二一地震前取得建照的住宅,每兩年須進行耐震能力檢測。由於九二一地震發生在廿六年前,故台灣未來也很可能再度出現類似的大地震。因此,政府可考慮要求屋齡四十年以上的住宅年年進行防火與耐震能力檢測,並提高通過的門檻。
最近政府擬對都更條例及危老條例進行修法,惟方向偏離上述四項建議。在都更方面,以往民眾極少選擇的自主都更,卻變成政府推動的主軸。在危老條例方面,政府既想降低容積獎勵,也想推動和危老重建具替代性的老屋延壽政策。一旦政府朝這些方向修法,則老屋重建之路可能更加遙不可及。
聯合報黑白集/賴瑞隆的眼淚
2025-12-09 00:37 聯合報/ 黑白集
民進黨籍立委賴瑞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兒子霸凌事件,賴瑞隆聲淚俱下,說對不起孩子,「因為自己的身分,讓孩子承受這麼多事」。不明就裡者看了,可能以為被霸凌的是賴瑞隆,而不是遭打罵、堵到廁所的女童,以及日前才等到道歉的女童家長。
很難想像,「你敢出來,我就打死你」話語,會出自八歲孩童之口。根據受害女童家長所言,事發是在十月中,但到十一月底霸凌仍在發生。可見,後續處理問題不小。若非爆料,甚至可能被「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綠營人士以「他只是八歲孩子」、「小孩打來打去很常見」辯解,說「為政治指責孩子不可取」。這和賴瑞隆的「聲淚俱下」,如出一轍,不過是想模糊焦點、爭取同情票。大眾關切的,其實是市府、校方、和家長如何處理,以及事件為何發生。
所謂霸凌,是權力或力量不對等下的產物。孩子是否因父親的立委、準市長身分恃權氣盛,外界不得而知。但近年社會上「強凌弱」、「執政霸凌在野」、「有權才敢大聲」的事件層出不窮。十月初柯志恩揭發美濃峽谷案後,在立院遭賴瑞隆突襲一路追罵,會不會孩子因此有樣學樣?
孩子犯錯,不必過於苛責,要讓他有改正機會。但作為家長,卻不能輕忽家教,或輕忽其他學童感受,他們也是「人子」。賴瑞隆的眼淚,若只為自己選情而流,就太廉價了。
聯合報社論/從兩項政策文件,看川普兩岸政策之虛實
2025-12-09 00:31 聯合報/ 社論
川普政府新公布的《國家安全戰略》,其核心是「美國優先」與「戰略收縮」。 (美聯社)
美國連續通過《台灣保證實施法案》與《二○二五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兩項文件。前者,是必須遵行的法律,形式上層級較高;後者,是國安會的政策文件,雖僅是行政當局的政策,但效力更大。兩項政策,都關係著兩岸與中美台關係的變化。
《台灣保證實施法案》的主要內容,是要求美國務院每五年須檢視並更新與台灣交往的相關規範,並提出計畫解除現存的限制。法案今年五月經眾院通過,半年後再經參院無異議通過,由川普總統簽署生效。美國民國六十八年(一九七九年)與我正式斷交後,國務院訂有《對台交往準則》備忘錄規範美台交流規則,包含禁止政府官網展示台灣的主權象徵、禁止美台高層接觸,禁止美方官員參與雙橡園的國慶酒會等。《台灣保證實施法案》的目的,在逐漸打破這些紅線。
川普二日簽署這項法案後,照例引發兩岸制式反應。我外交部認為,這是川普2.0首個友台法案,「疑美論」因此不攻自破,預期台美交流將有所提升。大陸國台辦則抨擊美方「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公報的精神。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林劍也敦促美方停止美台官方往來,不向台獨勢力發出錯誤訊號。
事實上,這個法案固有利於美台官方往來,卻未必代表美國對台政策轉向。第一,參眾兩院「記名」表決的法案通常更具政治分量,議員需為其決定負責;但採「無異議」通過的法案,通常是較無爭議的「人情法案」,川普便順勢簽署。第二,美國外交權屬於行政當局,國務院雖有義務每五年檢視更新與台灣的交往規範,但最後要不要採取行動仍取決於行政當局,國會無法強行改變台美官員會面的限制。第三,川普明年四月即將訪問北京,簽署此法案是他對台灣的平衡,未必代表其中國政策改變。川普先前曾為美中貿易談判否決賴總統過境紐約,若認為此法案通過後賴清德即可順利過境,無異癡人說夢。
再看,川普政府新公布的《國家安全戰略》,則是美國國家安全的總體指導戰略,其核心就是「美國優先」與「戰略收縮」。新戰略明確標舉「廿一世紀版的門羅主義」,旨在恢復美國在西半球-尤其是對拉丁美洲的主導地位,它將北美和南美納入勢力範圍,標誌著美國將放棄其傳統的全球角色,轉向以應對「西半球為重點」的新戰略,原來在其他地區的安全職責則委交盟邦。
新版的美國安全戰略,幾乎不再強調俄羅斯的安全威脅,反而暗示歐洲應負責自己的安全,美國不會承擔無限責任,也不支持北約繼續擴張。對於亞洲,則敦促日、韓增加國防支出,並聚焦發展能嚇阻對手並保護第一島鏈的能力。
反觀川普首任的《二○一七國家安全戰略》,則聚焦美、俄、中的競爭,將中國定位為「戰略競爭對手」,正是美中關係從「交往」轉為「競爭」的分水嶺。川普今年的戰略報告雖仍在台灣問題和南海問題上劍指中國,但內容不再把中國視為制度對手,也未提中國的政治體制或人權。
美新版安全戰略八度提到台灣,重申美國不支持任何片面改變台海現狀的作法,美國也將加強在西太平洋的軍事存在,以「確保防衛台灣的可能性」。但談及台灣時,主要聚焦在半導體製造的主導地位,及提供直接進出第二島鏈的戰略位置,卻未提及捍衛台灣民主價值的重要性。
綜合而言,台灣保證實施法案就是鑲嵌在美國國安戰略的一個拼塊,只有當大戰略確定了,台美實質互動才會受到檢視與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