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2日 星期四

【專家之眼】直議突破島鏈獲取制海權之迷思(十七)

◆  【專家之眼】直議突破島鏈獲取制海權之迷思(十七)

◆  【專家之眼】哈佛學生真不會2+2?居敬而行簡(十六)
◆  【專家之眼】美中談判戰鼓擂與任正非羽扇綸巾的賽孔明
◆  【專家之眼】法網男單冰與火的破紀錄對決(十五)
◆  【專家之眼】韓國新總統亞太政策的變與不變(十四)







【專家之眼】直議突破島鏈獲取制海權之迷思


2025-06-12 20:44  聯合報/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
遼寧艦、山東艦航母編隊近日航越第二島鏈,赴西太平洋等海域進行訓練。圖/中共解放軍新聞傳播中心微信公眾號


最近中共解放軍海軍山東艦航艦編隊遼寧艦航艦編隊,同時在第一島鏈與第二島鏈間之海域現身,並且展開相關演訓活動。許多軍事名嘴紛紛針對此等軍事動態有所評論,普遍觀點都認為此為中國大陸經略海洋發展海軍實力重要里程碑;更有評論居然會無限上綱到極度誇大失實,認為美國海軍並未派遣航艦打擊群與共軍互別苗頭分庭抗禮,顯然此等態勢已經徹底扭轉印太地區戰略平衡,亦同時顛覆原有戰略環境架構胡亂吹噓實在讓人感到啼笑皆非。

解放軍海軍西太平洋兩條島鏈視為發展海軍戰力關鍵地理參考點,其實是源自曾任中共海軍司令員以及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劉華清將軍,在民國七十一年(1982年)親自撰寫《海軍海洋計畫藍本》時,在內文提到:「…到民國九十九年(2010年)為止,確立第一島鏈內的制海權,使其內海化,到民國一O九年(2020年)確保第二島鏈內的制海權,並且在民國一二九年(2040年)為止取得可以遏制美國海軍太平洋印度洋支配權力量。…」而此段文字被許多研究中國大陸軍事發展海權思維研究者多次轉述,因此各方都將此認定為解放軍建軍指導思想原則,並引據作為檢視解放軍海軍發展進程重要參考指標。

但是當解放軍海軍活動範圍穿越島鏈或是進入島鏈間海域活動,眾多媒體與名嘴針對其動態進行報導與評論時,卻都忽視制海權command of the sea最重要本質不在於控制那個特定海域,而是在於面對政治對手軍事敵手時,能夠掌握行動自由freedom of action)並且貫徹本身政治意志。換言之,制海權所要制約對象不是那個特定海域,而是能夠威脅挑戰爭取制海權者行動自由敵對者

依據傳統兵學基本定義,「積極制海sea control)是指當本身希望能夠運用特定海域時,就能夠保證獲得在該海域之行動自由」;而「消極制海sea denial)是指當敵手希望能夠運用特定海域時,就能夠阻止敵手在該海域之行動自由」。雖然積極制海並不討論敵手能否在相同海域獲得行動自由,但若是本身能夠獲得行動自由,敵手在該海域之行動自由自然就會受到約制。同樣消極制海在表面上亦未討論本身能否在相同海域獲得行動自由,但若是敵手行動自由會受到約制,自然本身就能夠獲得完全行動自由。

因此若再回頭審視劉華清在《海軍海洋計畫藍本》所提構想明確期待取得可以遏制美國海軍太平洋印度洋支配權力量」,顯然就是傾向消極制海,而其所預見以及設定敵手自然就是美國海軍但在承平時期潛在敵手並未實際攤牌,到底能否在特定海域獲得行動自由,或是阻止敵手獲得行動自由,誰都無法鐵口直斷

未曾真正經過戰爭衝突檢驗,沒有人能夠在開戰斷言勝負;當初大英帝國、蘇聯以及美國進軍阿富汗,都不相信敵國墳場那個魔咒,但卻都是灰頭土臉敗下陣來。越南從二次大戰後尋求獨立建國,經過多場衝突,成為全球唯一擊敗過三個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並且順利貫徹本身政治意志之小國。同樣在海戰戰場上,亦未曾有那個軍事家能夠預見到日本帝國海軍能夠擊敗大清海軍以及俄羅斯帝國艦隊

因此在承平時期,解放軍海軍航艦編隊能夠進入第一島鏈第二島鏈間海域活動,並不保證當實際發生衝突後,解放軍艦艇穿越第一島鏈不會受到攔阻與攻擊,其行動自由不會受到威脅與挑戰。同樣在承平時期能在第一島鏈第二島鏈間海域不受阻礙操兵訓練,亦未見得能夠保證在戰時能夠獲得行動自由。

最後還是要提醒,對於抱持突破島鏈就證明獲取制海權迷思者,其實應該認真思考,儘管西方戰略學者不斷引述劉華清前述論點,但若是查閱解放軍相關準則以及過去幾十年來政治高層對於軍隊建設所發布之政治文件,其實從未提到劉華清所提出之突破島鏈論

假若認真利用中國大陸學術刊物論文檢索系統,以島鏈作為關鍵字進行搜尋,其實亦應注意到解放軍學術刊物著作,其實並未針對劉華清島鏈論積極研究。跟著西方戰略安全學界論調起舞,其實是透過歐美學者觀點所形成透鏡觀察解放軍海軍,吾人是否應該反思,這副西洋鏡到底可信不可信呢







張延廷/台海兵推的覺迷與覺醒

名人堂電子報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30&page=1#ph  

◆  張延廷/台海兵推的覺迷與覺醒
◆  廖元豪/一黨獨大就需要黨外
◆  楊志良/大罷免大成功?還是民進黨悲歌?
◆  薛承泰/七十八歲的魔咒








張延廷/台海兵推的覺迷覺醒


2025-06-12 00:00  聯合報/ 張延廷(作者為清大教授、空軍前中將副司令)


邇來國內外軍事學者舉辦「台海防衛兵推」,預想中共由灰色地帶騷擾,逐步提升狀況攻擊我外離島,最終發動全面進犯,以威懾、脅迫、懲罰、進犯四個階段,檢驗目前台澎防衛作戰的戰略設計、建軍規畫、作戰概念,藉由兵推來檢驗目前國軍是否能應對台海戰爭挑戰,及建軍備戰有無需要精進調整之處

兵棋推演軍事戰略高層次分析,也是可用軍事資源部署真正能耐的展現台海議題近年已成為軍事顯學,由於牽動各方利益,因此大國智庫與軍事高層紛紛藉此「寓教於學」,遂逐漸發展成一項跨國交流項目,使淘金政客軍工企業大老闆可以大撈一筆。仔細端詳美、日對台海兵推的動機,坦言之就是「聚焦在戰區投資及所能獲得利益」的考量,一旦總價高於未來從中國得利數值,或無法獲得絕對戰場優勢的狀況下,派兵參與戰事可能性便大幅降低,甚至連軍備供應量亦將大幅萎縮,以免高科技裝備淪入共軍俘獲

日本作為美國軍事盟友,在對抗中共潛意識裡除附庸美國安全利益外,也在研究如何謀取「和中」利益,以利其海、空航運暢通並遂行與中共艦隊巡弋共容不悖之可能。簡言之,都是以當事國的國家利益為第一優先,他國只是戰略利用棋子而已

回溯往年同質兵推,皆有美方於台海周邊投放戰術核武之項目,但最終仍未能阻絕共軍登陸之結論。其次,由俄烏戰事觀察,即便俄羅斯在有明確核武使用準則條件下,普亭仍未貿然使用核武;反觀台海周邊,台灣海峽水道、日本離島等場域更適合中共動用戰術核武實施「反介入」,但從共軍這兩年演訓實際部署分析,除非中國大陸領土遭襲擊,吾人可大膽推定中共隨意發動局部核戰之選項微乎其微

筆者回憶,昔日駕機偵巡中國大陸沿海,在高速航行中目睹廣闊東海海空天際,曾試想,倘若對岸人民無意犯台,中共又如何能在台海大動干戈?兩岸互動與交流,方有利於建構兩岸互不侵擾、互利雙贏之長遠安全環境。

廿世紀至今,戰爭對美國而言須是場「能賺錢的生意」,二次大戰將美國改變成「世界軍工廠」,消除了經濟大蕭條的社會困境,重寫典型資本主義國家的遊戲規則,充分發揮軍工複合體制的刺激因素帶動整個美國金融發展。

韓戰、越戰鞏固了東北亞成為美國附庸基調,使美國軟、硬實力得以藉由這兩座橋頭堡向亞洲延伸,再經由「淨評估」精巧分析對泛太平洋達到久遠長臂管轄目的延伸至本世紀迄今「北約東擴」不但將原東歐紛紛納入美製軍備範圍,也成為「俄烏衝突、美國獲利」的伏筆

現代軍事科學已成為社會科學範疇,其內容包羅萬象,兵推價值即在於展現軍事科學成果,也是藉由理性因素主導客觀研析所產生之結論。今所謂「共軍民國一一九年(二○三○年)犯台可能性」之年代想定,又和美方早先言之鑿鑿宣稱民國一一六年(二○二七),甚至提前到民國一一五年(二○二六)等自相矛盾,此等地緣戰略區域安全之重要數值,竟由他國政客隨興式「帶風向」的心態大放厥詞,由於西方人不懂中國的戰爭哲學,此等臆測無異徒增台灣人民困擾

目前紙上談兵軍事推演軍備資源的「搶錢大戲」正在上演,亦反映國際關係瞬息萬變又高深莫測,使「島鏈盟友們」對台利用價值剝削交相接踵而至,更隨著兩岸對峙情勢升溫而有更多操弄空間,台灣百姓不可不慎。 






陳國樑/財政暴政

◆  陳國樑/財政暴政








陳國樑/財政暴政


2025-06-12 00:00  聯合報/ 陳國樑(作者為政大財政系教授暨系主任、財稅研究中心主任)


何謂「暴政」?統治者或政權之「不仁不義」是也。如果中央政府能夠僅憑兩紙公文,肆無忌憚地沒收數百億、依法應屬於地方政府的財源,實不仁亦不義也。不仁不義,謂之暴政,可也

驚聞行政院發給各地方政府公文,擬按固定比例統一刪減各縣市之一般性補助款六三六億元,刪減比率高達四分之一。行政院發言人對外表示,「一般性補助款中央是『得以』補助,並非一定要補助…」,此語顯然有誤,若發言人事先進行過充分的功課,則可見其法律素養尚顯不足。

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各上級政府為促進地方均衡發展,『應』對財力較弱的地方政府酌情提供補助…」,這正是一般性補助款的法律依據。細究該法條,立法者使用了強制性的「應」字,而非可選擇性的「得」字,明確強調上級政府必須補助地方政府的義務此一字之差,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進一步分析,一般性補助款的本質是對財力較弱的地方政府提供必要的財政援助,目的在於促進地方的均衡發展,彌補地方政府在基本財政收支上的缺口,並保障其在教育、社會福利及基礎設施等方面的經費支出。

基本財政支出包括:人事費用、低收入老人的保險與社會福利費用、基本辦公費以及公立醫療機構補助經費等。若地方政府的財力無法負擔這些經費,將會直接影響到地方居民的日常生活;例如「有沒有路可以行走」、「路燈是不是會亮」、「垃圾車能否正常運行」基本服務

當行政院計劃按固定比例削減各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時,實質上等同於對財力較弱的地方民眾進行懲罰,這樣的行為豈不令人心寒?這正是行政院的「不仁」

另一方面,一般性補助款屬法律義務支出項目,為預算法所保障之「法定經費」,不受立法程序預算審查影響;根據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由總統公告之「一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一般性補助款全數「照列」通過,分文未刪。行政院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擅自變更法定經費,顯然違法。

此外,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提供之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低於前一年度的預算數額。如今,行政院若果真刪減一般性補助款達四分之一,將使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補助金額,大幅低於前一年度之預算編列數,這是公然蔑視法律

總結法律層面,行政院刪減一般性補助款的行為,違法事證明確,無可辯駁,這是行政院的「不義」。問題是,行政院主計總處明知刪減一般性補助款違法,又何敢如此猖狂?魔鬼在細節裡。

回顧行政院主計總處於四、五月間發給地方政府的公文,實際上,行政院並未直接削減各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而是將五至十二月的「分配及撥付數」修改為「未分配數換言之,一般性補助款的總金額並未改變,變動僅限於「核定」與「尚未分配」間的調整。公文中「視相關救濟結果再予以配合修正」的說法,耐人尋味

全力聲援地方政府集體提出行政救濟!暴政得以滋長與擴張,除了仰賴那些圖謀從中獲利的「追隨者」,也倚靠著那些因鄉愿或恐懼而選擇沉默的「妥協者」。無論是「追隨者」還是「妥協者」、主動或被動,都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了這場權力的迫害。

「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