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7日 星期三

廖達琪/罷免權需要廢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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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達琪/罷免權需要廢除嗎?


2025-09-17 00:00  聯合報/ 廖達琪(作者為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榮譽教授)


大罷免落幕,朝野政黨及其支持者經此一役,可能都覺得兵疲馬困、勞民傷財、何苦來哉?雖然目前究責多聚焦於綠營推動的時機,及無差別扣紅帽之極端不當,未將問題置於罷免權本身;不過,筆者也遇到幾個年輕朋友問起:罷免權為何不廢掉?所有民選公職人員都有定期改選任期限制,如某人實在做不好,下次不投他即可,何需推動任期中罷免另外,民主國家資深英美德法,或資淺些日韓等,均未設有中央聯邦層次罷免權台灣難道不能考量廢除至少中央層級的罷免?

第一時間,筆者就是搬出憲法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接著又表示修憲門檻非常高,即使想要推動,也很難通過云云!事後想想,此答法非常蒼白無力,需自我校正,回到民主義理的源頭思考這裡先說答案,下面再敘明理由:依民主本意,罷免權不需要;依民主現實,有勝於無

Democracy 的兩個字根即代表「人民」(demo)及「統治」(cracy)。人類歷史到現在,被認為較貼近此一人民統治政體的,只有希臘雅典城邦;先不論他們合格參政公民,限於卅歲以上男性自由人等,在落實人民統治這一原則,他們以抽籤輪替,讓公民許多均等機會參與行政立法司法公共事務選舉罷免權不在他們的字典中;讓他們能參與做判斷養分,則是希臘時代流行對話辯論

公民參與各式司法審判年度五百人立法會議均有正反意見辯難,雖也養出不少詭辯家,甚至誘導公民們做錯誤判決,尤其判蘇格拉底死刑,讓「民主」一詞千年蒙塵;但當代再拿出民主作為體制招牌、且要與威權專制畫出區隔,不能不直面民主就是人民統治本意民主喊得愈大聲,人民就更會反思:我做主了嗎?民粹主義也多少由此而生。

如何修補代議呢?罷免權並未列做選項,反而是「審議」,相當程度取法於雅典對話辯難,讓人民能在有平衡資訊情境下,經由隨機抽樣本身同意參與重要議題決策近期史丹佛大學講座教授 James Fishkin 的書「審議能醫治民主之病嗎?」強調他實驗推動近四十年的審議式調查,如何能醫治人民未統治的民主之病,重點是民主需人民參與選擇做決策;罷免是對人,人民管控仍是間接純就應然面而言,民主愈落實,愈不需罷免

民主的實然面,如上所述都戴著代議面具,為了讓面具更貼近民主真實,尤其在較小的國家,如瑞士,積極推動對事創制複決權,卻設有聯邦層級對人罷免制度台灣向來看重民主招牌,也不遺餘力推進民主落實;尚幸,國父孫中山先生有先見之明,早早提倡人民有選舉罷免四權,所以我們在全世界民主國家中,相當獨特擁有中央層級罷免權

在我們距離民主本意人民統治相當遙遠之際,有罷免權應不是壞事!從這次大罷免的過程看來,激情、極化的不理性面雖然多不勝數,但正反各式資訊流動刺激各種辯論反駁交錯,多少帶著審議色彩;人民在其中也主動被動捲入關切思考最後投票做了判決目前看來,對朝野原來在立院中極端對立情形,有示警效果。試想如沒有罷免權行使,會是何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