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6日 星期日

經濟/台紙啟示錄 修公司法宜更審慎

.聯合報社論..一面高呼人權,一面侵犯人權
.聯合報黑白集.讓加班費拿得到
.經濟日報社論.台紙啟示錄 修公司法宜更審慎








經濟/台紙啟示錄 修公司法宜更審慎


2017-02-26 02:54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公司法全盤修正委員會日前召開記者會,以台灣紙業公司爆發控制權爭奪風波為例,列舉現行公司法不合時宜之處,進而重申公司法全盤修正的必要性,但以個案來探討法律的缺失,進而要全盤修正,有再商榷的餘地。
台紙目前是最大股東總經理余美玲家族與次大股東董事長簡鴻文家族之爭。公司法全盤修正委員會指出,現行公司法對董事長不願召開董事會沒有任何辦法,一旦公司有紛爭,就必須訴諸股東會該委員會修法版本改為過半數董事即可召開董事會,可避免董事長專擅不開會再者,現行公司法也規定只須一名監察人即可召開股東會,使得台紙二大股東的監察人各自召開股東會,導致台紙一個月內有兩個股東會的獨特現象。該委員會修法版本建議只有在董事會不召開股東會時,監察人才能召開
公司法全盤修正委員會也提到現行公司法強制以累積投票制讓派系共治,但造成紛爭卻無法在董事會解決。然而,台紙的前二大股東原來是合意地分配董事會席次,並非累積投票制的問題,而且當時最大股東余美玲還支持次大股東簡鴻文擔任董事長,余還先擔任其特助,後來出任總經理。可見後來的紛爭並不是制度所導致。
但該委員會修法版本建議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在制定章程,有關董事、監察人選舉可選擇「累積投票制」或「全額連記法」擇一。以台紙為例,最大股東家族持股為二成多、次大股東家族持股為一成多,誰能取得公司控制權還要看委託書爭奪戰的結果。若由透過委託書爭奪掌握多數股權者,掌握所有董事、監察人席次,如此之「一言堂」的公司,我們認為並不適合於公開發行公司。
其實台紙最大爭議是二大股東利用法律戰爭奪控制權,而非基於保護全體股東的權益二大股東看上台紙土地的價值,三年前聯手取得台紙的控制權,但由於兩造對於龐大土地轉型的處理方式意見不同,紛爭不休。公司法全盤修正委員會對於此案的分析,以及修法建議,基本上是有利於掌握股權較多者,其修法思維也是為了避免爭議、維持控制權穩定;然而就台紙案,目前兩大股東的爭議孰為公司好?孰為個別家族利益,外人無法得知,該委員會以台紙案來彰顯其修法建議的合適性,似有太早論斷之虞。
其次,該委員會提出要限縮監察人召開股東會權限,這與監察人個人行使職權的精神相違背,而且此一限縮可能降低監察人監督董事會的功能,因此這項建議應該再審慎評估。
再者,該委員會要求所有公開發行公司應設置「公司秘書」,而有委員提到是由具備律師、會計師資格,或者接受相當培訓的專業人士出任公司秘書,藉以管理重要文件簿冊、掌握股東會、董事會所有流程。此項建議雖然有其意義,但公開發行公司規模有大有小,要求設立公司秘書,算是相當高階主管,並非一般秘書,可能會增加小型公司的負擔。以台紙案為例,我們要問的是有了公司秘書,就能避免發生這類爭議?
另外,該委員會成員在記者會中提出台灣公司設立的獨立董事,根本是「球員兼裁判」,直言我國公司法制根本是假的。然而,令人不解的是為何該委員會要求所有公開發行公司(範圍比上市上櫃公司還廣)要有三席以上的獨立董事、並組成審計委員會?
台紙兩大股東為自身利益造成的紛爭,的確是令人扼腕。或許現行公司法有修改之必要,但須審慎瞭解爭議案的本質、利益糾葛之處,並且不要把相關性不大的法規也牽涉進來,否則以個案作為論述修法的必要性,有可能會落入「跳出一個坑、又陷入另一個泥沼」的窘境!

聯合/讓加班費拿得到


2017-02-26 02:47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一例一休造成勞方、資方及物價上漲「三輸」局面。 聯合報資料照片


一例一休鬧得沸沸揚揚,除了物價齊漲,運輸費率調升,各行各業服務時間都縮水,唯獨勞工領不到政府夸夸其言的高額加班費,可謂名副其實的「三輸」。如果物價已經回不去,林美珠最應思考的是:如何讓勞工拿得到加班費
目前看,一例一休最大的敗筆,就是民進黨立委提案將加班費提高到二.六六倍的設計。正因這項標準太不合理,所以包括公民營企業乃至小攤商都寧可縮短營業時間,或者另外增補新的人力,也要避免讓既有員工加班,因為支付近三倍的加班費絕不划算。
說來諷刺,這個莫名其妙的白目設計,卻是執政黨引以自豪的「創新發明」,以為這是照顧勞工的萬靈丹。事實上,在舊制中,許多勞工原本靠著超時工作,每月還可領到上萬元的加班費以貼補家用;如今卻因為政府空口白話的高調,使得收入不增反減。正是: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最初提出這個主意的,是民進黨立委蔡培慧。她當然是一片好意,但這卻不是她的專業她的專業在農業經濟和社運。如此「天才」的主意,卻立刻獲得一些網民起鬨叫好,民進黨立委更一撲而上視為救命仙丹。因此,便造就了這個坑陷基層苦勞的制度。
蔡政府為了執政顏面,或許不樂見新制一上路就修改;但若真的以勞工為念,就非改不可,不必把錯的事硬拗到底。畢竟,對勞工而言,加班費要「看得到、也吃得到」,才是真的。

聯合/一面高呼人權,一面侵犯人權


2017-02-26 02:44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蔡英文總統。 圖/取自總統府網站


蔡英文總統最近的一些作法,讓人感到矛盾。她一面向原住民大談和解,一面卻在社會上搞鬥爭和分裂;一面高唱轉型正義,另一方面又忙著製造白色恐怖氣氛,把若干退休將領打成「賣國賊」。更讓人錯愕的是,她指示調查局制訂《保防工作法》,一舉將台灣推回「保密防諜」的時代,不知她意欲何為?
根據最近出爐的《保防工作法》草案,規定公務機關與國家安全相關企業須設「保防處室」,保防人員只需獲得單位主官書面同意,即可對「嫌疑人」行使調查、調閱、臨檢及查扣。當事人若拒絕調查,最高可處以一百萬元罰鍰;若洩密給中國大陸,至少判刑七年。這些規範,都讓人看到台灣民主倒退的魅影。
對此法案,法界和政界反彈最烈,批評由調查局派出保防員進駐各單位,儼然是昔日「人二」復活。可議之處有幾:其一,這種限制人民自由的法令,為何隨便交給調查局制訂,並由它執行?其二,台灣民主的發展,好不容易讓「人二」退位,現在蔡英文竟要將它重新召回,並要擴大到民間企業,這豈非大開民主倒車?其三,兩岸關係倒退,是因為蔡總統拒絕承認九二共識而發;政府不修正自己的作為,卻反而要將惡果轉嫁給人民承受,這不是專制統治是什麼?
更重要的一點是,我國早已制訂《國家安全法》,扁政府時代又制定了《國家機密保護法》,任何國民出賣國家機秘或違反國家利益,現行法制皆足以規範,有另訂新法的必要嗎?這真是為了國家安全,還是為了方便政府把手伸得更深?至於調查局宣稱訂定此法是為了「強調人權保障和監督」,這種鬼扯,誰會相信?
兩岸關係忽敵忽友,我方要如何防制機密遭到刺探,當然是一大挑戰。馬政府八年間,共破獲五十五起共諜案,或只是冰山一角即使是陳水扁任內,隨其由北市府進入總統府的專委王仁炳,也在政黨輪替後被查獲販售業務機密給中國大陸。這顯示,擔任共諜絕非藍營「專利」,但只要相關部門盡心負責,在現行法制內並非無法追查。若只是為了遂行政治目的,將「保防」當成鬥爭的工具,則極其可鄙;這與民進黨當年指責之「威權統治」,有何兩樣?
檢視《保防法》草案,最受訾議之處是提供保防人員過度授權,嚴重違反「法官保留」原則。事實上,民國九十年《刑事訴訟法》修訂後,連檢察官都無權逕自發動搜索而今,保防人員卻只需主管同意,便可發動調查、調閱、臨檢及查扣這點,堪稱繼黨產會之後,行政權再度凌駕司法權的惡例。如此赤裸裸的擴權,讓人對蔡政府的人權觀感到駭然。
目前我國反情報工作最需補強之處,在對保防作業之可為與不可為建立明確規範,以便各方有所遵循。前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指控副手張顯耀「洩密」,最後台北地檢署卻不起訴,可見目前「保密核管作業對於機密的定義與核定存在漏洞,才會導致各說各話
另外應該改進的,則是法律條文與法曹作風如何「對準」的問題,不要隨便「輕輕放下」例如,近年落網最大的共諜鎮小江,渡海來台建立多個諜報網,最後只判四年,他面露笑容走出法庭再如,退役中將柯政盛身為前海軍副司令,不僅自身洩密,還利用人脈協助共諜發展組織,也僅判一年兩個月。這類問題若不改善,卻一味利用行政權對機關和企業加強控制,除了徒惹反感,效用何在?
因應中共或其他境外勢力的諜報攻勢,政府在保防作為上確有通盤檢討的必要。但如果不加強反情報體系的法制監管,卻縱容行政調查任意擴權,甚至當成打壓政治異己的工具,結果將適得其反以捍衛國家安全為名、對人權進行侵害的故事,人們還沒看夠嗎?

名家縱論/實力乎? 民意乎?

.「文化」一點 讓蔣公尊嚴退場吧
.理性評價蔣公 勿釀對立仇恨
.年金患糖尿病 就得「鋸腳」?
.論文掛名分享 造假不用扛?
.名家縱論/實力乎? 民意乎?
.星期透視/都更修法 輕重有別—正義都更的省思
.二二八70年…明天會不會更好?
.欣賞翻牆絲瓜 「幸好」鄰居沒告我
.南迴號誌雜亂 彷彿來到駕訓班
.奪回抗戰話語權 政府責無旁貸
.畫中有話/我的一例一休…











名家縱論/實力乎? 民意乎?


2017-02-26 02:28 聯合報  蘇起(台北論壇董事長、政大國發所名譽教授)

因緣際會在國外碰到一位曾任聯合國安理會主席的資深外交人士我問他,在主席任內什麼事讓他印象最深刻。他毫不猶豫吐出了三個英文字:power、power、power。他還舉了幾個實例說明,在「國家實力」面前,什麼原則、制度、認同、民意等全部靠邊站。
的確,國際政治迥異於國內政治,因為它近乎無政府狀態,既沒有中央政府、也沒有警察、沒有軍隊、沒有必須硬性服從的法律與法院,一切都靠國家各自的實力。這就是為什麼早有人半開玩笑的說,「如果小國與小國爭執,爭執會消失如果小國與大國爭執,小國會消失如果大國與大國爭執,聯合國會消失」。
實力原則的證據可說不勝枚舉。二次世界大戰時,同盟國戰勝法西斯靠的不是制度,而是實力。冷戰美國最終壓倒蘇聯,靠的也不是民主思想,是實力。一位東南亞資深官員曾公開說,歐盟在與東協談判自貿協定時表示,希望享受與美國一樣的優惠東協的答覆是,「當然可以,如果你們也派航空母艦來這裡巡邏的話」。
生意人出身的美國總統川普比誰都更清楚實力的重要性。他上任後陸續與多國元首通了電話。他對墨西哥總統聲色俱厲,與澳洲總理話不投機就提前掛斷電話,與法國總統談得很「辛苦」,同意與德國總理年內互訪,最後他送給習近平主席「一個中國」的髮夾彎大禮。上述的大小眼,隱含的不是個別國家的實力差距,是什麼
奇怪的是,這麼關鍵的普世原則在台灣竟遭強力扭曲。有的政治人物一方面在國內極度重視實力原則,幾乎無時無地不在算計選票,設法擴張自己政黨的實力,打擊對手的實力。但另一方面在處理對外關係時,卻似乎完全無視實力原則的存在,只強調台灣的民意,動輒端出各式民調數字,要求別人「不要傷了台灣人民的感情」,彷彿只憑「台灣民意」就可以行遍天下無罣礙。
在大眾媒體去國際化的台灣,部分民眾很輕易就接受「民意至上」的論調,真的以為走出台灣也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他們忘了其實各國都有自己的民意。記得幾年前一位美國卸任資深官員在台北演講時,被問到「如果台灣民意決定台灣要獨立時,美國會怎麼辦?」他當下答覆,「我們美國的民意會告訴你,我們不支持台獨。」這句話非常實在,因為沒有國家有義務一定要尊重別國的民意
講得更極端一點,如果各國都必須尊重別國民意的話,這個世界就不會有爭執,更不會有戰爭。正因為民意在國際關係裡只做參考用,所以這個世界才充滿了矛盾、衝突、甚至戰爭,也才需要政府間的溝通、折衝、與妥協。沒有國家可能在對手國「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情況下,只憑對手的民意,就全盤接受它的立場。這個簡單道理,一般民眾可以不清楚,但擁有大量資訊及執政經驗的政黨與政府卻不應該假裝不知道
我們更需注意的是,過去允許台灣用近乎「撒嬌」的心態及手法打「民主牌」的國際環境已然轉變。第一,過去幾十年帶頭推廣民主的美國現在轉念只要「美國優先」,大幅降低對民主、人權、自由、認同、自決的關心。其他西方國家也多忙於自己內部的經濟與社會問題。至於非西方的民主國家,根據美國學者統計,已有三分之一捨棄了西方民主,改走更適合自己國情的道路。在各國自掃門前雪的情況下,台灣「民主牌」還有多大市場,實在大有疑問。
第二,既然以本國利益掛帥,勞師動眾遠赴國外的救援行動,就必須斤斤計較。譬如,川普說過好幾次,將來如果要出兵伊拉克以打擊伊斯蘭國,就要占領該國油田「作為補償」。在台海的劇本中,台灣要拿什麼補償給川普的美國?
第三,這十幾年台灣的民主化已被證明是「自由有餘,治理不足」它的國際吸引力正在快速消退同時如所周知,台灣的實力也正不斷下降
面對近期緊繃的國際與兩岸情勢,台灣民心的忐忑不安可說已溢於言表。執政者如果真的愛惜台灣民意,就應該趁此風雨前的寧靜時期,在政策上做出務實的調整,好讓台灣終能趨吉避凶。
(作者為台北論壇董事長、政大國發所名譽教授)

星期透視/都更修法 輕重有別—正義都更的省思


2017-02-26 02:23 聯合報  張金鶚/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

正義國宅都更案歷經20年,終於取得建照開始動工。 記者胡經周/攝影

延宕超過廿年的台北市正義國宅都更案,終於在近日完成一百廿億銀行聯貸簽約,資金到位,預計五月就要動工
因緣際會,我在台北市副市長任內協助此都更案的審議通過而開啟了動土儀式如今又在土地銀行常務董事任內,參與銀行聯貸決策,進一步見證了正義國宅都更的向前邁進
在正義國宅都更漫長過程中,我們得到何種啟示?當前政府對都更的修法及國家都更中心的設置,能否解決困境?值得釐清。
首先,正義國宅經如此漫長的都更過程,最後還能夠整合成功,最主要是因為本案地價非常昂貴,造成許多都更權利關係人對彼此所擁有的權利價值認知有相當落差,也引發外界各方利益爭奪,加深整合困難然而也因為利益龐大,建商面對多重困難,仍願意耐心長期投入,最終才能夠開花結果
因此,從正義國宅可了解到,不同的都更地區價值,都更後的權益分配各不相同,所需花費的整合代價也不相同,都更推動必須個案處理,其他個案無法比照辦理。其中關鍵的權益分配,所謂「一坪換一坪」的都更通案政策必須重新檢討,否則未來都更很難推動
其次,正義國宅協商整合緩慢,凸顯都更推動困難的核心,是涉及私有財產權問題,人民財產受憲法相當保障,住戶對都更的想法與價值觀不盡相同,政府介入都更私有財產權受到相當質疑與限制都更推動能否成功「關鍵在住戶,而非政府」
因此,未來推動都更資源的配置,都應加強住戶的都更教育與輔導。政府應積極在各地廣設「都更諮詢服務中心」,也可委託NGO都更專業團體主動進入都更社區協助住戶;政府更需透過NGO都更專業團體建立「協商平台」,公正提供專業協商機制,解決住戶都更爭議。唯有獲住戶認同,都更才能成功
第三,更新前的正義「國宅」,更新後變成居住不正義的「豪宅」,這也是都更常遭到房市炒作,乃至趕走原住戶的批評。老舊房屋都更,居住環境改善變好,房價提升乃必然結果,尤其市中心精華地區更為凸顯,這問題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的確難解
認定都更案例是否成功的標準,是看都更後還有多少比例為原住戶居住,比例越高,越是成功。在台灣,因老舊社區多為長期住戶,且只有這一戶,熟悉鄰里環境,加上有土斯有財觀念,都更後原住戶搬回居住比例非常高;即便是高房價的正義國宅,更新後也有超過九成原住戶搬回,以此標準,都更結果應可接受。當然政府應提供都更弱勢住戶的社會協助,但並非所有都更住戶都是弱勢,一視同仁給予過度的獎勵補貼,造成都更戶與非都更戶的不公平。
當前政府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正積極老屋重建條例、都更條例修正、都市再生條例、以及國家住宅及都更中心設置。其中理想的都更修法應是只有都更條例;危險老屋及公辦都更的再生條例,均只是都更條例的部分,不宜疊床架屋,但考量立法效率,分別立法可理解。
然而,老屋重建條例的關鍵,在「危險」老屋認定,因此「老屋健檢」法制化才是重點另外,都更條例應放在協商機制與程序正義的加強上,透過公開透明的協商與嚴謹程序,才能解決所謂「釘子戶」的困境
至於設置國家中心推動都更,展現政府推動都更及社會住宅決心,應予肯定惟中心除執行政府公辦都更外,也應協助民辦都更,更重要的任務是教育全民,認清都更不應是「白吃午餐、不花力氣」,政府可以提供輔導協助,但自己環境必須自己改善。

論文掛名分享 造假不用扛?


2017-02-26 01:54 聯合報  林玫玲/中華醫事科大助理教授(台南市)

台灣大學教授郭明良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案,掛名論文共同作者的校長楊泮池,並未被懲處。 聯合報資料照


台大論文造假案,教評會終於做出決議,以違反學術倫理,解聘兩位教授,遭處分的皆是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但卻以無法認定須負論文錯誤之直接相關責任」,未處分共同作者,其中爭議最大的就是楊泮池校長
學術界共同掛名合撰期刊,行之有年。有的是因為人情壓力,有的是為了教學評鑑,有的則是為了職位升等與申請研究計畫。
技職體系與普通大學體系的教師,都要定期接受教學評鑑。研究項目中,有一欄評鑑題目為「學術期刊論文」,通常第一作者至第四作者皆可加分,只是加分比例不同。以上述例子來說,假設獲國內具審查制度學術期刊論文刊登,一篇可得十五分,其中只有一篇是自己寫的,但卻因四個人的合作,而得到至少卅二分。
此案讓我們看到學術界的醜陋與人性黑暗,如果這是有福同享的觀念那麼當醜聞爆發,是否也要承擔,才不枉身為肩負教化重任的高知識分子

二二八70年…明天會不會更好?


2017-02-26 02:18 聯合報  林法/公(彰化市)

二二八事件70周年將屆,國史館發表新編的6本「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 記者鄭清元/攝影



後天是二二八滿七十周年,緬懷先賢之餘,在台灣依然漫長的「轉型正義」過程中,我們到底實踐多少,又失去了什麼,吾輩應趁此再三深思。
若說當初事件主要意涵,是對「民主、自由與本土」的持守和追求,那麼在二次政黨輪替、綠營再度執政的此刻,無疑是還了「二二八」一個歷史公道。
不過,台灣仍要往前看,民主化浪潮席捲全球,許多國家在民主鞏固階段均有效維持,甚至社會失序,就連歐美等老牌自由先進之地,近年來似乎也難逃「民主失靈」魔咒,治理無方或民粹抬頭亂象出現
我們呢?跟多數第三世界國家一樣,民主和自由顯然只是經濟繁榮與社會穩定的必要而非充分條件,莫怪有越來越多人以為,台灣的「黃金年代」已成雲煙,同時也有不少學者認同,當制度化腳步跟不上「政治參與」的速度,便會產生政局不穩。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自總統直選後,除李登輝仍有「強人光環」,從陳水扁、馬英九,到蔡英文,領導者由盛轉衰的過程,都隨著每次大規模政治動員的「激情過後」,因不符國人期待所生幻滅而加速縮短。
更可怕的是,為了個人或政黨之私,在充滿計算與惡鬥的氛圍裡,一切可長可久的制度都成祭品,所以不管過去及眼前發生的問題,大如憲政體制的規劃—總統制/內閣制、或三權分立/五權憲法的推行、中央人士的甄補—重要官員因身分或任期的利益迴避,小至百姓食衣住行等日常供需和安全保障,為何久懸難解,或一再發生,都說明造成「政府系統性失靈」的主因,就是一切「政治掛帥」的必然惡果
「二二八」已遠,我們獲得了多少,又失去了什麼?台灣的明天會不會更好?我仍舊相信,如同七十年前民主先賢心中的答案:這塊土地的命運掌握在人民自己手中

奪回抗戰話語權 政府責無旁貸


2017-02-26 01:51 聯合報  張力/中研院近史所研究員(台北市)

為抗議政府年金改革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退伍軍人展開「八百壯士圍城」抗議。 本報資料照片



近日由退伍軍人發動的「八百壯士捍衛權益」圍城行動,是在表達對於年金改革的疑慮。民進黨籍民代表示,八十年前的八百壯士是保家衛國,而今天上街頭的退伍軍人卻是捍衛自己權益,認為這是汙衊了「八百壯士」。
這似是民進黨繼去年黨慶後,再次認同「八百壯士」的歷史意義。
民國廿六年十一月謝晉元團長率領孤軍奮守東戰場,在上海四行倉庫拚死抵抗「豺狼」,也就是侵華日軍第二年七月由陽翰笙編劇,應雲衛執導「八百壯士」電影,敘述這段史事,主題曲「歌八百壯士」由桂濤聲詞,夏之秋曲,又名「中國不會亡」或「中國一定強」
曾經冒死獻國旗的楊惠敏,其後半生是在台灣度過,歌曲中「看我們的國旗在重圍中飄盪」,可說是壯士抗敵行動的高潮。然而現今大陸許多抗戰歌曲選集中,卻把「國旗」改成「戰旗」,類似這種對歷史的不尊重,在今日大陸仍然隨處可見。甚至謝晉元團長的墓,也是在上海的萬國公墓中為柏樹遮掩,訪客不易察覺
今年是七七抗戰八十周年,大陸持續爭取抗戰話語權,舉辦各種紀念活動。而在台灣,執政黨既然瞭解「八百壯士」的真正涵義,若能由官方舉辦具有深刻意義的紀念活動或學術討論會,當能展現多元與包容的精神。

王健壯/在蔡英文脖子上掛鈴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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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在蔡英文脖子上掛鈴鐺


2017-02-26 01:48 聯合報  王健壯(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蔡英文總統。 聯合報資料照片 記者杜建重/攝影


就在蔡英文總統帶頭領導司法改革的同時,多數人看不到也感受不到的一場憲政危機,正在悄然形成。
諷刺的是,這場憲政危機都跟蔡英文有關。總統召開的決策協調會議,追討不當黨產的黨產會,總統擔任司改國是會議的召集人,總統指示調查局研擬完成的「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以及立法院即將進行審議的促轉條例,都有違憲之嫌,都是憲政危機的證據
蔡英文數度跨越憲法紅線,都是以改革為名。追討國民黨黨產,為了轉型正義;召開決策協調會議,為了整合政策治理;領導司法改革,為了讓人民對司法有感;制定保防法,為了強化反情報體制。
但重為善若重為惡,總統不能輕易為惡為非,也不能輕易為善為是。總統推動改革當然是為善,但若是以個人意志凌駕憲法規範的方式去改革,忽略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去改革,就是以對的目的合理化錯的手段,其結果為善等同於為惡。
讓人不解的是,依憲治國是民主治理的基本常識,也是總統的憲法義務,何以蔡英文在改革時無此自覺?何以她的幕僚不曾提醒她或勸阻她?為何以知識社群為代表的輿論,對她一次又一次跨越憲法紅線都默爾無聲,不曾警告制止,也不曾撻而伐之
以最近研擬完成正待行政院決議的保防法草案為例這項草案是調查局奉蔡英文指示研擬但草案中規定的調查局保防員權力,幾乎與不當黨產條例的黨產會一樣,祇需機關首長書面同意,保防員即可對任何人行使調查、調閱、臨檢與查扣等強制性作為但這樣的權力,明顯違反法官保留原則,也不符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要求,都是違憲的權力
就像讓黨產會擁有違憲權力一樣,何以蔡英文竟然又讓調查局擁有同樣的違憲權力?何以她的國安幕僚不曾提醒她,目前已有「國家安全法」與「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相關法律,並不需要再制定一個保防專法何以她的政治幕僚也不曾告訴她讓調查局勢力重返政府機關會引發負面社會觀感,以及讓保防員擁有那麼大權力已明顯違憲
每個總統身邊都有yes man,他們不但奉命為謹,而且經常能先意承旨但總統若被諾諾之輩包圍,沒人敢違逆她,沒人敢向她說不,其結果必然是愛之適足以害之。蔡英文身邊有許多幕僚,在未進入政府體制前,都是諤諤之士,過去依憲依法批判國民黨政權時都振振有詞,但何以同樣一批人卻讓蔡英文在短短幾個月內就數度跨越憲法紅線,而未有任何作為?
當然,更不可思議的是知識社群的集體噤聲。過去國民黨政府有任何違憲逾法之舉,知識社群必然起而撻伐,但對蔡英文數度違憲,卻祇有「守護民主平台」這個團體幾次發表聲明,警告蔡政府「祇想強力領導,不管憲政將倒」,並且批評蔡政府是「假民主真霸權」;至於過去那些此起彼落的個別知識分子,卻突然都消聲匿跡了。
台灣第一次政黨輪替後,也曾經出現過「知識分子都到哪裡去了?」的現象,其結果是扁政府在批判的斷層中日趨沉淪這段慘痛歷史至今讓人刻骨銘心,以進步價值自期的知識社群,豈能在又一次政黨輪替後,視憲政危機不斷擴大而不發一語?蔡英文現在最需要的,就是有人在她脖子上掛鈴鐺。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