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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黑白集/多少人間不平事
◆ 聯合報社論/社宅政策連環爆雷 賴政府被皮相政績反噬
經濟日報社論/無人載具要起飛 法制須先到位
2026-08-15 01:11 經濟日報/ 社論
自從俄烏與美伊戰爭發生以來,無人載具在台灣就一直是熱議話題。路透
自從俄烏與美伊戰爭發生以來,無人載具在台灣就一直是熱議話題,幾乎已成為一個用來衡量台灣是否擁有不對稱戰力的判斷標準。日前,行政院提出《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國民黨、民眾黨和個別立委也提出多達十四個不同的版本。由於意見分歧過大,未達共識,只得送到政黨協商。
所謂無人載具指的是「具感測、定位、監控、決策及控制技術,透過遠端控制或自動操作而運行的車輛、航空器、船舶或其結合之無人駕駛交通運輸工具」,用途甚為廣泛。由於它可以大幅減少人力需求、降低任務風險,進而提升工作效率,近年來已成為世界各國競相投入發展的一項重要產業;且因為它具有「以小搏大」的不對稱戰力特性,自然也讓它更成為一項現代戰爭科技化下最具吸引力的武器。
前陣子,立法院雖通過《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但由於預算規模從一.二五兆被減至七千八百億元,導致行政院不滿,朝野爭議持續發酵,未因該條例的通過而緩解,其中被刪除的四千七百億元主要就是採購無人載具的經費。然而,行政院並未死心,這次無人載具條例的提案,即是把原先被立法院刪除的無人載具採購項目,重新更名包裝,試圖再次提案闖關。
比較目前幾個主要的草案,幾乎全部都以國防自主的強化為宗旨。除了行政院版立法對象以採購為主外,其他版本皆擴大範圍將無人載具的產業發展納入考量。就此而言,行政院版的確失諸偏狹,相反地,其他版本則更能以宏觀創建整體產業生態系統的角度,長期規劃無人載具產業的發展。其次,朝野政黨對無人載具條例的經費編列方式,亦存有歧見;執政黨主張採特別預算,在野黨則堅持採年度總預算。
無人載具涉及多層面複雜技術,其中最具共通性也最關鍵的核心能力是感知、定位、決策、控制、通訊與系統整合。藉由對外採購,或可利用工業合作與技術移轉等要求來達到帶動本土無人載具產業的目的,但創建整體產業的永續發展卻需要更全面性的戰略思維。尤有甚者,採購只是一種執行方式,產業創建則是一種治理思維,法律規範的層次截然不同。更何況,無人載具的用途甚為廣泛,國防軍事只是其中一部分,為促進產業的整體性發展,法制上斷不可區分軍用與民用而作割裂式的規劃。
現行各方提案的版本,一類是只強調軍用無人載具的採購,而且指定以特別預算執行(如行政院版),另一類則是以培育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為主,但其中摻雜些軍用採購事宜的規範。前者條文過於簡單,連採購的方式、程序、審查、評估、監督、懲處等規定皆無;後者則為了能兼顧採購與發展、軍用與民用的區別,致使內容發生顧此失彼甚至相互牽制的結果。
經濟學再三提醒我們:一個目標,一個政策。新法的制定,除了新意的創立之外,更需要注重與既有法律體系的融合與分工。鑑於目前無人載具立法各方意見分歧,我們特提出二點具體建議如下:
首先,採用「三層雙軌」建構無人載具發展法制。分按三層次建立發展無人載具系統之法制架構,第一層先以「治理戰略」為主,制定《無人載具系統發展條例》(新法),作為創建與扶持該產業之基礎。其次,軍用輔以《國防產業發展條例》,民用輔以《產業創新條例》,新舊法搭配作功能分流。最後一層採購制度,民用部分以《政府採購法》規範即可,軍事採購部分則另以制定《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新法)強化之。
其次,遵守預算法有效利用中長期預算規劃制度。預算法規定「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才可提出特別預算,軍事無人載具的採購是否符合適用條件,朝野迭有爭議。為免政治上的對抗,影響無人載具產業本土化的落實,行政院應同意回歸採行年度總預算。至於跨年度的採購需求,則行政院可提出完整的中長期發展或採購計畫,以「未來承諾授權」與「繼續經費」方式編列預算。按照法制與制度來處理,才是正解。
聯合報黑白集/多少人間不平事
2026-08-15 00:24 聯合報/ 黑白集
台南市議會議長邱莉莉(前右)、副議長林志展(前左)賄選案檢方二審上訴遭駁回,涉案9人無罪確定。 聯合報系資料照
同一天,兩個司法案件,凸顯台灣社會的極度不公。一件是,一名清潔隊員自首侵占價值四元的回收廢棄物,檢察官起訴,但請求判決免刑或緩刑。另一件是,喧騰四年的台南市議長邱莉莉等人的賄選案,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九人全部獲判無罪確定。正在選舉前夕,好一個「還他清白」!
去年一名北市清潔隊員因拿了殘值卅二元的電鍋送給拾荒婦,遭依貪汙和侵占起訴,地院好不容易將他從五年刑期減為三個月,但事件已引起社會極大不平。如今,又有清潔隊員因拿了殘值四元的回收物去做裝置藝術被訴;清潔隊的人格和名譽,就真的比較賤嗎?還是他們花不起錢請律師?
再看台南議會賄選案,當年綠營為爭逐地方政治及經濟利益,由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不惜買票購屋利誘及黑道威嚇兩路並進,要脅跨黨派議員支持邱莉莉為議長。而郭再欽,正是學甲爐碴案及台南光電開發案的要角。當時的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還直接點名郭再欽應退黨,並痛批台南黑金亂象是民進黨「集體鄉愿」的結果。如今司法還一夥人「清白」,是反證林飛帆「血口噴人」嗎?
所謂「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正是這般景象。清潔隊員和議員都是公務員,行為偏差程度十萬八千里,但有沒有黨證,仍決定了司法的最後裁判。
聯合報社論/社宅政策連環爆雷 賴政府被皮相政績反噬
2026-08-15 00:20 聯合報/ 社論
賴政府原承諾興建13萬戶社宅,宣告跳票。 聯合報系資料照
近來社宅政策頻頻爆雷,國內包租代管龍頭兆基屋管關係企業爆發公司債兌付爭議,外溢至六千多戶包租代管戶中止服務,風波仍未止歇。此外,賴政府原承諾興建十三萬戶社宅,也宣告跳票,大幅下修至三萬戶。另租屋補貼也因政府放寬標準而經費暴增,中央要求地方分攤,引發抗議。社宅政策連環出包,癥結在蔡政府到賴政府猛畫社宅大餅,一路追求表象政績卻無法達成,如今逐一遭到反噬。
蔡政府將居住正義視為吸引年輕選票的利器,社會住宅更是民進黨高呼的「居住正義」招牌。蔡英文先提出廿萬戶社宅目標,其中十二萬戶採直接興建方式,另八萬戶則擬透過「空屋移轉社宅」完成。沒想到,因空屋移轉社宅困難,遂將原本在民間租賃市場出租的住宅納入政策體系,改由政府「先承租民間房屋,再轉租給民眾」,代管業者經由公開招標評選。這種把政府「包租代管」包裝成社宅政績的做法,賴政府也繼續承接。
如此一來,為了拚戶數,政策自然也就拚命「作多」。政府一方面放寬房東加入的條件,而願承接大量案件的業者,自然更易獲得政府青睞。光是兆基及關係企業寄居蟹服務案件,即將近三萬件,占全台社宅包租代管十一萬餘件有效契約近四分之一;另兩家大型業者,也各有約一.五萬件。換言之,光三大業者體系就占去近半市場,高度集中下,便衍生了高度風險。
兆基當初就是頂著政府所賜予的光環與社會信任,成立關係企業發行公司債。如今出現巨額虧損,不僅投資人血本無歸,更已波及本業,寄居蟹原先承作的社宅服務已無力繼續,政府只能緊急找其他業者救火。面對業者高度集中的問題,國家住都中心董事長花敬群坦言,「過去沒注意」。癥結就在,政府一味追求表相數字的擴張,卻輕忽監理制度與風險控管;如今出現連鎖危機,不過是中央營造皮相政績下的必然結果。
另一項也被民進黨政府當成住宅政策亮點的租金補貼,原設有家庭成員平均動產限額廿二.五萬元的排富限制,但因高房價問題始終無解,加上社宅興建進度落後。為此,中央在民國一一一年(二○二二年)中推出「三百億擴大租金補貼方案」,大幅放寬資格,使補貼戶數一舉從十二萬暴增至五十萬戶,藉此拉抬九合一選情。
賴清德上任後,更喊出「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目標,為了衝刺「百萬」目標,內政部再擴大租補規模;至去年底,補貼戶數已高達九十一萬戶。這項「撒錢衝政績」的作法,不僅衍生發放浮濫及冒領等亂象,更讓租補經費暴增至三七二億,遠超過原規畫的三百億元規模。為此,中央竟回頭要求地方埋單,明年起分攤一至四成不等租補金;縣市不服,起而抵制。
事實上,不論是社宅包租代管或租金補貼的本質,都無法與能落實居住正義的社宅畫上等號。賴清德在總統大選前承諾直接興建八年十三萬戶社宅,詎料,政院最新草案卻以土地、經費、人力及管理皆遇瓶頸為由,將戶數大幅縮水至三萬,預算也大減,就連補助地方興建社宅的經費也將喊停。賴政府「未蓋先跳票」,引發民團及地方強烈批評。
問題在,社宅從規畫到落成,四、五年已是效率驚人;即使一任總統任期屆滿,都不一定有機會剪綵。這在一味追求速效的賴政府眼中,自然興趣缺缺。政治人物輕毀承諾的做法,也成民主政治的惡劣示範。
面對社宅政策的接連爆雷、跳票,民進黨對得起當初投票給他們的年輕世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