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家之眼】「屋」不盡其用 何來居住正義?(初六)
◆ 【專家之眼】一種愛魚 其心各異?
◆ 【專家之眼】情書無罪,操弄有責
【專家之眼】一種愛魚 其心各異?
2026-08-18 06:10 聯合報/ 李武忠/農漁經學者
近來社群媒體上陸續出現探討有關吃魚問題的正負評價,由於該議題涉及營養、健康、環保、生態和食安等範疇,影響深遠;作為長期對魚類及相關產業的觀察者,謹提出些看法及建議,希望有助於釐清問題,讓魚類繼續為人類的生活和生存做出正向貢獻。
魚類能提供優質蛋白質、長鏈 ω-3 脂肪酸 EPA 和 DHA 以及多種維生素與礦物質,對人體健康非常重要;適量吃魚可以帶來保護心血管、增進大腦健康以及補充優質蛋白質等好處,是食品界及醫界普遍共識。
全球超過四億人口倚賴魚類當補充動物性蛋白,主要來自野生捕撈與水產養殖供應;目前全球直接供人類食用的魚類消費量達到一.七六億噸,人均年消費達廿一.四公斤,充分展現魚類對於糧食安全和營養的重要性。然而氣候危機、環境退化、經濟衝擊以及國際政治動盪不安,正在影響魚類供應體系的可持續性和整體運作,對全球魚類穩供投下變數。
過去魚類供應主要仰賴海洋捕撈,後因過度捕撈,環境汙染,破壞海洋食物鏈,全球超過三分之一魚類資源已被過度捕撈,使得野生魚類資源量銳減。為此全球實施嚴格的捕撈暨配額限制,海洋捕撈改由著重開發利用轉為責任制管理養護,已漸恢復海洋魚類資源量。
目前全球超過一半的魚類產量來自水產養殖,已經超過野生捕撈,預計到民國一一九年(2030年),水產養殖將供應全球近三分之二的食用魚。只是養殖漁業想要永續發展,亦存在諸多待克服之處。
例如養殖魚類飼料主要來自海洋魚類,通常生產一公斤養殖鮭魚需要二-三公斤魚飼料,其中大部分來自野生捕撈魚類,如鯖魚、鯷魚或沙丁魚等,這些原料魚中,有很多是瀕危物種或具重要生態意義,過度使用會導致資源枯竭,並破壞海洋食物網,還有水產養殖爆發大規模疫病威脅以及來自氣候變遷的影響等等。
近年來透過推動養殖飼料原料暨效率改進,以及深海養殖,零廢棄、循環式的陸基養殖系統,養殖漁業產生的負面影響已大幅改善,未來養殖漁業發展目標將著重在養殖健康且不破壞當地生態系統的魚類。
隨著外食、外賣、蔬食人口增加,減少了食魚機會也錯失食魚帶來的好處,年輕族群尤其明顯。民眾不喜食魚主要原因包括:細刺太多;處理太麻煩;價格太貴;不會烹飪;資訊不明,挑選永續海鮮不容易;魚體有魚腥味,臭土味等等。
為解決這些問題,科學家利用基因編輯技術,培育出不會改變魚的味道或口感的無刺魚;業者針對特定菜餚出售特定部位,無需購買整尾魚;消費者透過包裝上掃碼可學習烹飪技巧;提供更多元便捷的即時食材,預製魚等;對於魚體臭土味,也可透過改進飼養密度暨水質環境,或在出售前先在流動清水裡蓄養數日消肚後再出售;這些都有助民眾對魚類的選購。
整體而言,攝取魚類的好處超過潛在風險,只要用對方法(如去除內臟再攝取,注意保鮮等),買對魚(如購買經第三方機構如 BAP、ASC 或MSC 國際認證魚類),吃對魚(如多食小型魚種,如鯖魚、四破魚、秋刀魚、肉鯽魚等,少食海洋食物鏈頂端的大型魚類如鮪魚、旗魚、油魚、鯊魚等),在兼顧環境維護與產業永續下,會給消費者帶來既美味又健康的體驗!
虱目魚從頭到尾都是寶,一魚多吃,全魚利用。圖/取自農業部臉書粉專
【專家之眼】「屋」不盡其用 何來居住正義?
2026-08-18 06:30 聯合報/ 陳清雲/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長
明年度租金補貼經費仍由中央政府負擔,截至8月14日,全國租金補貼戶數達93.7萬戶。聯合報系資料照
政府近期研議調整租金補貼,傳出補助戶數可能減少,部分補助金額甚至面臨縮減;另一方面,社會住宅興建進度未如預期,包租代管又發生業者財務危機。這些現象說明,居住正義若只靠發補貼、蓋社宅,終究緩不濟急;解方是讓更多房屋進入租售市場,做到「屋盡其用」。
社宅從盤點土地、規畫、招標到完工,往往需要多年,短期內難以滿足龐大的居住需求。政府原訂目標若無法達成,應誠實檢討,而非不斷調整計算方式。除了盤點適合興建社宅的公有土地,也應清查閒置或低度使用的公有宿舍,整修後辦理出租,或委託專業機構經營,較能快速增加供給。
租金補貼雖可減輕租屋族負擔,卻不是人人有獎。租金補貼應補給有實際居住需求、真正需要協助的人,政策要「雪中送炭」而非「錦上添花」。資源有限就應設置合理的所得與財產門檻,優先照顧經濟弱勢、離鄉工作者及育兒家庭。若因預算不足必須調整戶數或金額,也應採漸進方式並設緩衝期,不宜一次大幅縮減,以免租屋家庭措手不及。
至於外地求學學生是否補助,則應考量父母或實際負擔者的經濟能力。學生租屋費用多由家庭支出,不宜只以學生本人所得判斷。政府也應督促學校擴充或改善宿舍,避免把校舍不足衍生的負擔,全部轉嫁給租屋市場及納稅人。年輕婚育家庭的需求更應受到重視,房租與房價過高,正是不敢婚、不敢生的重要原因。對育有子女的租屋家庭,可依子女數及所得條件加碼補助,並搭配租稅優惠;這不只是住宅政策,也是人口政策。
包租代管方向值得肯定,可以協助不熟悉修繕、收租與管理的房東,降低出租門檻。然近期有業者發生財務問題,顯示主管機關及住都中心的風險控管仍有不足。代管業者經手大量租金、押金及補助款,應建立履約保證、資金專戶、定期查核及退場接管制度。與其出事後補破網,理應事前做好防弊機制。
但社宅、租補與包租代管仍是治標,居住正義的核心在於擴大房屋供給,尤其是引導都會區閒置空屋回到市場,真正做到「屋盡其用」。政府可建立差別稅率,自住住宅維持合理負擔、合法出租並完成申報者給予更明確的租稅優惠;長期閒置的非自住房屋,則提高持有成本。當出租的實際成本低於空置,屋主自然更願意釋出房源;若選擇出售也能增加市場供給,有助於平抑房價。
政府應完善租賃登錄及查核制度,租金補貼若被房東轉嫁成漲租工具,或出現虛假租約、冒領補助,就應依法查處;否則補貼愈多,租金反而上漲,最後只是由全民納稅共同承擔更高的租金成本,政策美意盡失。地方政府規畫勞工住宅、可負擔住宅,企業也願意興建員工宿舍以留住人才,中央應樂觀其成。只要有居住安全、轉售牟利或管理上的疑慮,就透過修法、限售及監督機制解決,而不是處處設限。中央、地方與民間都應成為增加供給的力量。
居住正義不是讓政府包辦每一間房,而是讓想租屋的人租得到、租得起,想買房的人看得到希望。租補要雪中送炭,空屋要回到市場;社宅要加速、租補要精準、代管要防弊、公私要合作。唯有從「補貼需求」進一步走向「擴大供給」,讓每一間房屋發揮居住功能,才可降低租金與房價,讓年輕人住得起、買得起,敢婚且敢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