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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黑白集/逼你吃毒油
◆ 經濟日報社論/打造可負擔住宅 地上權是解方
經濟日報社論/打造可負擔住宅 地上權是解方
2026-07-19 02:28 經濟日報/ 社論
打造可負擔住宅,地上權是解方。 聯合報系資料照
桃市府最近推出由建商捐建且具封閉交易的「可負擔住宅」政策,但遭內政部冷處理。此政策雖提供民眾另類公屋選擇,但卻過度補貼中籤戶,且須透過複雜信託制度進行,此事立意良善,但可以有再思考的空間。
可負擔住宅意指政府提供中低收入戶民眾,居住在財務上能負擔的公屋。國際上通常以家戶租金或房貸不超過家戶所得三成,來界定可負擔水準,而政府通常補貼民眾以符合此標準。例如,我國目前對入住社會住宅的中低所得承租戶,僅收取市場租金的六成至八成五。
由於社會住宅租金遠較市場租金便宜,故政府多以抽籤方式決定承租戶。又為使更多民眾有入住機會,政府通常和租戶簽訂三年租約,且最多續約一次。由於社會住宅多不調漲租金,且租客無誘因修繕,故政府後續得花大筆維護費用。
只售不租的可負擔住宅則可規避上述問題。國際上這類公屋有下列兩種型式。首先,是大英國協成員國的共享權益住宅。住戶先購買部分房產持分,但日後可以用市價購買政府持分。其次,是美國各州的社區土地信託。換言之,由地方政府長期持有土地,而由住戶取得建物長期使用權,並支付土地租金。此型式類似於新加坡的組屋及我國的「地上權住宅」。
新加坡政府曾對民間購買大量土地,之後再興建具有地上居住權的組屋。目前新加坡住宅78%是組屋,且新加坡政府雖補貼民眾購買組屋,但並未干預組屋市場的交易價格。
我國財政部則自民國九十九年(2010年)起,對公有閒置土地採標售地上權制度。因此,目前國內雖罕見地上權住宅,但日後可望大量增加。這些住宅使用年限多為五十年或七十年,而其售價通常為市價的六成至七成五。例如,麗寶建設今年在北中南各大都會區,陸續推出一些市價打七五折的地上權住宅。
桃市府的可負擔住宅則是另類公屋型式。根據其方案,申請者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設籍於桃園滿一年、廿五歲至四十五歲間、夫妻合併收入介於桃園家戶平均所得的三分之二及平均所得間,且育有未成年子女或懷有胎兒。可負擔住宅的房源則是由建商在特定基地開發時,依都更條例捐建回饋,且桃市府預計以市價一半出售,並擬透過信託方式,限制住宅轉售價格及轉讓對象。
此政策有下列兩個問題。首先,和社會住宅相比,民眾中籤機率大幅減少,但一旦中籤卻可享受龐大利益。可負擔住宅無使用年限,且可以用購買價轉讓出售,故其價值高於「地上權住宅」。由於桃市居民可以用市價一半購買可負擔住宅,故一旦中籤,即可享該住宅市價二成五以上的獲利。因此,除非出現繼承問題,否則中籤戶無誘因出售。
其次,桃市府設計的信託制度偏離信託立法精神。信託制度乃由委託人支付成本,使得受託人在監察人檢視下,當出現符合委託人意願情況下,將受託財產衍生利益移轉給受益人。然而,在桃市府的信託制度下,中籤戶類似委託人,而桃市府類似受託人及監察人,但轉讓條件卻反映受託人的意願。因此,這種制度設計在日後恐窒礙難行。
面對上述兩項困境,桃市府不妨將政策移往「地上權住宅」方向。目前建商推出的地上權住宅房價為市價75%,且購買者每年需支付公告地價3.5%以上的租金。因此,桃市府可考慮將房價降為市價七成或免支付土地租金。另外,由於信託制度難以落實,故不妨讓此種公屋後續進入市場買賣。桃市府並無法以一己之力,解決其多數市民無法負擔房價的問題,但能提供市民常有些微機會抽中「可負擔住宅」,或許可為市民打造幸福的家。
聯合報黑白集/逼你吃毒油
2026-07-19 00:50 聯合報/ 黑白集
中聯油脂致癌油事件重創食安,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在節目上面對質疑,反嗆媒體人「又不是我逼你吃,你跟我大小聲幹嘛」,此番言論引發全民怒火。 聯合報系資料照
中聯油脂致癌油品風暴延燒近廿天,行政院長卓榮泰才不乾不脆道歉。台北市長蔣萬安串連藍白,登高一呼發動七二五上凱道抗爭。至於抗爭口號,蔣萬安也不必多花心思,因為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等早幫人民想好了。
台灣人民歷經大小食安風暴,如今要檢視政府處理是否及格,很容易即可從過往找到「參照組」。例如民國一○三年(二○一四年)劣質油品事件,當時的閣揆江宜樺兩度在國會鞠躬道歉,時任衛福部長邱文達、食藥署長葉明功也下台。
反觀此次毒油事件,賴政府不僅一開始想蓋牌,迄今仍搞不清致癌物如何產生,是否下架更拖拖拉拉;眼看已形成「史上最強烈食安風暴」,卓揆才在宜蘭對「行政單位未在第一時間查處這個部分深感抱歉」。
聽到沒,只針對「未在第一時間查處」;卓榮泰把道歉限縮到整個毒油案中最小的「這個部分」!
連閣揆道歉都慢半拍、擠牙膏、擇地點、有條件,難怪衛福部次長林靜儀會硬扯「不鼓勵大家吃炸雞排」,吳崢更大嗆「又不是我逼你吃,你跟我大聲幹嘛!」蔡英文曾說,如果政府聽不見、不回應,你可以大聲、可以拍桌。但到賴政府,別說拍桌,根本不讓人民大聲!
逼我吃毒油,還不准大聲、不准拍桌,人民只能掀桌。這次,人民可以舉起「民主雞排」,高呼:感恩賴政府不逼我吃毒油!
聯合報社論/赴陸失聯問題,也凸顯陸委會海基會失能
2026-07-19 00:45 聯合報/ 社論
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表示,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台灣民眾若在大陸被拘留、被限制人身自由,對岸理應通報台灣;但現在「對岸有時通報、有時沒通報,斷斷續續處理」。 聯合報系資料照
陸委會近來頻繁公布赴陸失聯人數,指自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到今年七月九日已有三八五人失聯。陸委會表示未來將定期公布失聯數字,並呼籲民眾非必要勿前往中國旅遊,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上身。陸委會無法恢復兩岸通報機制,也無力解決人民失聯問題,只強調安全風險,叫民眾不要前往大陸,除政治目的一目了然,也凸顯陸委會和海基會在處理兩岸交流衍生問題上已徹底失能。
任何國人失聯都值得關切,政府也有義務協助和保護人民。至於大陸國台辦只是批評陸委會編造假訊息、製造恐慌,其實無助增進兩岸交流信心,應提高司法透明,加強各種通報形式,才能化解疑慮。
陸委會的失聯統計,包括「失聯」、「遭留置盤查」與「疑遭限制人身自由」三種類型,各類型案件性質並不相同,不應一概而論。且近三年國人赴陸高達千萬人次,三八五人失聯占比不到十萬分之四。這個比率,比國內每年平均「每萬人十人」的失蹤通報率還低許多。
諷刺的是,賴政府公布赴陸失聯人數,其實是選擇性公布。國人入境其他國家失聯、遭留置盤查或疑遭限制人身自由的數字,從未被相關部會重視或公布。四年前東南亞人口販運、詐騙園區高峰期,曾傳出有數千國人在緬甸、柬埔寨等國失聯,政府就從未公布詳細數字。
陸委會的統計始於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當時三類人數總計五十五人,其中失聯五人。民國一一四年(二○二五年)遭留置盤查人數不增反減,失聯和疑遭限制人身自由數字卻雙雙暴增。今年一到六月,則是失聯人數超過疑遭限制人身自由。背後原因,究竟只是實際人數增減,還是通報問題,仍待詳究。而陸委會的統計只有冷冰冰的數字,並無失聯、遭留置盤查或人身自由受限的原因,也未統計取得聯繫或查明原因後的數字。這除了用案件和人數的累加,營造「失聯者越來越多」恐慌,繼續煽動抗中情緒外,既不能保護人民安全,對民眾避險也無助益。
事實上,赴陸失聯情況顯得越來越嚴重,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去年底的談話,亦透露端倪。羅文嘉當時表示,在一三二起失聯陳情案中,有七十七案未能完全確認當事人處境,其餘「對岸通報廿五案,家屬接獲大陸公安通知、後續與當事人取得聯絡各十五案」,且其中有廿二案涉及詐騙案件。亦即許多案件並非全然沒有處理結果,且有六分之一是國人最痛恨的詐騙案件。
羅文嘉又說,依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台灣民眾若在大陸被拘留、被限制人身自由,對岸理應通報台灣;但現在「對岸有時通報、有時沒通報,斷斷續續處理」,「有時家屬接到自稱中國大陸公安來電,才知道家人在陸發生什麼事」。亦即大多數案件,源於兩岸關係惡化後,陸委會、海基會無法扮演兩岸溝通協調、訊息通報橋梁所致。可以說,兩會完全失能。
此時炒作赴陸失聯更根本原因,應與賴政府欲將民眾赴陸全面納管有關。陸委會民國一一二年(二○二三年)以「強化國人赴中國大陸安全保障」為由,建置「國人赴陸動態登錄系統」,但二年多來登錄比例僅百分之二點五左右。民眾登錄意願偏低,顯然與對政府不信任,唯恐登錄後個資遭濫用有關。
民進黨不斷宣稱要強化「赴陸納管」,卻動輒將赴陸者扣上在地協力、認知作戰紅帽,甚至進行司法追訴,民眾疑慮並非無據。如今炒作赴陸風險,反而凸顯陸委會、海基會對民眾在大陸遇險時束手無策,誰會相信只要主動登錄,政府就能幫忙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