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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別讓勞工病假成考績扣分線
2025-11-23 06:00 聯合報/ 陳清雲/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長
上個月一名長榮空服員抱病上班後過世。這不只是單一公司的悲劇,而是全台勞工「不敢請病假」的警訊。(圖/記者季相儒攝)
就在上個月,一名長榮空服員抱病上班後過世,讓人十分不捨。這不只是單一公司的悲劇,而是全台勞工「不敢請病假」的警訊。日前,勞動部火速修正「勞工請假規則」,明定一年內病假未逾十天,雇主不得為不利處分,這是重要的一步,但絕不能是最後一步。
勞工不是耗材,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也是共同打拚的夥伴。企業有好績效,背後都是員工的心力與健康。「病假不是績效指標,健康不是工作成本」。既然叫「考績」,本來就應該考核「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態度及實際績效」,而不是把病假天數當成扣分工具。員工生病需要治療與休養,卻得擔心考績被打低、升遷受影響、全勤獎金被扣,這樣的管理文化,只會把人推向「帶病上班」,對公司、員工都不是長久之計。
依法請病假,本來就要承擔「半薪」的損失,等於勞工已經自己先付出代價。如果還因此被剝奪全勤、影響年終、拉低考績,就變成一件事情被懲罰好幾次,比例明顯失衡。病假扣分,是把生病當錯誤;這不是管理,是誤解人性。新制規定十天內不得不利處分,應被視為「最低底線」,而不是變相告訴企業「十天後就可以開罰」。病假權的核心,是依身體狀況請必要的假,而不是天數一到就得面對懲罰。
然而,病假是否影響勞資互信,這是不能迴避的現實課題。企業擔心制度被濫用,勞工害怕請假被打壓,雙方疑慮都真實存在。因此,制度設計更需避免讓病假成為「勞工失信」或「雇主懷疑」的來源。制度愈公平透明,勞資互信才會愈牢固。唯有讓病假與考績脫鉤,使制度清楚、資訊公開,病假才不會變成扣分工具,職場文化也才能真正改變。
這個問題也牽涉到兩性平權。女性的生理假、產假本來就是法律保障的權利,不能因請了這些假,就在考績上被貼標籤;男性請陪產假、家庭照顧假,也不該被視為「不夠投入」。合理的差別待遇是為了照顧不同處境,而不是讓特定性別的假別,默默變成職涯絆腳石,甚至成為隱性的懲罰。只要是法律保障的請假權利,就不該成為扣分理由,這才是真正的性別平等。
更重要的是,勞工請病假本就已承受薪資減少的壓力,若再與考績連結,便是一事數罰。主管機關設定「未逾十日不得為不利處分」只是最低限度的保障;既然現行法令本來就提供一年三十日半薪病假,未來更應討論是否逐步將保護天數與三十日接軌,使制度界限更為合理。讓勞工敢請病假,並不是恩惠,而是基本的職場安全。而勞資雙方如何在管理與保障之間取得平衡,也正是下一步必須共同努力的方向。
讓憾事不再重演,是主管機關與企業經營者共同的責任。政府除了修法,還要加強勞檢,公布「不利處分」判斷指引,讓勞工敢站出來,也讓守法企業有明確標準;企業則應檢視考績制度與全勤獎金設計,改掉以請假「勤惰管理」員工的思維,把職場文化調整為「生病就好好休息」,而不是「撐到倒下來」。當然,勞工也應自律,不把病假當成請假的巧門,誠實面對自身健康與工作責任。
長榮空服員之死,已經是全社會共同的痛。我們能做的,不只是感嘆一聲「遺憾」,而是從制度與文化全面檢討、共同調整,讓每一位勞工不用再以健康、甚至生命,去換一張全勤獎和一個漂亮考績。企業的績效靠努力,永遠不該靠硬撐。只有當「敢請病假」成為正常的職場常態,而不是一種風險選項,這場悲劇才算被真正記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