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 星期五

經濟日報社論/全球反詐新趨勢 台灣遠遠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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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高虹安案掀開了法治和法制落伍的真相
◆  聯合報黑白集/海南啟動,台灣什麼滋味?
◆  經濟日報社論/全球反詐新趨勢 台灣遠遠落後








經濟日報社論/全球反詐新趨勢 台灣遠遠落後

2025-12-19 01:13  經濟日報/ 社論
詐欺犯罪早已不再只是零星個案,而是結合數位科技、跨境金流與組織分工的「詐欺產業化犯罪」。圖/AI生成,非新聞當事人


詐欺犯罪早已不再只是零星個案,而是結合數位科技、跨境金流與組織分工的「詐欺產業化犯罪」。其危害不僅止於個人財產損失,更深刻侵蝕金融秩序、破壞社會信任,甚至動搖國家治理與法治威信。

面對這種結構性風險,各國反詐政策已經快速轉型;相對之下,立法院12月17日通過初審「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是否真正回應詐欺產業化的實務挑戰,仍值得冷靜檢視。

從國際經驗觀察,打擊詐欺的核心趨勢,已經明顯由傳統「事後偵辦、加重刑責」轉向「事前預防、系統治理」。英國、新加坡、澳洲與美國,皆透過制度設計,要求金融機構、電信業者與數位平台承擔實質防詐責任,並建立跨部門、跨境的即時協作機制。

以英國為例,銀行被要求即時監測異常交易,並對可合理預防的詐欺損失負擔補償責任;新加坡則透過政府主導的跨部門平台,整合銀行與電信資料,對可疑帳戶與門號即時凍結。澳洲更進一步設立國家級反詐中心,統一指揮與資訊整合,避免部會分工造成治理斷裂。這些作法反映一項共同理念:反詐不是單點執法問題,而是制度設計問題

相較之下,台灣此次修法雖展現高度政治決心,填補法律空白包括強化帳戶管理、擴大凍結與扣押機制、提高特定行為刑責,增加對受害者保護,並賦予主管機關更多行政工具,但整體仍偏向「犯罪已發生後」的應對。對於詐欺產業鏈前端制度性風險,著力仍顯不足

首先,在金融責任設計上,修法雖加強對人頭帳戶與不法金流的控管,但對金融機構是否負有「防詐失靈責任」,仍採保守立場。相較英國要求銀行對可合理預防的詐欺損失負補償責任,台灣制度仍將責任主要置於犯罪者與被害人之間,使金融體系多半只是反詐配合者,而非制度性防線,結構並未根本改變

其次,在數位平台與廣告治理方面,修正條文雖授權主管機關要求下架與限制傳播,但對平台是否負有合理注意義務,以及未盡管理責任的法律後果,規範仍停留在原則宣示。事實上,假投資廣告與社群釣魚訊息正是詐欺產業鏈核心入口,若平台仍被視為中立者,反詐效果自然有限。

再者,從治理架構來看,本次修法並未真正建立具實權的國家級反詐整合體系。雖有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但反詐工作仍分散於警政、司法、金融、通訊與數位治理等多個機關,資料流通與即時協作問題依舊存在。相較澳洲設立全國反詐中心,或新加坡由政府整合銀行與電信資料,台灣仍偏向各機關分工處理制度整合明顯不足。

此外,詐欺犯罪高度跨境化,但修法對跨境金流即時凍結、海外資產返還與司法互助著墨有限。實務上,一旦資金外移,追回比例極低,即使破案率提升,對詐欺犯罪集團的實質打擊仍相當有限。

整體而言,「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的修正,強化了國家事後介入能力,卻尚未完成責任分配結構的重塑。反詐的關鍵不在刑罰是否再提高,而在是否讓最接近風險的節點承擔相應責任。當金融機構、數位平台與電信系統未被制度性納入防詐核心,詐欺產業鏈便能持續演化,最終仍由被害人與社會承擔成本。

全球經驗已經清楚顯示,反詐是一場制度競賽台灣此次修法是重要起點,但是如果無法進一步補強金融責任法制、平台治理義務與跨部門整合架構,制度恐難追上詐欺犯罪的演化速度。反詐不是口號,而是國家治理能力的試金石;唯有治理思維前移,台灣才能真正學到全球反詐的關鍵一課。











聯合報黑白集/海南啟動,台灣什麼滋味?

2025-12-19 01:16  聯合報/ 黑白集
12月18日,海南自由貿易港正式啟動全島封關運作。 (新華社)


醞釀五年的大陸海南自由貿易港,昨日封關。一個比新加坡大上四十幾倍的超級自貿港,從此啟航,代表中國深度聯通世界的新里程。

封關不是關起來,而是放開。「封關」封的是海南島與中國內地間新建的海關,而海南卻實現「島內自由」,人員、資金與貨物藩籬盡除與全球零關稅接軌

不知是刻意還是巧合,海南自貿港啟動日竟與「改革開放」同日。當年三中全會宣告中國走出文革的桎梏,擁抱開放,如今海南試圖再改寫「開放」的定義。正當川普掀起保護主義浪潮,海南為「自由、開放」開港,展現不同戰略概念。

這個「自由島」的冠冕,本應屬於台灣。上世紀九○年代台灣就提出「亞太營運中心」構想,要當亞太咽喉、中國入口,最後卻淹沒在「戒急用忍」口號中。馬英九主政再提「自由經濟示範區」,仍被民進黨恐中抹紅閹割。

但這些開放概念,顯然觸動了北京。「自貿區」還在台灣島內掙扎時,北京便提出「一帶一路」,並火速批准「上海自貿試驗區」上路,在各地共複製了廿二個。海南超級自貿港,則是給世界的最終答卷

台灣沒當成亞太營運中心便罷,如今還變成「準備戰爭」的豪豬島。莫說撤除關稅壁壘,連兩岸旅遊都遭禁錮。當對岸歡慶封關,我們只能為閉關自守而悲。


















聯合報社論/高虹安案掀開了法治和法制落伍的真相

2025-12-19 01:10  聯合報/ 社論
新竹市長高虹安(中)昨復職返回新竹市政府上班。 記者潘俊宏/攝影


新竹市長高虹安立委任內的助理費案,一審以「貪汙罪」判處七年重刑,二審則認定無貪汙犯意,僅以「偽造文書」輕判六個月。判決出爐後,引發外界諸多討論,同時也凸顯了相關法令規範不明確的事實。無論是國會討論中的助理費修法,或是此類案件背後可能的政治操作,都暴露當今法治法制落伍警訊,因易受操弄而難取信。

高虹安助理費案,從她參選新竹市長起,就被當成政治操作議題。一審和檢方都認定,她向立院申報的助理費應該都是「助理的薪資」,挪做公積金就是「詐領公帑」,是貪汙重罪。二審法官則根據立院的預算編列制度演變相關函釋認定助理費本質上是「協助立委問政的補助」,可供立委彈性勻用。二審並採過去首長特別費案的「大水庫理論」,認為只要支出大於收入、沒有詐領的犯意,即不構成貪汙。

助理費案究竟是貪汙或偽造文書,過去類似案件經常見解不一。就如首長特別費案,因法規認定不同,也讓許多政治人物陷入訟累,甚至殺到血流成河。最後,促成立院修法,才讓制度、法規更明確化。

過去廿五年,有多名立委捲入助理費案,但迄無一人因助理費案入獄。最困擾的是,台灣因高度政治對立,社會上對判決標準不一、執法過程爭議,乃至法院判決的不確定性,都感到無所適從。高虹安所涉助理費案不過十一萬元,忽而判處七年多重刑,忽而急轉直下變成無罪;包括公費助理費究竟是給立委的補貼還是行政費用,都缺乏清楚定義,每次判決都加深爭議。主要原因,就是民眾認為政治力常介入司法。

以民進黨立委陳瑩為例,她利用長年在國外念書的丈夫周世川為人頭,詐領助理費。但檢方採信兩人說詞,認為周世川經常返台協助陳瑩工作,因而決定不起訴處分。對於綠委林宜瑾和林岱樺,檢方對兩人的態度寬嚴,也是南轅北轍。更遑論,藍營立委顏寬恒與高虹安的案件從偵查期間遭政治操作,至今兩案上訴二審後的結果也截然不同,顏寬恒二審仍維持八年多徒刑。最高法院若無法統一見解,任由不同庭、不同調判決,皆徒增社會困惑

正因司法對立委助理費案判決標準不一,加上國會助理費制度長期存在諸多模糊地帶,司法若無法以同一標準、同等密度地清查及追訴,自然容易被視為「選擇性執法」。若法院的見解也因人而異,司法的公平、公正性便無法取得人民信賴。這正是司法最大致命傷

既然制度及法律規範模糊,查核機制又不夠明確,如今法院出現各種見解不一的判決,政府相關單位正好可藉此機會透過全面性的討論凝聚共識,進而檢討修正制度,以避免未來有更多民代、助理不慎在模糊地帶誤觸法規。如此一來,司法也不必浪費大批資源和人力在這類案件上,並莫名被捲入政治漩渦

且看,在高虹安案中連帶被起訴的助理王郁文,她擔任助理僅八個月,卻被檢方依「貪汙四六六元」起訴,一審被判兩年,二審改判三個月緩刑。一個年輕人,因非其意志的區區數百元遭纏訟數年,何其無辜!從司法的經濟效益看,太不值得;從人民的法律感情看,當然對司法反感

高虹安昨天已經復職,但她仍得面對高檢署上訴變數。此案糾纏三年,民眾五味雜陳;在政治烏雲籠罩下,人們似乎等不到一個「包青天」。這難道是台灣的宿命?台灣法治和法制的落伍,已一目了然,但連憲法都敢踐踏的賴政府,會有改革意願嗎?






王正方/善於使用AI者才是贏家

名人堂電子報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30&page=1#ph  

◆  王正方/善於使用AI者才是贏家
◆  陳力俊/AI與二八定律
◆  施振榮/從王道談教育醫療產業化與國際化
◆  薛承泰/連馬斯克都看到了危機
◆  王文華/「我先深呼吸一下」










王正方/善於使用 AI 者才是贏家

2025-12-19 00:00  聯合報/ 王正方(作者為電影導演)


人工智慧 AI 無疑是當下世界上最熱門的議題。

大家對 AI 充滿了憧憬,盼望 AI 能帶來更方便、舒適、精緻的生活,期望 AI 科技促進全球的經濟飛躍。也有人擔憂 AI 會造成大規模失業,自己創造具超人智慧的 AI 妖怪,反過來控制人類,導致世界毀滅。

美國電視節目爭相邀請 AI 教父黃仁勳、 AI 教母李飛飛等討論 AI 。幾乎所有節目主持人都會問同樣的問題:美國與中國在 AI 領域的競爭,最終勝利者是誰?

不到五十歲,北京出生的李飛飛,是美國國家醫學院院士、美國文理科學院院士、史丹佛大學人工智慧研究院院長,她說:世界各國都爭取在 AI 領域中占有一席之地;無庸置疑,中國的 AI 發展實力屬強大的一員。黃仁勳表示:AI 產業分五個層面,電力、晶片、資料中心、AI 模型、應用;目前美國在 AI 模型、晶片兩個領域中領先。

來自台灣、世界知名的成功企業家蔡崇信在香港大學演講,他對 AI 的現況、展望等方面,有頗為清晰獨到的見解。蔡先生首先指出:AI 的價值不在於哪種模型設計的最好,要看它的使用率AI 在各行業及人類生活中的普及愛用程度最重要AI 耗電量驚人,建立數據中心的成本非常高,運作的效率、AI 工程師的數量與品質,都是影響發展關鍵因素

身為現代人,應儘快學會使用 AI ,該怎麼做?蔡董提出幾個要點:一,學會獲取知識,AI 時代的知識獲取效率將被放大。知識不能與日俱進,很快就被淘汰。二,建立分析框架,對信息要能做出自己的判斷。三,學會提問,提出正確的問題比找到答案更重要。四,AI 進步到可用自然語言下指令,還需要編寫軟件嗎?蔡董堅持學編程的重要,它是邏輯思維必要訓練AI 時代重要的專業科學還有:數據科學心理學生物學解大腦運作)、材料科學等。無可避免,聽眾的頭一個問題又是:中國在各 AI 發展領域有何優勢?

蔡董回答,中國在 AI 發展上的真正優勢不是模型,而是整個生態。真正的贏家不是誰有最好的模型,而是誰最多最好祕訣是永遠跟著客戶的需求走

目前的狀況如下:其一, AI 耗電量將急速攀升,中國電力較充沛。十五年前中國已開始大規模投資電力傳輸。中國國家電網每年資本支出九百億美元,美國三百億美元。中國的電力裝機容量是美國的二點六倍,差距在繼續拉大。

其二,中國設立 AI 數據資料中心的成本,是美國數據中心的百分之六十;其三,若美國禁止高檔 AI 晶片運往中國,中方團隊必須把系統優化做到極致,DeepSeek 就是這麼逼出來的。

其四,中國的 AI 工程師人才眾多,全球幾乎一半的 AI 科學家和研究人員,都有中國大學學位;他們分散在美國公司、中國公司,或世界任何地方工作。有臉書 AI 團隊工程師吐槽,很多同事用中文交流想法,他們根本聽不懂。

最後,中國官方聲明:到民國一一九年(二○三○年),全國 AI 代理設備滲透率應達到百分之九十。美國還沒見到有關滲透率方案

黃仁勳和蔡崇信的話值得關注。 








黃耀輝/不副署財劃法 仇視地方鄉親

◆  黃耀輝/不副署財劃法 仇視地方鄉親
◆  黃齊元/全力投靠美國 台灣漸空洞化








黃耀輝/不副署財劃法 仇視地方鄉親

2025-12-19 00:00  聯合報/ 黃耀輝(作者為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


卓榮泰院長「不副署」再修版的財劃法,賴總統唱雙簧附和,開了違憲亂政惡例,更凸顯雙標的賴政府內鬥內行,精於詐取「鬥爭紅利」。

先說明去年底一修財劃法的合理理由。八十八年修財劃法,將中央的收入占比(已扣除統籌稅款、一般性補助、計畫型補助)從不到六成,暴增為百分之七十五,使中央更集錢,地方財政陷入窮困一修重點在於扭轉垂直失衡,實現賴總統當台南市長的願望。可惜增加統籌稅款,保障一般補助不少於修正施行前,卻了計畫型補助的保障

結果是,增加統籌款仍讓中央收入占比高達百分之六十六,中央仍維持相當的集錢。反而是中央惡搞「左手給出,右手收回」的兩手策略,突刪一般補助六三六億,並策略性調降計畫型補助。在野黨不得不再修財劃法,但僅增加計畫型補助不得低於以前比率的相關「防詐條款」而已。

因此,卓不副署第一個理由,指立院再修法致一一五年須增加支出,違反憲法七十條「立院對於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根本就是嚴重法盲邏輯死亡偷渡概念卓「顯然不懂」立院修的財劃法是「法律案」,不是「預算案」。真正違憲亂政、違反預算法的是賴卓雙標組,包括原民禁伐補償、警消、軍人待遇等法律案的修訂,賴政府都違法不編預算,是前科累累的慣犯。最諷刺的是,韌性條例增訂普發現金一萬,賴卓也栽贓抹紅為「預算案中增加支出」、「中共窮台陰謀」,何不當時就「不副署」?發放時又來收割稻尾,雙標到令人作嘔!

第二項理由怪再修財劃法立刻用於一一五年總預算,須舉債而違反公債法百分之十五上限,也是詐騙話術。統籌稅款的錢來自於特定國稅,不會增加舉債;保障補助款維持前一年的比率或水準,未增加中央歲出。一一五年中央總預算舉債三千億,是賴政府擴增歲出、產生赤字所致,跟再修財劃法毫無關係!

何況,公債法的上限規範,是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舉債「合計數」,不得超過「全部預算歲出總額」之百分之十五。賴政府上台一年半,就編了四個特別預算一點九兆,舉債一點五兆,且不受公債法、預算法、財政紀律法等約束。已付六,五九○億卻延宕交貨軍購都沒交代,光利息損失一年就超過百億;政院還有臉皮倉促通過軍購一點二五兆,超過財政負荷,倉促送審強迫立院囫圇吞棗。看來,立院真該好好刪減總預算和特別預算的歲出,幫忙賴政府控制舉債解決他們睜眼說瞎話煩惱

因此,卓的第三項理由,怪再修版財劃法排擠既定的重大施政,簡直是一腦兩袋顛倒黑白。立法院修訂財劃法,只是打破長達廿六年的中央集錢,將錢下放給窮困的地方政府,提升家鄉父老的福祉,有如媽媽(立院)制約為富不仁的爸爸(政院),把揮霍在外的血汗錢(例如兆元起跳的軍購、廢核改用貴髒的火力發電,以及全球最貴的綠電,圖利綠友友,害民眾每年多負擔兩千億),留給窮困的子女(地方政府)使用。要不是賴卓「寧予外邦,不給家奴」的偏差心態作祟,怎會把新財劃法抹黑成如此窮凶極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