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 星期六

【專家之眼】美國智庫「地獄景象」背後的利益算盤(十二)

◆  【專家之眼】美國智庫「地獄景象」背後的利益算盤(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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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美國智庫「地獄景象」背後的利益算盤

2026-02-28 07:05  聯合報/ 楊穎超/銘傳大學副教授
台灣一直好奇川普政府真正關切的,是第一島鏈安全,還是美國軍工產業?記者許正宏/攝影


最近美國某智庫發布台灣地獄景象:重新思考不對稱防衛」Hellscape for Taiwan:Rethinking Asymmetric Defense)報告,提出問題是台灣如何有效威懾中共,並在必要情況下擊敗入侵者,方法是運用大量無人機艇配合傳統武器,在共軍進攻時於台灣近海集中打擊,使入侵台灣變成進入地獄。由於進攻成本極高,台灣可在不依賴美軍前提下達成嚇阻效果

坦白說,報告提出的問題一般,較特別處在觀點主張:過去美台軍方常講的豪豬戰略執行面有問題,因此該採「地獄景象」戰略,特別注重使用無人機艇等新科技嚇阻中共。初步感想是美國朋友關切台海局勢,我們應該表達謝意;綠營主持的國防政策也確實有許多問題,需要更多討論來激盪思考;還應指出的是,無人設備大量使用確有價值。但從賴政府最近強推的國防預算方向跡象、也基於對綠營政府過去行事的認識,有些進一步思考值得點出。

首先,報告為什麼選這個題目、於此時發出?台灣即將付委的1.25兆國防軍購特別預算案,目前朝野爭議核心在商業及對內採購項目,直白一點說,就是美國軍工複合體沒人得罪的起,開出的武器清單全買,在野黨只講要刪的核心之一就是賴政府擬在台生產採購的武器,其中包括無人機艇的「非紅供應鏈」。報告就正好主張無人機艇很重要。

再看看報告特別感謝的首要單位the Research Institute for Democracy, Society, and Emerging Technology 國安研究團隊感謝內容包括指導和作者在台的協助,型塑並啟發了報告。該單位怎麼「指導」兩位無實際參軍背景,及在台長期生活經驗的作者迅速瞭解情況?再瀏覽一下民國一一三年(2024年)10月到隔年9月捐錢給智庫名單,除了美國防部、開放社會基金會、透過蘭德公司等國人應該比較熟的單位金錢流向外,我駐美代表處也捐了區間在十萬至近廿五萬美元的錢上述訊息代表意涵豐富,值得細細品味

其次,在美軍不介入或延遲介入前提下,台灣國防足以威懾中共的能力與可信度有多少?報告指出台國防預算相對中共武力仍遠遠不足,預設條件之一是「台灣利用數萬架無人機作為其非對稱防禦戰略的一部分,可以滿足川普政府要求台北採取更多行動的訴求,更重要的是,如果美國拒絕干預台灣可以做好獨立作戰的準備」。

台人一直好奇川普政府真正關切的,是第一島鏈安全,還是美國軍工產業?報告指昂貴武器的預算投入使台灣政府無暇顧及其他軍務優先事項,例如擴充軍力提升戰備水平,倒是提醒我們:在國安研究團隊指導下,報告關於台灣軍方問題與提出主張是否正確?如果有人想藉此報告推動1.25兆國防軍購特別預算全數通過,那反方向是否也可主張把稀缺資源轉用於自製或購買無人機艇,而不是花在買大而不太適當的武器(large, exquisite prestige weapons)?

第三,報告以無人機艇型塑台灣近海的地獄景象,那對中共來講,對策是什麼?這個問題乍看作者應會說:嚇阻成功,戰爭不會發生。然而,這是不瞭解兩岸情境下的理性計算。中共要統一,在一般情況下確實是會計算成本,但特殊情況裡,成本問題就不一定在考慮之列,僅是何時動手問題了。所謂特殊情況,例如《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等曾羅列的武統條件。這個連民進黨政府也是相信的,否則以最近熱炒新聞為例,在避免法理台獨前提下,綠營官員並不敢直白回答陸配是不是外國人問題。如果中共必須動手,參照報告引述的俄烏戰爭情況,雙方都以無人機艇回擊,那麼對台灣來講,兩岸戰起最基本的情況,所謂地獄景象也要發生在台灣內部了。

總結言之,報告發出的時機可議。但也正好可以讓人民檢視:國軍準備了那麼多年、花了那麼多預算,卻被賴政府與美智庫講的幾無抵抗之力,有沒有該追究的責任?要再花1.25兆由同一批人處理,大家放心嗎?賴政府一直講和平靠備戰,看看現在美國對台態度,維持和平可能嗎最後,可能資助外國智庫放消息的單位到底有多少又花了多少錢人員與預算怎麼編列的立法院政府預算時,應該好好關心一下。














廖元豪/總統終究在法律之下

名人堂電子報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30&page=1#ph  

◆  廖元豪/總統終究在法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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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齊元/國際新趨勢 台需戒慎恐懼
◆  闕志克/美最高院如何推翻川普關稅










廖元豪/總統終究在法律之下

2026-02-28 00:00  聯合報/ 廖元豪(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最近有兩個國際案例,都是民主國家的總統遭到法律重擊。一是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因違法宣告戒嚴而被法院判定內亂罪成立,並處無期徒刑;另一則是美國總統川普搞亂全世界的對等關稅措施,被最高法院認定違憲。雖然尹錫悅尚可上訴,川普也還在找尋其他法源依據繼續打關稅戰,但原來不可一世、自認「我說的就是法」的總統,都在法律面前撞山,讓我們看見「法治」仍然是政治權力底線

民選總統由於有選票光環,加上自己能統領龐大又有權力的行政部門,往往會不自覺有著「我是最高」、可為所欲為的錯覺。這樣的總統在行使權力時,一旦碰到憲政體制上的障礙(國會不配合、法院打臉),可能就會不耐煩,想跳過應有程序要件美國尼克森總統 1913.0109 生,美國加利福尼亞約巴林達曾說「當總統作了某件事,那就表示它不違法」,所以水門案爆發時,他選擇的是掩蓋包庇。他痛恨負責調查此案的特別檢察官,竟然在一夜之間免職了司法部長、次長以及特別檢察官,史稱「周六夜大屠殺」。然而接任的檢察官依然持續追查,聲請法院命令尼克森交出證物,最終尼克森辭職下台。

自命高於法律的總統,畢竟還是要在法治面前低頭。這就是法治國家的總統與專制政體帝王最大不同

民選總統如果有所謂「權力癮」的精神狀態,更會傾向跳脫法律拘束。對此類患者來說,權力是讓他們的內在能感到適應、舒服的東西。就像酒與毒品一樣,權力會製造多巴胺,讓人感到快感;反之,一旦失去權力,會感到痛苦。這也可以解釋為何川普絕不接受民國一○九年(二○二○年)「選輸」,而且堅持追訴反對他的人。嗑藥的人需要愈來愈多毒品,權力上癮者也是如此。他們高度需要控制他人,因為很恐懼會失去權力。

驅逐移民、關稅等領域,川普其實都可找到合乎體制的手段,讓國會與各機關全力配合。那為何川普偏要獨行其是?因為要拜託國會,要和各國協調,不就顯示川普「不是最高」了嗎?他擺明要跳脫法律與各種規則,因為那才爽,才有侵略性的自我良好感覺。尤其宰制、無拘束的行為最爽-你能拿我怎麼樣?

好在美國的民主、法治體系終究還是能拘束總統。川普對最高法院的判決破口大罵,矢志要用其他法律來搞關稅;但這恰好體現出法院判決是有效的,所以他才感到挫折必須繞路。他在國情演說時,公然對著大法官說這個判決「不幸」、「令人失望」,但依然承認他只好找尋「其他法律依據」。嘴上不認輸,行動上還是只能改弦更張

尹錫悅則是更離譜的例子,在完全不符合戒嚴條件的情況下搞戒嚴,把正常憲政體制下的國會制衡當成緊急狀態。還好韓國人民義憤填膺的覺醒,國會議員解嚴彈劾,加上司法的裁判,讓韓國回到憲政法治的正軌。

最高行政首長最終在法治面前低頭,是靠著篤信憲政的人民、勇於制衡監督的國會、堅持維護法律尊嚴的司法,以及不為虎作倀的公務員。尼克森時代有寧願辭職被免職,也不願意配合總統濫權的司法部官員;但川普時代的司法部長與法律幕僚脊梁完全折彎,連勸諭總統的膽子都沒有,只在進入訴訟時想理由硬拗。在台灣,誰能為政府「行政院長不副署法律案」、「硬說陸配是外國人」的荒謬踩煞車?是行政法院、憲法法庭、國會,還是人民的選票?








方元沂/馬年永續新格局

◆  方元沂/馬年永續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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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元沂/馬年永續新格局

2026-02-27 23:59  聯合報/ 方元沂(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永續創新學院院長)


民國一一五年(二○二六)歲次馬年,馬象徵速度與方向,也提醒政府與企業在快速變動中要懂得調整步伐。今年全球永續發展的主軸不再是單向加碼,而是精準修正。歐盟在 Omnibus I 架構下確認的 CSRD CSDDD 修法,標誌著永續監理從擴張期走向成熟期-範圍收斂、時程延後、準則簡化,但核心目標不變。

首先是 CSRD 的重大調整,新制將適用門檻明確拉高,原本多波段擴張的設計,改為鎖定員工逾千人且年營收超過四.五億歐元的大型企業;非歐盟企業亦須達到更高的歐盟營收與在地連結門檻。上市中小企業全面移出範圍,金融控股公司亦取得排除或豁免機制,整體受納管企業數量將大幅下降;多數仍在範圍內者,將自民國一一六年(二○二七年)財報年度起適用,並於民國一一七年(二○二八年)揭露。政策訊號為,永續揭露是「影響力義務」而非普遍義務

與此同時,ESRS 也走向簡化,原先大量揭露項目被大幅削減,取消自願揭露,並強化重大性分析(DMA)做為核心程序。永續報告不再是填表競賽,而是能否說明哪些議題真正重大、如何影響企業風險與機會。準則定位從合規清單轉向公平揭露框架,並強化與國際準則(如 ISSB)互通,監理邏輯由「資料多寡」轉為「資訊品質」。

另一關鍵變化是價值鏈治理,新制引入「受保護企業」概念,對員工規模較小的供應商設立資訊請求上限,不得以契約擴張企業義務;這反映歐盟承認合規成本可能外溢至供應鏈,因此透過法律設置邊界。透明仍然重要,但不應以規模優勢向下轉嫁負擔。

CSDDD 的轉向更為鮮明,適用門檻提高至員工超過五千人、且全球營收逾十五億歐元,明確定位為超大型企業制度。盡職調查方法改採風險導向的範圍界定,不再強制涵蓋整條供應鏈;終止商業關係的強制義務被刪除,歐盟層級的統一民事責任制度也回歸會員國設計;制訂氣候轉型計畫的強制義務,在該指令層面被移除。

整體而言,歐盟並未放棄盡職調查,而是降低衝擊強度、聚焦核心風險管理

美國的「逆風發展」與歐盟的精準修正形成對比,聯邦層級氣候揭露規則面臨政治與法律爭議,政策不確定性提高,使企業在合規與策略上更審慎。全球永續版圖因此出現分歧,歐洲仍為制度先行者,美國則呈現區域差異與政治拉鋸。跨國企業必須建立可跨框架運作的治理架構,而非依賴單一司法管轄。

整體來看,最新趨勢可歸納為幾點:其一,抓大放小,聚焦系統性影響企業;其二,重大性導向,重質不重量;其三,供應鏈合理化,限制資訊外溢;其四,強調準則互通;其五,責任分權化。永續監理從理想擴張,進入成本理性與制度成熟階段。

台灣政策而言,這波修法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第一,監理應避免過度下沉至中小企業,應以規模與影響力為核心判準。第二,重大性程序應制度化,而非以清單式揭露為主。第三,若鼓勵供應鏈透明,也需設計合理資訊上限,避免負擔外溢。第四,與國際準則對齊,有助企業在跨境資本市場中維持競爭力。

對企業經營者而言,永續董事會層級風險治理議題;關鍵不在於揭露多少,而在於是否建立可審查可整合可回應風險治理架構。面對全球制度分歧,企業應打造共用資料庫跨框架彈性揭露能力,將永續納入長期競爭策略。馬年象徵奔馳、也象徵選擇方向;永續發展不是加速競賽,而是制度治理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