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 星期六

方元沂/馬年永續新格局

◆  方元沂/馬年永續新格局
◆  趙坤茂/雪地大迷航 驚覺科技依賴症
◆  盛治仁/懷念標哥轉動台灣向前行
◆  李家同/陸大學正在進步 不容忽視
◆  劉大年/中國大陸貿易順差的意涵
◆  周韻采/Seedance 2.0炸裂影視產業









方元沂/馬年永續新格局

2026-02-27 23:59  聯合報/ 方元沂(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永續創新學院院長)


民國一一五年(二○二六)歲次馬年,馬象徵速度與方向,也提醒政府與企業在快速變動中要懂得調整步伐。今年全球永續發展的主軸不再是單向加碼,而是精準修正。歐盟在 Omnibus I 架構下確認的 CSRD CSDDD 修法,標誌著永續監理從擴張期走向成熟期-範圍收斂、時程延後、準則簡化,但核心目標不變。

首先是 CSRD 的重大調整,新制將適用門檻明確拉高,原本多波段擴張的設計,改為鎖定員工逾千人且年營收超過四.五億歐元的大型企業;非歐盟企業亦須達到更高的歐盟營收與在地連結門檻。上市中小企業全面移出範圍,金融控股公司亦取得排除或豁免機制,整體受納管企業數量將大幅下降;多數仍在範圍內者,將自民國一一六年(二○二七年)財報年度起適用,並於民國一一七年(二○二八年)揭露。政策訊號為,永續揭露是「影響力義務」而非普遍義務

與此同時,ESRS 也走向簡化,原先大量揭露項目被大幅削減,取消自願揭露,並強化重大性分析(DMA)做為核心程序。永續報告不再是填表競賽,而是能否說明哪些議題真正重大、如何影響企業風險與機會。準則定位從合規清單轉向公平揭露框架,並強化與國際準則(如 ISSB)互通,監理邏輯由「資料多寡」轉為「資訊品質」。

另一關鍵變化是價值鏈治理,新制引入「受保護企業」概念,對員工規模較小的供應商設立資訊請求上限,不得以契約擴張企業義務;這反映歐盟承認合規成本可能外溢至供應鏈,因此透過法律設置邊界。透明仍然重要,但不應以規模優勢向下轉嫁負擔。

CSDDD 的轉向更為鮮明,適用門檻提高至員工超過五千人、且全球營收逾十五億歐元,明確定位為超大型企業制度。盡職調查方法改採風險導向的範圍界定,不再強制涵蓋整條供應鏈;終止商業關係的強制義務被刪除,歐盟層級的統一民事責任制度也回歸會員國設計;制訂氣候轉型計畫的強制義務,在該指令層面被移除。

整體而言,歐盟並未放棄盡職調查,而是降低衝擊強度、聚焦核心風險管理

美國的「逆風發展」與歐盟的精準修正形成對比,聯邦層級氣候揭露規則面臨政治與法律爭議,政策不確定性提高,使企業在合規與策略上更審慎。全球永續版圖因此出現分歧,歐洲仍為制度先行者,美國則呈現區域差異與政治拉鋸。跨國企業必須建立可跨框架運作的治理架構,而非依賴單一司法管轄。

整體來看,最新趨勢可歸納為幾點:其一,抓大放小,聚焦系統性影響企業;其二,重大性導向,重質不重量;其三,供應鏈合理化,限制資訊外溢;其四,強調準則互通;其五,責任分權化。永續監理從理想擴張,進入成本理性與制度成熟階段。

台灣政策而言,這波修法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第一,監理應避免過度下沉至中小企業,應以規模與影響力為核心判準。第二,重大性程序應制度化,而非以清單式揭露為主。第三,若鼓勵供應鏈透明,也需設計合理資訊上限,避免負擔外溢。第四,與國際準則對齊,有助企業在跨境資本市場中維持競爭力。

對企業經營者而言,永續董事會層級風險治理議題;關鍵不在於揭露多少,而在於是否建立可審查可整合可回應風險治理架構。面對全球制度分歧,企業應打造共用資料庫跨框架彈性揭露能力,將永續納入長期競爭策略。馬年象徵奔馳、也象徵選擇方向;永續發展不是加速競賽,而是制度治理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