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 星期三

經濟日報社論/防晶片鏈外移 應設獨立審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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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中日緊張與俄烏促和,賴政府要看清國際現實
◆  黑白集/此刻,台灣躲著烏克蘭
◆  經濟日報社論/防晶片鏈外移 應設獨立審查機制









經濟日報社論/防晶片鏈外移 應設獨立審查機制


2025-11-26 03:12  經濟日報/ 社論
晶片示意圖。 路透


美國媒體 Politico 報導,台美關稅談判近尾聲,美方要求台灣投資「介於南韓的 3,500 億 美元(台幣約11兆元)與日本的 5,500 億美元(台幣約17.3兆元)間」。金融時報22日披露台灣投資美國可能達 4,000 億美元(台幣12.8兆元),還將協助打造類似科學園區。

雖然我方相關官員都模糊以對,但投資金額從十三兆元起跳已難避免,又沒說明「對等關稅是否像日韓調降至15%並取消疊加」,以及232條款對半導體及半導體設備的調查結果,業界還是頗為緊張,輿論也是一片譁然。

行政院曾表示,我對美投資與日、韓模式不同,著重於供應鏈合作的「台灣模式」,基於國際布局,由企業自主規劃、貼近客戶。政府則提供金融信保,透過政府間的合作形成產業聚落,爭取有利的投資條件。但是,能否爭取對等關稅、半導體產業別關稅的優惠,並無把握,也沒釐清投資是否超負荷,以及台灣模式可能增添國家安全及不利經濟的質疑。

僅就投資金額占經濟規模的比率而言,美方對我要求的投資顯屬需索過度。以民國一一三年(2024年)的 GDP 為比較基礎,日對美投資占其 GDP 四兆美元的比重為13.7%;韓對美投資占其 GDP  1.7兆美元的20.4%;我投資如介於外媒預測的 4,000 億美元到日韓平均 4,500 億美元之間,占去年 GDP 的50~57%,顯然我方受到的待遇嚴重不符比例原則。

以外匯存底比較也是一樣。日對美投資占外匯存底43%,我投資占外匯存底的69~77%,顯然「不堪負荷」;韓對美投資占外匯存底85%,雖高於我國,但韓方以可能造成破產、總統將來可能被彈劾為由,向美國爭取到具體的減稅優惠。賴政府寧可對國人諱莫如深,何不向美方要求降低投資規模,以符合比例原則?

更嚴重的問題是,所稱「供應鏈合作的台灣模式」,輕描淡寫為業者自主規劃到美投資形成產業聚落,其實是台積電(2330)鉅額投資的「再加碼」至少台幣7.4兆元,把本就讓讓國人惴惴不安的「護國神山」台積電的單獨外移,經由政府的大力推動,已擴大為「整個晶片產業供應鏈大規模外移」

僅台積電單獨外移,就明顯提高成本、降低毛利率,排擠國內資本支出、減少投資和出口,不利總體經濟。最近台積電發生商業技術機密遭日商竊取,以及前高層攜密件投靠競爭對手的事件,更讓人擔心整個晶片產業鏈的外移,必然引發人才外流、技術外洩的國家安全風險。

先前美國商務部長要台灣接受晶片生產「五五分工」的構想,暴露美方得寸進尺的企圖,將來必使台灣一枝獨秀的晶片產業外移過半,失去「矽盾功能」。台灣未來的總體投資、出口、就業也將受到更劇烈的衝擊,嚴重不利整體的經濟發展。

綜上,政府鼓勵晶片產業生態系的外移,只讓美方更加需索無度,已構成國安和不利經濟發展的問題。所幸,立法院四月中修正了產業創新條例第22條,將投資「特定國家或地區」、「涉及特定產業或技術」或「達一定金額」等情形,事前向經濟部申請核准,以保護關鍵技術及產業競爭力經濟部會商相關機關,認定有影響國安或對經濟發展不利影響者,得不予核准或為附條件之核准。

令人不解的是,有關「特定國家地區、產業或技術金額」的子辦法,也就是「公司國外投資處理辦法」草案經濟部七個多月仍未完成制訂,以致產創條例第22條及相關罰則仍無法施行

因此,建議立法院扮演嚴格把關的角色,要求經濟部務必限時完成國外投資處理辦法並向立院報告。鑑於審核單位投審司位階太低,有必要建立獨立、超然、專業審查委員會的機制,由各黨派推薦外部、專業學者專家,做好嚴格審查晶片鏈外移的把關工作,維護國家安全、保護經濟利益。














黑白集/此刻,台灣躲著烏克蘭

2025-11-26 00:34  聯合報/ 黑白集
現年39歲的美國陸軍部長德里斯科(右)為副總統范斯的親信,他意外成為調停俄烏戰爭的信使,於11月20日訪問基輔,告知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左)美方提出的28點停戰計畫。 美聯社


美國向烏克蘭提出廿八條和平方案,包括烏國割地裁軍,修憲不加入北約等。而俄國則不僅重返 G8,還與美國瓜分重建利益;全球為之譁然。拜登曾說,若俄國成功入侵,會使中國受到鼓舞,暗示台灣會是下一個,似一語成讖。但賴清德有錢有閒大啖壽司,似乎無視危機,也沒有發聲支援烏國。

拜登口中的「民主世界存亡戰役」,曾是蔡政府鼓吹抗中保台的憑藉,緊蹭「澤倫斯基神話」,哄全民相信「倚美仇中」是最佳生存選擇。去年此時,蔡英文在加拿大稱美國應「先幫助烏克蘭」,「台灣還有時間」。如今,川普交好俄中,賴政府卻要全民勒緊肚皮備戰。

國安會副秘林飛帆曾聲稱「此刻我們都是烏克蘭人」,最近也避談俄烏戰爭,連推銷《台灣全民安全指引》都躲著「烏克蘭」三字。他說,印發小橘書是「國際趨勢」,長期處在俄國軍事威脅的芬蘭、瑞典等均有發行,告訴人民不放棄抵抗入侵,更不能投降。

但小橘書沒跟上現實。烏克蘭人用血肉證明,戰爭不是弱國想打多久就能打多久。何況,印書小國根本也沒力挺基輔打到普亭認輸為止。

俄烏開戰時,台南推出「烏克蘭」蝴蝶蘭,政壇瘋搶獻寶如今,賴清德高喊備戰中國,滿朝文武卻避談國破家亡的烏克蘭不正是明知戰爭是條不歸路的心證














聯合報社論/中日緊張與俄烏促和,賴政府要看清國際現實

2025-11-26 00:36  聯合報/ 社論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日前「台灣有事」發言,引發中日外交關係震盪。(美聯社)


國際上最近有兩件事深受矚目:一是日相高市早苗的「台灣有事」論引發中日緊張;二是美國總統川普提出俄烏和平方案,要求烏克蘭讓步割地;兩者皆牽動區域與全球情勢。中日的拉扯關係台灣戰和,而俄烏促和計劃則暴露強權政治炎涼,兩個事件都值得台灣深刻警惕。近日川習通話,川普稱美方理解「台灣問題對中國的重要性」;這不能不說是高市惹禍,將台灣捲入日中爭端逼川普表態。

高市稱,「台灣有事」可能構成日本存亡危機事態,可以出動自衛隊,引起中國大陸強烈反彈。大陸對日持續祭出外交、軍事與經濟杯葛,高市則拒絕撤回談話,但私下承認「說過頭」,並重申推進與大陸戰略互惠不變。她尋求在南非 G20 峰會與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強會面,及明年初舉行中日韓首腦峰會的可能,則皆碰壁

中共則在各層面施壓。除抵制對日交流與旅遊,停止日本水產和牛肉進口,陸方還連續發布黃海、渤海和東部戰區的演習訊息;甚至致函聯合國,稱大陸將堅決行使自衛權。大陸外長王毅指責高市早苗,「講了不該講的話,越了不該碰的紅線」,發出試圖武力介入台灣問題的錯誤訊號。

中國大陸的強烈反應,有其深刻的歷史恩怨背景,以及現實的權力政治考量。大陸不只是針對高市早苗一人一言,而是要徹底痛擊日本右翼勢力「台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的主張,既用歷史罪行再清算日本軍國主義的復甦,更先一步拒阻日本藉口「台灣有事」介入台海局勢。此外,在戰略布局與地緣政治上,大陸向日本清楚劃出紅線,也是向周邊國家、美國乃至全球的明白宣示

中日情勢升溫,賴政府雖藉機鼓譟喊衝,但與日本具緊密同盟關係的美國,態度則相對模糊。除駐日大使聲援日本外,國務院評論相對溫和,川普甚至說「我們許多盟友也不是朋友」。此刻川普在意的,不是「台灣有事」,而是明年「川習會」是否能如期舉行他更關心的,則是俄烏能否停戰以及停戰的「紅利」

光是想像美俄密商研擬的廿八點俄烏和平方案,川普拿著停戰計畫強逼烏克蘭吞下的場景,就令人心驚膽戰。烏克蘭必須割地換取和平,烏克蘭不得加入北約,軍力須受到限制;而西方對俄羅斯的經濟制裁須解除,俄國被凍資產解凍,其中千億美元投入烏國重建,利潤半數歸美國。烏克蘭和歐盟都被排除參與談判,但烏克蘭須限期投降,歐盟被迫埋單。

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說,烏國正處於史上最艱難時刻,面臨在維持尊嚴與失去美國這個關鍵夥伴間做抉擇。川普只冷回,澤倫斯基必須同意這項提案,「他如果不喜歡,他們就只能繼續打仗」。川普提醒,澤倫斯基沒有牌可打,手中已無籌碼。

反觀台灣,賴總統抗中的最大「王牌」,是美日與民主同盟相挺,最強籌碼是護國神山台積電。然而,美歐都不願為烏克蘭出兵抗俄,有多少民主盟友願意為台灣兩肋插刀?再說,整個護國神山「生態系」將被拔到美國移植,台灣還剩什麼籌碼?台灣不會被迫在維持尊嚴與失去美國之間做抉擇嗎?

賴總統大啖日本海鮮,交辦組團遊日,外長林佳龍也說要「衝一下」。但外交部報告卻指出,高市的「台灣有事」論尚難直接解讀為日本將「協防台灣」。一旦台灣真的有事,期待川普出兵,恐怕更無可能。民進黨政府力斥「今日烏克蘭,明日台灣」說法,但川普的俄烏促和方案就是一面最現實的鏡子;賴清德看得清楚嗎?






廖元豪/霸凌陸配,其實是在霸凌法治

名人堂電子報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30&page=1#ph  

◆  廖元豪/霸凌陸配,其實是在霸凌法治
◆  方祖涵/2025 字典正式投降的一年
◆  陳力俊/美國防止民主倒退的底線






廖元豪/霸凌陸配,其實是在霸凌法治


2025-11-26 00:00  聯合報/ 廖元豪(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已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前大陸地區人民」,是否可任公職?這從來就不是問題的事項,卻因內政部跳脫法律,一反卅年來的法律解釋與行政、司法實務,硬要地方政府解職陸配村長職務,惹起爭議。花蓮縣政府的訴願審議委員會,作出正確決定,撤銷鄉公所的解職處分,內政部卻說,國籍法第廿條「沒有解釋空間」,儼然自命法治維護者。

然而,內政部不但是霸凌這些陸配,更是踐踏法治、扭曲法律。這幾位選上村里長的國民,和之前被內政部解職的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都是百分百有權任公職的因為他們並不具有「外國國籍」,也不是「雙重國籍」人士,這在我國法律上真的「沒有解釋空間」。從民國八十一年(一九九二年)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到兩千年修改國籍法,至今從來沒有政府認為放棄大陸地區戶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陸配,仍具備「外國國籍」-甚至在陳水扁總統時期,也不曾這樣主張。

現在的內政部與其支持者,基本上不管法律文字、體系,只死抓著一句「對岸當然是外國」,就硬說這些村里長有「外國國籍」。可是,即使不拉到憲法高度,單從法律來看,我國法律一直非常清楚將「大陸地區」與「外國」明確區分;各種法律如果要規範「大陸地區人民」,都會另外規定「大陸地區人民」,而不會套用「外國人」的規定。例如辦「共諜」最重要的國家安全法,清楚把「外國」與「大陸地區」分成兩個主體;且大陸地區間諜的刑責高於外國間諜。如果照內政部這樣拗,那國安法這個「共諜刑責較高」的規定就全無適用餘地,因為受大陸地區委託的共諜,完全等同外國間諜。

類似區分「大陸地區」與「外國」的法律不計其數。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五十一之一條與五十六條、戶籍法第十五條、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七條第四項等等數百項法律,都是這樣區分規定。「外國」在法律上,絕對不包含「大陸地區」,因此國籍法第廿條的「外國國籍」,自然也不會涵蓋「大陸地區」。即使賴總統不愛說「大陸地區」、總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來偷渡兩國論,但中華民國所有的法令規章,根本沒有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七字因為法律上,它不是「外國」,而是一個被稱為大陸地區大陸地區政權的概念

一般人在口語上、政治上,隨口把對岸說成「外國」、「敵國」,那是一回事;但政府高官在法律未修改下,硬說人家還擁有「外國國籍」,那就視法律為無物了。法律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和「台灣民政府身分證」一樣,都是不被承認的兩岸的身分認定是以「戶籍」而不是「國籍」,陸委會內政部必然非常嫻熟

再回顧實務運作,陸配設籍,需要先依國籍法有關「外國人」的「歸化」程序取得國籍嗎?之前在討論「跨國同婚」,民進黨政府不是也區分「跨國」與「跨境」,允許跨國同婚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但兩岸同婚卻沒有這種選項。這時,政府明顯不把「大陸人民」當成「外國人」,為什麼在公職項目又突然把他們原來的身分叫做「外國」呢?

該懂的都懂,為什麼還要亂搞想推動兩國、台獨,那至少要努力修法。捨此不為,只會賣弄厭中反共情緒來欺壓弱者,剝奪公民的公民權,霸凌的其實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