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9日 星期三

詹文男/當AI Agent闖禍 誰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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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文男/當AI Agent闖禍 誰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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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文男/當AI Agent 闖禍 誰去坐牢?

2026-08-19 00:00  聯合報/ 詹文男(作者為數位轉型學院共同創辦人院長、台大商學研究所兼任教授)


好友老張最近跟我說,其公司準備導入AI Agent。老闆很興奮,說以後這位數位同事不用薪水、不請假、不抱怨,還能廿四小時工作。老張聽完後只問了一句:「那它如果闖禍,誰去坐牢?」

聽來像個玩笑,但這問題恐怕很快就笑不出來。前一陣子 OpenAI 在進行資安能力測試時,一組 AI 模型為了完成任務,竟自行找到測試環境漏洞,取得網路連線,再一路進入 Hugging Face 系統,試圖取得測驗答案。Hugging Face 事後重建紀錄,發現這個 AI 在短短幾天內執行了約一萬七千六百次操作,OpenAI 更形容這是前所未見資安事件

值得警惕的不是 AI 變壞了,而是它「使命必達」;它沒有惡意,只是把達成目標這件事,執行到人類始料未及徹底程度。這正是問題核心:一個系統效率遠超過它的可控性,我們原熟悉的治理邏輯開始失靈

過去我們使用 AI,大多請它寫文章、做摘要、找資料;答案錯了,頂多重新問一次,損失不大。AI Agent 卻不同,它是一個能自己規畫工作、使用工具、登入系統、寄信、下單、修改程式,甚至操作其他軟體的「數位同事」;若它誤刪資料錯匯款項,甚至侵入他人系統,事情就不是按下「重新生成」可以解決的了。

最麻煩的是,AI 不會被記過、也沒薪水好減,更不可能到法院出庭說一句「對不起,是我判斷錯誤」,坐在被告席的終究還是人;可能是決策主管寫程式工程師,或是簽下採購合約企業負責人責任不會因為決策者換成 AI Agent憑空消失,它只會沿著權力鏈條,落到最接近人類那一端

企業導入 AI Agent 之後,重要問題恐非它可以幫我做多少事,而是公司準備讓它擁有多大權力;這不只是資訊部門技術課題,更是每一個組織治理者必須正視權力設計問題

公司若真心把 AI Agent 當成「同事」,就該像管理員工一樣管理它-要有身分、有職務,也要有清楚權限。新人不能一報到就拿到公司所有的帳號密碼AI Agent 也一樣;一般員工不能隨意匯出客戶資料,AI Agent 也不能。重大付款、刪除資料、對外承諾、高風險系統操作,都需保留人類最終覆核權

此外,每一個 AI Agent 也須留下完整可追溯工作紀錄;誰交辦、它做了什麼、用了哪些資料、作出什麼決定,一旦出事才有辦法回頭究責。更關鍵的是,企業必須準備一個按得下去的「緊急停止鍵」,而流於形式警示牌

未來的企業裡,可能真有愈來愈多「數位同事」;它們不喝咖啡、不領年終、不參加尾牙,效率甚至遠遠超過人類。但千萬別忘了,它愈能幹,我們愈要先想清楚誰能指揮它、誰能阻止它、萬一出了事情誰負責。這不是要我們對 AI Agent 裹足不前,而是提醒我們,一個文明能走多遠,並非取決於它能造出多聰明的工具,卻取決於它能否為自己造出的工具建構一套與之匹配責任制度

AI Agent 可以沒有身分證,卻不能沒有責任人。若「數位同事」闖禍,坐在被告席上的終究不會是它,而是那個決定給它權力,卻沒有想清楚代價的我們。








廖達琪/地方縣市政府應組全國聯盟

◆  廖達琪/地方縣市政府應組全國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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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達琪/地方縣市政府應組全國聯盟

2026-08-19 00:02  聯合報/ 廖達琪/國立中山大學政治所榮譽教授


「中聯食油」事件在台灣社會引發廣泛討論,中檢昨天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安法起訴十五人及中聯等四間法人公司。本案不僅牽動食品安全產業監管,也凸顯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的協調問題。從稽查權責資訊揭露到跨縣市產品追查,各方說法不一,也暴露出台灣治理體系長期存在結構性問題:地方政府間缺乏制度化協調機制,也缺乏整合立場共同發聲平台

這起事件表面是單一食安案件,實際上卻像一面鏡子。中央負責統整資訊,地方各自稽查與說明,媒體拼湊全貌,民眾則須在不同資訊來源自行判斷。當問題跨越行政區,治理卻仍被行政疆界切割,便形成一個值得正視矛盾流動全國性的,治理卻是分散性的。

有人可能會問:「地方政府本來就各自自治,為什麼還需要聯盟?」

關鍵就在於:地方自治,不等於地方分散

食品安全、環境汙染、傳染病、交通運輸乃至 AI 與數位治理,許多問題早已跨越縣市邊界。食品工廠設在縣,產品可能流向全台;汙染源在縣,卻可能影響數個下游縣市;疫情從一個城市發生,也可能迅速擴散至整個生活圈。面對這些問題,單一縣市再有能力,也不可能獨立完成治理。

因此,台灣需要的不是另一個「中央」,而是一個地方共同治理平台

放眼國際,日本有全國知事會全國市長會;韓國有市道知事協議會;美國有州長協會等。這些組織並非只是向中央「討價還價」,更重要的功能是讓地方政府形成共同立場,再與中央協商;同時促進地方之間的經驗分享政策合作危機應變

如果台灣有一個制度化地方政府聯盟,在重大食安事件發生時,便可迅速啟動跨縣市通報建立共同資訊格式稽查標準;在環境災害事件中,也可協調跨域資源;在政策創新上,則可讓一個縣市的成功經驗迅速擴散到其他地方。

因此,地方聯盟價值,不只是「一起開會」,而是建立一套地方共同治理操作系統

它甚至可以進一步發展為地方政府的國際合作平台。今日的地方政府早已不只是中央政策執行者,也積極參與智慧城市、淨零轉型、城市韌性、招商引資與國際城市網絡。日本、韓國、美國、歐洲及拉美等地方政府聯合組織,都已逐漸發展出「次國家外交」功能。台灣若能整合各縣市的國際資源,也可讓地方外交從「各自出發」走向「共同出發」。

有人擔心,地方聯盟會不會變成另一個政治角力場?其實,制度設計得當,反而可以降低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的對立。它不應具有取代中央的權力,也不應成為政治抗爭組織,而應是一個代表地方、協調地方、服務地方,也與中央合作制度性夥伴

台灣的地方自治已走過民主化、行政區域重整財政分權階段。下一步真正需要思考的,不只是「地方有多少權」、「地方有多少錢」,更是:地方有沒有一個共同聲音

「中聯食油」事件提醒我們,當風險跨越縣市邊界,治理也必須跨越縣市邊界。

因此,建立全國地方政府聯盟,不是地方與中央爭權,而是為台灣補上地方治理最欠缺的一塊拼圖:讓廿二個縣市從各自治理,走向共同治理;從各自發聲,走向共同發聲;從地方自治,進一步走向地方合作

這或許正是台灣地方自治走向成熟,下一個不可迴避制度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