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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改煞車 重啟對話政府責無旁貸
◆ 大屋頂下/中華民國與台獨兩頭落空 賴清德的借殼台獨宣言
◆ 星期透視/大咖不沾鍋 台中選情恐全盤皆落索
◆ 名家縱論/回到憲法的定海神針
◆ 速制定軍事採購法堵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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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名家縱論/回到憲法的定海神針
2025-12-14 00:00 聯合報/ 蘇永欽(作者為政大講座教授)
兩天前參加一場數位平台治理的研討會,主題定調在:「動盪的二○二五」,感覺上這已經是今年許多專業協會年終回顧的主旋律,和政治傾向未必有關,但確實讓人驚覺政治亂象影響人民生活之大,不容再等閒視之。
如果把這些爭論送請憲法學者會診,詳列憲法條文深入論證,結果會不會比較清楚,恐怕也不容樂觀。因為憲法不是一般法律,不能不考量民主體制必須給民選機關保留的調適空間,以回應多變的民意和國內外局勢,憲法不好硬套民刑法的解釋方法。所以包括十五位大法官評議出來的解釋或判決,有時也會出人意料。
比如總統兩度提名七位法界菁英填補大法官缺額,結果都鎩羽而歸。立法院修法把大法官評議的法定人數從抽象的總數三分之二改成十人,現任的八位大法官就只能束手空等。有大法官認為事屬緊急,可以無視這個規定行使審判權,但也有大法官堅守實體決定違反程序規定即欠缺正當性的立場,何況這些新規定是不是正反映了頂層政治衝突下的底層民意,也不能輕易否定,何去何從?
我比較能接受的看法,也是大法官在第四九九號解釋借鑑德國法學家史密特的「憲章」、「憲律」二分法,指出那些「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效力優於其他部分,據此審查第三屆國民大會通過的有關政府體制的某些規定,竟完全否定其效力。通俗一點說,就是憲法中的定海神針,前面提到憲法必須保有的、解釋上的可變通性,一旦涉及這些規定也不能輕越雷池。問題當然是:哪些才是定海神針?以最近吵得最兇的來說,一是大陸人民是不是外國人?二是行政院長可不可以拒絕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可不可以不副署,總統可不可以不公布法律?
第一個問題涉及國家的基本定位,憲法增修條文明定「一國兩區」,歷來大法官的解釋從無半點模糊。
但第二個有關中央政府分權的問題好像就說不上基礎性,只有這樣解釋憲法在制度配套上是否理想的問題,比如行政院如果因為理念不合可以不副署或拒絕執行,為什麼還要有覆議的規定?只是若再深入想想,就會懷疑這裡是不是已經違反了民主體制最根本的「多數主治」原則?從憲政工程的視角來看,行政、立法分工而不分權的內閣制,只許有一個多數。徹底分權的總統制,則於行政、立法分別為不同多數時,必使任何一方都不能有強加意志於他方的權力,才可迫使雙方妥協。以立法可以強加其意志於行政的半總統制而言,那個一半的總統除了組聯合政府,就只能選擇左右共治,否則就必然陷入混亂,這應該是最基本的分權數學。
民國八十六年修憲把覆議成功的多數從三分之一多一票修改成二分之一多一票時,立法院已經完全可以強加其意志於總統和行政院之上了。所以兩次朝小野大,才會製造出無數鬧劇,從陳總統時代對立法院行使「抵抗權」,到今天層出不窮的花樣,好像也已充分證明這裡又有一個「多數主治」的定海神針被拔掉了!所以我在陳總統和賴總統當選形成朝小野大格局後,都在第一時間呼籲組成聯合政府或左右共治,結果卻是一個比一個頑固,今天的賴政府連大罷免這樣的餿主意都可以玩一整年!
當然這也讓我這個法律人的死腦筋又把事情看得更清楚,民主憲政最後可以倚賴的定海神針,還是只有人民的覺悟。大罷免的結果讓我現在寧可相信多數國人已經漸漸想清楚:真正會造成兵凶戰危的根本不是回到憲法的國家定位,反而是否認台灣人是中國人;今天的政局混亂,也不必去問是在朝或在野的錯,問題根本就在朝小野大!

2025-12-13 23:03 聯合報 / 波波漫畫 波波漫畫
星期透視/大咖不沾鍋 台中選情恐全盤皆落索
2025-12-14 00:00 聯合報/ 鈕則勳(作者為文化大學廣告學系教授)
台中市長盧秀燕(中)、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右一)與立委楊瓊瓔(左二)出席綠美圖開幕。記者黃仲裕/攝影
日前,台中市長選舉國民黨內部民調顯示,立院副院長江啟臣呼聲最高,支持率百分之四十一點四,超過立委楊瓊瓔;江若是與綠營候選人何欣純進行對比民調,則以百分之卅九點九大贏何的百分之十九點九;而楊瓊瓔與何欣純對比,兩者支持度在誤差範圍,實力相當。日前網路媒體台中市長選舉民調,江啟臣的支持度及看好度也遠高於何欣純。
由這些民調來看,江啟臣作為藍營最強台中市長候選人應無懸念,但國民黨不論是主席鄭麗文或台中市長盧秀燕,至今對江、楊之爭卻,都說會做好協調溝通工作、或透過公平機制產生最好的參選人,不願明顯表態,機制究竟是徵召還是初選更是諱莫如深。以楊瓊瓔來說,她喊話初選,豐原里長協會則力主徵召江啟臣、不初選,至於江本人則並未表態。一時間,原本無太多懸念的台中選情,現今反而因為楊的宣布參選起了化學變化,盧鄭若仍態度模糊,這「讓子彈飛」的結果,不僅將消融藍軍在中台灣的整體戰力,也將衝擊盧鄭的政治能量。
以盧來說,豬瘟等紛擾事件落幕後接受專訪,已找回主場,民調順勢拉升,政治能量維穩,但江與楊的黨內競爭,盧要如何定位自己角色才不會失分?已然考驗智慧。但盧的論述仍四平八穩,不是說國民黨人才濟濟、都是強棒,就是加碼稱「沒有接班人」,這些論述說好聽點是想維持一個高度與格局,希望江楊良性競爭;但深入來看,就是盧仍陷於藍營大咖「不沾鍋」的框架中。
不沾鍋的好處是因「寓意深長」,既能讓參選者不敢怠慢,得爭相示好,也可避免選邊而得罪特定人選及支持者。但問題是藍營支持者恐不埋單,因為他們又看到傳統的謀略與盤算,既看不到跳脫框架的勇氣、也看不到果敢的決斷力。特別是經黨主席一役,盧無法對局勢全盤掌握的殷鑑不遠,吝於表態或未必有利自己的更上層樓。
就鄭麗文來說,因盧不做某程度表態,鄭也可打模糊仗,以拖待變,甚或態度恐更保守,就順著傳統模式以初選定人選;但問題是,若只敢初選,那誰做主席都可以,因為此舉並無法展現鄭有獨特的承擔魄力。特別是當江啟臣立院副院長職務可能因初選啟動被綠軍攻堅、甚至逼院長韓國瑜表態「江在初選,該不該先辭副院長」,綠營可能將藍營台中初選與副院長職務掛鉤,進而複雜化藍營內部生態、挑撥藍白協商,黨中央恐將進退維谷。原來一盤好棋,可能變得全盤皆落索。
基於此,作為藍軍大咖、也是問鼎民國一一七年(二○二八)最可能人選盧秀燕,應順著內心判斷,對最佳人選適時表態,畢竟盧態度確定,便能影響鄭的決策。其實只要黨中央做幾份民調,必有「定於一尊」的清晰態勢,既能避免綠營見縫插針、政治操弄,也能順勢勸退落後者,控制內部競爭變鬥爭風險,而後適時徵召定於一尊的人選,讓情勢單純化。畢竟人選的決定,不只預示選舉勝敗,更影響盧的民國一一七年(二○二八)與鄭的主席維穩,牽動藍綠消長;相信藍軍支持者,也期待看到能跳脫不沾鍋框架,果敢展現決斷力且能在未來帶領他們重返執政的領袖。
大屋頂下/中華民國與台獨兩頭落空 賴清德的借殼台獨宣言
賴清德總統15日邀請行政院、立法院及考試院院長國政茶敘,立法院長韓國瑜已表達不會出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這是賴清德的「借殼台獨宣言」。
什麼是借殼台獨?就是:台獨是假的,中華民國也是假的。兩頭落空。
賴清德說:雷震當年曾主張將國號改為「中華台灣民主國」,但民進黨沒有這樣做,是認為留著中華民國這個名字有助團結台灣社會,因為這個名字寫在憲法裡,且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沒有另行宣布台灣獨立的必要。
一向以來,賴清德的國家論述皆是如此顛三倒四,他卻似乎渾然不覺,還說得眉飛色舞。
賴清德在「團結十講」說,「無論用哪一個名字稱呼我們,我們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他說,「國家組成四要素」沒有包括國號,好像國號根本無關宏旨。然而,今天他卻說,民進黨要為台灣留著中華民國這個名字。
「正名制憲」改變國號曾是民進黨賣的招牌飯。
《台獨黨綱》開宗明義就主張「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
當年賴清德舉著「台灣獨立萬歲」的字牌在國民大會滿場飛舞,他也未說他的「萬歲台獨」是要「留著中華民國的名字」。
至於後來《台灣前途決議文》稱,「根據憲法,名字叫中華民國」以至如今,其實是因民進黨受到內外情勢之流變所形成的現實壓力所致,甚至曾出現「凍結台獨黨綱」之議。這是內外壓力不容民進黨再搞「正名制憲」,而不是民進黨不曾要改國號,至少《台獨黨綱》迄今仍高懸未下。
但是,賴清德卻說,民進黨要「留著中華民國的名字」,好像是民進黨賞賜台灣的政治恩典。
「留著中華民國的名字」,其實是賴清德正式宣示他的「借殼台獨」。其他都淘空了,「只留著」名字。
照理說,賴清德如果知病知恥,他應向國人誠實解釋,自《台獨黨綱》主張「建立台灣共和國」,至《台灣前途決議文》「名字叫中華民國」,到今日他自己主張的「中華民國是最大公約數」,主要是因世局與兩岸情勢的丕變所致,本就是「台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而絕非民進黨給台灣的恩賜。
但賴清德現在卻不提台獨要「正名制憲」對台灣的災禍,竟靦顏說成是台獨因對「台灣不能團結」的悲憫而「留著中華民國的名字」。天恩浩蕩。
關鍵詞是「留著」這兩個字,但他未說他丟掉了什麼?
他說,「這個名字寫在憲法裡」。但有目共睹,看賴清德迄今的國家認同及兩岸操作,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在他手中,除了留著「中華民國」這個名字,「中華」幾已淘空,「民國」已然異化(看看「打掉雜質」的大罷免),中華民國漸已成一個「無中華/非民國」的空殼子。
正是如此,「留著中華民國的名字」,對民進黨及賴清德來說,最重要的作用只是仍可玩弄「中華民國」這個國號,用以操弄「借殼台獨」罷了。
且看,他在「留著中華民國名字」之後,仍續著一個尾巴:「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沒有宣布台灣獨立的必要。」
他不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又回到「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鳩占鵲巢,狸貓換太子,乞丐趕廟公。
此處要問:中華民國憲法不只是「留著中華民國國號」而已,賴清德若是只留著「中華民國」四個字,卻幾乎解構了中華民國憲法的脊梁,這樣的「借殼台獨」走得下去嗎?
首先,這部中華民國憲法,是根源於整個中國,制憲當年有台灣代表十八人赴南京參與,不但傳承自辛亥革命、孫中山、三民主義、抗日戰爭及光復台灣的政治法統,更承繼了綿延五千年中華文化的道統。
尤其,正是在這部中華民國憲法下,久歷坎坷崎嶇,經「分期付款的民主化」及蔣經國「解嚴」,使中華民國由「寧靜革命」而實現了「民主化的中華民國」。
這些,正是「中華民國憲法」的脊梁,而不只是「中華民國」四個字的國號而已。
再往根本處思考,如鄭麗文所說,因為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在中華民國憲法下說我們是中國人應無疑義。她又說,從文化、歷史血緣說我們是中國人也沒有問題。鄭麗文的見解,是在「一中憲法/憲法一中」的架構下來處理兩岸問題,這就不只是「中華民國」四個字而已,而與賴清德的「淘空中華/異化民國」的「借殼台獨」存有天壤之別的歧異。
問題是:賴清德若只留中華民國四個字,卻切斷兩岸一切同文同種、歷史、文化及血緣的聯結,操弄「借殼台獨」,就能實現台獨了嗎?
或者,鄭麗文在「憲法一中」下,主張兩岸都是中國人,以維繫與十四億人在歷史、文化、血緣上的聯結,這就不能處理兩岸問題了嗎?
會不會,賴清德愈搞台獨與十四億「中國人」切割,兩岸愈水火不容;反而鄭麗文以「一中憲法/憲法一中」與中國大陸互動,卻可以有「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的和平憧憬?
再如,賴清德一味支持中共「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張,非要說「九二共識」就是一國兩制,力主沒有中華民國存在的空間;但國民黨力爭九二共識的詮釋權,主張「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可以宣示「中華民國憲法是兩岸關係的最高指引/中華民國憲法是九二共識的基本詮釋」。以上兩者,何者才可能是台灣的活路?
綜上所論。中華民國的「一中憲法」不僅只是一個國號的載體而已,其「憲法一中」更是台灣在兩岸戰略角力中的主要憑恃。
證諸兩岸現今情勢,台灣的「存亡危機事態」主要也是憑靠這部「一中憲法」的支撐。
賴清德的盲點在於,他惺惺作態說「留著中華民國的名字是為了團結台灣」,其實他是明明知道台獨「正名制憲」是台灣的死路。因而,他說要「留著中華民國的名字」,若只是為「台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的自我解嘲也就罷了,如今竟說成是為了矜憐台灣團結的政治恩典,那就未免太離譜了。
真相是:搞台獨,台灣根本沒有那個命。
賴清德的「借殼台獨宣言」,中華民國是假的,台獨也是假的,必將兩頭落空。
有人另持視角,認為「留著國號說」是為台獨搭的下台階。但台獨若要下車,不能只留中華民國的國號,也必須回歸中華民國的「一中憲法/憲法一中」,不可抱櫝還珠。
輿論認為,民進黨及賴清德若真心誠意「留著」中華民國的名字,理當先廢除開宗明義要「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的台獨黨綱。言顧行,行顧言。
此一主張,天公地道。
速制定軍事採購法堵漏
2025-12-14 00:00 聯合報/ 林騰鷂/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台中市)
繼室內裝修福麥公司得標國防部炸藥採購案、引發爭議後,昨天又有人爆料台南鞋類公司「大石國際公司」得標國防部子彈底火標案。軍事採購並非一般政府採購,而是同時牽動國家安全、外交關係、公共財政與民主信任的高度敏感行政事務。長期以來,我國軍事採購制度卻散落於政府採購法、預算法、公共債務法與各種行政命令之中,缺乏一部專責、完整且可受民主監督的「軍事採購基本法」。這種制度空缺,正是歷年軍購爭議反覆出現的根本原因!
近十餘年來國防預算快速膨脹,軍購若仍沿用一般採購思維、以行政裁量取代制度規範,勢必導致民主監督失靈。我國軍購弊端早非新鮮事,從幻象戰機、高雄級巡防艦,到近年的 F|16V 與海空戰力提升計畫,皆屢遭質疑價格偏高、合約變更頻繁、交期延宕,甚至履約責任難以追究。這些案例反映的不只是軍購個案疏失,更是軍購制度性的缺陷!
令人警惕的是,行政部門經常以「國防機密」、「外交敏感」為由,限縮國會與社會的知情權,導致軍購預算在審議過程中,政策必要性、替代方案與財源結構,皆未能充分揭露,實質上已背離預算法第五十三條所要求的政策辯論與政黨辯論精神,也削弱了民主政治中「支出必須對人民負責」的基本精神!
又預算法第三十四條明定:重大施政計畫必須先行提出成本效益分析與財源說明,然而軍購預算卻往往只呈現支出規模,對長期債務負擔、維修與後勤成本,乃至未來世代的財政壓力交代不清。若任由此種情事擴大,不僅違反財政紀律,也將排擠民生支出,反而削弱社會整體韌性!
民主國家並非不重視國防,而是更重視軍購的法制化與專業化。美國雖有龐大的軍工體系,但其軍事採購程序高度制度化,國會設有專責委員會,並搭配獨立審計與公開聽證;歐洲多國也由國防部或跨部會專責機構負責軍事採購,並接受議會與審計機關雙重監督。反觀我國卻仍以零散法規與行政裁量處理,風險不言可喻。
因此當務之急必須建立可被民主監督的軍購法制。具體而言,應儘速制定「軍事採購條例」,至少明定以下核心原則:第一,軍事採購之分類與範圍,區分武器系統、關鍵原料、後勤與維修,採取不同層級的審查與揭露機制;第二,重大軍購須強制提出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與全生命周期財務評估;第三,國會應設立專責或特種委員會進行專案審查,並保障專家參與與必要資訊揭露;第四,建立嚴格的履約監督與違約追責制度,避免「追加預算掩蓋失敗決策」。
軍購的目的,是保衛國家,而非侵蝕民主。真正的國防安全,不能只靠軍備堆疊,更有賴制度健全、財政紀律與人民信任。唯有透過專法建立清楚的規則與責任,才能讓軍購回歸憲政正軌,也讓國會監督不再只是形式,而成為實質可靠的民主防線!
年改煞車 重啟對話政府責無旁貸
2025-12-14 00:00 聯合報/ 林文寶/高師大事業經營系教授(高雄市)
立法院國民黨團推動反年改修法,相關法案於立法院會三讀闖關後,國民黨團立委拿著手牌合影。記者邱德祥/攝影
立院三讀通過停砍退休公教年金,輿論各有說法。回顧民國一○七年(二○一八年)的年改論述,將世代正義塑造為核心價值,其邏輯直觀:不能讓即將崩潰的年金制度,由未來的年輕人承擔。然而,此論述簡化了社會正義的複雜內涵,約化為世代間的零和博弈。若將視角拉高,社會正義的另一塊基石是「政府與人民間的社會契約」。
公教群體在職涯數十年間,依循國家法規提撥薪資,並將政府承諾的退休金視為延遲給付的薪資。他們的人生規畫,從儲蓄、保險到家庭開銷,皆建立在此信賴基礎。當年的改革,即便出於財政續存的善意,但在程序上形同政府單方面撕毀契約,對特定群體的信賴造成毀滅性打擊。因此,「停止調降」的主張,可被視為一種「修復式正義」的嘗試-它試圖修補的不僅是退休者的實質收入,更是人民對國家制度的根本信任。
「信賴保護原則」是軍公教群體反對改革的核心法理依據。但大法官解釋明確指出,信賴保護並非絕對,當基於重大公益(如避免年金制度崩潰),國家得在合理範圍內進行調整。解釋文同時強調,此類調整應具備合理過渡期並妥善規畫,以減緩衝擊。
爭議的焦點因此轉移至:現行的「十年過渡期」是否已構成「合理且妥善」的安排?支持停止調降者認為,逐年遞減的痛苦已持續多年,高齡退休者生活品質已大不如前,繼續削減已超出合理承受範圍;反對者則認為,十年緩衝已是兼顧法理與現實的最大讓步,此刻喊停,將使未來需要全民承擔的改革寸步難行。
「砍」與「不砍」的二元對立,已讓年金議題陷入死胡同。真正的社會正義,不應是讓不同群體在資源的泥沼中相互廝殺。負責任的政府,應提出超越現有框架的整體解決方案:
建立跨黨派、跨世代的對話平台:年金改革是國安問題,而非政治籌碼。應成立常設委員會,納入各世代、各職業代表,共同檢視基金績效與社會經濟變化,尋求共識。
提升基金管理與投資績效:相較於削減給付,政府更應在開源上展現魄力。應推動退撫基金專業化、透明化與去政治化,鬆綁投資限制,追求更穩健、長期的回報率,為基金續命。
推動全面性的稅制改革:將年金問題置於更宏觀的財富重分配框架下思考。透過更公平的資本利得稅、房地產稅制改革,擴大稅基,為社會安全網挹注穩定財源,而非僅在薪資階級的存量中內耗。
年金改革不是零和博弈,世代正義與信賴保護原則也不應是衝突;如何團結社會,是政府無可迴避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