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 星期一

經濟日報社論/民營金融機構應納入揭弊者保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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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綠色詭計被破,民進黨發動民主內戰?
◆  聯合報黑白集/賴清德的魷魚遊戲
◆  經濟日報社論/民營金融機構應納入揭弊者保護範圍







經濟日報社論/民營金融機構應納入揭弊者保護範圍


2025-01-06 03:00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若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身分,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記者陳正興/攝影


去年12月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下稱揭弊法)」,早在民國一○六年(2017年)9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成果報告書中,已經建議要研訂,在經過七年四個月後終於完成立法。值得肯定並支持,但法律適用範圍限於公部門與泛公部門,使得揭弊法的保護範圍,仍有不足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所稱弊案,是指公務員或政府機關、受政府控制之事業或機構之人員,涉有犯罪或違法行為,與涉及公共利益且情節重大者。公部門是指公務員或政府機關,泛公部門是指受政府控制之事業或機構,包括:銓敘部公告的政府暨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20%以上之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事業、受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或財業務之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事業。由於公部門有相對嚴謹的法規與監督機制,過去許多弊案是發生於泛公部門,屬於灰色地帶,因此將其納入揭弊法的範圍,確實合理。

揭弊法未納入民營部門,主要理由是其相對未使用公共資源,以及考量中小企業資源有限無法執行相關措施,因而採取的權衡結果。這樣的思維,主因是民營部門相對未使用公共資源,但也產生盲點,亦即未將吸收「全體國民」之存款、保費、投資之民營金融機構納入,如此會發生揭弊者保護程度不一致的現象。

民營金融機構管理全體國民大部分資金,其使用公共資源的程度,高於公營、泛公營金融機構;萬一出事,對國家的衝擊也相當大。再者,金融機構股東權益占其資產低於10%,因此以控制股東身分屬於公營、泛公營就納入揭弊者保護範圍,其餘就不納入,並非公允。目前揭弊法將台灣金控等公營事業及其從屬公司,以及兆豐、第一、華南、合庫等金控與彰銀等銀行,及它們從屬公司等泛公營機構納入適用範圍;然而國泰、富邦、中信等民營金控及其所屬公司,以及其他銀行、保險、證券等民營金融機構,皆未納入。

雖然金管會已經實行揭弊者保護制度,然而其法律位階僅是「金融業的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及「金管會受理民眾檢舉金融違法事件獎勵要點」,對揭弊者的保護措施,未如揭弊法來得嚴謹與充足。揭弊法對公益揭弊者的保護措施,有著法律基礎、且周延的措施。首先,在揭弊者身分的保密方面,無故洩露者,具有公務員身分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非公務員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揭弊者得請求以代號製作筆錄或文件,並遮隱其姓名與個人資料

其次,在揭弊者工作的保障方面,政府機關、法人或團體、個人,不得對揭弊者、配合弊案之調查或擔任證人、拒絕參與弊案者,採行對其不利之措施,包括:職務、考績、薪資福利、工作條件等方面。違反者,具公務員身分依公務員懲戒法、考績法及相關法規懲處;非公務員則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再者,對揭弊者人身安全的保障,在符合證人保護法要件者,得對揭弊人及其一定範圍內的親屬,施以人身安全之保護措施。而在反報復條款方面,若意圖妨害或報復揭弊者,而向揭弊者及其親屬實施犯罪行為者,加重其刑責至二分之一。更進一步,因揭弊者之揭弊而查獲不法事實者,應給與獎金。獎金發給之標準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並訂有下限。

基於民營金融機構也是吸收全體國民的資金,以及揭弊法對揭弊者的保護之法律位階較高、措施較為充足,因此我們建議立法院能夠再修改法律,民營金融機構納入揭弊者保護範圍













聯合報黑白集/賴清德的魷魚遊戲


2025-01-06 00:00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賴清德總統。聯合報系資料照


魷魚遊戲第二季熱映中,台灣政壇也在上演實境版魷魚遊戲。賴清德總統的遊戲規則粗暴又簡單:「順我者生、逆我者亡」,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都是見證人。

賴總統的魷魚遊戲明示著兩句通關密碼:「表決可以輸,論述不能輸」、「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在野黨三讀修法,賴政府覆議反制;行政、立法大亂鬥,青鳥、大法官、司法成為賴總統三支箭,只要民進黨表決不利,青鳥就包圍立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再不聽話就司法伺候。當家鬧事、莊家翻桌,國家機器卯贏不卯輸,所謂「更大的民主」就是賴清德個人意志。

賴總統元旦出奇招,主動邀請立法院長韓國瑜到總統府喝咖啡,希望一起聊聊國家大事;值此同時,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卻放話要罷免韓國瑜,還加碼國民黨立委全罷掉。賴清德、柯建銘一個白臉、一個黑臉,老柯就像立法院「○○一號」內鬼,帶頭潑糞國會,讓立委大罷免潮更具正當性,老柯是不分區立委,區域綠委卻人人自危。賴清德笑看立院惡鬥,樂當「更大的民主玩家」。

賴清德版魷魚遊戲的劇本已經寫好,終局贏家只能「信賴」,別無他家。但南韓總統尹錫悅「戒嚴之亂」的殷鑑不遠,民主從來不是一個人說了就算,台版魷魚遊戲未完待續。

















聯合報社論/綠色詭計被破,民進黨發動民主內戰


2025-01-06 00:00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立法院去年底連同憲法訴訟法,三讀通過財劃法、選罷法修正案,藍營選擇先送憲訴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國一一四年(二○二五)開年首次行政院會,對立院三讀修正的《憲法訴訟法》提出覆議,賴清德總統火速核可。覆議案料將遭在野黨否決,憲訴法將進入暫時處分和釋憲的憲法法庭攻防。賴政府完整複製了消滅國會改革法案的路徑,但論述上更顯霸道,攻防上更見詭詐,狡計被破則變臉發動民主內戰

行政院說明憲訴法修正有三大問題,包括癱瘓憲法法庭運作、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喪失權利救濟功能行政院所言均涉大法官職權行使方式,但奇特之處是,政院強調提覆議是行政院自己的權力,不需要跟誰討論,司法院也沒有來商量,行政院是自行研議發現憲訴法條文有問題,在司法院沒有來詢問討論的情況下,就自行提起覆議。

憲法增修條文固然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但憲訴法規範司法院所屬憲法法庭的運作,行政院有何窒礙難行之處甚至不必與司法院商量,就越俎代庖逕自提起覆議,置司法院於何地

賴總統與行政院長卓榮泰都指責立法凌駕司法,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但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憲法法庭的組織與運作方式也須經國會立法,此皆本於權力的分立原則與制衡精神,並賦予民主正當性。沒資格插嘴的行政院,卻不僅插手,還代管司法院,到底誰在破壞權力分立?

我國大法官釋憲與裁判,從「總額過半數出席,總額過半數同意」、「全體三分之二出席,全體過半數同意」、「總額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四分之三同意」、「現有總額三分之二出席,出席三分之二同意」,到「現有總額三分之二評議,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門檻多次修改如今再改為「十人評議,九人同意」,釋憲恢復嚴謹,不說與行政院職權無關,司法院也很難說清楚為何窒礙難行

目前仍有八名大法官,憲法法庭尚非無法運作,只是不能作成法律違憲判決。只要總統盡速補提名藍白綠可以接受的大法官人選,憲法法庭的運作,何窒礙之有?賴政府不此之圖,卻任由行政院撈過界,破壞權力分立原則。卓榮泰還當起糾察隊,斥責立法不得侵害司法權,赤裸流露權力凌駕司法、甚至把司法當家奴的霸道心態。政院獨尊、貶抑司法,根本是權力至上,霸道為贏

不過,選罷法修正壞了民進黨選輸翻桌的圖謀,財劃法修正讓賴政府無法集權又集錢,憲訴法修正更將收繳綠色政權的捍衛武器。民進黨非擋三法不可。但青鳥包圍國會和綠委肉身坦克,都擋不住藍白的優勢和意志,改由賴清德「更大的民主」上場。其中覆議、暫時處分、釋憲是基本動作,大罷免潮已在試點擴散中,公投則尚在醞釀觀風向。

令人不齒的是鑽巧門、施詭計的心態。包括可能利用立法院長韓國瑜率立委赴美賀川普就職時覆議翻案;或者先公布選罷法、財劃法,利用時間差讓大法官宣告暫停處分;甚至利用公告到生效的三天空檔讓大法官凍結三法。藍營識破機關,也利用時間差反制綠色詭計,先送憲訴法,緩送選罷法、財劃法,堵住巧門,讓綠委總召柯建銘怒急攻心,歇斯底里揚言罷免立院正副院長和全部區域藍委,潑掉賴清德的和解咖啡,製造更大的衝突與混亂

新年伊始,總統區分大小民主,行政院長越位託管司法,立院黨團總召全面發動民主內戰。其實憲法法庭還沒窒礙難行,但憲政民主已因綠色威權踐踏民主、干預司法、毀憲亂政,而窒礙難行






【專家之眼】德國極右派(AfD)的發展

◆  【專家之眼】加開院會,立即再修財劃法
◆  【專家之眼】德國極右派(AfD)的發展








【專家之眼】德國極右派(AfD)的發展


2025-01-06 06:55  聯合報/ 湯紹成/亞太綜合研究院院長
德國極右派另類選擇黨(AfD)圖林根邦選舉中取得大勝。(路透)


月前德國聯合政府瓦解,目前是看守內閣,聯邦議院訂於2月23日舉行提前選舉。值得注意的是,極右派的德國選擇黨(AfD)支持率上升,僅次於基民盟(CDU)/基社盟(CSU),已坐穩德國第二大黨的地位。

自民國一一O年(2021年)以來,中間偏左的社會民主黨(SPD)與綠黨(Greens)和親商的自由民主黨(FDP)聯合組閣掌權,就在財政與綠能方面齟齬不斷,導致社民黨總理舒茲在民國一一三年(2024年)11月開除了自民黨財政部長林德納Christian Lindner),以致必須提前選舉,這當然受到政府支持烏克蘭戰爭所付出高額的支援所影響。

近期民調顯示,在野的基民/基社聯盟(CDUCSU)支持率約32%,比聯合內閣裡社民黨(SPD)16%、綠黨11%、自民黨4%加起來還高。極右翼政黨「德國另類選擇」AfD 也有高達24%的支持率。但即便日後基民盟勝出,恐仍須與社民黨、綠黨甚至兩黨一道,才能過半組閣。

此外,由於 AfD 的支持率在不斷上升,已成為德國政治中一個重要的警訊。該黨成立於民國一O二年(2013年),先是以反對歐盟起家,目前是對聯合政府的移民政策以及烏克蘭政策不滿,目前該黨自歐洲議會至德國地方議會,都有一些席次,但尚未取得執政地位,因目前所有其他政黨都拒與 AfD 合作。尤其該黨主張反猶太主義和納粹史觀,甚至有些 AfD 的政治人物被聯邦安全局列入犯罪嫌疑人而加以追蹤調查。

AfD 主席魏德爾(Alice Weidel)女士曾留學中國,華語流利,並以其親華立場著稱,主張德國應以自身利益為先,強調德國作為出口大國,反對將中國視為戰略對手,主張與中國保持積極的經貿關係。特斯拉(Tesla)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支持 AfD,在德國引起軒然大波,並認為該黨是德國的最後一線希望,有利於其聲勢上漲

在對外關係上,AfD 遠美歐友中俄。魏德爾與匈牙利總理歐爾班(Victor Orban)的政策相似,強調國家的獨立自主,反對以犧牲本國利益為代價去配合美國的戰略,她的立場在那些渴望改變現狀的選民中獲得了一定支持,這對聯邦政府構成了新的挑戰。

總的來說,魏德爾的崛起,反映了德國社會對現狀的不滿和對變革的渴望。她的親華立場可能為中德關係帶來新的機遇,但也可能引發國際社會的關注和討論。AfD 的勢力上漲,也可能對英法等歐洲國家的政治產生影響,魏德爾主席的成功,更可能鼓舞其他歐洲國家的右翼或極右翼政黨,推動其在各自國家的政治中發揮更大作用。

此外,德國作為歐洲的核心國家,其政治變化可能對歐盟的政策方向產生深遠影響,進而影響英法等國的外交和內政。整體而言,德國當前的政治環境較為複雜,政府面臨來自內外的多重壓力,未來幾年的政策走向和執政能力,將對德國與歐盟的穩定和發展至關重要。













【專家之眼】加開院會,立即再修財劃法


2025-01-06 07:31  聯合報/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暨系主任、政大財稅研究中心主任
立法院去年底為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劃法三大法案,上演朝野大亂鬥。(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於上月20日三讀通過。由於行政院信誓旦旦表示將循憲政機制提出救濟,在野黨主控的立法院,遂採取「時間差攻擊」戰術,延遲送出新修正法案。一時間,朝野又陷入了勾心鬥角、意氣之爭的泥淖。筆者學作獻曝,以此文提出建議:加開院會、立即再修法,希望行政與立法兩院能夠認真考慮。

一方面,行政院認為本次修正通過的條文「窒礙難行」;若真如此,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並非對抗,而是應盡速促使條文生效,然後謀畫進一步修正。另一方面,對於藍白立委而言,本次修法欠缺行政院提案,是一大遺憾;若能有助於消弭行政機關的疑慮、降低行政成本,進一步修正,有何不可?因此,續修《財劃法》,無論就朝就野,皆具備充分的正當性,是雙贏的作法。

《財劃法》的再修正,必須注意兩大重中之重:一、增設本次修正條文生效之日出條款;二、替中央政府預留財源。

首先,本次修法新增統籌分配稅款將使一部分原屬於中央政府之課稅收入,轉為受分配地方政府當年度稅課收入,修正通過條文生效後,中央各單位預算與所有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預算都會立即受影響。由於本次修正通過條文,並未明定施行日期,根據《財劃法》第39條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從而現已通過或即將通過之114年度中央所有部會以及各級地方政府預算,皆須全面配合辦理追加減預算。

然而,預算相關作業繁複,行政成本高昂,難以在短期內完成;新法未設有緩衝期,即刻生效勢必造成預算秩序之混亂,對於各級政府政務推動及國家整體發展,均有不利影響。因此,《財劃法》的再修正,首要之務在於-增設本次修正條文生效之日出條款。例如,增訂如下規定:「本法中華民國113年12月20日修正後公布條文,自115年度施行」。如此,當可消弭事端,輕鬆解決預算困境的燃眉之急。

至於第二點預留中央財源,根據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相關稅收概略估算,本次修法中央須增加釋出財源3,753億元,幾近全數來自將營業稅總收入全數納入(減除1.5% 稽徵經費及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統籌分配所增加之財源。按目前行政院、財政部與主計總處的反應看來,此一垂直分配的調整,對於中央是「不可承受之重」,並且對中央財政「造成嚴重衝擊」。

然而,新增的統籌分配稅款額度,在修法討論與協商過程中,係以目前5% 的營業稅徵收率為基準,並未考慮營業稅徵收率調高後所新增的稅收,此乃修法之所未及。營業稅徵收率每調高1%,其稅收規模可達千餘億元;若全數歸屬地方,洵有未當。

因此,《財劃法》的再修正,應為中央政府預留財源。例如,增訂如下規定:「本法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0日修正公布後,營業稅徵收率調升超過百分之五所新增之稅課收入用途,另以法律定之。」如此,當可裨補闕漏,為中央日後擴增財源鋪路。

最後,也藉本文譴責許多中央單位以 PUA 的手法,對於國人進行情緒勒索;呼籲各級部會停止發表財劃修法上路後,諸多民生攸關重大政事,將無以為繼等危言聳聽言論。政務官若自知沒有能力應對財政收支劃分的新局面,應該做的是向上遞交辭呈,不是恣意對外放話






楊渡/不知不覺的「綠茶婊」了

名人堂電子報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30&page=1#ph  

◆  楊渡/不知不覺的「綠茶婊」了










楊渡/不知不覺的「綠茶婊」了


2025-01-06 00:05  聯合報/ 楊渡(作者為作家)


綠茶婊」是一個大陸的特殊用語。始於民國一○二年(二○一三年),以展出奢侈的生活方式聞名的「三亞海天盛筵」,當時傳出有嫩模陪睡三天得六十萬人民幣報酬,於是網友便發明了「綠茶婊」,以「譏諷那些外貌清純、楚楚可憐且人畜無害,看似純潔實則擅於心計、思想拜金、野心比天大、生活糜爛且靠肉體上位的女子。」當年我們正在編《中華語文大辭典》,曾經有學者提出來要不要加入兩岸新詞。但這種網路用語會不會一直被使用下去,尚待存疑,因此略過了。

想不到事隔十一年後,居然一個陸委會副主委的妻子、民進黨現任立法委員林楚茵竟拿出來使用,以此罵國民黨立委徐巧芯。這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因為民進黨獨派內部一直有群「大陸用語檢查人員」,若有人使用,就大罵是用了「支那語」,被批判成「親中賣台」。

但是,這個最典型的字眼,竟出現在民進黨立委口中,而且是陸委會副主委的妻子,那就真的很有趣了。

事實上,拜網路之賜,兩岸語言通行是越來越明顯了。例如視頻、小三、山寨、老炮兒,比比皆是。大陸也是嗆聲連連。民國九十九年(二○一○年)我開始主持兩岸合編《中華語文大辭典》時,找了兩岸學者,開始從報紙、電視、雜誌、網路等所有大眾媒體,去搜尋常用語詞,以此基礎,從中找出兩岸差異詞當時就發現,最多的差異詞是學術用語,有六十幾萬詞條。那是由於兩岸各自翻譯外來學術用語所致。這一部分只能對照外文,單獨處理。但生活常用語就麻煩了,有「同名異實」、「同實異名」、「大陸特有詞」、「台灣特有詞」等。

不過學者很快統計出來,學術名詞不算,兩岸真正常用的差異詞,數量只占了百分之十五,其餘皆是相同。這些差異主要是社會制度、地方語言、民俗文化等所造成的。大陸地方大,各省通行語不同,有不少特殊用語。但最困難的是網路用語。許多新詞隨著社會生活的多樣化,不斷出現。有學者即提出我們要不要收一些諸如符號表情的「火星文」。但考慮到網路用詞往往流行一陣子就消失,便決定慎重選擇。「綠茶婊」就是其一。

有趣的是,民國一○五年(二○一六年)要收工出書時,兩岸學者再聚交換觀省感想,竟發覺兩岸的差異詞,已從初編時的百分之十五,下降到百分之七,為什麼?因為本來以為的差異詞,在網路風行影響下,早已無差別的共同使用了兩岸年輕世代特別沒有隔閡,流行語只要有趣好用,很快通用。用久了,最後也沒人能分辨是大陸用語還是台灣用語了。

如今,距離合編大詞典已經過了十五年,兩岸間的語詞趨同現象更明顯了。明顯到陸委會副主委的妻子都公然使用大陸語詞「綠茶婊」,且極其自然的用來罵在野黨立委。那是否代表著兩岸語詞的互相滲透,已經到達各個層面,甚至高度敏感的「高層」家庭裡了?當國民黨堅持「一中各表」時,民進黨的語詞已經不知不覺的「一中同婊」了?

唉!其實這種趨同現象在全球化時代無法避免,所以牛津大辭典也收入了大陸專用語如土豪、大媽、風水等台灣還是早早脫離那種神經質的文字檢查時代,讓社會語言自然發展就好。潮流擋不住,就別瞎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