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 星期一

【專家之眼】德國極右派(AfD)的發展

◆  【專家之眼】加開院會,立即再修財劃法
◆  【專家之眼】德國極右派(AfD)的發展








【專家之眼】德國極右派(AfD)的發展


2025-01-06 06:55  聯合報/ 湯紹成/亞太綜合研究院院長
德國極右派另類選擇黨(AfD)圖林根邦選舉中取得大勝。(路透)


月前德國聯合政府瓦解,目前是看守內閣,聯邦議院訂於2月23日舉行提前選舉。值得注意的是,極右派的德國選擇黨(AfD)支持率上升,僅次於基民盟(CDU)/基社盟(CSU),已坐穩德國第二大黨的地位。

自民國一一O年(2021年)以來,中間偏左的社會民主黨(SPD)與綠黨(Greens)和親商的自由民主黨(FDP)聯合組閣掌權,就在財政與綠能方面齟齬不斷,導致社民黨總理舒茲在民國一一三年(2024年)11月開除了自民黨財政部長林德納Christian Lindner),以致必須提前選舉,這當然受到政府支持烏克蘭戰爭所付出高額的支援所影響。

近期民調顯示,在野的基民/基社聯盟(CDUCSU)支持率約32%,比聯合內閣裡社民黨(SPD)16%、綠黨11%、自民黨4%加起來還高。極右翼政黨「德國另類選擇」AfD 也有高達24%的支持率。但即便日後基民盟勝出,恐仍須與社民黨、綠黨甚至兩黨一道,才能過半組閣。

此外,由於 AfD 的支持率在不斷上升,已成為德國政治中一個重要的警訊。該黨成立於民國一O二年(2013年),先是以反對歐盟起家,目前是對聯合政府的移民政策以及烏克蘭政策不滿,目前該黨自歐洲議會至德國地方議會,都有一些席次,但尚未取得執政地位,因目前所有其他政黨都拒與 AfD 合作。尤其該黨主張反猶太主義和納粹史觀,甚至有些 AfD 的政治人物被聯邦安全局列入犯罪嫌疑人而加以追蹤調查。

AfD 主席魏德爾(Alice Weidel)女士曾留學中國,華語流利,並以其親華立場著稱,主張德國應以自身利益為先,強調德國作為出口大國,反對將中國視為戰略對手,主張與中國保持積極的經貿關係。特斯拉(Tesla)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支持 AfD,在德國引起軒然大波,並認為該黨是德國的最後一線希望,有利於其聲勢上漲

在對外關係上,AfD 遠美歐友中俄。魏德爾與匈牙利總理歐爾班(Victor Orban)的政策相似,強調國家的獨立自主,反對以犧牲本國利益為代價去配合美國的戰略,她的立場在那些渴望改變現狀的選民中獲得了一定支持,這對聯邦政府構成了新的挑戰。

總的來說,魏德爾的崛起,反映了德國社會對現狀的不滿和對變革的渴望。她的親華立場可能為中德關係帶來新的機遇,但也可能引發國際社會的關注和討論。AfD 的勢力上漲,也可能對英法等歐洲國家的政治產生影響,魏德爾主席的成功,更可能鼓舞其他歐洲國家的右翼或極右翼政黨,推動其在各自國家的政治中發揮更大作用。

此外,德國作為歐洲的核心國家,其政治變化可能對歐盟的政策方向產生深遠影響,進而影響英法等國的外交和內政。整體而言,德國當前的政治環境較為複雜,政府面臨來自內外的多重壓力,未來幾年的政策走向和執政能力,將對德國與歐盟的穩定和發展至關重要。













【專家之眼】加開院會,立即再修財劃法


2025-01-06 07:31  聯合報/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暨系主任、政大財稅研究中心主任
立法院去年底為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劃法三大法案,上演朝野大亂鬥。(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於上月20日三讀通過。由於行政院信誓旦旦表示將循憲政機制提出救濟,在野黨主控的立法院,遂採取「時間差攻擊」戰術,延遲送出新修正法案。一時間,朝野又陷入了勾心鬥角、意氣之爭的泥淖。筆者學作獻曝,以此文提出建議:加開院會、立即再修法,希望行政與立法兩院能夠認真考慮。

一方面,行政院認為本次修正通過的條文「窒礙難行」;若真如此,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並非對抗,而是應盡速促使條文生效,然後謀畫進一步修正。另一方面,對於藍白立委而言,本次修法欠缺行政院提案,是一大遺憾;若能有助於消弭行政機關的疑慮、降低行政成本,進一步修正,有何不可?因此,續修《財劃法》,無論就朝就野,皆具備充分的正當性,是雙贏的作法。

《財劃法》的再修正,必須注意兩大重中之重:一、增設本次修正條文生效之日出條款;二、替中央政府預留財源。

首先,本次修法新增統籌分配稅款將使一部分原屬於中央政府之課稅收入,轉為受分配地方政府當年度稅課收入,修正通過條文生效後,中央各單位預算與所有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預算都會立即受影響。由於本次修正通過條文,並未明定施行日期,根據《財劃法》第39條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從而現已通過或即將通過之114年度中央所有部會以及各級地方政府預算,皆須全面配合辦理追加減預算。

然而,預算相關作業繁複,行政成本高昂,難以在短期內完成;新法未設有緩衝期,即刻生效勢必造成預算秩序之混亂,對於各級政府政務推動及國家整體發展,均有不利影響。因此,《財劃法》的再修正,首要之務在於-增設本次修正條文生效之日出條款。例如,增訂如下規定:「本法中華民國113年12月20日修正後公布條文,自115年度施行」。如此,當可消弭事端,輕鬆解決預算困境的燃眉之急。

至於第二點預留中央財源,根據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相關稅收概略估算,本次修法中央須增加釋出財源3,753億元,幾近全數來自將營業稅總收入全數納入(減除1.5% 稽徵經費及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統籌分配所增加之財源。按目前行政院、財政部與主計總處的反應看來,此一垂直分配的調整,對於中央是「不可承受之重」,並且對中央財政「造成嚴重衝擊」。

然而,新增的統籌分配稅款額度,在修法討論與協商過程中,係以目前5% 的營業稅徵收率為基準,並未考慮營業稅徵收率調高後所新增的稅收,此乃修法之所未及。營業稅徵收率每調高1%,其稅收規模可達千餘億元;若全數歸屬地方,洵有未當。

因此,《財劃法》的再修正,應為中央政府預留財源。例如,增訂如下規定:「本法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0日修正公布後,營業稅徵收率調升超過百分之五所新增之稅課收入用途,另以法律定之。」如此,當可裨補闕漏,為中央日後擴增財源鋪路。

最後,也藉本文譴責許多中央單位以 PUA 的手法,對於國人進行情緒勒索;呼籲各級部會停止發表財劃修法上路後,諸多民生攸關重大政事,將無以為繼等危言聳聽言論。政務官若自知沒有能力應對財政收支劃分的新局面,應該做的是向上遞交辭呈,不是恣意對外放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