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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徒法不足以自行 彈劾該說好道理
2026-01-17 05:55 聯合報/ 楊穎超/銘傳大學副教授
立法院在野黨發動彈劾總統案,預計下周邀請賴清德總統到立法院說明,近日舉行第二場公聽會。(記者曾學仁/攝)
立法院在本周三、四安排了一件大事:為行使憲法規定的彈劾總統權召開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與各黨代表抒發己見。正反雙方多口沫橫飛地引憲法條文,與大法官釋憲互責對方違憲,卻忘了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道理。簡言之,公聽會大多以法論法,但憲法本是政治法,限於法條或釋憲案爭辯,可否理出穩健行憲緣由?訴諸民意等政治力的較量,或許才是爭議最終解法。
首先,台灣勇於表態之學界菁英甚多,例如,剛有成百上千人才簽名連署,支持憲法法庭恢復運作。但奇妙的是,此次參與公聽會的學界中堅卻少。在這些出席學者中,除了一位連續兩天出席,不憚於重複論調外,贊成彈劾方的學者則多已退休。如此現象暗示意涵豐富,頗堪玩味。
其次,公聽會學者專家多拿憲法條文,與大法官解釋攻擊對方違憲,卻沒注意如此搬弄法條,混雜概念,相當考驗普羅大眾的法學功力。應該直指:民主政治之所以可從皇帝濫權噩夢脫身,重要精神為權力制衡、權責相符。此次彈劾總統原因,是修憲未建好分權制衡制度,又過度提高修憲門檻,而當前政治文化缺乏妥協精神所致。
第三,反對彈劾者質疑在野黨發動理由,指稱如果對行政機關處理財劃法有意見,憲法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程序上,應是先副署再公布,按此順序,立法院應要先對行政院倒閣才是。在野黨則有認為總統不公布法律、還縱容其所任命的行政院長不副署,就已違憲,自可加以彈劾。
然而,或許還可考慮,所有制度都有漏洞。修憲後體制運作成權責不符的超級總統制,之所以還沒出什麼大亂子,憑藉的是領導人顧及歷史形象的權力自抑、外在限制,還是柔順在野或人民?有待研究,但無論如何,過去行憲形成的慣例,對野心家應有拘束力。
這次論述的專家學者,多數考究法條明文或大法官釋憲,可是前者不足以阻擋野心家、後者經近年荒腔走板示範,公信力已大不如前,最低標準的有限引用扁朝運作情況,還是有些可作為當前朝野惡鬥下說理的參考借鏡。
第四,這次紛爭本質,實為民選總統與民意機關在憲政層次上,爭奪對行政權的控制,但因無涉行政院長人事,不是全有全無問題,可是賴仍寸步不讓。憲法是高度政治性的規範,制憲時要定義國家根本架構、權力分配與人民權利,形塑國家未來政治活動面貌,如此重要,通常反映的是政治力鬥爭後,優勢者的意志,但當然也不乏妥協產物,待後來政治力變化後再行增修。
因此,可補充第三點的是,過去我國憲政慣例是由總統拿走多數權力,但或許因為馬朝退讓為人所趁、蔡朝完全執政毫不妥協示範效應,以及總統由少數選出?如今在野黨權力意識遠較過去明顯,執政黨理應正視這些結構性變化,以免政策推動困難。偏偏在對立意識明顯時刻,又出現了意識形態堅強的政客,以及堅定不移支持者,未來只能由政治力持續較量。台灣若能平安空轉到賴任期結束,恐怕還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最後,明知彈劾案不會過,在野黨為何還要「浪費時間」?有人主張彈劾的真正意義,在於引發的公共討論與民主警訊,換句話說,是要進行一次深層的公民教育。然而,若抱持如此觀點,說理應儘量淺白易懂,但綜觀此次公聽會過程,專家學者多引憲法條文與釋憲結果證明觀點,部分有引喻失義之嫌,尤有甚者,正反方也有故意誤導言論。多少公民有程度,而且願意耐著性子釐清觀點、明辨是非?從相關新聞瀏覽率以管窺豹,答案似乎是悲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