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0日 星期四

葉匡時/個人有韌性 全社會才有防衛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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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匡時/個人有韌性 全社會才有防衛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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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匡時/個人有韌性 全社會才有防衛韌性


2024-10-10 05:01  聯合報/ 葉匡時(作者為陽明山未來學社理事長)


賴清德總統九月廿六日在「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中說:「期待和大家一起努力,建構國家韌性戰略的溝通協調平台,凝聚全民共識,提升國家整體國防、民生、災防、民主四大韌性。」說明白點,賴總統的期待就是,當敵對勢力入侵台灣時,台灣要有足夠的韌性能夠抵禦,例如,要建立四十萬民兵做為國軍的後盾,透過各種不對稱作戰、刺蝟戰術等布局,逼使入侵者即使付出極高的代價也未必能擊潰台灣。其背後的假設是,如果犯台代價極高,就可以使敵人不敢輕易發動侵略戰爭,因此可達到避戰的結果,也就是所謂的「備戰才能避戰」。

這樣的戰略思考有其一定道理,如果真能因而避戰,相信絕大多數台灣人都樂觀其成。然而,備戰要達到真正的嚇阻效果,關鍵在敵我雙方以及美國等第三方是否相信我們的備戰能量。政府在建構全社會防衛韌性有五大主軸:聚焦民力訓練運用、戰略物資盤整暨維生配送、能源及關鍵基礎設施維運、社福醫療及避難設施整備,以及資通、運輸及金融網絡安全。相信大家都會同意這五大主軸十分必要,但戰爭絕不能僅靠物質或有形力量,更重要的是無形的精神力量。美國以其無以倫比的軍力與資源,卻在越戰及阿富汗倉皇退走,就是最好的證明。

就個人而言,所謂的韌性是指勇於面對困頓,容忍挫折、承受壓力、不屈不撓的精神。過去三、四十年來,台灣在推動民主化的過程不斷地解構傳統文化與價值,人際間不再重視傳統的倫理關係,而以公民的權利義務取代之。在價值取向上,愈來愈強調「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自我主義,而非傳統的群體主義。可是,全社會防衛韌性必須有相當程度的群體主義做基礎,在必要時民眾能夠為家國犧牲奉獻,如此,四十萬民兵才足以為國軍後盾,刺蝟戰才可能發揮效果。

在國民黨威權統治時期,國民所受的教育,社會所倡議的理念,都是忠黨愛國的群體思想。只是當時是要「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而非現在的「維護台灣主權」。在自我主義的薰陶下,現代人重視的是當下的享樂,而不願意承擔傳統所重視的社會責任,例如,結婚生子成為個人的自由選擇,而非對家族或社會的義務責任。同樣的道理,國民願不願意拿起掃把捍衛家國,也是國民的自由選擇,而不是「盡忠報國」的價值規範。

在解構傳統價值的影響下,年輕一代的養成過程,備受呵護,略有不如意,可能都被形容成不可承受之重。在愛的教育理念下,他們極少受過責罵體罰,也沒有太嚴重的升學競爭壓力。無論在軍中或在職場,現在都非常重視「人性化管理」,長官們不敢給部屬太大的工作負擔與壓力,以免被說成是霸凌下屬,甚至引來民代及網民的無情責難。新生代台灣人普遍成長於富足的台灣環境,極少有過窮困苦難的生活經驗,無可否認,他們經歷過的心理韌性試煉,要遠比前人輕微。習於溫暖環境的台灣人,在心理韌性上,真能面對殘酷無情,沒有人性的戰爭嗎?

我完全理解,解構傳統價值的許多措施,有其背景與時代意義;生活在富足溫暖台灣,我們確實很幸福也很幸運。弔詭的是,傳統價值的「生於憂患,死於安樂」,正好可以說明:「因為台灣很幸福,可能反而造成台灣人沒有足夠的心理韌性。」個人有韌性,社會才有韌性,這可能是建立全社會防衛韌性的最大的挑戰吧?







陳國樑/娛樂不廢稅 占地方便宜還賣乖

◆  陳國樑/娛樂不廢稅 占地方便宜還賣乖









陳國樑/娛樂不廢稅 占地方便宜還賣乖


2024-10-10 05:00  聯合報/ 陳國樑(作者為政大財政系教授暨系主任、政大財稅研究中心主任)


娛樂稅於八年抗戰期間開徵,旨在提倡節約生活、抑制社會奢侈風氣。然而,時至今日,課稅範圍早已不合時宜,失去正當性。在稽徵作業上,由於課稅娛樂項目缺乏明確定義,導致徵納雙方爭議不斷。實際徵收的稅額,相對其他稅種微不足道,稽徵成本甚至高於稅收。

回顧過往修法歷程,每每有廢除娛樂稅的提案。截至目前,本屆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正在審議或待審的娛樂稅法修正提案共有十三案,其中即有三案提議娛樂廢稅;提案立委有綠有藍,跨越了黨派藩籬。

財政部於今年七月十日邀集各地方政府及相關部會討論娛樂稅修正方向。出人意表(或一點也不令人意外)的是,所有地方政府異口同聲地表示「不同意」廢除娛樂稅。為何如此一個時空背景嚴重錯置、正當性莫名其妙、稽徵作業混亂無章、稅收又雞肋不如的租稅,地方政府卻如此地「擁戴」?

我國財政中央集權,在主要稅源劃歸國稅的情形下,地方政府財源嚴重匱乏。娛樂稅為地方稅,稅收全部挹注地方建設及發展,雖然實際徵起稅收金額並不高,卻是地方自治重要財源。因此,地方政府一致反對娛樂廢稅,所凸顯的是-在財政中央集權又集錢下,地方政府無以為繼、財政困窘的辛酸與委屈。

讓人哭笑不得的是,財政部渾然不知檢討中央與地方財政資源分配之不均,竟然對外表示:「為了保留地方自籌財源及財政自主空間,尊重地方政府意見,娛樂稅現階段仍不宜廢止。」

事實上,地方政府之所以不願廢除娛樂稅,是在「無魚,蝦也好」的無奈下,緊緊攥著微薄的娛樂稅收,茍延殘喘、得過且過。財政部怎麼好意思在收支劃分上,占盡了地方政府的便宜還賣乖,強吃豆腐,以「尊重地方政府意見」為名,保留娛樂稅?

此番邏輯錯亂、因果倒置的謬誤,先前也絲毫不差地用在是否廢除印花稅的辯證

一○八年五月廿一日,工商團體在與行政院長座談時,提出取消印花稅的訴求,希望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台灣經濟發展效率。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當場裁示:「朝取消印花稅方向研議」,更在同年九月十二日的行政院會,通過廢止《印花稅法》。但事態發展到了最後,卻同樣是在「考慮地方稅收損失、尊重地方政府意見」的情形下,廢除印花稅遂不了了之

娛樂稅無法淘汰,是我國「稅制劣化」的具體例證一旦陳腐老舊的租稅,無法因循環境與時代而變遷,不僅造成了經濟效率的損失,還會引發社會公平正義的疑慮,甚至危及整體稅制的正當性

綜上,娛樂稅應當廢除,無須置疑,但應如何消弭地方政府疑慮、確保地方政府財源?根據財政紀律規範,法律修正致有減少歲入者,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因此,廢除娛樂稅,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前,應循往例,由中央編列預算補足地方政府短少稅款

這是否會對中央財政造成過大的負擔?拿台電虧損所要求的兩千億元補貼作為比對,如果用來彌補娛樂廢稅所造成的地方政府財源損失,至少可以支撐一百年,還綽綽有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