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 星期四

經濟日報社論/薪扣額怎麼訂 考驗財部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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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民進黨何以總覺得法律不夠用?
◆  聯合報黑白集/柯P成為自己的被告
◆  經濟日報社論/薪扣額怎麼訂 考驗財部智慧






經濟日報社論/薪扣額怎麼訂 考驗財部智慧


2018-10-04 01:10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大法官第745號釋憲文宣告,我國所得稅法未准許薪資所得者得以核實減除必要成本與費用為違憲,並要求財政部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檢討修正所得稅法。財政部迄未決定修法方案,但按財政部新上任蘇建榮部長日前的談話,似乎有意縮小有關扣除額的改革範圍,暫不考慮擴增新的扣除項目,只針對違憲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薪扣)做調整。但即使如此,在允許薪資階級核實減除必要成本與費用的修正下,薪扣應該如何重新定位及減除,仍攸關我國所得稅制的合理發展,至為重要。
財政部在推動第一波有關股利所得分離課稅改革時,就曾承諾會在第二波的改革中,針對扣除額進行整體的檢討與調整。未料內閣突然局部改組,新任蘇部長因驚覺我國綜所稅稅基被侵蝕,已嚴重危及稅制健全,從而決定改變政策立場、急踩煞車。姑不論其背後的考量因素合理與否,蔡英文政府再次的政策髮夾彎,還是難免遺人「人去政息」之譏
根據財政部發表的數據,由於第一波稅改大幅提高薪扣、身障扣除與標準扣除等項目,使得107年度綜所稅稅基估計只剩下所得總額的24%,這項比率不但較一般國家為低,更創我國歷年來新低紀錄,的確值得警惕。財政部在第一波為股利所得者減稅的改革中,為了化解一般中低所得民眾與薪資階級的反彈與不滿,只好打出「全民稅改」的口號,且同時大幅提高了三項扣除的金額。
財政部當時顧慮到稅收損失過大,因而配以取消兩稅合一、提高營所稅率等來弭平稅損缺口,卻疏忽了這種做法對綜所稅稅基所造成的破壞。蘇部長如今驚覺後果嚴重,亡羊補牢或仍未晚,但財政部總應該先向社會道個歉並保證不再重蹈覆轍
蘇部長的盤算是,先只針對745釋憲文的要求做薪扣的修正調整,以及因大法官已認定薪扣性屬賺取薪資的必要成本,將其自原被視為納保法的基本生活費用中排除。至於其餘扣除部分,則計劃配合明年底納保法實施兩年檢討期程,再做通盤性的檢討。但即使如此,財政部只是多爭取一些時間來抵擋社會強大的新(擴)增扣除壓力而已。其實,大法官把現行定額的薪扣當成是必要成本乃係一大錯誤,如何在此錯誤的解釋下,找到合理的薪扣扣除方式,才是財政部面臨的最大專業考驗
不論何種類別的減除,表面上看來都可達到降低稅負的共同目的,但其背後的租稅專業理由不盡相同制度設計上,必要成本費用的減除應以核實列舉為主,只有在舉證困難或減輕行政成本的考量下,才給予薪資者推估的定率減除,如同「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的規定一樣財政部第二波稅改版本尚未出爐,但從初步得悉的資訊,可看出財政部已明顯受到大法官見解的影響與牽制
財政部構想中的方案,預計將採薪扣20萬元或某些法定必要成本項目(如交通費等)核實扣除二擇一的方式處理。這種做法等於是保障薪資階級,不論實際發生的成本如何,每人至少都可減除20萬元的必要成本費用。這完全違背了必要成本費用減除的設計原則,也與現行稅法中所有其他所得減除必要成本的方式不一致尤有甚者,真正能夠享受必要成本費用減除者也只有少數的「超額者」,大多數的薪資所得者並未受其利
大法官的解釋,財政部不能不從。財政部若要兼顧遵守釋憲意旨及租稅設計原則,最好的做法是,一方面維持薪扣的名目與金額不變,另一方面則修法准予薪資所得者某些法定項目的核實(可個別定額設限)或定率(如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二擇一的必要成本扣除。或許這樣做會增加稅收損失,但這也是財政部在這次改革中必須付出的無奈代價。







聯合報黑白集/柯P成為自己的被告


2018-10-04 00:03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台北市長柯文哲針對葛特曼指他是個騙子的言論,重申不道歉就告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屠殺》一書作者葛特曼來台,指控柯文哲把葉克膜技術移轉到中國大陸,讓對岸醫師可以「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葛特曼的指控,顯然在柯文哲的意料之外,對方還送他「騙子」的封號。
柯文哲多年前接受葛特曼訪問談赴陸醫學交流經驗,頗獲對方稱許;誰料如今風雲變色,葛特曼直指柯P是器官活摘的幫凶,毫不留情。柯陣營雖放話要提告,但迄無行動。
葛特曼利用柯P的說詞來反咬柯文哲,是否有任何政治動機,外界尚不知悉。然而,柯文哲淪為自己「證詞」的「被告」,這已非首次上周,綠營名嘴以「花名冊」事件意圖染黃柯文哲,所輾轉引用的「證詞」,也是出自柯本人之口
嘴巴太大,一直是柯文哲的毛病儘管如此,海邊有逐臭之夫,不少柯粉覺得這正是他的魅力所在。無論如何,不管這次的「騙子風波」會對他的名譽造成什麼損傷,柯文哲若要站穩政治根基繼續往上爬,他的「嘴巴管理」要更加強。
葛特曼的指控,其實讓人看得霧煞煞。他把「移轉葉克膜技術」和「活摘法輪功器官」連在一起,這個等號未免太簡單。原因是,葉克膜技術的運用,難道不也用來救了很多人?葛特曼會不會把他對中共威權的厭憎,移轉到主張「兩岸一家親」的柯P頭上了?
柯文哲必須說明的是,他當時知不知道法輪功器官活摘的事,自己又如何面對若說不清,「騙子」的指控將難以洗清









聯合報社論/民進黨何以總覺得法律不夠用?


2018-10-03 23:59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蔡英文總統(左)昨天在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右)陪同下出席「大法官二○一八年度國際學術研討會」開幕致詞,蔡總統表示,我國將參考德國法制,引進憲法訴願制度。 記者蘇健忠/攝影



美國總統川普最鮮明的風格,是覺得其他國家一直在占美國便宜,他要在自己任內討回來。美國退出TPP、美中貿易大戰、向北約勒索軍費等,均是如此。蔡總統的執政基調略有不同,但異曲同工之處是,她總覺得手上的權力不敷使用,所以不斷修法、成立新機關,以方便自己施政。黨產會、促轉會的成立,增加政務外派人員、水利會改為官派,乃至《保防法》、「假新聞」的管制、研議成立「憲法法庭」,無一不源自於此
川普的問題,顯示他沒有「共同體」概念,更缺乏國際領袖的視野與格局,所以唯我獨尊,獨斷獨行。蔡總統的問題,則顯示她具有強烈的掌控欲,缺乏足夠的民主與包容,她一味要求人民服從,自己卻拒絕作出妥協或改變。也因此,就出現了一個拒絕「依法行政」的政府,卻不斷為自己量身打造新法的奇特現象。兩人都具有超大的「自我」,但川普是企業家出身,霸道其來有自;但蔡英文是習法出身,又具有長期的行政體系資歷,如此把法律當成「道具」,讓人驚駭
舉例而言,蔡總統近日宣布我國將參考德國法制引進「憲法訴願制度」,把《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改為《憲法訴訟法》,未來將由「憲法法庭」審理或議決所有案件,以保障人民的憲法權利。此一變革,聽起來充滿理想;但環顧台灣當下的司法景象,大法官會議因受到高度政治制約,幾乎失去獨立審理的意志,人民聲請釋憲的案件許多均遭擱置。試想,大法官放著眼前人民權利遭到侵害的疑義不問,總統卻奢言未來要建立如何宏大的制度審理一切案件,這是望梅止渴?抑或緣木求魚?
再看,近來鬧得沸沸揚揚的「假新聞」問題,行政部門和民進黨立院黨團皆摩拳擦掌,揚言要修改《國安法》杜絕假訊息,NCC也配合作出行政威嚇對媒體宣示罰則。然則,我國現行法令對造謠生事引發社會恐慌的規範,真的不敷使用嗎?事實上,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六十三條、現行《廣電法》廿一條,都有足夠的工具管理資訊造假問題。蔡政府無視這些既存的法令,卻磨刀霍霍要另立新制,把手段提升到「國安」層次,這是緣木求魚,還是製造白色恐怖
以最近一則網路「假新聞」為例,有人在「批踢踢」(PTT)八卦版貼文指控藍營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疑混黑道」、「帶有黑色氣息」云云。後來一名網友出面自承此帳號為他所有,但「四年前已賣掉」很顯然,政治人物搜購帳號供網軍以假名攻擊對手,已行之多年,綠營及其側翼對此應非一無所悉賴揆若真的有意整頓造假,就應從這類具體的案例下手,並深入追查網路假帳號的買賣流向及用途。否則,如果執政者只是一心想著要擴大撒網,伸展行政部門抓人的權力,那和威權時代箝制言論、威嚇民主的政權有何兩樣?
蔡政府執政兩年多來,行政部門不斷遂行擴權,立法、司法、監察部門又不斷卑顏附和,不僅損及五權的分立制衡,更嚴重破壞了行政文官的中立精神這種倒退的作法,其實也是對民進黨創黨精神的自我反噬以張天欽的「東廠事件」為例,一個主持促進轉型正義的機關竟然能以東廠自居,事情遭到揭發之後,行政院竟無任何懲處檢討,就想輕易過關以這種和稀泥的態度,日後促轉會的調查處理,如何讓人信服
民進黨必須警惕的是,蔡政府當前的執政困境,很大比例是掉入自己當年在野大話的泥淖執政者不斷自食其言,不斷違背民主誓言,不斷悖離人民期待;這點,其實已被人們看破手腳這個不依法行政的政府,卻頻頻創立新法供自己揮霍及擴權試問:「綠色執政,綠色立法」,會是人民想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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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美國在台海軍演,挑戰中國?為美台助選?


2018-10-04 12:49 聯合報  主筆室
美媒報導美軍將於11月在南海與台灣海峽附近等區域進行軍演,圖為96年3月台海飛彈危機,美軍第七艦隊「獨立號」航空母艦率領龐大戰鬥群航向台灣海峽。圖取自美軍網站



CNN報導指美國太平洋艦隊草擬計劃,準備下月在南海和台灣海峽附近等區域進行為期一周的軍演。雖然五角大廈不作評論或證實,我國防部也說無所悉,但證諸當前中美對立情勢與川普政府風格,類似想法或計劃應非空穴來風。
雖然美軍機艦已經多次在南海區域實施自由航行,甚至航母通過台灣海峽也已不稀奇,但刻意在中國軍力附近,從門前到後院進行具有高度針對性的軍事操演展示,仍然值得關注。
尤其中美對立升高的態勢,已從貿易戰迅速外溢為政治、外交與軍事領域的摩擦;而中美軍艦更才在南海發生不安全的近距離相遇事件,危機一觸即發。美軍接著要在台海和南海秀肌肉,對共軍而言,這擺明就是刻意的挑釁
但對台灣而言,川普面對美中衝突,卻刻意到台海叫陣,把台灣推上戰場,這不但像當年的日俄戰爭肆無忌憚地把中國的土地當戰場,現在川普更以激怒習近平的方式把台灣逼上火線最前沿
外力的介入,一向是中共評估對台動武的重要考量之一;而共軍多年來發展與訓練的重要目標之一,也是拒阻外力介入台海問題是,川普放了把火後,如果台海真正有事,美國會派兵保護台灣嗎?
應該注意到,根據報導,美軍這項計劃目前集中在靠近中國的太平洋進行一系列軍演,但可能延伸至中國日益擴張貿易的南美洲沿岸,甚至可能延伸至俄羅斯。
在美國對抗中國的戰略大棋盤上,台灣,真的只是一顆棋子
連陳水扁上月接受日本《產經新聞》的專訪時,都提醒蔡英文,「應有自覺地認識到,台灣對美國而言只不過是『對中的一張牌』,勿對川普政府過度期待」
但蔡英文「親美日抗中」的戰略思維,在安倍轉向「日中友好」後,台灣卻只能被牢牢綁在川普的棋盤上,繼續充當美國抗中的棋子,也隨時可能成為棄子
不過,川普也許另有想法。美軍於11月期中選舉時在台海和南海舉行軍演,如果美軍受到中國挑戰,會對川普政府產生重大政治效應。
台灣過去幾次重要選舉,中共往往在關鍵時刻犯了盲動的毛病,「助選」效果顯著。11月,台灣也要舉行九合一大選,所以,蔡政府要歡迎美軍、力邀共軍一起來助選嗎?








【即時短評】在台灣燈會之外 屏東更需要便捷交通網


2018-10-04 21:05 聯合報  記者翁禎霞╱即時報導
2019台灣燈會已跟著火車到處宣傳。圖/本報資料照


明年是台灣燈會30年,也是燈會首次到屏東舉辦,不過屏東以南火車班次少、公路系統也不見得便捷,辦燈會雖然只是一時的活動,但是包括交通部及屏東縣政府都可以趁這個機會檢視屏東縣的交通,民眾最想問的是「什麼時候我們也可以有便捷的交通網」
明年的燈會選在東港大鵬灣舉行,就以屏東市到東港鎮的交通為例,目前公路交通可沿國道三號、台17線前往,不過搭一趟客運車的票價就要82元,而台北人從車站搭捷運到淡水只要50元,單從價錢上比,就讓屏東人氣結。
再看軌道運輸,屏東縣為了爭取高鐵南延,屢被外界批為好高鶩遠,或是為選舉炒話題,如今高鐵還很遠,但僅從已有的鐵路來看,一樣讓屏東人無奈,目前東港鎮並沒有火車站,如果計算從屏東站往林邊站(最接近東港的站),一天只有8班車,好不容易搭了火車到林邊,出了車站後的交通又是一大問題,可以想見在平時,有多少人會因為不便而放棄搭乘。
等了30年的台灣燈會,終於要在明年2月19日至3月3日在屏東大鵬灣舉行,燈會活動其實只是一時的,縣府大可以規劃臨時的接駁來因應,但有更多的是在這裡生活的屏東人,在燈熄、人走之後,希望有關單位不要忘記,這裡的人真的需要更便捷的大眾交通網。

聯合筆記/公投的喜樂與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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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教而殺 中選會想告18萬人?
◆  聯合筆記/公投的喜樂與哀愁
◆  工業想飛 先把基礎科學搞好
◆  林業振興 卻毀滅珍稀植群
◆  安寧註記一年後 我要預立醫療決定
◆  加強廚餘回收 緩解垃圾危機
◆  願景回響/人孔蓋落差、補坑太劣質…我們都是這樣「犁田」的
◆  想一想「大屋頂中國兩制」









聯合筆記/公投的喜樂與哀愁


2018-10-04 00:10 聯合報  林河名
季青


去年十二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蔡總統表示,「打破鳥籠、還權於民,這是人民作主的歷史時刻」。本周二,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在立院備詢,談到很多「死人連署」的公投竟能成案,語帶哽咽。一年不到,公投法讓人歡喜讓人憂。
拜「打破鳥籠」之賜,公投提案百家爭鳴年底逢九合一選舉,依法應同日舉行公投中選會查對公投提案連署人數是否符合規定,即爆出國民黨立委盧秀燕領銜的反空汙公投提案,連署不實比率偏高
根據中選會公布的資料,盧秀燕提案共有四十九萬七千多人連署,但經戶政機關查對,僅卅一萬四千多人連署合於規定,亦即多達十八萬兩千多份連署不合格除了重複連署、姓名錯誤、未簽名蓋章或有偽造情事等,在中選會發給連署書前,連署人即已死亡共有一萬一千八百四十九人,形同「死人連署」
公投連署出現如此高比率的錯誤或不合規定,令人咋舌。然而,全國性公投提案在各地連署,莫不希望爭取最大多數人支持,以利通過連署門檻,原本就有重複或錯誤的可能,因此須透過戶政機關比對把關。
但目前僅見中選會提出查對數字,若遭提案人質疑,雙方各說各話,並無第三方的公正稽核。中選會將對「死人連署」提出刑事告發,雖是依法追究,但一萬多件從何辦起?如何證明由誰偽造?都需大費周章。更別忘了,後續還有多個公投提案等待查對,若將行政問題統統交由司法解決,檢察機關勢難招架。
公投連署如此粗疏,本不足取但會出現亂象,除了制度鬆綁,也與連署方式有關。現行的連署文件,「連署人」一欄即存在由別人「代簽」的風險。只要有戶籍地址,即使沒有經過本人同意,也可以鑽漏洞代簽,根本難以查核。
事實上,為配合網路時代,公投法第九條已規定「主管機關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案人之領銜人徵求提案及連署」,或可改善紙本連署的缺失但法律修正了,「電子連署」的配套卻沒跟上,如今引爆連署紛爭,中選會也難完全撇清責任至於改為電子連署,會否出現資安漏洞,則是另個頭痛問題
毛澤東有句名言:「天下大亂,形勢大好。」公投法修正後,鳥籠大開。有人準備推動「獨立公投」;有人擔心「公投變暴投」。現行制度存在被操作的可能,若不能趕緊修補,中選會主委還會繼續哽咽下去








不教而殺 中選會想告18萬人?


2018-10-04 00:10 聯合報  丘昌泰/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桃園市)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昨天在立法院對中選會處理反空汙公投提案表達不滿。 記者曾學仁/攝影





中選會針對盧秀燕領銜的反空汙公投連署案,一方面依法公告第七號全國性公投正式成案;另一方面基於本案偽造情事不低,影響連署真實性及程序正義,乃依刑事訴訟法予以告發。
筆者肯定依法公告的正確決定,但無法理解的是:提案連署人到底犯了公投法第幾條規定而必須「大刑」伺候?公投法相關條文要求戶政機關依戶籍登記資料查對提案人名冊,若有偽造情事者,頂多予以刪除而已,並沒有提出刑事告訴的規定,中選會此舉是拿著雞毛當令箭,狐假虎威
刑事告訴是何等嚴重的事情,總要有明確的犯罪對象與事證!請問選委會委員們打算要告訴的對象是誰?國民黨籍台中市長候選人盧秀燕嗎?一位候選人已經忙得不可開交,哪有多餘時間與人力去管理支持者自發性的連署行為?殃及無辜候選人算是行政中立嗎?反空汙公投連署案不合格人數為十八萬二八四八人,中選會難道打算要一一告訴眾所周知,選民連署不合格原因甚多,未必都是偽造,若是基於支持選情而做出瑕疵連署,這不是什麼大奸大惡,又何須耗費司法資源提出公訴?或許正如媒體所臆測,這一切都是為了選舉,企圖挽救執政黨岌岌可危的台中選情
法律不外乎人情,中選會如果對於偽造連署情事痛心疾首,應以呵護同理心情教導民眾正確的提案連署,而非在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下就「痛下殺手」。須知連署提案並不是選舉投票,提案瑕疵並不會影響競爭對手當選結果,中選會卻以妨礙選務犯罪標準提出公訴,實在有失身分,小題大作
中選會「不教而殺」才是對民主價值與公投制度的傷害,台灣雖有公投法,但欠缺認真實施公投經驗,相關法制並不完備。現在是什麼時代了,還要親自簽名連署,難道就不能運用數位科技解決偽造或其他不法情事嗎?中選會新聞稿明確指出過去幾個公投連署案,如游錫堃、王建煊、蕭萬長等,不合格率都不低,但當時政府寬容對待,這次卻擺明對著盧秀燕、對著國民黨,寧當選舉打手,將來回到課堂上如何面對你的學生?







李家同/工業想飛 先把基礎科學搞好


2018-10-04 00:10 聯合報  李家同/清華大學榮譽教授(新竹市)
研發精密機械手臂的工程師,必須要在基本科學上下工夫。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政府似乎很希望我們的工業能夠升級,於是提出很多響亮而炫目的口號,如:物聯網、大數據、工業4.0、AI等,好像救國救民就要靠這些玩意。我在此呼籲全國上下要注意一件事,就是基本的科學對工業升級是極為重要的,所謂基本科學就是指物理、化學、數學和生物等
以馬達為例,我們當然希望能做出非常高級的馬達,馬達原理和電磁學有很大關係,所以無法避免要了解電磁學。我們很羨慕Google,但很少人知道Google公司需要一種叫做字串比對的技術,而這種技術和數學有密切關係我們如果希望材料內部含有的粒子非常均勻,不能結坨,就要靠化學了要做出非常精密的薄膜,要靠噴射氣體來製造,如果對於很多氣體的物理性質搞不清楚,根本沒有辦法做出這種精密的薄膜學電機的人希望能做出很高級的晶片,但很少人知道相當昂貴的晶片設計與數學有密切關係事實上,學通訊的人都知道通訊之所以有很大進步,乃是因為通訊界有很多數學造詣很深的人,如果沒有他們,就沒有現代化的通訊
但教育部卻強調要減少上述這些科目的必修學分,大學工學院的必修學分包含最基本的科學,也包含專門學問中的基本學問,比方說電機系裡的電子學,或是化工系裡的單元操作。很多學者認為工學院大學部學生不必學這麼多古老的學問,而應該多和工業界聯絡,學會工業界目前所需要的技術。任何人都不會反對大學生知道工業界的技術,但是如果大學生的基礎學問不夠好,將來對工業界也不可能有很好的貢獻
電機工程師一定都知道惠普公司,也都羨慕這家公司能做出高級的電子儀器,但是很少人知道這家公司的兩位創辦人都在電子學上有很深造詣,他們設計的震盪器相當複雜,如果電子學沒有學好,根本無法了解這個震盪器的原理另外,雷射印表機的技術與電暈有關,如果物理沒有學好,也不可能懂電暈了
我很誠懇的希望,官員們能夠了解基本科學的重要性,不要誤導年輕人,以為一些耀眼的學問才是救國救民的學問。就以AI為例,不要說AI究竟重不重要,即使AI重要,要成為好的AI專家,數學一定要好。現在很多人將AI和自動化連在一起,很多人在發展機械手臂,但我們要知道精密的機械手臂才有高附加價值;而要做到精密的機械手臂,最起碼就是要有感測器,但台灣有多少工廠能夠提供精密的感測器不僅如此,機械手臂不僅要能夠準確地定位,而且停下來時不可以有任何震動,這些都是有學問的
如果我們培養的工程師在基本的科學上功夫不夠,將很難使工業升級








林業振興 卻毀滅珍稀植群


2018-10-04 00:10 聯合報  林奐慶/有機大豆與水稻耕作、殼斗科植物愛好者(花縣光復)
在林務局「林業振興」政策下,台灣珍稀特有的殼斗科植物面臨序列皆伐的命運。圖/林奐慶提供
台灣珍稀特有殼斗科植物-浸水營石櫟,已列國家瀕危植物。圖/林奐慶提供
浸水營石櫟已列國家瀕危植物。圖/林奐慶提供
台灣珍稀特有的殼斗科植物-浸水營石櫟與大武石櫟,在林務局的「林業振興」政策下,面臨序列皆伐命運。圖/林奐慶提供



台灣珍稀特有殼斗科植物浸水營石櫟與大武石櫟,依民國106年(二○一七年)最新維管束植物紅皮書,因成熟個體持續減少,各亞族群繁殖個體小於二百五十株等,已列國家瀕危植物。
但筆者去年得知其位於達仁鄉安朔地區約百餘公頃的一處重要棲地,在林務局的「林業振興」政策下,即將面臨序列皆伐的命運;幸而砍伐前夕多人請命,林務局勉強同意保留所發現植株的「半徑五公尺」範圍;餘約三點五公頃天然植群,仍依原訂計畫皆伐。
筆者在這部分並不批評該局,因為他們在同意伐木前,應該不知道林份內樹木種類,更遑論珍稀物種調查,且現場也透明地公告伐木計畫。
筆者長年接觸殼斗科植物,這兩種石櫟屬樹種分布狹隘,僅處於台灣東南一隅,棲息地常伴生多種珍稀植物;且一個林份本需諸多樹種共生,才能形成完整生態系。「半徑五公尺」的保留範圍,對其而言,和變成孤立木所差無幾。
這樣的珍貴植群,在主事者甚至不清楚有哪些種類,更遑論伴生物種的情況下,就被「林業振興」掉,是重蹈多年前大面積伐除天然林,改種狀況極不穩定的人工林的「林相變更」覆轍。林務局莫忘除了身為林業主管機關之外,也肩負著保育使命
筆者多次調查,當地林相演替成熟,除了已少有陽性樹種外,徑級分布也接近天然林的反J型,林下自行萌發預備演替成長的幼苗稚樹所在多有,部分老朽樹木更是動物重要微棲地,還有保育動物如穿山甲等出沒,可以台灣版「龍貓森林」來形容。
又據筆者訪談,土地是林務局權屬,承租公司規劃將林地清空,以便參加林務局的獎勵造林,領取造林獎勵金。承租權益確實不應忽視,但林務局作為主管機關,原本能有多項輔導經營方向,以求營利、保育兩利。例如母樹林經營、生態旅遊、林下副產物生產等。即使最等而下之,營林獲利與保育工作難以兩全時,租地造林定型化契約中,都還有補償承租人後收回租地自營的條款。惟經一再溝通,林務局仍回應將繼續皆伐(今年底已再排定約十公頃)。
保育工作千頭萬緒,但實施起來,最重要的往往是先保留天然植被此一伐木造林事件,冰山一角,筆者訴求林務局在推動如獎勵造林、私有林經營輔導等各項「林業振興」政策時,能先依土地植群現狀,篩選排除對保育標的(含植群與物種)幾近毀滅式的棲地破壞;否則另花大筆公帑,推動「國土生態綠網」、「生態造林」等,反而事倍功半。
且期待林業政策的推動,除營林、林產的考量,更該結合保育、研究、教育、生態旅遊等面向,作成全面性規畫,以免後續諸多副作用,反而降低林業振興之正當性。








安寧註記一年後 我要預立醫療決定


2018-10-04 00:10 聯合報  李雅雯/自由業(桃園市)
病人自主權利法實施,民眾將更清楚如何做自己生命的主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人今年五十三歲,去年家人在林口長庚醫院住院,利用空檔到志工服務台和志工聊天,結果被介紹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並且在健保卡進行註記,至今已滿一周年了,心裡仍深深認為這個決定是對的
簽署意願書是希望在「疾病無法救治的末期狀態」時,能免去無效之治療或急救所導致的痛苦,而必須有兩位醫師都做出相同的判斷,才能成立。倘若病況持續惡化出現多重器官衰竭之現象,便是「疾病無法救治的末期狀態」,此時可依病人簽屬之意願書,幫他撤除呼吸器及插管等維生設備。
前陣子傅達仁安樂死的新聞,引起很多民眾注意,但很少人真正了解安樂死的倫理觀念、嚴肅內涵和客觀價值。
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明年一月六日上路,衛福部昨天也發布「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及「預立醫療決定書」格式。「預立醫療決定書」讓民眾自主決定在特定臨床條件下,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呼吸器、人工營養或流體餵養。另連結其他照護及善終選項,包括器捐、大體捐贈、照護與往生地點選擇、後事安排等,做自己生命的主人。
預立醫療決定不像看病急迫,但為了保障民眾權利,衛福部也要求提供諮商門診的醫院必須建置網站,提供預約掛號服務本人也要預約諮商門診,以釐清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正確觀念,大家有興趣了解嗎?

盛治仁/別把子女成就 當自己的桂冠

名人堂電子報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30&page=1#ph

◆  盛治仁/別把子女成就 當自己的桂冠
◆  劉維公/一座生病的城市
◆  沈呂巡/從諮議引起「滋議」說起
◆  范疇/台獨與台灣中性化(Neutralization)








盛治仁/別把子女成就 當自己的桂冠


2018-10-04 00:10 聯合報  盛治仁(作者為雲品國際董事長)
每個孩子都像是一個種子,各有各的成長曲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最近一位朋友特別請我看一篇文章,題目是廿三號。故事是在一個五十人的班上,女兒總是考第廿三名的中等成績,就有了這個外號。別人家小孩不是成績出類拔萃,就是身負各種才藝,談起未來規劃更是志向遠大。唯獨自己女兒想當幼稚園老師或是單純作個媽媽,好好跟孩子們唱歌跳舞說故事,讓父母親非常沮喪,不甘心讓孩子如此平凡。
雖然全家曾經一起努力,放棄所有休閒娛樂,找家教、去補習,不但功課不進反退,還把身體搞壞了,只好回到原來的軌跡。不過孩子在一群人去郊遊的過程中,倒是展現了細心、關心他人和融入團體的個性。對於比自己小的孩子們,照顧得仔仔細細,讓大家都稱讚。
課業一直沒有起色。直到有一天導師通知家長說,班上做了一份問卷,要大家寫出最欣賞哪一位同學,結果大家都寫了女兒的名字,還推薦她擔任班長,理由是樂觀幽默、熱心助人、好相處、守信用。媽媽開玩笑地說,妳快要成為英雄了。女兒回答說,老師曾說過,當英雄路過的時候,總要有人坐在路邊鼓掌。媽媽,我不想成為英雄,我想成為坐在路邊鼓掌的人。
看完這篇文章,想起自己活脫就是文中的家長,念茲在茲的還是孩子的成績表現。不只是對成績有要求,甚至於對價值觀、宗教信仰和做事方式,都希望孩子照自己的想法去做,而不甚尊重孩子的自主性。
作家長的常常有個盲點,就是只看到孩子還需要加強改進的缺點,而忽略了他們其實可以終身發展的優點就算只看成績,我們往往叨唸著沒考好的那一科,卻忘了稱讚考好的那五科殊不知,只要有一項專長,是孩子真心喜愛且有能力做好的,可能已經足夠,不需要求孩子成為樣樣通。
家長的出發點當然都是為孩子好,但是孩子畢竟不是自己的複製品或是附屬品,各自有性格專長和喜好。瞭解這個道理很容易,要做到放手,真的做不到。
我想一個合理的平衡點,就是盡力提供孩子輔導、方向和建議,善盡父母教導照顧的責任,但是把最後的決定權放在他們自己手上,讓孩子們也能習慣為自己的決定和人生負責
父母親最要避免的心態,就是鞭策子女的動機,其實是把子女的成就當成自己的桂冠,反而忽略了孩子才是主體。自己也到了某個人生階段,看到社會上不管是有錢、有名或是有權的人,都有各自的煩惱和苦處。結局不一定好,生活更不見得快樂。到頭來,一個孩子如果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作自己喜歡的事,而且是一個正直善良的人,真的就已經是為人父母最大的心願和滿足了。
孩子就是個種子,以後長大會如何,沒有人知道每個種子都有屬於自己的成長期,不用焦急地去跟別人比,或是賦予過度的期望希望今日自己悟得的道理,可能落實為明日的實踐不是每個人都需要成為英雄,有些人真心喜歡為他人鼓掌

名家觀點/建構私募基金法制 順應潮流

名家觀點/建構私募基金法制 順應潮流


2018-10-04 01:09 經濟日報  王文宇(作者是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近年來私募股權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中扮演要角,其獨特運作模式也提升不少中大型企業的管理績效。但是我國政策與法律一向接受度較低,以致國際評比敬陪末座。究竟我國是拒絕追逐流俗或是怠於與時俱進?值得探討。
私募股權(Private equity)是一種投資模式,由私募業者(如KKR)募集基金並投資於非上市(或擬下市)的公司,待透過一段期間(如七至十年)改善業績後,再以上市或轉售方式獲利退場。它的資金主要來自機構投資人(如保險基金),而非一般投資大眾,故多以私募股權基金稱之。由於非上市公司得免於短期業績(如股價)波動壓力,私募業者藉著高財務槓桿及專注經營,期望使被投資企業起死回生。
私募基金民國19年(1930年)代出現於美國,是一種高度市場化投資模式,參與者靈活運用契約與組織(特別是好聚好散的有限合夥),政府僅施以低度管制,但提供資本利得租稅優惠,乃成為有效改進公司治理的另類模式。不可否認,此模式對市場、公司與投資人會產生不小衝擊,因此早期歐洲各國多以「禿鷹」視之,避之唯恐不及。但鑑於它能提升經營效益,目前各國多已立法將其正規化
我國市場偶爾出現境外私募業者發動的投資案,如最近KKR擬併購榮化,此外為整頓經營不善的國內銀行,主管機關也曾鼓勵國外私募業者拔刀相助,但是整體而言,國際投資案件並不多見。
這方面韓國是有趣對比,民國79年(1990年)代亞洲金融風暴後,許多韓國企業遭國際私募基金併購,政府檢討後認為肥水不宜落外人田,因此勵精圖治,於民國93年(2004年)立法規範以扶植本土私募產業,至今不但營運家數多,基金規模早已逾200億美元。
反觀我國境內私募業,目前少數業者規模均小,且多化身創投經營,屬於妾身未明狀態。由於法規不完整、政策不明確、與觀念不開通,產業自然無法成長茁壯。
最近主管機關刻意創新,開放投信業者參與私募股權基金業務,乍看之「投信」「私募」兩者似相輔相成,實則一屬證券投資,另一為企業整頓,鼓勵雞兔同籠,其實相當突兀。此舉雖可為保險資金提供投資管道,並擴張傳統金融業的版圖,甚至為開放私募業務帶來安全感,但卻失之偏頗,允宜全盤考量。
建構我國私募法制的政策正當性為何?從需求面來看,國內某些中大型公司的經營績效仍有改進空間,健全的私募業可督促它們改善公司治理,甚至取代經營。此外目前不少家族企業面臨接班傳承課題,甚為迫切,私募基金模式也可提供另類解決方案。再從基金供給面來看,我國儲蓄率高資金供給充足,也具備發展私募模式的良好條件。
綜上所論,我國政府宜參考其他國家的成功模式與可行經驗,建構我國私募股權基金法制。例如,僅管此制在美國多仰賴契約化安排,但韓國於移植時考量國情不同,乃以某些強制規範(如資訊透明)取代,以保障基金提供者的利益,值得效法。但是韓國法制亦有缺點,就是規定細瑣以致喪失彈性(如針對募資約款課以僵化規定),因此允宜於寬嚴之間求取平衡。
至盼政府順應世界潮流,揭開私募股權基金的幽暗面紗,建構合宜的法規環境,以提升我國金融市場與企業經營的品質。


王文宇

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曾在美國紐約華爾街Sullivan & Cromwell法律事務所律師、理律法律事務所擔任商務律師,曾任台大企業暨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亞洲法律與經濟學會委員會委員、國際比較法學會台灣分會召集人。專長是公司法、金融法、商法專題研究、民商法經濟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