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 星期四

經濟日報社論/薪扣額怎麼訂 考驗財部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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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民進黨何以總覺得法律不夠用?
◆  聯合報黑白集/柯P成為自己的被告
◆  經濟日報社論/薪扣額怎麼訂 考驗財部智慧






經濟日報社論/薪扣額怎麼訂 考驗財部智慧


2018-10-04 01:10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大法官第745號釋憲文宣告,我國所得稅法未准許薪資所得者得以核實減除必要成本與費用為違憲,並要求財政部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檢討修正所得稅法。財政部迄未決定修法方案,但按財政部新上任蘇建榮部長日前的談話,似乎有意縮小有關扣除額的改革範圍,暫不考慮擴增新的扣除項目,只針對違憲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薪扣)做調整。但即使如此,在允許薪資階級核實減除必要成本與費用的修正下,薪扣應該如何重新定位及減除,仍攸關我國所得稅制的合理發展,至為重要。
財政部在推動第一波有關股利所得分離課稅改革時,就曾承諾會在第二波的改革中,針對扣除額進行整體的檢討與調整。未料內閣突然局部改組,新任蘇部長因驚覺我國綜所稅稅基被侵蝕,已嚴重危及稅制健全,從而決定改變政策立場、急踩煞車。姑不論其背後的考量因素合理與否,蔡英文政府再次的政策髮夾彎,還是難免遺人「人去政息」之譏
根據財政部發表的數據,由於第一波稅改大幅提高薪扣、身障扣除與標準扣除等項目,使得107年度綜所稅稅基估計只剩下所得總額的24%,這項比率不但較一般國家為低,更創我國歷年來新低紀錄,的確值得警惕。財政部在第一波為股利所得者減稅的改革中,為了化解一般中低所得民眾與薪資階級的反彈與不滿,只好打出「全民稅改」的口號,且同時大幅提高了三項扣除的金額。
財政部當時顧慮到稅收損失過大,因而配以取消兩稅合一、提高營所稅率等來弭平稅損缺口,卻疏忽了這種做法對綜所稅稅基所造成的破壞。蘇部長如今驚覺後果嚴重,亡羊補牢或仍未晚,但財政部總應該先向社會道個歉並保證不再重蹈覆轍
蘇部長的盤算是,先只針對745釋憲文的要求做薪扣的修正調整,以及因大法官已認定薪扣性屬賺取薪資的必要成本,將其自原被視為納保法的基本生活費用中排除。至於其餘扣除部分,則計劃配合明年底納保法實施兩年檢討期程,再做通盤性的檢討。但即使如此,財政部只是多爭取一些時間來抵擋社會強大的新(擴)增扣除壓力而已。其實,大法官把現行定額的薪扣當成是必要成本乃係一大錯誤,如何在此錯誤的解釋下,找到合理的薪扣扣除方式,才是財政部面臨的最大專業考驗
不論何種類別的減除,表面上看來都可達到降低稅負的共同目的,但其背後的租稅專業理由不盡相同制度設計上,必要成本費用的減除應以核實列舉為主,只有在舉證困難或減輕行政成本的考量下,才給予薪資者推估的定率減除,如同「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的規定一樣財政部第二波稅改版本尚未出爐,但從初步得悉的資訊,可看出財政部已明顯受到大法官見解的影響與牽制
財政部構想中的方案,預計將採薪扣20萬元或某些法定必要成本項目(如交通費等)核實扣除二擇一的方式處理。這種做法等於是保障薪資階級,不論實際發生的成本如何,每人至少都可減除20萬元的必要成本費用。這完全違背了必要成本費用減除的設計原則,也與現行稅法中所有其他所得減除必要成本的方式不一致尤有甚者,真正能夠享受必要成本費用減除者也只有少數的「超額者」,大多數的薪資所得者並未受其利
大法官的解釋,財政部不能不從。財政部若要兼顧遵守釋憲意旨及租稅設計原則,最好的做法是,一方面維持薪扣的名目與金額不變,另一方面則修法准予薪資所得者某些法定項目的核實(可個別定額設限)或定率(如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二擇一的必要成本扣除。或許這樣做會增加稅收損失,但這也是財政部在這次改革中必須付出的無奈代價。







聯合報黑白集/柯P成為自己的被告


2018-10-04 00:03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台北市長柯文哲針對葛特曼指他是個騙子的言論,重申不道歉就告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屠殺》一書作者葛特曼來台,指控柯文哲把葉克膜技術移轉到中國大陸,讓對岸醫師可以「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葛特曼的指控,顯然在柯文哲的意料之外,對方還送他「騙子」的封號。
柯文哲多年前接受葛特曼訪問談赴陸醫學交流經驗,頗獲對方稱許;誰料如今風雲變色,葛特曼直指柯P是器官活摘的幫凶,毫不留情。柯陣營雖放話要提告,但迄無行動。
葛特曼利用柯P的說詞來反咬柯文哲,是否有任何政治動機,外界尚不知悉。然而,柯文哲淪為自己「證詞」的「被告」,這已非首次上周,綠營名嘴以「花名冊」事件意圖染黃柯文哲,所輾轉引用的「證詞」,也是出自柯本人之口
嘴巴太大,一直是柯文哲的毛病儘管如此,海邊有逐臭之夫,不少柯粉覺得這正是他的魅力所在。無論如何,不管這次的「騙子風波」會對他的名譽造成什麼損傷,柯文哲若要站穩政治根基繼續往上爬,他的「嘴巴管理」要更加強。
葛特曼的指控,其實讓人看得霧煞煞。他把「移轉葉克膜技術」和「活摘法輪功器官」連在一起,這個等號未免太簡單。原因是,葉克膜技術的運用,難道不也用來救了很多人?葛特曼會不會把他對中共威權的厭憎,移轉到主張「兩岸一家親」的柯P頭上了?
柯文哲必須說明的是,他當時知不知道法輪功器官活摘的事,自己又如何面對若說不清,「騙子」的指控將難以洗清









聯合報社論/民進黨何以總覺得法律不夠用?


2018-10-03 23:59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蔡英文總統(左)昨天在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右)陪同下出席「大法官二○一八年度國際學術研討會」開幕致詞,蔡總統表示,我國將參考德國法制,引進憲法訴願制度。 記者蘇健忠/攝影



美國總統川普最鮮明的風格,是覺得其他國家一直在占美國便宜,他要在自己任內討回來。美國退出TPP、美中貿易大戰、向北約勒索軍費等,均是如此。蔡總統的執政基調略有不同,但異曲同工之處是,她總覺得手上的權力不敷使用,所以不斷修法、成立新機關,以方便自己施政。黨產會、促轉會的成立,增加政務外派人員、水利會改為官派,乃至《保防法》、「假新聞」的管制、研議成立「憲法法庭」,無一不源自於此
川普的問題,顯示他沒有「共同體」概念,更缺乏國際領袖的視野與格局,所以唯我獨尊,獨斷獨行。蔡總統的問題,則顯示她具有強烈的掌控欲,缺乏足夠的民主與包容,她一味要求人民服從,自己卻拒絕作出妥協或改變。也因此,就出現了一個拒絕「依法行政」的政府,卻不斷為自己量身打造新法的奇特現象。兩人都具有超大的「自我」,但川普是企業家出身,霸道其來有自;但蔡英文是習法出身,又具有長期的行政體系資歷,如此把法律當成「道具」,讓人驚駭
舉例而言,蔡總統近日宣布我國將參考德國法制引進「憲法訴願制度」,把《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改為《憲法訴訟法》,未來將由「憲法法庭」審理或議決所有案件,以保障人民的憲法權利。此一變革,聽起來充滿理想;但環顧台灣當下的司法景象,大法官會議因受到高度政治制約,幾乎失去獨立審理的意志,人民聲請釋憲的案件許多均遭擱置。試想,大法官放著眼前人民權利遭到侵害的疑義不問,總統卻奢言未來要建立如何宏大的制度審理一切案件,這是望梅止渴?抑或緣木求魚?
再看,近來鬧得沸沸揚揚的「假新聞」問題,行政部門和民進黨立院黨團皆摩拳擦掌,揚言要修改《國安法》杜絕假訊息,NCC也配合作出行政威嚇對媒體宣示罰則。然則,我國現行法令對造謠生事引發社會恐慌的規範,真的不敷使用嗎?事實上,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六十三條、現行《廣電法》廿一條,都有足夠的工具管理資訊造假問題。蔡政府無視這些既存的法令,卻磨刀霍霍要另立新制,把手段提升到「國安」層次,這是緣木求魚,還是製造白色恐怖
以最近一則網路「假新聞」為例,有人在「批踢踢」(PTT)八卦版貼文指控藍營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疑混黑道」、「帶有黑色氣息」云云。後來一名網友出面自承此帳號為他所有,但「四年前已賣掉」很顯然,政治人物搜購帳號供網軍以假名攻擊對手,已行之多年,綠營及其側翼對此應非一無所悉賴揆若真的有意整頓造假,就應從這類具體的案例下手,並深入追查網路假帳號的買賣流向及用途。否則,如果執政者只是一心想著要擴大撒網,伸展行政部門抓人的權力,那和威權時代箝制言論、威嚇民主的政權有何兩樣?
蔡政府執政兩年多來,行政部門不斷遂行擴權,立法、司法、監察部門又不斷卑顏附和,不僅損及五權的分立制衡,更嚴重破壞了行政文官的中立精神這種倒退的作法,其實也是對民進黨創黨精神的自我反噬以張天欽的「東廠事件」為例,一個主持促進轉型正義的機關竟然能以東廠自居,事情遭到揭發之後,行政院竟無任何懲處檢討,就想輕易過關以這種和稀泥的態度,日後促轉會的調查處理,如何讓人信服
民進黨必須警惕的是,蔡政府當前的執政困境,很大比例是掉入自己當年在野大話的泥淖執政者不斷自食其言,不斷違背民主誓言,不斷悖離人民期待;這點,其實已被人們看破手腳這個不依法行政的政府,卻頻頻創立新法供自己揮霍及擴權試問:「綠色執政,綠色立法」,會是人民想要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