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9日 星期六

經濟日報社論/新光金裁罰案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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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 論壇報

◆  聯合報社論/俄烏引燃國安危機,蔡政府只想到芒果乾
◆  聯合報黑白集/蘇貞昌與狗
◆  經濟日報社論/新光金裁罰案的啟示






經濟日報社論/新光金裁罰案的啟示


2022-03-19 02:30  經濟日報 /   社論
金管會。(本報系資料庫)


近來金管會對新光金控2888)的裁罰案引發大股東干涉公司決策爭議。此案源自民國 109 年(2020年)9月新光人壽因資產配置、投資決策等重大缺失,遭金管會處罰2,760萬元,時任新壽董事長吳東進遭到停職至該屆任期結束,此後吳東進並未擔任新光金控與子公司任何職務。去年10月至11月,新光金控與旗下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出席吳東進指示召開四場次會議討論新光金控集團業務經營資源交叉運用等,吳東進出席了三場會議,並提出業務想法

金管會認為新光金控董事長許澎不僅出席依吳東進指示召開會議,未能以身作則,會後又未見有相關具體導正作為,有礙金控集團落實公司治理健全經營之虞遭停職三個月。金管會同時宣布,新壽相關部門依已被停止董事長職務的吳東進指示而召開相關會議,未落實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制度情事,核處罰鍰新台幣300萬元,且新壽董事長潘柏錚遭裁處每個月減薪三成為期三個月。同時,新壽三年內不得與吳東進有重大影響關聯事業進行授信其他交易

為何吳東進未擔任新光金控與旗下子公司任何職務,他所召開會議,新光金控與子公司董總必須要參加?主要是吳東進家族是創辦者,擁有新光金控相當的股權,某種程度掌握董事會提名與當選。而且現任新光金控董事長不是以自然人名義當選董事,而是法人代表可被改派補足原任期。再者,新光金控董事會除了獨立董事之外,其餘大多是法人代表,另一方面,新壽董事會、董事長又是由新光金控指派擔任實質上吳家有相當掌控力

我們支持金管會對本案裁罰的示範作用。金管會本次的裁罰主要是提醒所有金融機構的高階主管,即使是大股東,只要其違反規定逾越法規會議與指示,要能夠拒絕相關要求,否則會被主管機關裁罰。

有關於金控大股東干涉公司決策,我們也提出三項建議。首先是降低金控金融機構法人代表董事現象,進而建議金控董事長自然人名義擔任

金管會在民國 107 年(2018年)針對金控與銀行推出自然人專業董事制度,於民國 108 年(2019年)7月開始實施。在專業要求方面,自然人董事著重於金融機構、銀行的經歷,希望增強董事會決策判斷

至於自然人身分部分則是避免被隨時改派,並在人數方面有一定的要求,降低法人代表董事比例。自然人董事的人數要求,金控董事人數在五人以下者,應有二人,人數超過五人者,每增加四人應再增加一人;當金控資產總額達1兆元以上者,其董事在五人以下者應有三人為自然人,人數超過五人者,每增加三人應再增加一人。因而在此規定上,要求金控的董事長由合乎專業性自然人董事擔任

其次,本次新光金控的裁罰案,有人提出問題,為何本案沒有裁罰吳東進本人?主管機關的回答是吳東進本身在金控和子公司已未擔任任何職務,僅剩股東身分,無法可罰。就法論法,其實主管機關的法規還有大股東適格性

根據金控法第16條金融控股公司設立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該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1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旦大股東嚴重違反相關法規被認定已不適格,主管機關應可以要求其賣出股份至低於10%。本案並未涉及到要動用大股東適格性條款的程度,但提醒金管會可以依法處置

此外,作為公股銀行大股東的財政部,除了直接、間接指派法人代表外,也會以大股東身分召集泛官股金控、銀行的董事長、總經理開會,如此作法是否妥當也值得主管機關考量。













聯合報黑白集/蘇貞昌與狗


2022-03-19 04:10  聯合報 /   黑白集
行政院長蘇貞昌再以「把官員當狗罵的時代及文化應該讓它過去」,為自己的反質詢辯解。記者蔡晉宇/攝影



不知何故,台灣的政治最近常跟動物扯在一起。台電的停電,怪給鳥、蛇、松鼠也就罷了;國會的質詢,竟然拿狗當比喻。閣揆蘇貞昌說,那種「把官員當狗罵」的時代已經過去,現在的質詢不應亂罵。

沒錯,立委質詢不應該把官員當狗來罵;但是,那是什麼年代的事了?最近人們更常看到的,卻是官員把自己當狗向質詢的立委狂吠」,蘇揆就是其中佼佼者。他的閣員有樣學樣,當然效法跟進,連次長及司長級官員狠勁逼人

這次「狗」話題之所以進入國會,主要是在野黨不滿官員經常「反質詢」,或者問東答西詢答往往不得要領,因此要求將「禁止反質詢正式訂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國會詢答原是民主國家的基本素養,一方代表監督,一方表示負責;但如果一個國家的政治文化已墮落到需要明訂禁止反質詢」時,一切禮儀均已打破,訂什麼規則都是枉然,反正不會有人要遵守。這就是台灣的現況。

十幾年前蔡英文曾任蘇貞昌的副閣揆,當時兩人相處並不和諧;據稱,蔡英文認為蘇貞昌缺乏抽象思考」的能力。如今兩人主客易位,此刻蔡總統卻相當需要蘇貞昌的輔佐;諷刺的是,抽象思考能力如今已不重要,擅於在國會罵街、舌戰群雄才是重點。蘇貞昌無下限的演出,也繼續拖著台灣民主下沉














聯合報社論/俄烏引燃國安危機,蔡政府只想到芒果乾


2022-03-19 04:20  聯合報 /   社論
外交部長吳釗燮。圖/外交部提供


俄烏開戰以來,蔡政府高調譴責並制裁俄國並發動捐款援助烏克蘭,外長吳釗燮則加碼推文痛批俄國發動野蠻戰爭。據稱,俄國外交部對此不滿,將駐莫斯科代表耿中庸叫去「訓斥」。吳釗燮辯稱,對方只是意見交換,「沒提到我的推文」;他還說四十八國被俄列入不友善名單,我方的譴責並未超出他國。

台灣被俄列入「不友善國家名單」,吳釗燮自吹「深感自豪」;但駐俄代表被召見,他立馬稱「與我無關」。堂堂外長,一味躲在他國背後,一點不像「勇敢的台灣人」。駐俄代表耿中庸其實無辜,吳釗燮的推文是指俄罵中強調中國趁機對台發起疑美認知戰削弱我防衛意志;但台灣已做好戰爭準備,中共若藉機來犯勢必付出「慘痛代價」。說穿了,挺烏抗俄就是抗中保台大內宣

在「反中大頭症」下,許多官員失去了方向感,以為「挺烏即反中」。吳釗燮對台俄烏外交關係完全狀況外,連轄下哪個司掌理都不知,對俄烏在台學生及居留者毫不關心。台灣反俄侵略捐款援烏,是基於反戰人道關懷;但回到現實,還有自己國家的外交生存戰略考量。對蔡政府而言,卻只有對「芒果乾」的見獵心喜煽動全民同仇敵愾,把台灣想成烏克蘭。然而,台灣要變成人民離散的烏克蘭嗎?

同一手法,蔡政府在香港反送中時已用過一次,知其美味。但是,看看香港今天困頓的處境,誰開心得起來?何況,烏克蘭一向友中遠台,除拒絕我方設代表處,並出售北京各種軍工技術;若不搞清楚這些背景,台灣一味向烏克蘭投射,顯得一廂情願且無知。中國是烏克蘭最大貿易夥伴烏國副總理喊話華碩要退出俄國,卻不敢對市佔率更大中國聯想開火;這點蹊蹺,國人看不出來嗎?

烏克蘭之所以淪落到今天國土被犯、數百萬民眾逃亡的處境,不就是一個輕率的領導人不自量力挑釁的結果嗎?儘管澤倫斯基仍大話滔滔,不斷向國際放送演說;但他的表演再精采,對得起那些家破人亡的百姓嗎?他以為靠著亡國的悲情勒索,就能使烏克蘭進入北約和歐盟,但結果呢?美國雖不斷送上軍火及資金,烏克蘭還是得靠自己國民的血肉面對殘暴的俄軍。

看看美國在這場戰爭中的角色:拜登拒不出兵不推動斡旋,卻源源不絕提供軍援和經援,外界認為就是不希望戰事太快結束。因為讓戰事拖得越久越能拖垮俄羅斯和普亭,這符合美國的利益,美國真的在乎多少烏克蘭人流亡異鄉美國在乎的是自己的霸權,但大國政治悲劇終究是以烏克蘭人的血來書寫。美國要求歐洲加入禁運俄國原油行列,目的正是如此,同時也順勢奪回自己對歐洲主導權

從俄烏開戰、美國影武、歐盟脫俄等布局,呈現了地緣政治劇變各國處心積慮要確保自己利益。其中,有些是生死存亡現實,有些是道德包裝高調,虛虛實實,台灣不能只看到幻象。蔡總統強調烏克蘭承受威權侵略恐怖,但她的對策只有團結反入侵」,支持民主自由;這是撐港反送中句法召喚一致對外實則掩飾執政無能。更糟的是,蔡政府在「團結台灣」一事上,又做了什麼?為何人們看到的「撕裂」還更多?

台灣身處地緣政治火藥庫,對照歐洲及日本顧及本身現實,蔡政府卻充斥偽善,也完全欠缺避禍」的責任感挺烏作人道秀利用戰事挑釁兩岸關係,卻也不正視避戰與備戰。「芒果乾」能賣幾次?


【專家之眼】面對經貿制裁 俄國亮出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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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面對經貿制裁 俄國亮出底牌


2022-03-19 09:25  聯合報 /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莫斯科面對經貿制裁,儘管壓力大,但卻自信能亮出應對底牌,外界各有解讀。圖為俄羅斯盧布。美聯社



俄羅斯與烏克蘭爆發軍事衝突後,西方各國紛紛宣稱採取多項經貿制裁與金融封殺措施,儘管面對嚴重壓力衝擊社會秩序,對於俄國民眾日常生活亦有影響,但莫斯科絕對不會坐以待斃,必然會採取許多應對措施,期能降低此等經濟戰手段對其所產生損傷,以便維持其能繼續遂行軍事行動之作戰能力。

但是耐人尋味的是俄羅斯國營媒體「今日俄羅斯」(RT:Russia Today)卻透過其新聞網頁,以「俄羅斯制裁求活計畫為何?」(What is Russia’s sanctions survival plan?)為題,刊登報導評論文稿,此種做法究竟是否意味著莫斯科面對經貿制裁,儘管壓力相當嚴重,但卻有自信能公然亮出應對底牌,抑或是另有玄機呢?

「今日俄羅斯」為2013年12月9日由俄羅斯總統普丁親自簽署總統令,解散俄羅斯新聞社(RIA Novosti)與俄羅斯之聲(Голос России / The Voice of Russia)兩家主要國營媒體,並且讓原先在俄羅斯新聞社既有基礎上,所籌建並於2005年12月10日就已經開播之今日俄羅斯,轉型成為今日俄羅斯國際新聞通訊社,擔任俄羅斯官方喉舌性媒體。因此其所作報導評論,自然具備有發表官方政策之權威地位,因此將應對經貿制裁策略明白端出,更是讓人不能低估其真正用意。

其實莫斯科如此明白表態,真正理由其實並不難以理解;首先從今日俄羅斯閱聽群眾上觀察,俄國政府透過喉舌媒體發聲,特別是該份報導評論係以英文撰寫,顯然就是要向西方各國表達立場,從字裡行間其實可以看出莫斯科並未迴避其所面臨經貿制裁之艱難挑戰,但更可從面對問題採取反制與調整措施來應對困境,看得出俄羅斯在開戰前不是毫無準備,既然是有備而來,自然就在西方宣布制裁與封殺後,拿得出應變方案。

其次就要回到經貿制裁與金融封殺等經濟戰本質,所有在經濟戰線上之對決與拼鬥,或許會存在諸多密謀與詭計,但真正付諸行動時,其實因為牽動到許多經貿活動與金融往來層面,所以確實亦無陰險招式能夠派上用場,所有手段與措施都要放在檯面,所以經貿與金融戰場不但是要真槍實彈,更是要真刀真槍絕無暗器可使,更無空間亂放冷箭。

正因如此,莫斯科亦毫不客氣明白點出諸多涉及經濟制裁對象,更將反制應對方案坦白說出,由此可以看出俄羅斯手中並非無牌可打,而其應對方案更必須靠其經貿往來對象國相互配合,對方能否應允?完全是要看其政府高層能否扛得住西方壓力,同時就經貿利益加以精算而定。換言之,假若俄羅斯自身沒有本錢,其亦無任何發言空間,只能讓西方國家予取予求。但反過來說,要是底子厚實堅硬,就不用看歐美臉色行事,所以沒有必要對應對措施低調保密。

再者就是將應對經濟戰各項措施對外公布,有助於穩定市場並且排除投機觀望預期心理效應。誠然就俄羅斯國內生產總值與經濟貿易實力來說,其在國際社會絕對不具備呼風喚雨能耐,但莫斯科亦不是毫無份量可任由西方隨意宰割。

特別是西方各國倡議透過經貿制裁與金融封殺所構成之經濟戰手段,就經濟貿易面向切入觀察,其實就是在重組整個全球供應鏈,此等調適作為都需要時間,不論是尋找替代供應源,抑或是透過獲得替代商品,甚至是原來銷往俄羅斯之商品要去另尋替代市場,以便維持支持既有產能之貿易需求與經濟運轉生機,全都是不是能夠在短期內就使其能水到渠成,因此將各項反制因應措施明白說出,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自然說明白會比讓各方對著悶葫蘆打啞謎好得多。

最後就要強調,經濟戰所產生之心理衝擊多半顯現在獲知訊息初期階段,但隨著市場預期觀望條件逐漸消失,群眾情緒恐慌與震撼程度就會顯現邊際效應遞減樣態,所以愈是將應對方案保持透明,愈有利於安定各方心理與情緒。

但反過來說,經濟戰初期所施展之封鎖與抵制,在初期都可以透過物資儲備與資金調度加以因應,必須經過長期施壓並讓對象國無法獲得解決應對之道,最後到達整個經濟體系與社會運轉崩解降伏點(yield point)時,才會讓經濟戰實質殺傷具體顯現。因此莫斯科目前高調宣布應對方案,其實就是要讓西方理解到,就算是要讓其因此就範,恐怕是要經過相當時日,才有可能見到結果。

不過話要說回來,西方多國對於俄羅斯經貿往來本來就存在多項限制措施,而且相關制裁手段早在俄羅斯與烏克蘭衝突前,就已經層出不窮,所以死豬不怕熱水燙,歷經滄海難為水,莫斯科能夠毫不畏懼地將應對措施擺在檯面,透過國營喉舌媒體對外發布,吾人是否能從中看出玄機所在呢?












【專家之眼】烏克蘭打贏法律戰有利俄烏戰爭早日結束?


2022-03-19 09:30  聯合報 /   宋燕輝/中華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理事
本月16日,ICJ以13票對2票通過臨時措施的裁決,下令俄國應立即停止對烏克蘭領土展開的軍事行動。圖為俄羅斯空襲烏克蘭住宅區。法新社


上月,烏克蘭向聯合國國際法院 (ICJ) 提告,駁斥俄國有關烏克蘭在其國境東部兩個親俄分離地區採取種族滅絕行為的指控。烏克蘭同時控訴俄國在烏國境內從事滅絕種族行為。此外,烏克蘭要求ICJ採取臨時措施指示,下令俄國立即停止在烏國境內之軍事行動。

上週,ICJ舉行兩場有關此控訴案的口頭聽審會,但俄國杯葛不出席,僅提出一份長達三十幾頁的書面文件陳述俄方立場。本月16日,ICJ以13票對2票通過臨時措施的裁決,下令俄國應立即停止對烏克蘭領土展開的軍事行動,並確保由俄國政府控制或支持的武裝勢力不會繼續進行軍事行動。

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41條規定,此臨時措施之裁決具法律約束力,俄國應遵守。此外,俄國在臨時措施令下達一周後,以及ICJ另外所規定的期限內,應向法院提臨時措施之執行報告。

儘管未來本案兩造有關種族滅絕控訴之實質審理將是曠日廢時,但ICJ表示,目前並無足夠證據足資證明烏克蘭在烏東地區曾進行種族滅絕之行為,而為防止目前俄國之軍事行動造成未來無可彌補之後果,法院有必要下達俄國立即停止一切軍事行動的命令。

針對此裁定,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表示是烏國「完全的勝利」,如果俄國不遵從,將遭受國際社會更進一步的孤立。美國國務院在裁定做成當天也發布聲明歡迎ICJ之決定,同時呼籲俄國遵守。

就此裁決,俄國克里姆林宮發言人培斯科夫表示,ICJ裁決之作成必須先取得兩造接受法院管轄權之合意。由於俄國不同意本案之訴訟,也未出庭本案之聽審,因此,俄國不理會ICJ臨時措施之決定。

觀察國際法院或仲裁法庭之實踐,當事方不遵守法院或法庭之裁決的確存在前例。1999年,德國兩位國民在美國亞利桑那州因違法該州法律被捕,並被判死刑。德國向ICJ提告美國違反1963年《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同時要求法院下達臨時措施令,要美方不要執行死刑 (註:《拉・格蘭德案》(La Grand Case)。雖然ICJ依據德國要求,下達美國應停止對德國國民執行死刑的臨時措施,但美方並未遵守,還是處決了德國的國民。

此外,在1984年國際法院審理的《尼加拉瓜告美國案》中,ICJ 做出對尼加拉瓜有利之裁決,認為美國政府應對尼國做出補償,但美國不願遵守此裁決。此迫使尼加拉瓜轉向聯合國安理會控訴,要求召開有關美國不遵守裁決之緊急會議。由於美國擁有否決權,尼國的要求無法通過。

2013年,菲律賓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片面提起仲裁訴訟,控告中國大陸在南海的海洋主張違反《公約》的規定。2016年7月,審理本案之仲裁庭做出幾乎全面同意菲國訴求之裁決。審理期間,中國大陸一再表示不支持、不參與仲裁立場。法庭作出裁決之後,北京也表示不接受、不執行。中國大陸對此案之立場與俄國在ICJ此案所採立場一樣,認為法庭或法院違反了「國家同意原則」。

聯合國安理會針對俄烏衝突情勢曾召開特別會議,但俄國行使否決權,使安理會無法通過譴責俄國的決議。聯合國大會雖然通過決議譴責俄國的軍事行動,但此決議象徵意義較大。

儘管ICJ欠缺對上述俄國軍事行動所做成臨時措施決定的執行能力,俄國也表示不予理會法院之決定,但國際法院之裁決對俄烏戰爭之解決仍然具有一定的影響,此包括重挫俄國的國際形象、加大國際社會成員對俄國實施全面制裁的意願、進一步使俄國遭受國際孤立。

日前,「歐洲理事會」以216票絕對多數同意剔除俄國會籍,此乃該理事會成立以來之首次,具有重要象徵意義。俄國被逐出「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是上月前例。

隨著國際媒體不斷報導俄軍殺害烏國平民、婦孺、幼童的相關新聞,以及「國際刑事法院」積極展開調查相關事件,未來,俄國總統和高階軍事將領面臨被控違反「戰爭罪」的可能也變得越來越高。此乃為何日前美國拜登總統首度指控普亭總統違反「戰爭罪」原因之一!

俄烏戰爭引發諸多與國際法約束力和遵守義務、國際經濟制裁之實施與效果、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之功能和效率、以及國際社會成員維持和平穩定之意願與決心等問題。而國際法院的裁決將引發另一波的國際法律戰,其後續發展值得我們關注。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如何填六個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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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如何填六個志願?


2022-03-19 05:28  聯合報 /   李家同(作者為清華大學榮譽教授)
本屆111學測有太多變因,包含分科測驗取消國英數乙、暑輔因疫情取消,也有學生不太適應遠距學習。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現在高中生如果要念大學,先要參加學測,拿到學測成績以後,就可以填志願。可是只能填六個志願,這實在是相當麻煩的事。假如學生的成績極端的好,填任何一個志願都沒有問題。假如成績非常不好,也心知肚明,就只好填一些比較容易上榜的大學科系。這兩類的學生其實是少數,大多數的學生成績不好不壞,只有六個志願可填,是不容易做決定的。

一個學生填了某一個大學的某一科系作為他的志願,這個系不可能讓太多人來接受口試等等,因此他只能依照學測的成績收頂端的學生。假如這個系的名額是五十,大概只能讓一五○位學生來口試。如果一個學生填了這個系為志願,而這個系又是熱門的系,相當多的學生希望能進這個系,他極有可能連口試的機會都沒有。

如果要保證自己有口試的機會,最安全的做法是填一個相當不熱門的系。當然,即使錄取了,這位學生一定心有不甘的。最理想的是,這位學生知道某一個大學的某一系是非常好的,但是知道的人不多,因此填了這個系為志願,就有很大的機會可以進入這個系就讀。可是事實上,這種系是幾乎不存在的。

每到了這個時候,可憐的高中生就要參考去年學測的結果,設法預測今年自己該填哪個系。他們絕對不能冒險填一個自己希望進的熱門系,卻又不甘心填一個容易進但自己又不喜歡的系。問題是,他們只有六個志願可填,可以想見高中生在填志願時,幾乎像是在買馬票。很多家長都為了這件事情傷透腦筋。

我曾經將一個高中生的情況告訴六位大學校長,問這些大學校長,這位高中生該如何填志願?這六位大學校長很快地就回信,內容非常簡單,他們都說,按照學生的興趣填志願。我很原諒這些大學校長,因為他們明知道完全按照興趣填,可能六個志願都會全軍覆沒。但是身為大學校長,也不能說學生要仔細地研究過去的情形,不要太冒險。如果要冒險填熱門系,也要填一兩個比較容易進的系,以策安全。這是唯一的做法,可是大學校長大概不肯這樣說的,所以他們只好講大話來敷衍我。

我相信大多數教改人士希望我們的升學制度和美國一樣,但是不瞭解兩國的國情完全不同,其結果是造成了四不像的入學制度。這種制度不可能提高我國的競爭力,但是絕對會引起學生的焦慮,實在值得政府檢討的。













確立核心訓練課程 再談飛安


2022-03-19 05:29  聯合報 /   游重山/博士後研究員(屏東市)
空軍一架幻象戰機14日在台東海域疑因機械故障失事,圖為失事的空軍499聯隊編號2017的幻象2000-5戰機。本報系資料照


國防部長邱國正十五日在立法院表示:近來多起飛安事件以人為因素居多,即使機械或天候造成,人員操控和訓練方面也會有影響,國防部會持續強化…。

在空軍官校學習飛行的都知道,想通過層層考核、掛上榮耀的飛鷹(飛行胸章),除了強烈飛行企圖心外,還要有正確的學習方法,例如不斷心智模擬飛行;但重中之重,須有一位會教學的飛行教官。用這學習飛行的例子來回應邱部長上述所言,應是挺適合的。

邱部長清楚多起飛安事件,是「人為因素」所造成,也指示要持續強化訓練。然而,「人為因素」只是籠統說法,且易讓聽聞者以為是「飛行員」。事實上,飛行事故常是複合性因素的總結,甚至飛安管理中有「事故現場往往不是第一現場」說法。以Herbert W. Heinrich的「骨牌理論」看,飛行員多是最後一張骨牌,不論前面倒多少張,飛行員不倒就化解危機;若飛行員也擋不住時,事件就發生了。問題是,在飛行員前倒掉的骨牌,有多少也是「人為」呢?

Heinrich認為,航空事故發生原因比我們常說的「人為、機械、環境」,還多了「任務」與「管理」。換言之,在飛行員之前倒下的骨牌,若有不適的任務規畫與派遣、不足的訓練內容制定、鬆散的稽核管理等,這些若也在邱部長或其智囊所認知的「人為因素」,那就打到靶了,絕不可將「人為因素」僅與「飛行員」畫等號。

這也就是為何前文要提「會教學的飛行教官」了。若領導階層對飛安認知不清楚、不全面,制定訓練的政策、方向與內容就會失焦。另,即便主政者飛安管理觀念中肯、認知全面,訓練課程內容合宜,但若缺乏改善飛安的決心與持續力,必定帶出執行層面的虛應態度。

亦即,若期望飛安品質能大幅提升,就得嚴謹地執行飛安訓練。這即是前文提到的強烈企圖心。簡言之,「嚴謹地執行」莫過於「有步驟、循序、持續不斷」,絕不能因人而異,不可有了新主官就換個訓練,甚至停止先前訓練。攸關飛行任務的空地勤人員,不是白老鼠,不是各種安全理論受試者。因此,誠心建議三軍飛行部隊都應有一套飛安的「核心訓練課程」,即不容改變與停止,這是正確學習與強化體質的前哨站。

固然欣羨飛安品質能有立竿見影與戲劇化提升,但一步一腳印,務實面對各階層不同型態「人為因素」,且持續不間斷研究精進與執行訓練,如此方能將過去人為失誤轉化成為可用資訊,再將資訊變成飛安知識與預防方法,最終再形成具效益的安全管理,以防患未然。














有待觀察的社會正義


2022-03-19 05:29  聯合報 /   高源流/資深媒體人
犯下性侵、殺害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案的男子梁育誌(中),一審昨以五大理由判決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長期來一直感嘆台灣司法沒有彰顯社會正義的人,今天終於吐了口怨氣。因為,高雄橋頭地方法院把殺害長榮大學女生的兇手判處死刑;另誘騙八十一名少女、女童拍裸照的台大前準碩士生,則被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四年二月定讞。

不過,我們台灣社會正義是否實現,還有待觀察。這主要是當前政府,不依法確實執行最高法院死刑判決,讓原本應「永遠與社會隔離」的死囚形同坐無期徒刑的牢,仍在我們社會的另一個角落存活。況且,兇手死刑判決只是一審,還未確定。

而且,現行刑法規定的有期徒刑,被告被宣判的罪再怎麼多,合併計算的徒刑再怎麼長,最高不得逾卅年。這也就是說,台大這個準碩士生被判一○四年二月徒刑,只是各罪加起來的「嚇人刑期」,實際執行頂多就卅年

通常,法院在宣告犯數罪被告多項有期徒刑時,都會在判決主文最後,宣告定「應執行刑」。以台大生這件加總起來被判一○四年徒刑案子來說,宣告的「應執行刑」應該是有期徒刑卅年。審理這件案子的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在判決中,沒有宣告定執行刑為卅年,主要是被告台大生被判的幾十項罪裡頭,有的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有的得易科罰金。

未來這幾十項罪的判決,有可能因為被告台大生聲請,而有可定合併執行刑情況,因此,法院為免無益的定應執行刑,就不在他們判決中定下應執行刑,而是等到台大生所犯的每個案件都確定之後,再交由執行檢察官執行被告徒刑時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這時候,台大生最多也就是執行有期徒刑卅年

死刑與卅年有期徒刑的差別,不只是一個「可能死」,一個「不會死」。最不同的是,未來這兩宗案件被告在監獄裡的日子會有差別。被判死刑的,只能成天坐在監獄死囚舍房,等著哪一天清晨或傍晚,突然有法警來開門,要帶他們去槍決。判卅年徒刑的,則仍有服刑成績良好,悔改向上,而在坐一半以上刑期後,獲得假釋出獄,重返社會。

即便擺在眼前的事實如此,但我們仍喜見法院在長榮大學女生命案及台大學生誘騙女童案,做成這樣判決,告訴我們社會上一些潛在的、有犯罪傾向的人,不能作奸犯科,否則會付出很大代價。

就長榮大學女生命案,我們要觀察的是,橋頭地方法院死刑判決,上訴到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是否能夠維持。依過去經驗,很多這類一審判決死刑案件,到了二審就被改判為無期徒刑

雖然一審橋頭法院以「梁嫌預謀且有計劃犯罪」、「犯罪手段殘忍」、「犯後未見悔意」、「再犯機率高」、「社會危害程度大」,但這些幾乎都是法官心證,二審法院可能有不同見解,搞不好認為被告「仍有教化可能」,就會改判為無期徒刑。

台大生這件案子,他這個卅年應執行徒刑是確定的了,所以我們必須關注的是,監獄如何好好教化他這個人的病態心理,讓他回復健康。當然,萬一他心理不能健康的話,就不容他提早假釋出獄。













科技之都 竟藏水溝蓋陷阱


2022-03-19 05:28  聯合報 /   蕭福松/大學教師(台東市)
水溝蓋鏽蝕造成女學生踩空受傷送醫。圖/取自新竹大小事臉書社團



新竹市一名女學生下課行經北大路,踩到水溝蓋破洞,被鏽蝕鐵條戳傷,不僅家長心疼,旁人看了也怵目驚心。

新竹市是進步城市,前陣子還喧騰著要合併升格院轄市。一個自詡「科技之都」、「美麗城市」的新竹市,沒想到也難掩存在鏽蝕多年水溝蓋窘狀,似乎也應證,施政切莫「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公共設施暗藏危機陷阱現象,普遍存在每個都市和鄉鎮,只是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久而久之,造成台灣空有選舉之名,卻無法實現「有效治理」理想。

講更白點,政府投資在地方建設的經費何止千萬億,但為何至今仍無像樣或可長久安全使用的公共設施?

「路平專案」翻修多少遍,路還是不平,標線還是波浪形的;已完成公共設施或基礎工程,風光剪綵啟用後,再無人聞問,遑論定期檢修維護。

一個水溝蓋,小女生一踩就破,鐵條像樹枝般斷裂,可見鏽蝕問題已久,但有人反映、有人重視嗎?都得等到百姓跌破頭、摔斷腿,訴諸媒體、要申請國賠,再找理由來推脫搪塞,為何不在意外發生前預作防範?

道理很簡單,政府首長都喜歡做表面看得到的繁華政績,搞重大建設、辦大型活動、放煙火、弄歌舞秀,炫耀政績之餘,也增加媒體曝光度。

至於與民眾生活攸關的水溝、路燈、垃圾,按慣例做,既不上心也不在意。因此,即使台灣號稱進入開發國家,但基礎建設並不先進也不完備,基層鄉鎮市尤其如此。換句話說,施政只講天馬行空,不重視基本功。

年底九合一選舉轉眼到,不管是選首長或民代,也不論是挑戰者或連任者,希望都能真正以民眾福祉為依歸,多用心落實,少作秀演戲。















健保改革 先脫下財團魔戒


2022-03-19 05:28  聯合報 /   李懿軒/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台北市)
健保部分負擔調整方案預定五月上路,未來至醫學中心就醫,自費金額恐從六、七百元增加至一千二。圖為民眾在醫院診間外等候看病。記者陳正興/攝影



政府為了解決健保安全準備金財務窘境健保署多箭連發,希望改革部分負擔及藥品支付制度。三月衛福部預告改革版本又引起熱議,其中慢箋部分負擔的變動成為爭議最大之處。

連醫界代表也不得不承認,藥品利潤支撐醫院經營最主要收入來源,而這次讓醫院經營者最擔心的,便是慢箋部分負擔分級,將使處方流失社區藥局

醫藥分業具體精神,為醫療服務提供者不能同時為藥品提供者,因醫療服務提供者掌握醫師處方權,可決定病人使用哪個廠牌、成分藥品,若同時也賣藥給病人(由健保付費),就有機會從廠商獲取不合理藥價差」。因此,許多先進國家,門診藥品規定不能醫院領取

醫界常抱怨健保太過低廉,導致醫院無法存活,刻意忽略經營者近十年來陸續成立控股公司,作為藥商賣藥給自己醫院。為了賺這些因門診醫師超量看診藥師極速調劑的「血汗錢」,醫院管理者亦會增加來自藥品收入,這些最終成了醫院控股公司精美財報

藥品利潤是醫院老闆們手指上的魔戒,一旦政策涉及到門診處方流失,便組成最有力的遊說團,使改革停下腳步。希望衛福部記取改革初心,唯有脫下財團手中魔戒,才能讓醫師回歸專業開藥藥師專業給藥衛教解決健保分配正義問題














建立失智友善社區 助長輩回家


2022-03-19 05:28  聯合報 /   陳乃菁/神經內科醫師(高雄市)
台灣整體人口數「生不如死」,年輕人減少,會跨縣市移民的以年輕人居多,人口老化,成為大問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灣在高齡化社會趨勢下,人口老化引發照顧問題,逐漸成為不得不面對的重要課題。

失智家屬曾這樣對我說:「你們一直呼籲大家關心失智相關問題,我們很感恩,只是,每當我問相關單位有沒有好辦法能預防失智患者走出門就失蹤的問題,大家總是叫我幫長輩戴上失智手環或者 GPS 定位。我覺得提供這些建議的人應該沒想過長輩根本排斥身上戴這些東西啊。」他嘆氣:「到底有哪個方法對預防失智失蹤真的管用呢?」

看著他苦惱的神情,我想起有名的長谷川醫師,他本身就是失智症患者曾這樣描述罹病後迷路經驗:「在我最熟悉的地鐵,我有一種不熟悉的感覺。我竟然不知道要如何找到熟悉的路線,我只好問人。」大哥馬上反駁:「這不一樣,這位日本醫師還懂得去問別人啊。」

我說:「你想想,最容易迷路的患者是誰?不是大家以為重度患者,反倒是開始出現失智跡象的患者,他們症狀還沒嚴重到無法出門,所以他們會騎車外出和到處走動,因此容易迷路啦。」

那天我們討論許多關於失智失蹤問題。這問題的確重要,高齡化程度比我們高許多的日本,曾有專書討論失智失蹤,後來翻譯成中文,正式將失智失蹤這詞介紹給我們社會。這個現象將在台灣愈發明顯和嚴重,關鍵當然是:面對容易失蹤失智長輩,我們能做什麼呢?

我建議觀察家中長輩有失智狀況後,可先想想長輩是屬於願意配戴行動裝置,或排斥配戴,如有配戴意願,可以讓他隨身攜帶手機,手機功能不用太複雜,但聲音一定要開到最大,方便長輩知道有人打電話來、也能清楚對話。

若他不願意配戴,可以嘗試讓長輩配戴失智手環或項鍊,一般來說可為確診者申請失智手鍊,但若長輩覺得不夠美觀而不願配戴,家屬也能打造符合他偏好的樣式。

假如這類設備都不被長輩接受,那麼可先記錄他的外貌,提供警察尋找時協助。常見做法包括:每天拍照及替換身分證上照片,總之就是讓失智長輩面孔、身形和衣著,都能以最便利方式被記錄下來,當長輩失蹤後被找到時,警察可使用臉孔辨識方法認人。這方法當然也能搭配警察單位建立指紋捺印,雙管齊下更多一層保障。

許多家屬也喜歡在長輩衣服上繡姓名,和可連絡上家人的電話號碼,若顧慮明白顯示出個人資訊有風險,也可改用繡上 QR Code 方式處理,或將資訊繡在衣服隱蔽處,例如衣領後方或衣角內側,當警察找到迷路長輩時,都會翻找身上衣物尋找線索。

我把這些措施說了一輪給家屬聽,最終還是繞回前面所舉長谷川醫師例子。我說:「不論失智程度是輕或重,其實只要患者覺得迷惘對周遭環境沒把握時,還懂得開口詢問身旁人,就可大大減低失蹤風險了。可惜的是,長輩們面對這狀況常不會主動開口詢問。」

我強調:「希望輪到我們這一代進入老年後,會較願意開口示弱和詢問,就可減少失智失蹤狀況。當然啦,這也需要被詢問的人體諒失智長輩困惑和焦慮熱心引導他們走到對的方向甚至主動請警察協助—這環境就是我們常說的「失智友善社區」,只要社區環境對失智患者是溫暖正向且友好的,就能幫助失智長輩找到回家的路了。」














疫苗接種保障 司法須更細緻


2022-03-19 05:28  聯合報 /   廖建瑜/台灣高院刑事庭法官(台北市)
目前國內新冠肺炎疫苗接種率第一劑達八成三、第二劑七成七,但追加劑僅四成六。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新冠肺炎三級警戒期間,一件疫苗接種求償民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告,從接種者死亡到判決確定事隔四千餘日,換來敗訴結果。這件十一年前 H1N1 流感疫苗未成年人接種後死亡個案,對照現今新冠肺炎疫苗有若干相符之處,或能提供發生不幸之接種者,興訟前的心理準備。

首先,疫苗雖為廣義藥品,惟疫苗發生不良反應,卻區分為預防接種非預防接種兩種,若係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法第卅條第一項得依審議辦法請求救濟,受理申請機構為接種地地方主管機關,而由受委託之社團法人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辦理審議事務;若非預防接種,則應循藥害救濟法請求救濟,非屬藥害救濟法第十三條第三款「因接受預防接種而受害,而得依其他法令獲得救濟」排除救濟事由受理申請機構衛福部藥害救濟基金會。因此,疫苗接種不良反應者,想要申請救濟必須先搞懂要往哪裡申請補償。

其次,預防接種疫苗,為公共利益特別犧牲之性質,關於接種者不良反應救濟,僅以「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之法規命令規範好處是行政機關可配合接種情況機動調整,例如在 H1N1 疫情時,將疫苗死亡救濟額度上限,由兩百萬元調高為六百萬元;壞處則是審議程序及原則,均由行政機關主導,修正內容欠缺立法院監督,直接影響預防疫苗接種者就不良反應能否獲得救濟之規定,一切均由衛福部說了算,不若藥害救濟法律規範就救濟程序及範圍修正,須經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始可,二者對於人民權利保障嚴謹度,可謂高下立判。

國產 H1N1 流感疫苗當初在備受質疑安全性及有效性下,原告直接以國產疫苗製造公司、衛福部及治療醫師,作為民事訴訟求償的被告們,提告理由未依法定臨床試驗程序產製之疫苗不具備醫療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及未將施打疫苗副作用緊急處理危險之方式標示違反消保法及保護他人法律,構成侵權行為。法院認為此案僅涉及主管機關就疫苗之藥政管理查驗審查制度是否妥適之問題,而與疫苗品質是否不具備應有之安全性、效能等無關,認為原告並未舉證疫苗的品質有瑕疵

本案判決見解認為,衛福部是用什麼方式審查疫苗上市許可,能否確保達到醫療專業之要求,完全是屬於藥政管理,法院不用介入審查;若此見解適用所有疫苗接種案例,那只要取得衛福部疫苗接種許可,就不會有不安全之疫苗,然而,因疫苗成分有雜質而回收仍時有所聞,法院對於上市許可審查組織及審查疫苗安全性程序及依據,仍應一一檢視。

對於接種疫苗後發生之不幸,也許在科學上直接認定無關,或短期無法認定相關聯,但對發生不幸之人或家屬,特別是在緊急授權下之疫苗接種,有限的臨床試驗所取得的資訊,再加上未依廠商使用說明,對於疫苗會對接種者產生什麼影響,無從藉由醫師即專業中間人原則足夠風險資訊說明,讓接種者選擇是否自冒風險,也讓醫師陷於被訴之風險,如果再無司法更細緻且溫暖的保障,無異使不幸之人再次受傷。



葉銀華/公司治理從細微之處著手

名人堂電子報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30&page=1#ph 

◆  葉銀華/公司治理從細微之處著手
◆  趙春山/習近平何不當俄烏調人?
◆  陳亮恭/超高齡台北市的曠世挑戰
◆  王正方/季辛吉的「曲突徙薪」
◆  林中斌/美中俄 新三國
◆  蘇益仁/新冠全球大數據及未來走向分析








葉銀華/公司治理從細微之處著手


2022-03-19 05:29  聯合報 /   葉銀華(作者為陽明交通大學資管與財金系教授)
對理專弊案頻傳,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曾說出重話,多次表示「深惡痛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公司治理就是探討如何治理公司!可從大處著眼,在因應內外在環境變化,設計合適制度,藉以激勵與監督管理團隊,體現公司長期價值。另方面,也可從細微著手,植基日常經營,照顧利害關係人權益。

近來有二類事件,可用來檢討公司治理細微處落實情況。首先是銀行理專挪用客戶資金,即使主管機關三申五令嚴格禁止、並加重裁罰,但每年還是有數例發生。其次是股市內線交易案件,從去年至今,幾乎每個月都有報導上市櫃公司內線交易調查案件,甚至一個月好幾件。

就理專挪用客戶資金,金融機構應以信任為基礎,在風險管理、公平待客與遵守法規下,賺取利潤,並與員工、債權人、股東等利害關係人分享。但挪用客戶款項打破銀行、客戶的信任基礎,也損害公平待客與違反法規。這些挪用客戶資金理專為何如此容易將客戶資金轉到自己帳戶?一開始是客戶基於相信理專或委由理專代操,預先在空白取款條蓋章;而存匯櫃台給予理專方便,未要求客戶臨櫃,或用電話確認。再者,這些理專挪用客戶資金後,為掩蓋真相,都會私下偽造對帳單給客戶;而客戶通常也不看對帳單。

因此,金融機構必須改變治理精神,將公司治理永續經營落實商品設計、銷售、投資、風控、法遵、內稽。金融機構在開戶或寄訊息告知客戶時,請其注意銀行提供的對帳單,稽核也抽樣電訪客戶;並落實存匯櫃台確認客戶身分與理專輪調。另外,這些理專可能有較奢華生活與複雜投資,主管有責任注意其是否有上述不正常轉帳或與客戶異常資金往來情形。

而內線交易調查案件型態,通常是公司大股東、董事、經理人,在利多、利空消息未公開前買進或賣出股票,藉以賺取利益或規避損失。此外,內線交易限制範圍,還包括因職務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以其喪失上述身分後未滿六個月者。甚且,法規也納入消息受領人,這是指從上述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由上分析可知,內線交易限制範圍很廣,一旦違反上述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股市內線交易案件仍層出不窮,問題不在法規,而在執行面。

首先,上市櫃公司防範內線交易有強化必要。主管機關可協助上市櫃公司針對內線交易各種樣態,設立相對應防範的內控制度與實際作法,並進行教育訓練;且在內部人違反時,等同該上市櫃公司內控制度未落實,可依證交法規定處理,並納入相關評鑑考量。其次,內線交易範圍廣泛,主管機關應該對投資人不斷宣傳,避免不知者誤觸法網。另外,建議司法院與主管機關共同檢討相關規定的可依循性,並制定相關內線交易態樣供法官參考。最後,提醒內線交易限制範圍之人,在獲知公司重大消息,只要不先買賣股票與不傳播訊息,就不會有踩內線交易紅線可能。如此一來,即可公平對待所有投資人,並避免陷入內線交易訴訟。

綜合而言,基於多年經驗,從細微之處觀察公司治理落實情形,可説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