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6日 星期六

經濟日報社論/投資儲蓄帳戶不宜匆促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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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日報社論/投資儲蓄帳戶不宜匆促上線
◆  聯合報黑白集/吃不到的狗骨頭
◆  聯合報社論/大法官棄守憲法,哈腰幫執政者逃避監督








經濟日報社論/投資儲蓄帳戶不宜匆促上線


2024-10-26 03:00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台灣的TISA也期望透過稅務優惠,鼓勵民眾進行中長期投資,以累積退休資金。 美聯社


隨著台灣人口結構的迅速變遷,老齡化與少子化問題日益加重,政府在社會福利方面的負擔也愈來愈沉重,尤其是勞保基金的長期可持續性面臨著嚴峻挑戰。為了確保民眾在退休後擁有足夠的資金,並減輕政府的財政壓力,建立一個有效的中長期儲蓄與投資機制已成為當前亟需解決的課題。

在這樣的背景下,推動「台版個人投資儲蓄帳戶」( TISA)被視為解決該問題的重要手段TISA 借鑑了日本、泰國及美國 IRA 等國家的成功經驗。例如,日本自民國一O三年(2014年)推出「個人儲蓄帳戶」(NISA)後,成功吸引了大批國民參與,並透過稅負優惠政策,大幅提升了民眾進行中長期投資的動力。台灣TISA 也期望透過稅務優惠,鼓勵民眾進行中長期投資,以累積退休資金。

TISA 的核心設計在於透過財政部提供的賦稅優惠措施,鼓勵民眾進行中長期投資,提升其財務獨立性與退休保障能力。根據金融總會的建議,TISA 應以「紀律式投資」為基礎,要求投資者至少持有五年投資,方能享有每年最高2.4萬元的投資列舉扣除額。這樣的設計有助於抑制短期投機行為,鼓勵穩健的中長期投資,促使民眾及早為退休做好準備。

此外,TISA 的推行不僅能幫助民眾累積個人財富,還可以有效減輕政府在社會福利方面的長期財政壓力。TISA 也有助於落實金管會彭金隆主委壯大台灣資產管理市場的政策目標,隨著更多民眾進入資本市場,市場流動性將提高,市場的深度與廣度也將擴大。

儘管 TISA 具備上述理論上的優勢,實際推行過程中仍面臨諸多挑戰。首先,財政部對於賦稅優惠政策保留態度是推行 TISA 的一大障礙。雖然金管會認為稅負優惠是推動 TISA 的重要關鍵,但財政部擔心此舉會導致稅收減少,從而對財政紀律構成挑戰。這使得 TISA 的推行面臨巨大阻力,尤其是在稅收政策和實際操作層面難以協調一致的情況下,可能削弱民眾參與的意願。

其次,台灣民眾的金融素養與風險承受能力差異較大,這也增加了 TISA 推動的難度。如何設計出既能吸引經驗豐富的投資者,又能保護金融弱勢群體的投資標的與機制,成為一項複雜的挑戰。集保結算所曾推動的「好享退」實驗專案顯示,參與者的平均年齡為50歲,其中最高比例的參與者仍是投資經驗超過十年的老手。過往的實驗機制顯示這個機制仍然較有利於具備豐富投資經驗的群體,而金融相對弱勢的民眾則可能無法從中獲益。這或許也是財政部堅持不讓步的原因之一,認為這類政策可能只針對特定群體提供稅務優惠,擴大貧富差距,進而影響社會公平。

卓榮泰院長與彭金隆主委最近皆已公開表示 TISA 明年問世,金管會似乎已經等不及財政部曠日廢時的賦稅優惠修法,希望透過實際運作的成績說服財政部未來跟進提供減稅修法。然而,目前的版本僅能搭配既有的租稅優惠和少許手續費優惠,舊瓶包裝成新酒恐怕實際上路會有「雷聲大雨點小」的情況,反而可能坐實財政部原先的顧慮,讓 TISA 離稅務優惠修法越來越遠。因此,我們也希望金管會與資產管理業者如果要趕在明年上路,最好需要再重新回頭,針對沒有新減稅搭配的情境,拋開原本投信投顧公會與金融總會所提出之版本,創新推出對全民更具吸引力的 TISA

TISA 無疑是普惠金融實踐的重要工具,日本 NISA 啟動到今年年中帳戶的開戶數目已達到2,427萬個。因此,我們也呼籲金管會與財政部能夠跨部會進行更深入的溝通與協作,重新構想與設計。此政策確實應當考慮更多的面向,讓各階層民眾都能廣泛地受益,特別是較低金融素養或較低風險承受能力的群體。確保 TISA 能夠真正普惠大眾,這亦將是 TISA 推動成功與否的重要關鍵。













聯合報黑白集/吃不到的狗骨頭


2024-10-26 01:10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賴清德總統召開氣候變遷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經濟部提出深度節能席動方案,政府將由公家單位帶頭,分三階段推動節能計畫。圖/總統府提供


賴總統又端新口號,明年將提民國一二一年(二○三二年)減碳新目標,推動深度節能方案,預計四年省八%用電。但擺在眼前的事實是,民國一一四年(二○二五年)綠能占廿五%的目標已跳票,賴清德仍面不改色地關掉核三電廠;根本不在乎減碳,卻又大聲喊出減碳目標。他拋出的,只是根吃不到的狗骨頭!

還是蔡英文「聰明」,把非核家園目標設在她卸任後的次年;這樣,達不達標就是「後人」的事,誰能奈何她?可惜,這招已被蔡英文玩殘,賴政府只好自詡「以負責任的八年」為目標。問題是,賴清德也得連任才有八年可談;但他連眼前四年的糾結都不願解決,把問題丟給未來,顯然輕鬆得多。

台灣人民喜歡解讀政府政策,官員便將計就計,不斷有意無意地丟出東西讓大家去追一番尋尋嗅嗅之後,狗骨頭到底有什麼滋味,也只能人云亦云而經過時間的銷融,最後全都隨著疲憊的記憶消散在空氣中

例如,賴清德在行政院長任內,曾風風火火推動全台一萬多輛公車要全改為電動車;但七年過去,電動化公車只有一成許。至於民國一二四年(二○三五年)新機車全面電動化,民國一二九年(二○四○)新汽車全面電動化,這些宣示恐怕連他自己都忘了吧!

聰明的人民,不必每天在政治人物的口水中翻找意義,那是吃不到的狗骨頭重要的,是檢視他們是否誠實面對當下問題













聯合報社論/大法官棄守憲法,哈腰幫執政者逃避監督


2024-10-26 01:06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憲法法庭宣判國會改革法案多數條文違憲,可以預見接下來藍白陣營勢必大反彈,朝野對抗更劇烈,國會僵局雪上加霜。記者潘俊宏/攝影


大法官昨天就「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作出判決。一如外界預期,大法官對執政黨百般逢迎,不僅讓賴總統享有國情報告的完全掌控權,對國會監督施政的機制則全部判決違憲,更為官員可在國會說謊背書。本屆大法官不僅棄守憲法守護者角色,更搖身變成協助掌權者違法濫權、逃避監督的鐵衛。

賴清德大選時曾表態,稱「總統有義務應立院要求,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但他當選後卻態度丕變,藉由大法官之手擋下國情報告,並要求國會先修憲才能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姿態倨傲。憲法增修條文明訂,「立法院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大法官這回更藉機墊高門檻,強調立法院只能「被動」聽取,總統要不要去、報告主題為何,完全由總統決定,立法院邀請也沒用。

這樣的釋憲結果,凸顯執政黨無意改革,更藉大法官之手將憲法當成鞏固權力的工具說穿了,大法官根本無意「恪遵憲法」,卻是想方設法讓憲法「恪遵黨的意志」,何其可悲

從年初大選結果,可知國會改革是全民的共識。無論是總統國情報告、國會調查權、人事同意權、藐視國會罪等規定等,都是多數民主國家施行多年的制度,即連黨外時期的民進黨也極力主張「強化國會監督」。如今,民進黨在國會不敵在野黨,卻狡猾地藉由大法官之手將它擋下。蔡政府八年,前瞻建設、疫苗採購、超思進口蛋等事件一再暴露政府濫用公帑;更有甚者,官員不時在立院反質詢,並拒絕提供相關資料,都使國會監督機制對政府監守自盜失去著力之處。如今,大法官卻判決「藐視國會罪」違憲,又斬斷國會調查權的相關手段,連追究官員在聽證會上作「偽證」的責任都判決違憲,等於為官員在國會說謊敞開大門。

扁政府時期,大法官曾作出立法院「有調查權」的解釋;如今,賴政府的大法官卻重新設下層層限制。這不是倒退是什麼?尤其,大法官對國會成立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都判決違憲,等於讓在野黨為調查鏡電視、超思蛋等任務難以為繼。為遮掩綠營弊端,大法官扭曲到這種地步,等於在抹殺自己存在的必要性

美國前總統川普之貿易顧問納瓦羅,因拒絕配合國會大廈案的調查,被依「藐視國會罪」判刑四個月,入獄服刑。川普的資深顧問班農同樣因藐視國會罪遭判刑,七月已入監服刑。反觀我國大法官,卻稱藐視國會罪「違憲」,難不成美國的法治還遠不如台灣?民主政治是責任政治,人民透過民選的立委監督政府。若總統到國會報告施政可以隨他高興,若官員在國會可以任意撒謊,台灣跟對岸的專制集權政府有何差異?

從受理此案開始,到有沒有急迫性危害的處分,大法官一路走來都在處處護航執政黨如此向民進黨表態效忠的憲法法庭,難怪公信力盡失。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有七位大法官任期本月即將屆滿;過去八年,從不當黨產條例、軍公教年改條例、死刑是否違憲等具高度政治性的釋憲案,這群大法官永遠選擇「站在掌權者那方」,為執政黨各種便宜行事的手段背書他們守護的是中華民國的憲法,還是執政黨的利益,已昭然若揭

原應扮演中華民國憲法守護神的大法官,如今變成匍匐在權力腳下的奴僕原應是節制各種權力的憲法,如今被扭曲成唯民進黨是尊,他們為執政黨擦脂抹粉,對權貴鞠躬哈腰這群忘卻自己靈魂的大法官,正是民進黨毀憲亂政的最大幫凶







大法官造法成憲政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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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烙大餅vs.烹小鮮 川賀經濟學 哪個更好
◆  平台分潤 千萬不要畫錯重點
◆  龍鷹爭霸 陸正改寫美國規則
◆  賴總統快補「司法人權」漏洞!
◆  大法官造法成憲政災難
◆  支持政府之政策下金融整併的利多發酵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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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造法成憲政災難


2024-10-26 01:15  聯合報/ 仉桂美/第五屆監察院監察委員、中國文化大學政治系兼任副教授


憲法法庭一一三年判字第九號判決昨天出爐。令人失望的是,反對黨主張的國會改革條款幾均被大法官宣告違憲,更諷刺的是,在判決主文中有關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廿五條之質詢權及同法第五十九條聽證會之舉行等大法官一再強調的「權力分立原則」,卻不見「制衡」,在大幅限縮立法院調查權的釋憲判決下,立院如何監督政府?如何揭弊?

立院揭弊監督所需之調查權,有關要求政府人員提供資料、物件,及要求人民出席提供證言及資料、物件規定均失效,國會僅得要求提供證言。如此判決,請問國會調查權是否倒退回釋字三二五號?遺憾的是,釋字五八五號真相調查委員會案好不容易往前邁進之國會調查權又再度受阻。見諸德國基本法之證據調查準用刑事訴訟程序規定,及法院及行政機關有給予法律及職務協助之義務,反觀我們弱勢之國會,仍處在行政權獨大之時代。

尤其,立院依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發動調查權設調查委員會,其他憲政機關反對,致生權限爭議者,判決主文認為相關憲法機關自應盡可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立院自得聲請憲法法庭為機關爭議之判決。顯然大法官採「協商先行」之論點與立場。但基此論點,國會改革法案在立法院反對黨多數通過後,政院經總統覆議核可又失敗後聲請釋憲,總統並未協商,大法官何以卻受理?不但受理,還在國會休會期間迅速作成暫時裁定!總統也是憲政機關,更何況憲法第四十四條亦有總統會商院與院間爭執之規定。

在質詢方面,大法官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廿五條之「反質詢」做了不同的定義,如非出自質詢立委並要求答覆之意圖者,均非反質詢。我們異於美國,法官無法造法,大法官亦然,但在本案中處處可見大法官造法之影子,司法不得介入,立法權方得超然

另被質詢人主席要求答覆等違反者,經院會決議處罰鍰亦被宣告違憲。但釋字五八五號解釋文早已確立了「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何以此次釋憲大開倒車

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虛偽陳述追訴刑責被宣告違憲,理由為因是政治責任,但監察院監察權之行使違法失職均構成彈劾要件,不表示有政治責任就與法律責任互斥何況虛偽陳述追訴刑責,何以官員可以豁免更何況「誠信原則」是官員最基本底線,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整體以觀,此次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大開民主倒車,凡具拘束力之相關條款幾均被宣告違憲憲政機關間的權限分際,大法官未遵守協商先行精神,難免有公親變事主之虞弱化立法權的同時,形成政府部門權大責小,甚至有權無責。日後立院多數通過之法案,少數政府若經總統浮濫使用覆議核可,失敗後再釋憲,勢將形成憲政災難!政治的回歸政治,望大法官慎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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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大餅vs.烹小鮮 川賀經濟學 哪個更好


2024-10-26 01:32  聯合報/ 廖啟宏/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客座教授、加州州政府研究首席(美國加州)


距離美國大選不到兩周,在本周一封公開信中廿三名諾貝爾獎經濟學家聯名支持賀錦麗的經濟政策,其中包括今年三位新科得主。他們警告川普的經濟政策將增加國家債務並導致物價上漲。其實早在六月的時候,史提格里茲 (民國九十年(二○○一年)經濟學獎得主)就帶頭寫了一封由十六位得主背書拜登類似公開信。這封信再加上川普過去的白宮幕僚長凱利對其「法西斯」的評論,無異為賀錦麗團隊打了兩劑強心針。

身為經濟學家,筆者對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學者們自然景仰有加。不過筆者希望以自身在美國政府工作的經驗,來評論一下兩位候選人經濟政策的優劣。

首先,經濟政策的目標是什麼?相信不同的經濟學家會有不同的定義。對一些人(包括這廿三位得獎者)而言,好的經濟政策是能夠達到物價平穩、經濟機會均等扶貧濟窮、永續經營。這派的人認為「治大國,若烹小鮮」,並認為永續經營是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因此他們認同賀錦麗的政府積極干預經濟財產重分配、以及補助手段來幫助中低收入的民眾。

但賀錦麗經濟學明目張膽地用納稅人的錢推行產業政策、獨厚某些廠商、用政府直接干預物價和操控價格,以及邊罵邊學、川規拜隨的關稅政策,是這些經濟學者避而不談的痛點

另一派經濟學者則相信「治大國,若烙大餅」。他們認定經濟政策終極目標是股市新高、荷包滿滿、收入與退休帳戶數字增加。這些經濟學者較傾向川普經濟學,畢竟身為商人的川普追求短期利益是天性。不過他錯得離譜的關稅政策和觀念、行政權的過度擴張、過度干預聯準會獨立決策,都是川普經濟學的罩門。

另,學者對於政策評價如何不踰矩是門藝術。畢竟經濟學家須以專業為基礎,對政策理性批判,但筆者認為許多美國經濟學者對川普的批評、或是對賀錦麗的溢美,已經超出了專業領域

川普是個大家「love to hate」(顧人怨)的政治人物,他不經大腦的言行、遊走在種族歧視邊緣的言論容易讓人生厭。但是賀錦麗在加州司法部門的政績平平、搶版面一流、不沾鍋模稜兩可的風格也好不到哪去。所以如何把不帶個人意識形態或好惡,理性地對經濟政策評論是一件很難的事情。我們經常看到號稱理性中立的評論,最後都流於價值觀的好惡。而價值觀是無法爭辯的,至少不是經濟學家應該要爭辯的議題

我認為這封聯名信對選情影響有限。畢竟目前通膨已經大致緩解,經濟依然擴張。因此在這個時間點,經濟並不是中間選民首要注重的焦點。對很多人而言,經濟詞彙遠在天邊,選民更多關注的是候選人代表的價值觀。














平台分潤 千萬不要畫錯重點


2024-10-26 01:32  聯合報/ 鄭自隆/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兼任教授(台北市)


台灣媒體要求跨國平台 Google、Meta 使用內容要分潤,立委提出各種版本,但幾乎都跟著跨國平台之前的「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走,台灣媒體只是要求使用者付費,不需要再設一個沒有功能的基金,千萬不要畫錯重點。

民眾黨黨團提出完整草案架構,並將於近日召開公聽會,其草案稱《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平發展法》,主要是設置「數位新聞發展基金」,案由則寫道「由大型數位科技平台業者提撥一定比例之營收,以協助改善本土新聞媒體經營、優化第一線媒體工作者之勞動條件」。

這是誰擬的稿?台灣新聞媒體經營與媒體工作者勞動條件之提升,居然要由跨國數位平台由一定比例的營收來餵養;在野黨團把台灣新聞媒體當成跨國平台的「小三」,台灣新聞產業固然經營艱困,但也不應如此自貶自抑,仰人鼻息。

草案第一條謂「為促進數位科技平台產業與新聞媒體產業平衡發展,建立雙邊對等之協商與仲裁機制,確保公平合理分潤,以健全新聞媒體環境,維護媒體第四權之監督功能,特定本法」,前半段沒問題,但後面的「以健全新聞媒體環境,維護媒體第四權之監督功能」,卻是續貂的狗尾,難道沒有分潤,我們的媒體環境就不健全,沒有分潤也不能發揮媒體第四權之監督功能?

更荒唐的是分潤議價機制的目標是設立「數位新聞發展基金」,也就是說跨國平台分潤給媒體的錢,這些提供內容的媒體不能夠全部拿回去,而是部分要捐給基金「公家用」;舉個例子就知道不合理,跨國數位平台 Google、Meta 是小7,自己不生產商品,其商品都是各個廠商提供的,民眾黨的草案意思是說,小7分給廠商的貨款,要扣留一部分捐給基金大家一起用,合理嗎?

這個基金的用途為何?除管理及總務支出外,草案臚列幾項:補助新聞媒體原創性內容產製、補助傳統新聞媒體產業數位轉型、補助新聞媒體國際交流合作、補助新聞媒體工作者改善勞動條件之經費。

改善媒體工作者勞動條件是經營者的責任,可不能靠申請基金才能加薪,此外要不要數位轉型,要不要國際交流,每家媒體考量角度不一,未必人人用得到;而「補助新聞媒體原創性內容產製」更是好笑,試問那家那則新聞不是「原創」的?

如何申請?草案第十三條「申請補助之要件、審議程序…由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而基金財源,草案主張除跨國數位平台分潤提撥外,還由「政府編列預算捐贈與補助」,而基金管理委員,「由主管機關指派相關業務單位主管或聘任學者專家、新聞媒體業公會及工會團體代表」產生;換言之,草案把這個基金變成準官方機構,乍看之下會以為是執政黨提的,民眾黨忙了半天讓民進黨「整碗捧走」,真的為誰辛苦為誰忙

本地媒體與跨國平台分潤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公平交易機制,完全與「改善本土新聞媒體經營」無關,政府只要立法強制議價分潤,其餘就回歸商業機制留給雙方喬,分潤再複雜,也沒有廿餘年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供應內容的電視業者授權費分潤複雜,立法不要畫錯重點。
















龍鷹爭霸 陸正改寫美國規則


2024-10-26 01:32  聯合報/ 羅竹平/台大農經系教授(台北市)


世界上的電腦一直以來只有二種系統(蘋果和微軟)和二種關鍵處理器晶片(蘋果和英特爾);手機一直以來也只有二種系統(蘋果和安卓)和主要二種關鍵處理器晶片(蘋果和高通),全是美國企業。因此有研究指出,蘋果平板的全球價值鏈分配,美國三億多人獨享約三成的全球價值鏈。資訊產品約有十幾個重要組件,如記憶體晶片,通常由美國的盟邦(台日韓歐等)來分工,這約六億多人分享不到二成的全球價值鏈;另一成五歸通路,所以約有十億人瓜分全球近六成的財富。

中低階零組件大部分在中國等國生產,中國進口能源和原物料後再加工出口。所以,生產國和資源國共約七十億人共同分享那約四成的全球財富,這個分配比例剛好跟各國 GDP 在全球的比重相當。

美國發軔資訊革命,有權給定這個分配比例的「規則」。日本曾經想在電腦系統和半導體晶片上挑戰美國的「規則」,結果被整得失落了卅年。美蘇冷戰時,美國接納中國進入其所建產業鏈的最低階以整垮蘇聯,這幫助了中國迅速資訊化。因此美國覺得自己「重建了中國」,中國卻「不知感激」、不肯只待在產業鏈的最低階,卻也要做系統和晶片。中國卻認為是由於自己的關鍵倒戈,美國才能贏得冷戰,得享一強的超大紅利;所以一切只是「生意」,沒誰恩惠誰。

美國及其盟邦們非常害怕中國產業升級。例如,在中國突破了商用伺服器和風力發電變流器等西方技術後,進口價立刻降一半;磁振造影檢查儀更誇張,進口價直降至一成,這是美國制裁華為的真正原因:華為已自主開發系統和核心晶片,欲坐在餐桌上分肉。想想看,如果這個世界今後的手機、電腦和汽車,甚至飛機等產品都有二個系統,一中一美,那麼原本三億人獨享的那塊最大的蛋糕,豈不得跟十四億人分享,孰可忍?

對先進國家更糟的是,手機有近千個零組件,筆電有約二千個零組件,汽車約有數萬個零組件,飛機百萬個零組件,被制裁慣了的中國,要把這些高科技產品的全產業都留在中國中國這樣通吃,要讓歐美如何維持依舊優渥的生活水準?於是,美國用「北約東擴」整合休戚與共的盟邦們,對中國發起全方位的新冷戰;中國則發起「一帶一路」以鄉村包圍城市。然而,中國用「打土豪,分田地」為號召,讓美國在這次新冷戰中「團結」第三世界時力不從心。

例如,尼日的經濟靠鈾礦出口,但其營收的九成二歸法國,剩下的百分之八需先存在法國銀行,並經過法國的審批才能動用,且只能購買法國商品。有一年,這些剩餘款還因匯率波動,倒欠法國千萬美元。於是,尼日找來俄羅斯的瓦格納部隊趕走美法駐軍,代價是以後尼日鈾礦收入的五成歸俄羅斯。相比法國依尼法條約拿走九成二,俄羅斯的賣命保護費實屬公道,令尼日感恩戴德。

西方媒體常批評中國用債務陷阱強占非洲的資源是「新殖民主義」,但跟舊殖民者用槍砲把人家的資源當戰利品不同的是,中國是用國際價格進口這些資源。從前第三世界無力抵抗,現在這些資源國當然希望能借中國之力改變目前分配的規則,好讓他們不用永遠站在餐桌旁,像個割肉飼主的僕人,也能上餐桌坐著分享自己的果實。














賴總統快補「司法人權」漏洞!


2024-10-26 01:16  聯合報/ 黃丙喜/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榮譽會長(台北市)


北檢昨天確定對柯文哲及彭振聲向北院聲請延押。賴總統高唱「人權立國」,如果川普在台灣選舉,他會因先前涉及的四起刑事案件,遭執政對手運用司法關入牢房嗎?偵查階段又無視「偵查不公開」和「無罪推定」,天天被名嘴未審先判嗎?

「偵查不公開」在台灣司法人權保護上頗受爭議。以「京華城容積移轉案」為例,柯文哲、沈慶京被羈押後,各種偵查訊息一再被特定媒體公開。北檢強制要求律師只能限閱某些資料,並不得洩密或對外表達意見。

反觀川普,以推翻大選案為例,川普的律師勞洛在聽證會指出,檢察官在選前幾周提出新資訊相當不公平,如果法官允許檢察官公開新證據,律師團也將要求公開可以證明川普無罪的資訊。台灣律師至今對偵查公開沒有反制權

搜索、羈押和扣押等刑事強制處分遭檢調濫用,也是我國司法人權的重大缺失。川普競選陣營發言人史蒂文說,美國政府和民主黨將司法部「武器化」,整起案件是黨派化的獵巫;律師團主張,明年春天或秋天再進行審前程序,以免影響選民投票行為。川普如果在台灣選舉,恐怕難逃遭政治辦案厄運!

再者,承審法官心態上偏向檢方也是台灣司法人權上久存的缺失。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權衡原則,法官公開諭知執法公務員取證合法否?繼而由檢察官、律師依證據進行激辯,法官則裁定取證是否違背正當程序?再由檢方訴說取證之急迫等事由,承審法官聆聽後下書面裁定,定奪系爭證據能力之有無至今,我國出現的情境是檢方普遍悶不吭聲,承審法官則經常替其補救證據力,顯對律師失之公允搶救證據能力,事關司法公正、公平的作戰,不容法官和檢察官合力圍毆律師,徒增我國人權立國的笑柄

對上述我國在司法人權上的嚴重缺失,賴總統應該趕緊順應《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加速完成最為相關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立法,以保障人民在被搜索、覆押和扣押,以及偵查、問訊、提審中的各項人權,彰顯我國人權立國精神與接軌國際司法人權的積極作為。賴總統加油!






廖元豪/大法官打造世界最弱的民主國會

名人堂電子報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30&page=1#ph  

◆  廖元豪/大法官打造世界最弱的民主國會
◆  魏國彥/「碳鎖定」下的台灣須改弦易轍
◆  張延廷/提高軍人地位必須立法
◆  蘇益仁/台灣登革疫情的未來挑戰及因應
◆  洪蘭/改變心態,就可以改變情緒
◆  盛治仁/AI雙面刃 須確保不威脅人類生存








廖元豪/大法官打造世界最弱的民主國會


2024-10-26 01:16  聯合報/ 廖元豪(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憲法法庭在台灣光復節,做出了「意料之中,法理之外」的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判決,將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部分條文宣告違憲-而且是核心的部分。在這個判決下,中華民國立法院可能成為民主國家中最孱弱無力的國會。行政部門笑了,執政黨樂了,但憲法法庭的公正性恐怕再度遭到重擊。

首先要提醒,憲法法庭雖然宣告多條違憲,但也否定了柯建銘與青鳥們誇飾的「毀憲亂政」以及「沒有討論就沒有民主」之說。因為判決指出,這些法律通過的過程雖有爭議與瑕疵,但仍在國會自律範圍內,其效力並無問題

此外,大法官們還是承認立院可行使質詢權、調查權及聽證權,政府官員以及社會相關人士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甚至一直在吵的「反質詢」,大法官也採取合憲性限縮解釋,認為它並沒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要說立院不能行使調查權、調閱權、聽證權,也是太過極端。

然而,本判決對立院最強一擊,是拔掉所有法律上的強制、處罰權限。無論是「拒絕出席」、「拒絕繳交資料」,或是「虛偽陳述」,一律不得課處罰鍰或是刑罰。也就是說,立院有權調查,但官員或民眾不甩,繳出塗黑的資料,發表虛偽的證詞假消息,也只要負不痛不癢的「政治責任」。

在政治人物有為有守、相互尊重的時代,或許立院根本不需要用到「罰鍰」這種武器。但為什麼這一屆立委會覺得需要?就是因為在民進黨執政八年多來,太多官員態度傲慢拒絕配合國會要求,該出席不出席,給資料不確實,甚至在國會殿堂公然撒謊。請問,質詢問出的是假話,那還要質詢作什麼?行政部門不想當君子,那立院只好用對付小人的方法處理。結果憲法法庭說,立院還是監督,但是不能罰。這是不懂政治實務的天真,還是太過疼惜行政部門而敵視職司監督的立院

大法官在這個判決一再強調某種前所未聞的法理:行政院對立院只負「政治責任」,而不可以負「法律責任」!而且還指出,立院如果要行使監督權力,一定要憲法明文規定。但這種法理根據憲法哪一條?或哪一個先例曾這樣解釋?大法官沒有交代,彷彿是天上掉下來的神諭。而包括罰鍰與刑罰在內的「國會強制調查權」,乃是民主國家普遍擁有的權力,幾乎可說是普世價值。

而且這些調查權,往往都是憲法沒有規定、由政治實務與司法判決承認的「默示權力」。為什麼這些國家無分內閣制或總統制,都會發展出這些強制手段?就是因為它們早就看到,沒有強制調查權、執行權的國會,根本就是無牙老虎!

立院作為國家最高決策機關,又是民選的監督機關,沒了強制力,就只能吵架而已。多位大法官都是留學國外的憲法學界出身,可曾聽過今天這個「不可以要求官員對國會負法律責任」的怪論?更何況釋字五八五號解釋早已承認調查權包含必要的「罰鍰」處罰,本件判決為何要偷偷挖空先例?憲法法庭在法理依據薄弱的情況下,拔掉了立院好不容易長出來的乳牙,讓行政更加高枕無憂,實在太過偏袒。

如果一切爭議都只能政治解決,那接著立院也只能用通過法案、砍預算,以及否決人事權來對抗行政部門。偏偏這個判決可能讓許多人民覺得,總統與政院還有個體貼的憲法法庭可以靠,這時最受傷的可能不是立院,而是本來就很脆弱的司法。






詹文男/小心!AI詐騙就在你身邊

◆  詹文男/小心!AI詐騙就在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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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文男/小心!AI 詐騙就在你身邊


2024-10-26 01:00  聯合報/ 詹文男/數位轉型學院共同創辦人暨院長、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兼任教授


小時候最常聽大人告誡的話就是「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而隨著人工智慧(AI)的迅猛進步,這句話可能要改為「小心!AI 詐騙就在你身邊」。筆者可不是隨便說說,那天好友老謝就跟我分享他差點被騙的經歷。

有天老謝接到一通陌生電話:「這裡是戶政事務所,我是X科長。剛有人用你的證件來申請戶口名簿,這人您認識嗎?」老謝當然不認識。對方告訴老謝,因懷疑有詐,其已通報警察局「備案」,待會會有一位警員來和你聯繫!幾分鐘後,一位自稱員警來電說,有人冒用證件申請戶籍謄本,通知該派出所備案,其親切詢問老謝身分證是否還在身邊?

老謝找到身分證後,員警就說應該是有人偽造證件來申請。員警好心的說,由於老謝住在台北,可能不方便南下,建議用電話錄音備案。老謝不疑有他,就同意錄音。就在錄音問答之間,該員警聽到老謝家有敲打聲音,問其為何有雜聲?老謝回覆,因為對面大樓正在施工。此時,老謝的太太突然問:你「確定」他是警察嗎?老謝此時突然清醒過來,覺得有「詐」,就直接告訴該員警,會直接到附近轄區派出所備案,對方才草草結束「電話錄談」。

事後老謝去查戶政事務所電話,進一步確認是否有X科長?果然查無此人!而為何要錄音備案,除了收集更多個人資料外,也在收集你的「聲音」,之後就可透過 AI 創造出更多的「音檔」。這也是為何在備案錄音時,對方一直問為何有敲打聲?有旁人談話聲?因為有雜音就無法完整乾淨的收錄你的聲音

老謝的經歷提醒我們,隨著科技的進步,詐騙手法也愈發細緻,尤其是利用 AI 的影像與聲音技術做偽造,讓詐騙變得更難以識別。從戶政事務所的假電話到錄音備案,詐騙集團不僅利用人們對政府相關機構的信任,還進一步透過錄音來收集聲音資訊,以便進一步使用 AI 生成偽造的聲音檔案進行更多詐騙。

今年年初,總部設於英國的知名工程顧問公司 Arup 香港分公司就發生一起 AI 詐騙,犯罪集團運用虛假聲音和圖像,導致香港員工受騙,損失金額高達八億元新台幣。

根據報導,詐騙集團事先從網上搜集該公司英國總部高層的面部和聲音,透過 AI 深偽技術,將詐騙分子換上多名公司高層的面貌和聲音,再按劇本預製高層發言短片,繼而以總部財務長名義發出釣魚信件,邀請香港分公司員工參加視訊會議,聽取機密交易匯款指令,香港職員不疑有他按照指令匯款,直至向總部查詢時始知受騙。

面對這些不斷翻新的詐騙手法,我們必須提高警覺,對任何涉及個人資料的電話保持質疑,也不要輕易在電話中提供私密資訊或同意錄音同時,也應確認所有聯繫的真實性,才能有效保障自身安全與權益。政府也應廣為宣導,讓更多的民眾不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