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烙大餅vs.烹小鮮 川賀經濟學 哪個更好
◆ 平台分潤 千萬不要畫錯重點
◆ 龍鷹爭霸 陸正改寫美國規則
◆ 賴總統快補「司法人權」漏洞!
◆ 大法官造法成憲政災難
◆ 支持政府之政策下金融整併的利多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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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造法成憲政災難
2024-10-26 01:15 聯合報/ 仉桂美/第五屆監察院監察委員、中國文化大學政治系兼任副教授
憲法法庭一一三年判字第九號判決昨天出爐。令人失望的是,反對黨主張的國會改革條款幾均被大法官宣告違憲,更諷刺的是,在判決主文中有關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廿五條之質詢權及同法第五十九條聽證會之舉行等大法官一再強調的「權力分立原則」,卻不見「制衡」,在大幅限縮立法院調查權的釋憲判決下,立院如何監督政府?如何揭弊?
立院揭弊監督所需之調查權,有關要求政府人員提供資料、物件,及要求人民出席提供證言及資料、物件規定均失效,國會僅得要求提供證言。如此判決,請問國會調查權是否倒退回釋字三二五號?遺憾的是,釋字五八五號真相調查委員會案好不容易往前邁進之國會調查權又再度受阻。見諸德國基本法之證據調查準用刑事訴訟程序規定,及法院及行政機關有給予法律及職務協助之義務,反觀我們弱勢之國會,仍處在行政權獨大之時代。
尤其,立院依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發動調查權設調查委員會,其他憲政機關反對,致生權限爭議者,判決主文認為相關憲法機關自應盡可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立院自得聲請憲法法庭為機關爭議之判決。顯然大法官採「協商先行」之論點與立場。但基此論點,國會改革法案在立法院反對黨多數通過後,政院經總統覆議核可又失敗後聲請釋憲,總統並未協商,大法官何以卻受理?不但受理,還在國會休會期間迅速作成暫時裁定!總統也是憲政機關,更何況憲法第四十四條亦有總統會商院與院間爭執之規定。
在質詢方面,大法官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廿五條之「反質詢」做了不同的定義,如非出自質詢立委並要求答覆之意圖者,均非反質詢。我們異於美國,法官無法造法,大法官亦然,但在本案中處處可見大法官造法之影子,司法不得介入,立法權方得超然。
另被質詢人主席要求答覆等違反者,經院會決議處罰鍰亦被宣告違憲。但釋字五八五號解釋文早已確立了「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何以此次釋憲大開倒車?
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虛偽陳述追訴刑責被宣告違憲,理由為因是政治責任,但監察院監察權之行使違法失職均構成彈劾要件,不表示有政治責任就與法律責任互斥。何況虛偽陳述追訴刑責,何以官員可以豁免?更何況「誠信原則」是官員最基本底線,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整體以觀,此次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大開民主倒車,凡具拘束力之相關條款幾均被宣告違憲。憲政機關間的權限分際,大法官未遵守協商先行精神,難免有公親變事主之虞。弱化立法權的同時,形成政府部門權大責小,甚至有權無責。日後立院多數通過之法案,少數政府若經總統浮濫使用覆議核可,失敗後再釋憲,勢將形成憲政災難!政治的回歸政治,望大法官慎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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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大餅vs.烹小鮮 川賀經濟學 哪個更好
2024-10-26 01:32 聯合報/ 廖啟宏/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客座教授、加州州政府研究首席(美國加州)
距離美國大選不到兩周,在本周一封公開信中,廿三名諾貝爾獎經濟學家聯名支持賀錦麗的經濟政策,其中包括今年三位新科得主。他們警告川普的經濟政策將增加國家債務並導致物價上漲。其實早在六月的時候,史提格里茲 (民國九十年(二○○一年)經濟學獎得主)就帶頭寫了一封由十六位得主背書拜登的類似公開信。這封信再加上川普過去的白宮幕僚長凱利對其「法西斯」的評論,無異為賀錦麗團隊打了兩劑強心針。
身為經濟學家,筆者對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學者們自然景仰有加。不過筆者希望以自身在美國政府工作的經驗,來評論一下兩位候選人經濟政策的優劣。
首先,經濟政策的目標是什麼?相信不同的經濟學家會有不同的定義。對一些人(包括這廿三位得獎者)而言,好的經濟政策是能夠達到物價平穩、經濟機會均等、扶貧濟窮、永續經營。這派的人認為「治大國,若烹小鮮」,並認為永續經營是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因此他們認同賀錦麗的政府積極干預經濟、財產重分配、以及補助手段來幫助中低收入的民眾。
但賀錦麗經濟學明目張膽地用納稅人的錢推行產業政策、獨厚某些廠商、用政府直接干預物價和操控價格,以及邊罵邊學、川規拜隨的關稅政策,是這些經濟學者避而不談的痛點。
另一派經濟學者則相信「治大國,若烙大餅」。他們認定經濟政策終極目標是股市新高、荷包滿滿、收入與退休帳戶數字增加。這些經濟學者較傾向川普經濟學,畢竟身為商人的川普追求短期利益是天性。不過他錯得離譜的關稅政策和觀念、行政權的過度擴張、過度干預聯準會獨立決策,都是川普經濟學的罩門。
另,學者對於政策評價如何不踰矩是門藝術。畢竟經濟學家須以專業為基礎,對政策理性批判,但筆者認為許多美國經濟學者對川普的批評、或是對賀錦麗的溢美,已經超出了專業領域。
川普是個大家「love to hate」(顧人怨)的政治人物,他不經大腦的言行、遊走在種族歧視邊緣的言論容易讓人生厭。但是賀錦麗在加州司法部門的政績平平、搶版面一流、不沾鍋模稜兩可的風格也好不到哪去。所以如何把不帶個人意識形態或好惡,理性地對經濟政策評論是一件很難的事情。我們經常看到號稱理性中立的評論,最後都流於價值觀的好惡。而價值觀是無法爭辯的,至少不是經濟學家應該要爭辯的議題。
我認為這封聯名信對選情影響有限。畢竟目前通膨已經大致緩解,經濟依然擴張。因此在這個時間點,經濟並不是中間選民首要注重的焦點。對很多人而言,經濟詞彙遠在天邊,選民更多關注的是候選人代表的價值觀。
平台分潤 千萬不要畫錯重點
2024-10-26 01:32 聯合報/ 鄭自隆/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兼任教授(台北市)
台灣媒體要求跨國平台 Google、Meta 使用內容要分潤,立委提出各種版本,但幾乎都跟著跨國平台之前的「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走,台灣媒體只是要求使用者付費,不需要再設一個沒有功能的基金,千萬不要畫錯重點。
民眾黨黨團提出完整草案架構,並將於近日召開公聽會,其草案稱《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平發展法》,主要是設置「數位新聞發展基金」,案由則寫道「由大型數位科技平台業者提撥一定比例之營收,以協助改善本土新聞媒體經營、優化第一線媒體工作者之勞動條件」。
這是誰擬的稿?台灣新聞媒體經營與媒體工作者勞動條件之提升,居然要由跨國數位平台由一定比例的營收來餵養;在野黨團把台灣新聞媒體當成跨國平台的「小三」,台灣新聞產業固然經營艱困,但也不應如此自貶自抑,仰人鼻息。
草案第一條謂「為促進數位科技平台產業與新聞媒體產業平衡發展,建立雙邊對等之協商與仲裁機制,確保公平合理分潤,以健全新聞媒體環境,維護媒體第四權之監督功能,特定本法」,前半段沒問題,但後面的「以健全新聞媒體環境,維護媒體第四權之監督功能」,卻是續貂的狗尾,難道沒有分潤,我們的媒體環境就不健全,沒有分潤也不能發揮媒體第四權之監督功能?
更荒唐的是分潤議價機制的目標是設立「數位新聞發展基金」,也就是說跨國平台分潤給媒體的錢,這些提供內容的媒體不能夠全部拿回去,而是部分要捐給基金「公家用」;舉個例子就知道不合理,跨國數位平台 Google、Meta 是小7,自己不生產商品,其商品都是各個廠商提供的,民眾黨的草案意思是說,小7分給廠商的貨款,要扣留一部分捐給基金大家一起用,合理嗎?
這個基金的用途為何?除管理及總務支出外,草案臚列幾項:補助新聞媒體原創性內容產製、補助傳統新聞媒體產業數位轉型、補助新聞媒體國際交流合作、補助新聞媒體工作者改善勞動條件之經費。
改善媒體工作者勞動條件是經營者的責任,可不能靠申請基金才能加薪,此外要不要數位轉型,要不要國際交流,每家媒體考量角度不一,未必人人用得到;而「補助新聞媒體原創性內容產製」更是好笑,試問那家那則新聞不是「原創」的?
如何申請?草案第十三條「申請補助之要件、審議程序…由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而基金財源,草案主張除跨國數位平台分潤提撥外,還由「政府編列預算捐贈與補助」,而基金管理委員,「由主管機關指派相關業務單位主管或聘任學者專家、新聞媒體業公會及工會團體代表」產生;換言之,草案把這個基金變成準官方機構,乍看之下會以為是執政黨提的,民眾黨忙了半天讓民進黨「整碗捧走」,真的為誰辛苦為誰忙。
本地媒體與跨國平台分潤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公平交易機制,完全與「改善本土新聞媒體經營」無關,政府只要立法強制議價分潤,其餘就回歸商業機制留給雙方喬,分潤再複雜,也沒有廿餘年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供應內容的電視業者授權費分潤複雜,立法不要畫錯重點。
龍鷹爭霸 陸正改寫美國規則
2024-10-26 01:32 聯合報/ 羅竹平/台大農經系教授(台北市)
世界上的電腦一直以來只有二種系統(蘋果和微軟)和二種關鍵處理器晶片(蘋果和英特爾);手機一直以來也只有二種系統(蘋果和安卓)和主要二種關鍵處理器晶片(蘋果和高通),全是美國企業。因此有研究指出,蘋果平板的全球價值鏈分配,美國三億多人獨享約三成的全球價值鏈。資訊產品約有十幾個重要組件,如記憶體晶片,通常由美國的盟邦(台日韓歐等)來分工,這約六億多人分享不到二成的全球價值鏈;另一成五歸通路,所以約有十億人瓜分全球近六成的財富。
中低階零組件大部分在中國等國生產,中國進口能源和原物料後再加工出口。所以,生產國和資源國共約七十億人共同分享那約四成的全球財富,這個分配比例剛好跟各國 GDP 在全球的比重相當。
美國發軔資訊革命,有權給定這個分配比例的「規則」。日本曾經想在電腦系統和半導體晶片上挑戰美國的「規則」,結果被整得失落了卅年。美蘇冷戰時,美國接納中國進入其所建產業鏈的最低階以整垮蘇聯,這幫助了中國迅速資訊化。因此美國覺得自己「重建了中國」,中國卻「不知感激」、不肯只待在產業鏈的最低階,卻也要做系統和晶片。中國卻認為是由於自己的關鍵倒戈,美國才能贏得冷戰,得享一強的超大紅利;所以一切只是「生意」,沒誰恩惠誰。
美國及其盟邦們非常害怕中國的產業升級。例如,在中國突破了商用伺服器和風力發電變流器等西方技術後,進口價立刻降一半;磁振造影檢查儀更誇張,進口價直降至一成,這是美國制裁華為的真正原因:華為已自主開發系統和核心晶片,欲坐在餐桌上分肉。想想看,如果這個世界今後的手機、電腦和汽車,甚至飛機等產品都有二個系統,一中一美,那麼原本三億人獨享的那塊最大的蛋糕,豈不得跟十四億人分享,孰可忍?
對先進國家更糟的是,手機有近千個零組件,筆電有約二千個零組件,汽車約有數萬個零組件,飛機百萬個零組件,被制裁慣了的中國,要把這些高科技產品的全產業都留在中國。中國這樣通吃,要讓歐美如何維持依舊優渥的生活水準?於是,美國用「北約東擴」整合休戚與共的盟邦們,對中國發起全方位的新冷戰;中國則發起「一帶一路」以鄉村包圍城市。然而,中國用「打土豪,分田地」為號召,讓美國在這次新冷戰中「團結」第三世界時力不從心。
例如,尼日的經濟靠鈾礦出口,但其營收的九成二歸法國,剩下的百分之八需先存在法國銀行,並經過法國的審批才能動用,且只能購買法國商品。有一年,這些剩餘款還因匯率波動,倒欠法國千萬美元。於是,尼日找來俄羅斯的瓦格納部隊趕走美法駐軍,代價是以後尼日鈾礦收入的五成歸俄羅斯。相比法國依尼法條約拿走九成二,俄羅斯的賣命保護費實屬公道,令尼日感恩戴德。
西方媒體常批評中國用債務陷阱強占非洲的資源是「新殖民主義」,但跟舊殖民者用槍砲把人家的資源當戰利品不同的是,中國是用國際價格進口這些資源。從前第三世界無力抵抗,現在這些資源國當然希望能借中國之力改變目前分配的規則,好讓他們不用永遠站在餐桌旁,像個割肉飼主的僕人,也能上餐桌坐著分享自己的果實。
賴總統快補「司法人權」漏洞!
2024-10-26 01:16 聯合報/ 黃丙喜/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榮譽會長(台北市)
北檢昨天確定對柯文哲及彭振聲向北院聲請延押。賴總統高唱「人權立國」,如果川普在台灣選舉,他會因先前涉及的四起刑事案件,遭執政對手運用司法關入牢房嗎?偵查階段又無視「偵查不公開」和「無罪推定」,天天被名嘴未審先判嗎?
「偵查不公開」在台灣司法人權保護上頗受爭議。以「京華城容積移轉案」為例,柯文哲、沈慶京被羈押後,各種偵查訊息一再被特定媒體公開。北檢卻強制要求律師只能限閱某些資料,並不得洩密或對外表達意見。
反觀川普,以推翻大選案為例,川普的律師勞洛在聽證會指出,檢察官在選前幾周提出新資訊相當不公平,如果法官允許檢察官公開新證據,律師團也將要求公開可以證明川普無罪的資訊。台灣律師至今對偵查公開沒有反制權。
搜索、羈押和扣押等刑事強制處分遭檢調濫用,也是我國司法人權的重大缺失。川普競選陣營發言人史蒂文說,美國政府和民主黨將司法部「武器化」,整起案件是黨派化的獵巫;律師團主張,明年春天或秋天再進行審前程序,以免影響選民投票行為。川普如果在台灣選舉,恐怕難逃遭政治辦案厄運!
再者,承審法官心態上偏向檢方也是台灣司法人權上久存的缺失。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權衡原則,法官公開諭知執法公務員取證合法否?繼而由檢察官、律師依證據進行激辯,法官則裁定取證是否違背正當程序?再由檢方訴說取證之急迫等事由,承審法官聆聽後下書面裁定,定奪系爭證據能力之有無。至今,我國出現的情境是檢方普遍悶不吭聲,承審法官則經常替其補救證據力,顯對律師失之公允。搶救證據能力,事關司法公正、公平的作戰,不容法官和檢察官合力圍毆律師,徒增我國人權立國的笑柄。
對上述我國在司法人權上的嚴重缺失,賴總統應該趕緊順應《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加速完成最為相關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立法,以保障人民在被搜索、覆押和扣押,以及偵查、問訊、提審中的各項人權,彰顯我國人權立國精神與接軌國際司法人權的積極作為。賴總統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