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8日 星期四

讀家觀點/請賴總統為良制努力 考慮增訂選舉審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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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中國因素到跨境鎮壓 既不無限放大 也不低估 論境外介選 需司法證據
◆  2014年的激進青年 或向主流社會靠攏的參選人人設 哪個是真正的沈伯洋?
◆  蔣應跳脫毒品戰場 別隨波逐「流」
◆  正視危機 走出集體安全錯覺
◆  國防砸錢買武器 更要有人操作
◆  讀家觀點/請賴總統為良制努力 考慮增訂選舉審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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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00:00 聯合報 / 季青 季青漫畫














讀家觀點/請賴總統為良制努力 考慮增訂選舉審議日

2026-10-08 00:00  聯合報/ 陳長文/法律產業資深律師、良制一國信仰者(台北市)


唐獎頒獎典禮於九月十八日落幕,韓國前總理金滉植亦應邀參加,其對本屆「法治獎」得主布魯斯·艾克曼(Bruce Ackerman)教授的「二元民主」理論深有所感,該理論區分日常選舉的「常態政治(Normal Politics)」,與人民例外廣泛參與的「憲法政治(Constitutional Politics)」。金氏並於《朝鮮日報》撰文剖析韓國政局,警告若僅憑多數決、欠缺充分國民討論即大幅改造司法制度(如:將偵查權限由檢察官轉移至警察),終將傷及法治根基。回首台灣地區,筆者亦深有所感,爰提以下幾點,供賴總統及各界反思:

一、解嚴近四十年,台灣地區政治、法律產業是進步還是退步?
自去年三月,大法官人選二度未獲立法院同意後,賴總統迄今遲未完成第三度提名,致使憲政機關深陷人數不足無從合法開議之泥沼。成熟的民主憲政體制中,固然得各執己見;然而,齊力確保五權憲政架構於不墜,仍是不可跨越之底線。今日台灣地區的憲政僵局,顯示政治產業與法律產業二者乃唇亡齒寒的關係。

筆者認為,法治的進步,多立基於政治體系,職是,欲建構值得驕傲的法律產業,根本之道在於回歸憲法精神,無論總統抑或立法委員,均應積極履行憲法上之義務(如釋字六三二號所謂:適時提名人選、適時行使同意權),蓋國家及全民之福祉應當然優先於政黨的意識形態和利益,唯有如此,方能使政治產業與法律產業共榮發展。

二、縱獲相對多數之選票,改變憲政架構仍非所許。
有憲法之形,未必有憲政之實,艾克曼教授即曾明確指出:「當總統或行政領袖繞過國會與公共討論,以個人意志推動重大決策,法治便會被掏空。民主社會的重大決定,必須接受制度程序與公共審議檢驗。」(取自中央社對艾克曼教授之專訪。)準此,賴總統雖於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勝選,然其得票僅是三組候選人當中之「相對多數」,且民進黨籍立委亦未達國會半數,顯見公民社會對賴總統的政見仍持保留態度。

筆者認為,憲法增修條文前言既已闡釋我國乃以「統一」為目標,且同法第十一條亦明確將我國區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則此憲政架構殊非總統一人得以獨斷變更,否則形同行政權單方架空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所定之修憲程序規範。是以,賴總統自「務實台獨工作者」到「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等等主張,均可謂已逸脫民意的檢驗及制衡。

兩岸關係錯綜複雜,台灣地區歷經解嚴與戡亂終止,大陸地區亦有改革開放的成績,兩岸之互動顯非三言兩語的競選政見所得道盡。從而筆者認為,艾克曼教授倡議之「審議日」應值採納,至少初步而言,應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明定選民得於中央公職人員選舉日前放假思考,如此一來,人民得以審慎思考台灣地區應何去何從,且亦可藉由公共思辨,令當選人於開票後得斟酌調整其政見。

三、結論:奉行良制一國,應是兩岸政府遵憲,且貫徹和平與人民幸福的最大公約數。
賴總統於上個月在高希均先生的追思會上表示,兩岸和平幸福不是選項,而是唯一的道路,筆者深表認同。除此,筆者多年來倡議之「良制一國」理念,應是統、獨及維持現狀之間的最大公約數,申言之,在維持和平現狀,及保存自由民主體制之際,同時承認統一所重視的歷史文化連結,在求同存異的過程中,兩岸均應積極改革「政府治理」及「民主法治」,以此逐步邁向「良制」,並於最終達到統一的目標。
























論境外介選 需司法證據

2026-10-08 00:00  聯合報/ 柳金財/佛光大學公共行政與國際系副教授(新北市)
FBI 4日在洛杉磯國際機場逮捕張婉瑩,她涉嫌接受中國大陸政府指示,監視賴總統在美國的兒子賴廷與及其家人,拍攝賴廷與住家、車輛等資訊傳回大陸。 美聯社


近期賴清德總統在美家屬之住宅、車輛等遭監視情蒐案件,引發外界關注。另一方面,副總統蕭美琴訪問捷克期間,據聞遭中共外交人員駕車跟隨,捷克方面後續披露相關調查,使海外政治監控及人身安全問題受到關注。

這些事件凸顯三項變化:行動場域從台灣延伸至歐美第三國;對象從政黨、政治人物擴及家屬;影響層次則從兩岸政治競爭提升至國際司法、外交與主權問題。「中國因素」影響台灣政治的方式,也從傳統軍事、經濟與政治手段,逐漸延伸至資訊戰、認知戰及海外監控。「跨境鎮壓」因而從國際人權議題,進一步成為台灣國家安全與選舉政治的新課題。

「中國因素」介入台灣選舉,大致可歸納為資訊認知、經濟利誘、基層組織、交流統戰、資金滲透、軍事威懾及跨境施壓七種途徑。從民國八十五年(一九九六年)台海飛彈危機的軍事威嚇,到民國一○七 年(二○一八年)地方選舉的資訊操作、民國一○九年(二○二○年)總統大選的認知戰,再到民國一一一年(二○二二年)的地方化與議題滲透,以及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結合 AI、資金、基層網絡與灰色地帶行動,相關手段呈現由單一走向複合、由境內走向跨境、由公開威懾轉向隱蔽滲透的發展。

首先,從王立強案可以觀察「中國因素」如何進入選舉攻防。民國一○八年(二○一九年)底總統大選前,自稱中共情報人員的王立強指控中共介入台灣政治,一度引發高度關注,但其身分與部分陳述後續亦存在爭議。此案顯示,國安事件一旦發生在選舉期間,即使事實尚未完全釐清,也可能迅速轉化為政黨競爭議題。判斷境外介選不能只依政治指控,而應建立在司法調查與具體證據之上,避免國安議題淪為缺乏證據的政治標籤。

其次,跨境鎮壓最大的政治作用可能是「寒蟬效應」。其目的未必只是取得情報,更可能透過監控、跟蹤或對家屬施壓,提高政治參與及公開表態的心理成本。當政治人物或海外人士感受到即使身處第三國,行蹤、住所甚至家屬仍可能受到監控,便可能產生自我審查。這種無形的心理威懾,比單純宣傳更具長期影響,也可能透過媒體傳播,使個別安全事件轉化為社會集體的威脅感知。

然而,跨境鎮壓對選舉的影響具有雙面性。民進黨可能將相關事件連結「中國威脅」與民主防衛,強化國安、主權及抗中論述;國民黨、民眾黨則可能要求政府提出完整證據,並質疑國安事件是否遭到選舉政治化。其結果未必直接改變中間選民的投票選擇,反而可能先凝聚各政黨既有支持者,使藍綠基本盤更加鞏固。換言之,「中國因素」可能產生動員效果,卻未必形成跨越政黨認同的說服效果。

最後,「中國因素」的選舉效應仍有其邊界。總統大選涉及國家定位、外交、國防與兩岸關係,國安議題較容易影響選民;地方選舉則更重視交通建設、社會福利、地方治理及候選人服務。即使民國一一五年(二○二六年)地方選舉前跨境鎮壓成為焦點,也不能直接推論必然有利或不利於特定政黨。

「中國因素」正朝跨境心理威懾發展,但其政治效果並非單向,也可能產生國安議題政治化的反作用。政府應以司法證據、資訊透明及國際合作建立民主防衛機制;既不低估境外干預,也不無限放大「中國因素」。



















正視危機 走出集體安全錯覺

2026-10-08 00:00  聯合報/ 葉怡成/淡江大學土木系教授(新北市)


曾任國安局長、陸軍司令與退輔會主委的李翔宙近日發表新書,直言警告,當前已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緊繃、最危險的時候」。這番話出自曾掌握國家核心機密與情報的國安重臣之口,分量極重,也呼應了台海被視為「全球最危險閃點」的評估。

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遠離風暴中心的國際社會高度戒備,身處風暴核心的台灣社會卻展現出驚人的平靜,甚至近乎麻木。這種「外熱內冷」的巨大反差,從心理學與社會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未必源於勇氣,反而可能是一種深層的心理防禦與認知偏差。

首先是「習慣化與刺激鈍化」。如同「溫水煮青蛙」,台灣從一九四九年的古寧頭戰役、八二三砲戰,到退出聯合國、中美斷交,再到一九九六年台海飛彈危機,數十年來始終承受高度安全威脅。心理學指出,當人長期面對無法立即消除的慢性威脅時,大腦會啟動保護機制,以維持正常生活,降低對恐懼訊號的敏感度。當飛彈演習愈來愈頻繁,社會反而可能逐漸出現「認知鈍化」,將「異常」視為日常。

其次是「存活者偏差與樂觀偏誤」。歷次危機中,心生恐懼者有些早已選擇移民離去,留下的群體則容易形成「過去每次都能化險為夷」的經驗法則;這種集體記憶,使人自動歸納出「戰爭不會真的發生」的結論,卻忽略當前局勢在軍事實力對比、區域地緣結構與大國博弈上,早已發生質的變化。

最後則是心理防禦機制中的「否認」與「當局者迷」。面對戰爭帶來的巨大毀滅,會誘發焦慮和心理不適。為了維持日常生活,大腦遂選擇否認風險,並將國安希望寄託於「美軍一定會來」或「對岸不敢動手」等想像。然而,威脅並不會因為我們閉上眼睛而消失。

和平不能建立在僥倖上,走出這場集體的「安全錯覺」已是當務之急。我們無法決定強權的意圖,卻能以選票決定國家的方向,慎選不意氣冒險、不將國家推上風口浪尖的政治人物,才是能守住和平安寧的屏障。
















國防砸錢買武器 更要有人操作

2026-10-08 00:00  聯合報/ 李宇翔/軍退(桃園市)


台灣面對日益升高的軍事威脅,增加國防支出有其必要。然而,預算增加只是資源投入,能否轉化為有效戰力,仍取決於部隊是否有人操作、有人維修,也有足夠時間完成訓練。

立法院預算中心資料顯示,截至今年六月底,國軍志願役整體編現比僅約百分之七十六,相較民國一一○年(二○二一年)底整體編現比百分之八十七點五七,人力缺口相當明顯。

近年國軍持續籌獲新式戰機、飛彈、無人機與各類不對稱作戰裝備,但愈先進的武器,往往愈需要長時間培養的專業操作與維修人員。問題因此已不只是「買不買得到」,而是「買回來之後誰來用」。

國防部未來提出重大武器採購計畫時,除了交代數量、價格與交付期程,也應同步公開說明所需人力、訓練期程、維修量能及留才規畫,並將這些項目納入建案成效檢驗。國防安全當然需要足夠預算,但真正值得追問的,是這些投入最終形成了多少可持續運作的戰力。

















哪個是真正的沈伯洋?

2026-10-08 00:00  聯合報/ 高思博/前政務委員、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


我仔細讀了沈伯洋委員的熱議文。先說說成癮減害政策跨黨派有共識,且藍綠接續推動的部分吧。成癮者被定位為「病犯」,處理上應該先醫療後司法,所以檢察機關對合條件個案採取緩起訴附戒癮治療,簡稱「緩護療」。而治療方式多元,已不限於傳統限制自由的勒戒或戒治,例如推廣替代療法,對一級毒品海洛因成癮者提供口服二級毒品美沙冬。

替代療法有三大優點:其一美沙冬可以克制住海洛因藥癮算是一種「以毒攻毒」,讓成癮者尚可過正常生活;其二美沙冬比海洛因便宜的多,用號稱「鑽石粉」的海洛因代價是美沙冬的十二至廿倍,使用者毒癮發作時,往往偷盜搶在所不惜,許多更由使用者淪落成販賣者重刑犯,永不翻身;其三口服美沙冬沒有海洛因共用針頭產生的額外公衛風險。

以上所述政策都已納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危條例)中,而筆者即曾於民國九十九年(二○一○年)擔任政務委員時,負責過毒危條例的修法,那次目的是讓受刑人不致因在監中斷服用美沙冬,因此必須配套調派醫療人員入監,管理美沙冬服用,讓法務部與衛生署能彼此協調作業,就成本案的關鍵。後來本案在曾勇夫部長及楊志良署長支持下協調成功,同年替代療法即延伸入雲林、基隆監獄試辦。

沈文當前引發熱戰的是他所主張「建立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與乾淨針頭」,疾管署已經公開聲明:一,清潔針具要由經主管機關認可的醫院或民間團體才能發放,沈所稱社區中心意義為何不清楚;二,所謂毒品意義為何不清楚,為沈辯護者把「毒品」兩字解為美沙冬,不過如果以沈文脈絡意旨是去汙名化,那麼把已經上路並正名的美沙冬替代療法又貼回毒品,對照沈文目的豈不矛盾?毒品二字真意還得作者本人解惑,也才有人代解為是否指如瑞士一般,由官方統一定點供應海洛因給戒癮失敗者做為最後手段?

可體會選舉當頭,這主張當然成為攻防焦點,但其實就沈文的A、B、C 三策,提供毒品和針具的主張,不過是B策除罪化不成時的次佳方案,原文如下:「如果B政策的除罪化對某些人過於偏激,那麼台灣至少可以效仿某些國家,建立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與乾淨的針頭…」,也就是說沈文主張「全面除罪化」,如果社會接受不了,那至少採取政府供給在指定場所除罪化的方案,這才是沈文被現在熱點所遮蔽住更進一步的基進主張。

但是對筆者來說,沈文最激進的部分還不是以上,而是最後一頁,沈文主張「什麼是合法的癮,什麼是非法的癮,都是歷史上政府透過法律所延續出來的霸權」。這個主張為什麼最激進,因為社會主流看法認為,合法非法之分多少反映是與非,而且應該反映社會認定的是與非,有點社會經驗的人當然知道現實上法律常受政治干擾,不過鮮有人大剌剌主張合法非法無關是非,而純粹是統治術。言下之意是即使是社會大眾,不是少數統治階級,也無權對成癮行為做出是非判斷並宣之於法,成癮生活方式也不能論以對錯,既然無以論是非對錯,當然要除罪化!

筆者認為這種無人可以評判的主張造成的倫理真空,才是沈文最激進之處!因此沈文指出路是抵抗,抵抗的方式是打破社會秩序畫分的是非,「把藥品和毒品畫上等號」。由上面主張看來,民國一○三年(二○一四年)的沈博士確是充滿後現代激情的激進青年學者無誤。

十二年後,沈博士成了台北市長參選人沈委員,他當然可以清楚說明自己改變立場,已不再是當年的激進青年。然後選民就要去判斷:民國一○三年(二○一四年)的激進青年、或是目前向主流社會逐漸靠攏的參選人人設,哪個是沈伯洋的真我?筆者也真的想知道。


















蔣應跳脫毒品戰場 別隨波逐「流」

2026-10-08 00:00  聯合報/ 鄭胤宏/中華兒童及青年協會理事長(台北市)
台北市長蔣萬安(右)7日前往昆明防治中心視察美沙冬門診,昆明防治中心主任王建淳(左)說明療法執行流程。中央社


近日有民調指稱,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捲起「洋流」,支持度與台北市長蔣萬安差距追至誤差值內。當蔣鎖定沈十二年前的網路貼文攻擊,卻忽略了「洋流」爭議豈止毒品一個?

九月卅日,有台北市議員參選人赴北檢告發沈伯洋涉嫌逃漏稅;因「黑熊學院」尚未成立公司時,沈疑似以私人帳戶向美國在台協會收取四千多萬元款項,其也承認學者時期「曾以個人或組織名義申請國外補助」,豈不可滋議論?

沈伯洋之父沈土城甘以「中國台灣」之名於大陸海關登記「兆億有限公司」,貿易額還真名實相副;國民黨去年公布資料稱,自民國九十七年(二○○八年)以來共有一萬九千餘筆交易,近七成五來自大陸,總體貿易額上看十七億元。沈去年六月卻回應這不是賺紅錢,因為大陸是付美元。這種「刀切豆腐兩面光」的行徑,何德何能掌北市府?

另以改善內湖塞車問題政見為例,沈竟主張斥資九點五億興建三百多公尺的自行車橋;然而據北市府交通局研究,施工尚要封閉二車道長達兩年。對比洋流「台北順起來」的口號,沈又可曾告訴支持者,「順起來」是指花近十億封橋兩年?

當人民飽受致癌油所苦,沈伯洋任立委,在公開輿論中未見要求閣揆、衛福部長、食藥署長、甚至食安辦主任下台負責;至於選民服務,在投入台北市長選戰前,沈曾只以花蓮為責任區,對參選花蓮縣長不置可否,對台北則鮮少關心。沈更支持罷免北市橫跨八行政區的五名藍委,否定四十三萬投下不同意票的市民。

這股「洋流」已是凶險暗潮,若蔣萬安不能傾聽民意「逆流」而上,是否要市民乾脆「隨波逐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