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國樑/國民年金保費連坐 懲罰婚姻
陳國樑/國民年金保費連坐 懲罰婚姻
2023-04-21 04:15 聯合報/ 陳國樑(作者為政大財政系教授)
「緣坐」,又稱「族刑」,是指一人犯錯,罪及妻孥、株連家屬,犯罪者與其親屬對犯罪行為承擔連帶責任;過往中外皆有此類惡法,但大多隨文明進展,被掃入歷史灰燼。
然根據《國民年金法》,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及其利息,於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又,應負連帶繳納義務之被保險人配偶,於通知應繳納期限仍未繳納者,可施以罰鍰處分。
何以國保竟然大大咧咧、白紙黑字地規定,保費於夫妻間「連坐」?
國保主要內容為老年年金,屬世界銀行所建議多層式年金保障制度第一層之基礎年金。一般基礎年金之設計,按被保險對象又可分為兩類:一為大國民年金,涵蓋一國所有達一定年齡的國民;另一為未參加軍、公、教、勞、農等職業年金保險者,亦稱為小國民年金。我國國保屬後者,用意在保障無工作者之老年基本生活;在財務上參照保險方式經營。
從國保所納入的三百多萬被保險人來看,主要為家庭主婦;因此,保費連帶繳納之設計,用意在對有工作的先生,課以繳交主持家務的太太保險費之義務,使其可享有老年基本生活之保障,並確保國保基金之保費收入。
問題在於,配偶只有一方工作的窮困家庭,「人可以食、鮮可以飽」,何來餘資繳交保險費?如不符合保費完全減免條件,即使可申請提高保費之政府負擔比率,仍可能力不從心。且在保費於配偶間連帶的規定下,並非「繳不起保費、失去保障」就了事,竟然還可能受到連續、金額遞增的行政處分,甚至淪受遭強制執行的境地。
又若因家庭經濟需求,夫妻兩人須同時工作,方能勉強維持家庭開支。而今一方失業,頓時三餐無以為繼、生活堪慮;但卻因為失業配偶成為國保被保險人,遭必須繳納的國保保費「補刀」,實有如開徵「失業稅」,使家庭生計雪上加霜。
國保財務壓力為結構性;夫妻間保費連坐,根本無助於保險基金之財務健全與永續。自九八年開辦至一一○年,被保人「準時繳交保險費比率」從五十五.五六%,一路下跌至四十一.三七%;「補繳保險費比率」更是從十七.九六%,慘跌至個位數字之三.七一%。
保費連坐的規定,雖然有「正當理由範圍」可免除,但「誤傷」在所難免,形同對婚姻之懲罰,有違憲法保障婚姻與家庭制度之旨意。
從被保險對象範圍和保費低收繳的情形看來,我國國保並無法達成保障無工作者,老年基本生活的政策目標。
政大名譽教授陳聽安先生,早於數年前即提出「國民年金保險二.○」的改革方向,倡議可借鏡全民健康保險經驗,整合現有之國保與軍、公、教、勞、農等職業年金保險之老年基礎給付,除可擴大風險分攤、改善目前國保羸弱的體質外,也可以達成更好的重分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