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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豪/為何美國媒體能槓上總統?
2026-10-02 00:00 聯合報/ 廖元豪(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近日美國總統川普與媒體的摩擦升高,連一向被視為親川普的福斯新聞,也加入向川普說「不」的行列。 美聯社
美國媒體與法院,剛剛聯手成功對抗政府鴨霸行為,令人耳目一新,讓世人對這個民主程度下滑的國家仍抱有一線希望。
川普總統最近抱怨 CNN 等媒體總是對他做不公允的報導,在九月十八日突然宣布廢止三家媒體的白宮採訪許可。對於此種明顯侵害新聞自由的作法,白宮卻主張,進入白宮採訪或參加記者會,是一種特惠而非憲法保障的媒體自由。
被取消採訪證的媒體,在九月廿一日向聯邦地方法院聲請暫時禁制令,法院在九月廿三日舉行緊急審理聽證,並在隔日清晨發布為期十四天的暫時禁制令,命令白宮立即恢復 CNN 等媒體的採訪許可,這幾家媒體目前也已恢復採訪的權利。審理本案的聯邦地院法官是川普在民國一○六年(二○一七年)所任命,但他絲毫沒有屈服於川普與政治壓力,毅然站在憲法與媒體這一方。
對於「採訪許可是否屬於新聞自由」,法院沒有正面回應,而是引用先例指出:媒體採訪許可,不管是不是新聞自由,都至少是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保障的「自由」,因此絕非「特惠」。剝奪自由權利,必須履行「正當程序」。白宮既沒有任何核發或廢止許可的標準,也沒有在廢止許可之前給予任何聽證或答辯的機會,自屬違法。
白宮的律師拿出「國家安全」來反駁,認為這幾家媒體的報導有害國家安全。但法院的回應是:第一,這似乎不是白宮廢止媒體採訪證的「真正」原因,只是為了訴訟硬拗出來的理由-川普總統自己都多次大罵,廢止採訪許可其實是因為他受夠了這些媒體對他報導不公。第二,白宮所舉出的涉嫌洩密的事蹟,都不是最近發生的案子,更不是這幾位記者的報導,顯然無關。
白宮批評法院所引用的上訴法院先例,說這些把「採訪許可」定位為「自由權利」的判例,根本就是錯誤的;但法官的回應很有意思:或許吧,不過本院就是只能遵循上訴法院的先例,就這樣。
台灣雖少有「拒絕特定媒體採訪」的事蹟,但有「媒體關台」的先例,而且目前媒體界對於「批評政府」也是戒慎恐懼。所謂的「綠媒」早已從三民自大大擴張,甚至即使是被稱「藍」的媒體,在報導、評論執政黨不利事件時,也是多有保留。對照一下,當白宮宣告廢止三家媒體的採訪許可,美國媒體同仇敵愾,抽掉所有川普行程的影像轉播,使最重視媒體報導的川普都白跑行程,無人關切;更有趣的是,這個聯合抵制行動可是最親共和黨的福斯新聞發動的。台灣的媒體業,會有這般捍衛同業、悍然打臉總統的集體行動嗎?
美國媒體的底氣,來自商業市場與法律。美國主流媒體雖然在網際網路時代也努力掙扎,但他們有龐大的美國甚至全球訂閱市場;與川普槓上,甚至還有「川普紅利」、訂閱數暴增。對他們來說,強硬監督政府本身就是一種品牌資產。有這樣的市場力量,才不會像某些台灣媒體,還在盼求政府標案豢養。
美國政府對於媒體幾乎沒有特許執照審核權,而且法院可以如此迅速有效地受理、審查,並做出暫時禁制令;同樣的事件要是發生在台灣,「採訪證取消」能否爭訟都是問題。若真要走司法救濟,法律雖規定法院可以做成暫停執行、假處分等即時救濟,但行政法院的態度極為保守。在這種情況下,司法根本救不了媒體。
台灣的媒體業,是羨慕美國同業有底氣有支持,還是覺得討好當局吃香喝辣比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