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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豪/閣揆把守門員職責當兒戲?
2026-09-12 00:00 聯合報/ 廖元豪(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行政院長卓榮泰近日說自己所有不副署都是被動,他「身為守門員,處境就像是少林足球裡一直被打的角色,我必須扮演這樣的角色」。聯合報系資料照
有關行政院長「不副署」法律案的爭議,又聽到卓院長發明新理論。他表示,自己就像「少林足球」中不斷挨球打的角色,「行政團隊必須承擔歷史責任,扮演好守門員角色。」懷舊的星迷固然會心一笑,但套用在當前的憲政爭議,卻更加凸顯「行政院長不副署」是違憲的,因為行政院長根本不是守門員;若自己隨意想守門就守門、想不守就不守,更是拿神聖的足球開玩笑!
卓院長的「守門員說」,想要展現自己的悲壯,說明他願意扛住所有砲火,捍衛憲法尊嚴。這種動輒指摘立法違憲,接著不擇手段對抗立法院的「憲法守門員」,正是賴政府執政以來的一貫論述。然而,此說最大的問題,就是把「守門」當成絕對、最高、隨時發動的功能,根本不顧憲法所分配的「角色」。好像任何機關只要口中唸唸有詞「守門」,就可以站到守門員的位子上,不讓國會通過的法案進入球門。殊不知,即使是足球賽,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守門。只有經過合法程序指定的球員,才能擔任守門員。
偏偏卓院長一下子說「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增加預算是違憲,跑過來守門;如今對於同樣加碼支出的無人機條例卻又委棄守地。這算什麼呢?
守衛憲法更是如此,哪有放任每個政府機關自封「憲法守門員」,任意指摘其他憲法機關違憲,隨時拒絕依憲法所定義務配合執行的呢?就算是憲法明文規定「解釋憲法」的司法院,也只能在憲法界定的「司法權」範圍內,以及合乎憲法訴訟法賦予的審判權、管轄權、程序等條件下,才能夠擔任憲法守門員。當前的憲法法庭,就是因為組織不合法,「五人法庭」做出的裁判才極有爭議,連美國學者祈凱立都知道憲法法庭目前處於「失能」狀態,必須「解凍」才能處理爭議。何況是本質上就只是「執行權」的行政院,怎能自命超級守門員,用「不副署」來對抗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
行政院若真要當憲法守門員,最重要的,該在「行政院權限範圍內」,確保每個行政機關、官員,都遵行了當初「恪遵國家法令」的就職誓詞。行政權的核心乃是執行法律,而行政院長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首長,最核心的憲法任務,就是監督所屬全體機關人員都能忠實執行法律。這是義務,是責任,而不是「權力」,這才是行政院的合法「守門員」角色。
至於立法院所通過的法律案,在憲法的功能角色分配上,由不得行政院長片面否決。如果卓院長可以依個人見解就拒絕副署法律案,那行政院所屬的公務員,是否也可以自命「上級指令違憲」,就拒絕在公文上簽字?卓院長自封守門員,還不如周星馳電影中的球員來得懂規矩-人家的守門員可是經過核准的,不是自封的;一旦站上守門員位置,更不會隨意來去,愛擋球就擋球,愛放水就放水。
忽視了「權限」、「角色」而把所謂守門員、憲法守護者的角色無限上綱,此等心態正是憲法之敵。憲法的基本精神是「有限政府」,每個機關都只能在特定權限範圍內行使權力,而不是假悲壯情懷為所欲為。
賴政府這兩年來的確施政不易,但那就是現行憲法下,可能出現「分立政府」時的必然現象。你必須先遵守這個憲法規則(就像足球規則),在規則內找出路,才有資格談守門。否則自己隨意開關門,卻要誇言守門,豈不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