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詹文男/AI時代的照妖鏡由誰掌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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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文男/AI 時代的照妖鏡由誰掌鏡?
2026-09-29 00:00 聯合報/ 詹文男(作者為數位轉型學院共同創辦人暨院長、台大商學研究所兼任教授)
好友老張跟我說,前幾天他的家族 LINE 群組突然跳出一支影片:某位參選人對著鏡頭低聲說出一句足以斷送政治生涯的話。舅舅立刻轉傳:「請睜大眼睛看!」阿姨回了三個驚嘆號,老爸卻問:「這是真的嗎?」
老爸這一問,恐怕連年輕人也答不上來。如今幾張照片、一段錄音,就可能被用來製作以假亂真的影音。這種「深偽」技術,彷彿 AI 版的易容術;換一張臉、仿一段聲音,讓人說出從未說過的話。年底九合一選舉,預估約有一,九六五萬名選民,其中逾六十萬人是首投族。投票之前,大家得先面對同一道題目:眼前所見,究竟能不能信?
政府已備好一面「照妖鏡」。中選會八月成立「深偽影音防制專案小組」;數位發展部建置通報網,協助候選人將警察機關的鑑識資料送交平台處理。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影響選舉、散布足以造成損害的候選人深偽影音者,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
這套機制確有必要,過去候選人遭到抹黑,往往只能開記者會喊冤;等澄清趕到,影片早已跑遍群組。現在有鑑識與通知平台管道,受害者至少不必獨自追著謠言跑。然「鏡子」有用,還得問由誰掌鏡、怎麼照?警察機關負責鑑識,平台負責限制瀏覽或移除;但諷刺、惡搞、二次創作、惡意偽造之間,未必有一條清楚的界線。法律要求的「足以生損害」,也不能只憑一方聲稱即算數。處理得慢,假影片可能左右選情;處理得草率,真實的批評也可能消失。
更棘手的是,有人會把「鏡子」砸向真影片。當人人知道影像可以造假,被拍到「真有其事」的人就多了一句辯詞:「那是 AI 做的」,這就是所謂的「說謊者的紅利」。一旦連真憑實據都能被輕易否認,受損的就不只是某位候選人的名聲,而是社會追究責任的能力。
因此,照妖鏡需要幾點原則:首先,讓鑑識過程可受檢驗。政府可在保護個資與偵查資訊的前提下,公開其判斷標準、案件處理時間、去識別化的結果摘要等,並建立明確的申訴及更正程序。
其次,讓標示與移除各有依據。對尚未完成鑑識、但已有合理疑慮的內容,平台可先提示讀者查核,避免把猜測說成定論。對依法完成鑑識的深偽影音,則須依現行規定及時處理;同時保存必要紀錄,讓受影響者有機會申訴,也讓外界能檢視判斷是否一致。
第三,讓證明「真實」更容易。候選人、媒體與平台可逐步採用 C2PA 等內容來源技術,記錄影音從拍攝到編輯的歷程,替原始影片留下一份「出生紀錄」。它雖不能單獨保證內容真實,紀錄也可能在轉傳時遺失;但若配合原始檔保存及獨立查核,至少能替之後必要的查證留下更多線索。
至於我們這些群組裡的人,轉傳前不妨停個三秒想想:誰先發布?原始影片在哪裡?有沒有第二個獨立來源?群組可能是假訊息擴散的起點,也可以是使它止步的地方。
神話故事裡,照妖鏡一照即讓妖怪現形;現實中人人都想有這面鏡子,連「妖怪」也想。當每張臉都可能被仿造,我們需要的是人人看得見、查得到、也能質疑的判斷過程。真相不怕檢查,怕的是沒有人被允許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