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國樑/新政府應杜絕浮濫特別預算
陳國樑/新政府應杜絕浮濫特別預算
2024-01-25 00:50 聯合報/ 陳國樑(作者為政大財政系教授兼系主任)
在剛結束的總統大選,「財政紀律」也成為選戰攻防的焦點。究竟何謂財政紀律?解讀財政、主計單位一篇又一篇的新聞稿中,「沒有違法」被放大成了「恪遵」財政紀律;而從在野觀點,只要是「債留子孫」,就是違反財政紀律。兩方論述皆失之偏頗。
財政紀律其實有法律的定義。根據《財政紀律法》第二條第一項,財政紀律係指:「對於政府支出成長之節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之降低、公共債務之控制及相關財源籌措,不受政治、選舉因素影響,俾促使政府與政黨重視財政責任與國家利益之相關規範。」
按此,我國財政紀律在諸多面向中,首重「政府支出成長之節制」,這卻正是蔡政府八年財政,最大敗筆。政府支出盡為民膏民脂,當「花很多錢是事實、但我有本錢」這句話,大剌剌、一絲不羞地從總統口中脫出,且語畢毫無任何悔意,不禁讓人懷疑養尊處優的國家領導人,是否真的了解民間疾苦?否則怎會大撒幣毫不手軟,以「剝削人民」為傲?
蔡政府執政以來,中央政府總預算的膨脹驚人。執政之初,一○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所編列歲出金額,尚不到兩兆元;一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金額,竟然直逼三兆元大關。總預算歲出成長率,遠大於同期經濟成長率。
另一方面,蔡政府的特別預算編列,更是令人瞠目結舌;八年間,前瞻基礎建設、防疫紓困振興、新式戰機採購、海空戰力提升與疫後特別條例共五項特別預算,歲出合共二點五兆元。相形下,自四十年至蔡政府執政前(一一四年)的七十五年間,共五十二項的中央政府特別預算,合共金額僅不過「區區」三點二兆元。
特別預算的編列,尤其是財政紀律的破口。一般而言,財政紀律規範政府預算應維持財政收支平衡,通常會規定預算赤字不得超過國內生產毛額之一定百分比。此一「預算平衡規則」,在我國轉化為兩項財政管理法則:一、是限制當年度舉債額度,不得超過歲出總額之百分之十五;二、經常收入與支出,應保持平衡,禁止以舉債作為經常支出。
但由於特別預算以特別條例為法源,往往為一時之所需,而有跳脫財政紀律規範的情形。九○年至今,中央政府共提出十五項特別預算,排除每年舉債額度限制者,就有十四項;排除舉債不得充經常支出規定者,則有十二項。特別預算破壞財政紀律,昭然若揭。
財政之經營管理,最終目標在於「永續」,而財政永續奠基於財政紀律的基石。近日,有研究以歷年政府支出與收支餘絀數據進行分析,結果顯示政府財政表現,並不能符合財政永續性所需的統計特性。是以財政紀律的劣質化,已然危及國家財政永續;期待新政府朝野齊心協力,將杜絕特別預算的浮濫,作為強化財政紀律的首要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