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維公/從創意城市到共營城市
劉維公/從創意城市到共營城市
2022-12-26 05:22 聯合報/ 劉維公(作者為東吳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輝煌音樂館(Splendor)位於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市。它的外觀不怎麼起眼,是一棟興建於民國九年(一九二○年)代的建築物,當時的用途是澡堂。在民國一○二年(二○一三年),建築物裡的兩個澡堂空間變身為樂手演出的音樂廳,地下室的房間裝修成練習室,漂亮的閣樓則是音樂工作者舉行排演、聚會,以及小型音樂會的地方。
輝煌音樂館的經營方式非常特別。五十位音樂家一起集資,每個人拿出一千歐元當作創業基金。出錢的每位音樂家都有鑰匙,隨時可以進入音樂館,享有練習、聚會,以及演出(每年至少一場)的權益。同時,五十位音樂家都屬於管理階層,大家共同決定音樂館的營運方針,共同承擔營運上所發生的財務損益狀況。
擁有一千名會員的支持,提供輝煌音樂館穩定經營的發展條件。每個會員每年繳交一百廿歐元會費,來音樂館能夠免費欣賞六十場以上的演出。購買特別的演出節目時,會員也享有優惠價格。演出現場同時也是音樂的社交沙龍,音樂家樂意與會員交流互動。
輝煌音樂館是歐洲近年來興起的文化共營場域(cultural commons)趨勢經典案例。比利時安特衛普大學藝術研究所(the Antwerp Research Institute for the Arts)所屬的文化共營場域推動辦公室(The Culture Commons Quest Office,簡稱CCQO)是此一趨勢的研究重鎮。CCQO倡議,「文化的未來是共營」(The future of culture is common)。
人們一起採取行動參與公共事務,是當今這股共營趨勢的時代精神。共營集結眾人的智慧與行動力。在輝煌音樂館案例上,我們看到共營的兩大特色:一方面,人們透過共營,累加人力物力資源,創造自主與永續的經營管理條件;另一方面,人們透過共營,開放資源的享用,營造更多元與更包容的人才發展環境。
帶動社會進步的方式,並非只能靠政府機關或是市場機制,人們自給自主的「共營」模式,提供了創新的行動方案。除了上述的藝文領域外,在國外,有越來越多的社會棘手問題,例如文資保存、住宅正義、族群融合、環境保護、民主運作等,行動者都在採行共營的解決方 案做法。
廿一世紀初,城市決策者渴望打造創意城市(creative city)。設立創意產業園區,往往是縣市長宣示城市創新的指標作為。創意新貴的增加,則被認為是城市進步的關鍵課題。
今日,共營城市(common city)成為縣市長必須積極推動的發展目標。都市共營場域越多,越能夠帶動城市發展活力,實現市民當家的理念。協助市民建立共營的觀念與能力,將是政府責無旁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