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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銀華/受碳中和影響企業的憂心
2021-10-15 05:41 聯合報 / 葉銀華(作者為陽明交通大學資管與財金系教授,最新著有「如何避開地雷股」)
環保署承諾2050年淨零排放入法,也正在跟產業界溝通,研商將碳定價機制寫進母法,會加快修法進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政府預計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案,將民國 139 年(二○五○年)達到淨零碳排放加入(或稱碳中和)。近年討論永續發展,聚焦氣候變遷,因而溫室氣體(主要是二氧化碳)減排與碳中和,形成改善全球暖化核心。
在台灣,提早受此趨勢影響的企業(稱受碳中和影響企業),皆經濟成長主力,我感受到這些企業有投入心力面對此一挑戰,但對能否達成目標感到憂心。
要達成碳中和,從全球到各國,亦蔓延到國際大型企業與投資機構。不僅是聯合國、歐盟的倡儀,美國、日本、南韓、中國等國家已宣布民國 139 年、149 年(二○五○或二○六○年)達到碳中和目標;甚至一些國際企業宣布提早民國 119 年(二○三○年)達到,當然此目標是含其供應鏈廠商。並且,今年三月由大型投資機構發起的淨零排放投資架構,希望協助全球民國 139 年(二○五○年)達成;此趨勢比之前責任投資,更加明確與精進。
台灣暖化問題,相對全球平均狀況如何?根據八月台灣氣候變遷科學團隊資料,過去一一○年(自民國 元年-109 年(一九一○至二○二○年))台灣平均氣溫上升約一點六度;而我查詢全球同時期平均氣溫增約一點二度,因此台灣比全球平均更嚴重。
有關台灣溫室氣體總排放量,從民國 89 年(一九九○年)一點三億公噸,持續翻倍成長到民國 107 年(二○一八年)二點九億噸,中間在民國 96 年(二○○七年)達到最高近三億公噸;民國 97、98 年(二○○八、○九年)金融風暴時有下降,之後回升,接下來十年下降幅度仍不明顯。甚且,平均能源碳排放量,每人一年為十一點三公噸;要實現巴黎協定寄望的氣溫增幅攝氏一點五度目標,民國 119 年(二○三○年)每人只能排放二點一公噸,相當於大減八成。德國一家機構發布氣候變遷績效指標,台灣整體排名依然在後段班,主因也是「人均排放」太高。
要達到碳中和,最基本要檢討的是發電結構。政府原本設定今年再生能源發電(主要是太陽能、風力、水力)占比應達百分之十二,但八月只百分之五點五,更令人憂心民國 114 年(二○二五年)百分之廿目標是否天邊的彩虹般?台灣能源政策受到底下因素限制:非核家園、電價便宜、電力供給要穩定,且現在又加入碳中和目標,令人感到發電結構與上述因素存在悖離困境。一旦發電結構大部分是火力,碳排放就降不下來,台灣難達到碳中和;位在國際大型企業供應鏈的台企,更不容易提早達到碳中和要求,而有失去訂單疑慮。再者,石化業、鋼鐵等排碳大戶,未來幾年若要出口歐美市場,可能被課徵昂貴碳排放費(或稱碳稅)。以上就是受影響企業憂心所在。
受碳中和影響企業,如何面對「即將到來、影響又甚大」挑戰?首先,董事會與管理階層要有正確認知,詳細盤查與衡量溫室氣體排放量,範圍包括生產或提供服務的直接排放、用電產生的間接排放,及供應鏈排放。其次,進行上述範圍減排的設算、目標擬定與執行,作法包括低碳排放的產品設計、增強能源使用效率、生產過程技術與材料創新等。再者,進行抵換,包括植樹,復育熱帶草原等;另外,亦可購碳權、再生能源憑證抵換。然而上述作法需台灣發電結構改善或政府效能配合,若無法得到支持,企業可能就得到國際市場購買或投資,藉以進行抵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