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容青史盡成灰 朱主席找回榮耀之路
◆ 謝志偉們 痛恨中華民國?還是自己?
◆ 正視大樓閒置樓層火災風險
◆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供應鏈企業責任法,是挑戰更是契機
◆ 時時確認防火配置 可減災保命
◆ 減碳路徑圖 硬著頭皮湊答案?
◆ 緊急監護與社安網的合憲橋接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 (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 (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 (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供應鏈企業責任法,是挑戰更是契機
2021-10-15 05:42 聯合報 / 方元沂(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教務長)
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議題受到關注。路透
前幾天跟一位經營烘焙設備的中小企業老闆聊國際經貿變化,他感嘆說,生意越來越難做,公司主要客戶是歐盟大企業,依照「供應鏈企業責任法」,客戶開始要求供應商準備資料,說明自己在社會、環境影響等非財務面表現。
一語道破中小企業跨國發展遇到的挑戰:必須遵守供應鏈企業責任法。這是新國際立法趨勢,企業要善盡責任,確認供應鏈的合作對象在營運時,也不得違反人權與環境規範。
金融資本主義時代,自由市場旗幟飄揚,企業以獲利為目的,強調市場萬能、股東至上,追求財務績效,忽視對社會環境的傷害。直到「永續」成主流,資本主義失衡與不公平被反省修正,如今新資本主義價值核心中,經濟成長與分配必須緊扣永續、平衡和良性循環。
以歐盟為例,要求揭露「非財務資訊」,提供企業運作實地查核程序資料,當然也包括供應鏈與下游承包商鏈結。以全程辨識、阻止、降低對社會環境傷害的可能。歐洲議會司法委員會更通過嚴格的「企業注意義務報告」,要說明如何避免製造與經營過程中,對人權、環境造成影響;實地查核策略須納入「全部的價值創造鏈」。
德國通過《供應鏈企業責任法》,要求大型公司應盡責調查,保證商品、服務與間接供應商不違反人權、安全及環境規範,一旦違規,將處年收入二%高額罰款。二○二三年上路後,適用員工數超過三千人企業;二四年適用一千人以上企業,並涵蓋在德設分廠或子公司的外企。
此外,企業供應鏈內有無雇童工、薪資水平是否公允、是否破壞生態等,都將是大型企業經營者注意義務範圍。企業必須建立機制,以契約要求境外供應商遵守。
不只德國,美、法、挪威、日本也都朝「供應鏈企業責任」立法。因此,對台企而言,如何加強對社會、環境等非財務績效投入和揭露,是生存發展關鍵。
金管會推動的《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適時跟上趨勢,要求資本廿億以上上市櫃公司自二○二三年起,必須參考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及SASB(永續會計準則)兩國際規範編制永續報告書,以因應供應鏈企業責任法國際發展。
除上市櫃公司,中小企業遲早也須跟進。只是若依循大企業標準,對中小企業難免負擔過重,政府應盡快通過社會創新事業立法,讓中小企業、非營利組織與合作社能適用合適的揭露標準。如此也更能促進上市櫃公司的ESG與社會創新事業結合,形成包容性經濟互相給力的良好生態系,共同推向永續。
不容青史盡成灰 朱主席找回榮耀之路
2021-10-15 05:23 聯合報 / 黃瑞明/靜宜大學法律系教授(台中市)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記者林澔一/攝影
朱立倫參選黨主席提的參選聲明,指出國民黨「五個失去」,最後一項是「百年大黨的榮耀」。如今就任,有心找回失物要先弄清楚三問題:國民黨的榮耀是什麼?它是怎麼失去的?失去了多久?
國民黨對台有三貢獻:光復、建設與保衛,所謂榮耀在此,朱一定會同意。這些貢獻來自前人努力,尤其是某個人的領導,新主席同不同意不好說,因他過去不曾公開提過那三字。
卅多年了,從李登輝開始,國民黨高層心照不宣地讓蔣介石從黨史裡人間蒸發。因為害怕,脊椎也消失了,只能在地方爬。塔利班能兵不血刃拿下喀布爾,關鍵在阿富汗政府軍不戰而降。百年大黨榮耀會失落,主因也在後代棄甲曳兵,不願為捍衛先人而戰。
蔣介石在西方曾是無能獨裁代稱,親共學者汙衊居功厥偉。如今歐美史學界看法早改觀,詆毀最力的費正清,死前都承認錯看了他。蔣是廿世紀偉人,旁徵博引不難。甚至對岸,學者努力下蔣也擺脫「人民公敵」臭名。可不長進的台灣史學界,對他評價不是跟著當道起舞,就是噤聲。
蔣的貢獻至今依舊會讓有良知台人感佩。去年底,當台積電被網民加持為「護國神山」時,紐約時報刊登摩根史坦利集團首席財金專家文章,拿台積電佐證台灣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地方」。文中稱:「二戰後,能夠在五十年期間持續增長百分之五、脫離貧窮邁向開發階段的主要經濟體只有兩個:台灣與南韓。」在作者看,兩國大有為政府至關重要。到底是哪個政府,他雖不言,卻盡人皆知。
不是老蔣普及國民教育,從大陸帶來與新設數十所大學(日據時代只有一所),包括新竹科學園區在內建設,將無人才可用。當旱象持續一整年時,如非蔣家父子勤於興建十四座主要水庫(日本人蓋兩座),台灣人託民進黨之福要回到石器時代了。這些榮耀歷歷可考不能盡數,但國民黨內誰曾公開感念呢?
以蔣介石為傲,駁斥汙衊,在媒體與教育受民進黨操控的今天,無異螳臂擋車。然而,捫心自問:幾十年棄蔣,到底保了什麼?「無脊椎策略」開拓多少票源?中間選民不是冷血動物,這些人曉以理智,會知感恩。趁著能見證台灣由窮轉富的尚未大量凋零時,說真話會得到更多選民尊敬。
蔣的人權紀錄誠然不符今天標準,但當年誰符合呢?邱吉爾二戰時徵收糧食政策餓死三百萬孟加拉人,羅斯福雅爾達密約讓東歐與中國人民被關進鐵幕,甚至戰後艾森豪也有顛覆伊朗與瓜地馬拉民選政府不光彩紀錄。
「誰控制過去,就控制未來;誰控制現在,就控制過去。」歐威爾經歷大風大浪,在「一九八四」寫下這句話。兩蔣跟蘇、中共有過慘痛交手經驗,所以清楚掌控歷史話語權的重要。當今國民黨高層迷信背棄先人就能面面討好。殊不知,光榮過去成了白紙,台獨陣營就盡情在上面潑糞撒尿。這套史觀成了王道,國民黨統治失去正當性,面對「轉型正義」清算鬥爭也招架乏力。朱主席要知道:罷免、公投只是戰術;然而,沒有捍衛歷史的戰略觀,總統大選一到,民進黨只要拋出芒果乾,「無知」選民會群起唾棄你們這「賣台集團」!
光復節(李登輝時代被廢止的國定假日)快到了,朱立倫有想過發表長篇感言嗎?不容青史盡成灰:新主席至少要有這抱負!
謝志偉們 痛恨中華民國?還是自己?
2021-10-15 05:30 聯合報 / 林廣挺/中華民意研究協會副研究員(台北市)
駐德代表謝志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駐德代表謝志偉旅外多年,屢屢涉入台灣內部政治,引發諸多爭議,外界看來可說是已經極不適任。他在國慶日前後的爭議言行,不適任的程度又升高。
面對在野黨的批評,民進黨府院黨高層不是保持靜默,就是「表示尊重」;謝志偉充滿意識形態的言行,固然讓在野黨和中間選民不快,但在泛綠陣營卻是絕對的政治正確。
正因掌握民進黨高層面對中華民國時,既要裡子又要面子的矛盾心態,及綠營支持者不願面對台獨建國理想早已無望的逃避心理。他在適當時機表演支持台獨、踐踏中華民國戲碼,不但化解民進黨執政至今仍不敢法理台獨的困窘,轉移高層言必稱中華民國的尷尬,同時有效疏導綠營支持者壓抑情緒。這就是謝志偉仍穩坐駐德代表位置的原因。
謝志偉被在野黨批評為「領中華民國的高薪俸祿,卻帶頭反中華民國」,這種「邊吃邊罵」言行,正是民進黨對待中華民國矛盾態度的縮影。因為無論是「台獨黨綱」,還是如蔡英文等綠營政治人物在野時表態,皆或明或暗表示以「台灣國」取代「中華民國」的意向和渴望;執政後卻迫於現實,總是無法擺脫中華民國憲法框架和國號。於是就出現這種既要以中華民國名義執政、獲取各種好處,但又不時有人出來表演羞辱中華民國的戲碼,以表示尚未放棄台獨的弔詭現象。
謝志偉在蔡英文講完話後,拿著「台灣獨立」旗幟拍照放臉書,發表「委屈自己舉旗」、「一面舉國旗一面吐血」、「舉國旗沒有感動」等言論,對蔡總統以降綠營支持者內心的宣洩作用,恐不是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一句「尊重謝志偉代表的發言」就可表達的。
事實上,過去陳水扁前總統貪汙案爆發時,也曾告訴支持者這是拿中華民國的錢來做「台獨建國基金」。民進黨執政以來,每逢失去邦交國,就會有側翼網軍宣稱「當中華民國的邦交國降為零時,就是台灣國成立之時」。換言之,中華民國做為民進黨執政貪腐無能替罪羊的歷史,既非空前,也並不絕後。
「謝志偉們」當然可持續這種既當中華民國官、又罵中華民國的荒誕作風。但夜深人靜時,他們終究逃不掉靈魂拷問是,到底自己恨的是中華民國?還是那張「邊吃邊罵」、不敢法理台獨卻又欺騙選民的醜惡嘴臉?
正視大樓閒置樓層火災風險
2021-10-15 05:32 聯合報 / 盧守謙/大仁科大火災鑑定中心主任(台中市)
漫畫
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大樓閒置樓層致災率高問題;起火樓層位於一樓,形成火災層上方使用人皆受到大量火煙嚴重影響,造成高達四十六人死亡,本案可從幾個層面來剖析。
潛藏致災面,首先舊有建築物問題,屋齡逾四十年電線老舊問題,裝潢隔間也非耐燃材質,形成高火災危險度。再者,於防災硬體上,從消防法規面,本案低樓層原是複合用途甲一類場所,每半年消防安全設備依法檢修申報一次,但商業歇業閒置依法可不必申報;而建築法規面也因停業不必辦理公安簽證之防火避難設施申報。因此,大樓消防與建築共構安全面,完全付之闕如。
防災軟體上,依消防法規原應實施共同防火管理,有火災應變之自衛消防編組,唯因停業樓層而缺乏;大樓能阻絕火煙關鍵之防火門,也因老舊管理不善,大量濃煙竄入上方樓層,形成大量死傷。其次,內部管理鬆散,出現種種漏洞,過去也曾有祝融紀錄。最後,建物違規變更:老舊改建存在,內部使用複雜程度,構造隔間與防火區劃與防火避難設施的潛在危害,都是影響大樓使用安全的隱患。
從火災動力學角度,複合型高層建築,無論在樓梯井、管道井、電梯井、電纜井等管道林立,一旦火災會有一股很強的底層至頂部抽引力現象,造成煙層對流加劇,老舊大樓防火區劃未完善,火災層以上易陷入濃煙充斥危險環境。同時,低樓層商業用途大量裝潢擁有可觀之火載量,從電視畫面上一二樓呈現全面燃燒現象,致消防人員也難以進入展開初期人命救助活動。
再者,人員高度集中,半夜低樓層燃燒旺盛,火災層以上所有住戶皆位處火爐上方空間,遭受高熱環境嚴重威脅,現場秩序慌張混亂。其次,煙囪效應顯著,因大樓立體空間廣闊,垂直橫向管道林立,老舊區劃不完整,低樓層火勢初期有相當氧氣供應,利於燃燒對流,大量熱煙被上升熱氣流夾帶至上方空間,氧氣則從各種維生管線或其他開口補進,火勢快速往上延燒蔓延擴大。
最後,消防隊到達前大樓地面層已呈全面燃燒,火勢發展快速,影響救助作業,又因火勢猛烈從外部射水之角度問題,難以有效直接制壓火點;到場消防力受種種限制無法展開有效率攻擊,消防搶救作業時間勢必比一般建築物來得持久。
公共安全是政治問題,且是政治經濟學問題。公共安全預算應隨著業務量擴增而增加,政府對民眾生命之重視,應持續強化公共安全建設,並發揮應有功能。
今年六月彰化喬友大樓火災四死殷鑑不遠,深盼政府能針對此事件做出完整報告書,高度正視無數類似低樓層閒置空間之火災風險問題,重新檢討目前現行之建築消防安全體制,就如同消防檢修暫代人員就地合法之法制漏洞問題。
時時確認防火配置 可減災保命
2021-10-15 05:33 聯合報 / 李佩芸/美國消防工程師學會台灣分會專案研究員(桃園市)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火警,大火迅速延燒,十分鐘內一至四樓陷入火海。記者劉學聖/攝影
高雄昨日凌晨城中城大樓火災,成衛爾康餐廳大火後,單一建築物死傷最慘重火災事件,更是最嚴重住宅火災。
台灣地狹人稠,居住空間高效利用,造就住戶類型複雜情況隨處可見,一樓不慎起火,火煙延燒整棟大樓遭殃。更甚者,如城中城情況,低樓層曾為百貨公司及電影院,此類空間每每經營不善,身為高火災風險既存龐然大物,其閒置空間一旦起火波及,也非法規足以保障安全。部分社區大樓閒置空間,常年堆積雜物成為縱火、煙蒂火災起火點,一旦波及鄰近場所或樓層,如何對此類場所進行管理或是防護,依舊是難解且亟需面對的課題。
年輕人租不起、老年人租不到,只好向居住安全妥協,並樂觀認為火災不會發生在租屋處、不會發生在我熟睡時、火煙不會侵害到我房間。火災離我們並不遠,因此更需透過能力所及手段降低受災風險,學習養成正確居家減災、整備、應變避難觀念、避免堆積阻礙避難或易燃雜物等,作為降低火災風險,最重要的是,正視火災風險存在事實。
台灣邁入高齡社會,半夜火災高齡者應變、感知能力較低、避難速度較慢,甚至可能因為生活習慣而加劇火災發生風險,如囤積回收物、煙蒂未熄等,加上家中有幼兒、身障/精障人士、新移民等弱勢住戶,同樣面臨無法/難以應變、自力避難情況?空間的安全性才是關鍵,消防隊救援縱使來的再快,其可及性仍然來不及,因此仍需進行必要的初期自助應變,或透過防災設備裝設,達到消防隊抵達前可確保自身安全或侷限火煙目的。
此次城中城火災,凸顯下方閒置空間原設置的消防設備,火警與灑水設備是否應維持其性能?如基於一般行政法規,則廢棄即廢棄,但如考量上方住宅住戶火災安全,應思考減災作為,我們可能無法約束/改善其他住戶、樓層的火災風險,但仍能透過火警設備及自動灑水設備設置,及防火避難設施:安全梯防火門,如能在晚上十點查核關妥,如此住戶不致因地面層或下方樓層無名火起,波及上方無辜住民。
有人的地方就有風險、損失,住宅火災不僅是消防隊的業務,更是所有住戶責任,居住安全,攸關你我,所有人,責無旁貸。
減碳路徑圖 硬著頭皮湊答案?
2021-10-15 05:32 聯合報 / 陳立誠/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台北市)
蔡英文總統於世界地球日宣示臺灣正積極部署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目標的可能路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蔡總統國慶演說再度宣示,二○五○淨零排放目標,也和各界一起規劃路徑圖。報載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最快年底公布減碳路徑圖。
國際能源總署指出,到今年四月底,除歐盟外,全球二百國中有四十四國承諾,只有十一國將此承諾入法。二○五○淨零排放目標,並不是國際主流,即使作此承諾,也極少將承諾入法。但政府中懂能源者早噤若寒蟬,只能由對能源一竅不通的文青主導。
政治人物樂於承諾卅年後事,屆時跳票干我何事?但路徑圖就沒這麼輕鬆,減碳路徑圖是明確指出未來每隔五年減碳目標為何、要如何達成。個人還沒看過哪國提出路徑圖,即使有應也是水電占比八成以上國家。蔡政府真敢提路徑圖,是全球創舉。
為何減碳路徑圖如此困難?因為卅年後淨零排放,總不能前廿年沒作為,如果平均分配,每十年均減碳卅%方能達標,淨零承諾才較可信。
減碳至少可以分三部門:電力、交通及工業。許多工業如水泥、鋼鐵等,製程本身有大量碳排,以經濟可行方案將工業打掉重練談何容易。以交通而言,全球九成運具仍依賴汽油等化石燃料,電動車的電是從火電還是綠電供應又是大哉問。相對而言,電力減碳「最為容易」。
如何減碳是極技術性問題,本應由下而上,由技術、經濟、社會可行性詳細分析向上呈報。可嘆台灣是由上而下,總統先承諾,各部會再硬著頭皮湊答案。蔡政府減碳路徑圖,全民都拭目以待。
緊急監護與社安網的合憲橋接
2021-10-15 05:32 聯合報 / 王子榮/地院法官(雲縣虎尾)
屏東縣高樹鄉超商潘姓女店員昨天出院,潘女透過影片感謝社會大眾的關心,她說,她的視力可以看得到,謝謝大家祝福。圖/高雄長庚醫院提供
屏東超商女店員遭攻擊案,喚醒國人對補起社會安全網的高度需求,不過司法院提緊急監護草案,卻和法務部變成拉鋸戰。為何在司法端發揮功能補網,卻變成英雄內戰?
監護作為保安處分一環,著重行為人再犯的危險預防,例如監護就是針對患身心疾病被告(犯罪行為人)設計的制度,當法院認定被告具刑法第十九條第一、二項原因時,檢察官要指定醫療處所給予治療,而監護一般會在判決時一併宣告。
「緊急監護」是判決前發動,說穿了就是監護延伸,這從司法院草案,「被告於偵查中或法院判決前,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刑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之原因可能存在,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有緊急必要者,得適用緊急監護制度」即知。
緊急監護被質疑違憲,主要立論是,發動緊急監護時根本還沒判決,既沒判決,豈不違反無罪推定,有違憲之虞。大法官辦公室就在司法院,司法院卻丟出一個顯然違憲修法,把十五位大法官當空氣?
把鏡頭轉到日常司法審判,不少判決也都在判決前就做監護處分,例如屏東地院(一○九年度重訴字第廿二號)日前審理一件患思覺失調症被告殺人案件,也認定其行為當下是欠缺識別能力跟依其辨識控制行為的能力,所以為無罪判決,但被告身心狀況亟需治療,承審法官宣判前依照保安處分執行法第四條先為監護處分,這其實也是刑法第九十六條「保安處分於裁判時併宣告之。但本法或其他法律令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的落實,判決確定前先執行監護並非天外飛來一筆?
緊急監護並不是社會安全網萬靈丹,但絕對是續造工作不能缺的司法基礎工程。至於檢察官聲請緊急監護時間緊迫,如何在法定廿四小時內找到醫師做判斷輔助意見,鑑定留置寫在小六法上;如何讓法案順利產出,才是司法最大公約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