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 星期六

讀家觀點/阿美族鬼月揚帆 建立親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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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要的是合理的工作權 清楚的權責界線 接住教師 支持系統在哪
◆  讀家觀點/阿美族鬼月揚帆 建立親海文化
◆  信口開河的「諜報風雲」
◆  能源政策去政治化 才能談永續
◆  鞭刑公投法律難題 交全民決定
◆  既不是典型勞工 也不是編制內教師 大學專案教師 不應是「免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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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 00:00 聯合報 / 波波 波波漫畫










讀家觀點/阿美族鬼月揚帆 建立親海文化

2026-08-15 00:00  聯合報/ 劉烱錫/台東縣南島社區大學發展協會總幹事(台東市)
農曆七月初一,號角聲起,阿美族竹筏帆船Parafang號揚帆都蘭灣。圖/劉烱錫提供


農曆七月初一,號角聲起,阿美族竹筏帆船 Parafang揚帆都蘭灣。這場航行有三項訴求:破除「鬼月不宜下海」的迷思、推動都蘭灣成為世界南島航海文化中心,並促請政府重視阿美族傳統海域主權。

對世代生活於東海岸的阿美族而言,每年四月至九月原本就是下海捕魚航行重要季節馬蘭部落耆老、造船師賴進龍指出,阿美族豐年祭經常就在農曆七月,傳統上從來沒有「鬼月不能出海」的觀念

台灣四面環海,卻因華人社會鬼月禁忌,在最適合親海夏季疏遠海洋Parafang 號選在農曆七月初一出海,就是要跳脫這項迷思,以阿美族為榜樣,重新學習認識海洋、親近海洋與尊重海洋。

都蘭灣南島航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研究表明四、五千年前,今日海拔約四、五十公尺的都蘭灣沿岸分布著許多大型聚落考古研究亦發現,台灣特產的閃玉史前時期已傳播至環南海地區,在菲律賓呂宋島等地均有出土。此外,東部繩紋紅陶文化構樹傳播線索,也顯示都蘭灣一帶很可能是南島民族遷徙跨海交流重要區域。在在說明,海洋不是阻隔,而是人群移動物資交換文化傳播道路

竹筏帆船正是南島祖先流傳至今的重要文化載體,也是台灣世界航海文化中的特色。有研究阿美族海洋文化的學者發現,台灣海域風浪較大,竹筏帆船速度雖慢,在大浪中卻較為穩定,也比密克羅尼西亞支架舟不易翻覆。台灣過去雖有支架舟文獻原住民族仍以竹筏主要船具,反映的是因應本地海況航海智慧

今日台灣談海洋文化,卻忽略本土竹筏帆船價值。南島社區大學發展協會經過二十多年努力,逐步重建中斷約七十年的造筏文化,並倡議阿美族竹筏帆船特色,推動都蘭灣成為世界南島航海文化中心,結合考古研究、造筏技藝、海洋教育、航行體驗及國際交流,讓台灣與世界南島民族在此相遇。

都蘭部落耆老、博士生余忠國曾在碩士論文提到,都蘭部落傳統漁獵海域南起富岡一帶、北至金樽。族人會划筏進入外海,利用黑潮向北航行捕魚,再配合沿岸流與使用風帆向南返回。這來自對季節、風向、海流及魚群的長期觀察,也證明阿美族傳統海域範圍早已從海岸延伸至黑潮

政府制定海岸開發、漁業、觀光及海洋保育政策時,不能只把部落當成被諮詢旁觀者,而應承認阿美族與海洋長久實質關係。除保障部落的知情同意共同管理權,也應支持族人依循傳統知識永續利用海洋資源,成為部落永續發展基礎

Parafang 在阿美族語中意為「拜訪」,它將於農曆八月整修並運往澳洲塔斯馬尼亞,參與民國一一六年(二○二七年)澳洲木船節。當 Parafang 號從都蘭灣航向世界,它帶去的不只是一艘船,更是台灣跳脫鬼月禁忌、建立親海文化決心,以及阿美族海洋歷史文化權利主張




















信口開河的「諜報風雲」

2026-08-15 00:00  聯合報/ 桂宏誠/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北市)


賴清德總統日前在高雄公開宣稱,中共在「北戴河會議」中已對在台第五縱隊發出介選的「密令」,並強調會使高雄承受很大的壓力。對此,有記者在陸委會記者會上提問,國安單位或陸委會是否「派出特工在常委的床下偷聽」?副主委梁文傑則回應「總統當然會接到很多各單位報上去的資料」。究竟此意味著賴總統的說法是根據包括潛伏敵後的特工所傳回的情報,還是賴總統為選舉大內宣而信口開河、企圖以不實訊息影響選情?民眾仍搞不清楚。

賴總統是掌握中共情報最多的人,但他公開中共給在台第五縱隊的「密令」,卻只是依據「最近有媒體報導」。儘管該媒體稱情報來源是「國安官員」,但賴總統似乎是看了報紙才知道這麼重要的情報,已然大失身為總統所應有的公信力。當然,賴總統也可能在媒體之前已獲知此情報,但他在公開此情報時大可證實是來自「台灣特工」的本事,為何卻仍稱是依據媒體的報導?

台灣許多民眾傾向相信官方的說法,但賴總統對於職權上所應掌握的情報和資訊,卻只稱是來自於媒體報導,自貶地位如路人甲、網軍或選戰工具人一般。雖然梁文傑稱總統當然會收到很多「報上去的資料」,卻更加讓人質疑賴總統的動機和理由。合理的推測,依據媒體報導的「北戴河密令」,或許是賴清德主觀上認為係以黨主席身分所說出,但梁文傑的說法卻又證明不可能避開總統的身分。

無論中共有無刻意積極介選,只要大陸還有台商或兩岸人民仍處於交流中,「中共介選」就會成為民進黨在選戰中大內宣的最後法寶。民進黨現在掌握國家機器與資源,當然更會善用西方已有負面意義的「政治宣傳」手法,亦即「為了達到最大效果,可能會省略或歪曲相關事實,甚至撒謊」。

美國政治學者拉斯威爾開啟了政治宣傳研究,他指出,美國政府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為了使民眾支持參戰,藉包括文字、言語、手勢及肢體語言等有特別意義符號,透過掌握傳播管道技術鼓動國人仇視敵國正因為政治宣傳內容確實刻意扭曲,才使政治宣傳現今具有「政府使知識資訊屈從國家政策」的負面意義

賴總統在中共尚未對外宣布結束「北戴河暑休」前,就「公開」其內部討論和決定的對台工作重點,讓人聯想到「台特」神通廣大、可能真有躲在政治局常委床下偷聽的諜報風雲。只不過,賴總統既然大談中共高層對在台第五縱隊發出了「密令」,卻又特別說情報來源是依據媒體報導,這就大增操作政治宣傳信口開河成分。賴總統指控中共介選,意在以大內宣抹紅國民黨,其實也是民進黨鞏固政權的「韌性」。















鞭刑公投法律難題 交全民決定

2026-08-15 00:00  聯合報/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主任(新北市)
立法院昨舉行院會處理鞭刑公投案,在國民黨立委的人數優勢下表決通過。記者屈彥辰/攝影


立法院通過交通罰鍰專用鞭刑重啟核電三項公投案,其中以鞭刑要過關、甚至立法,實存有諸多障礙。

鞭刑首先要面臨者,即是適用的犯罪類型該包括哪些?這必然會以大眾所關心的詐欺、凌虐兒童、毒駕、性侵等犯罪為優先。但若真要達成嚇阻效果,就應針對惡性重大犯罪,就不可能僅限於這些類型。

尤其貪汙、重大經濟犯罪等,若未列入,總難免讓人有刑不上大夫、權貴之疑。

就算撇開適用的範圍不談,鞭刑到底是採強制適用、抑或由法官裁量?因若是根據個案宣告,就可能會出現相類似案件,卻因法官不同而產生鞭刑適用與否的差異,致使嚇阻效果大打折扣。

何況我國在民國九十八年(二○○九年)已將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轉為國內法,根據公約第七條,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也就是說,就算鞭刑入刑法,但在此等公約的明文禁止下,法官會否冒著枉法裁判風險來宣告鞭刑?

就算有法官宣告鞭刑,但能否達到執行的公平性,肯定又是麻煩。鞭刑很易帶來生理與心理的後遺症,這無疑是對同一犯行的雙重處罰,且若執法造成重傷、甚或死亡,除了國家賠償外,是否也要對執行者、甚至判決的法官究責?

中選會能否以有違憲、違反人權公約之虞,來否定立法院所通過的公投案,又會引發另一波風暴。目前公投法,並無賦予中選會實質審查權;因此中選會實不宜捲入此等爭執,應讓全民關注的鞭刑案,透過充分的資訊揭露、各方意見的表達與公開理性的辯論,最終由全民來決定,才能真正體現主權在民的原則。

總之,鞭刑、甚至是死刑存廢等議題,都反映人民對遏止犯罪的渴望。惟於此時,更該思考一個核心問題:重刑,只是嚇阻犯罪之一環,而非全部;畢竟,最好的社會政策,才是最佳的刑事政策。


















能源政策去政治化 才能談永續

2026-08-15 00:00  聯合報/ 張瑞雄/台北商業大學榮譽講座教授(台北市)
立法院昨處理115年度總預算案和公投案,國民黨團所提的鞭刑與核電重啟公投案、民眾黨團所提的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案,均順利通過。記者潘俊宏/攝影


立法院昨天完成表決,通過「重啟核電」等三項公投案,預計十一月廿八日九合一選舉同步投票。這一刻,距離去年八月核三公投因投票率不足而未達門檻不過短短一年。唯一明顯不同的是背景條件已改變,台灣的核電辯論也因此有了截然不同的方向。

推動這波討論急速升溫的力量,說穿了就是 AI。生成式人工智慧、高效能運算與資料中心的大規模擴張,讓台灣用電需求進入結構性躍升的新階段。今年台電推估,民國一一五至一一九年(二○二六至二○三○年)間的新增用電需求將高達五點四 GW年均成長幅度是過去十年的兩倍。賴總統今年三月表態,核二、核三將依法啟動重啟程序,理由之一正是 AI 用電需求。這個決定讓許多民進黨傳統支持者難以接受,卻也反映了執政壓力下的務實考量。

去年重啟核三公投中,同意票占有效票的百分之七十四,但整體投票率不足三成,顯示多數台灣人對核電的態度,與其說是強烈支持或強烈反對,不如說是高度曖昧,反映的是核電問題的複雜性,讓選民普遍難以分辨不同方案的差異。今年的公投雖然題目改變,這個根本困難並未消失。

「非核家園」這個詞,對反核運動而言,它是對福島核災、核廢料問題與核電廠老化風險的集體回應;對能源政策研究者而言,它是在特定時空背景下的政策目標,在能源需求結構改變後,理應隨之調整;對選民而言,它只是一個政黨口號,與實際生活用電的感受並無直接連結。要廢除「非核家園」政策,並不等同於立刻重啟所有核電廠,也不等同於放棄再生能源的長期目標。但在公投辯論的簡化邏輯中,兩件事往往被混在一起討論,讓原本就複雜的選擇更加難以釐清。

公投是民主工具,但能源政策的技術性,不是公投的是非題所能回答;能源安全是長期制度建設的成果,也不是一次公投就能解決的問題。真正需要社會深思的是台灣有沒有足夠的智慧,讓能源政策脫離政治角力和黨派、以能源安全和國家永續發展為考慮。




















接住教師 支持系統在哪

2026-08-15 00:00  聯合報/ 許廷愷/教師(台南市)


近來校園憾事頻傳,近日又傳出高雄教師墜樓的悲劇,是高雄三個月內第二起教師墜樓案,讓教師職場壓力身心健康問題再次浮上檯面。早在今年六月立法院的質詢中,就有立委引用校安通報的資料指出,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台灣共有一二四名教師自傷自殺。這個數字不只令人震驚,更值得教育主管機關正視:為什麼第一線教師身心狀況,已經惡化到如此的程度?

這不是一個數據而已,更是一齣齣悲劇血淋淋地在台灣上演。或許每一個事件的原因各異,也不能一概而論,然而每當憾事發生,教育主管機關除了表達遺憾、要求宣導、開記者會成立因應小組之外,究竟還做了什麼?如果最後的處理方式只是再增加幾場教師研習、再發幾份公文、要求老師多做幾份成果,甚至要求教師利用課餘時間參加生命教育課程,那麼這樣的「關心」恐怕很難真正解決問題,因為美其名是「關心老師身心健康」,背後傳達的意思似乎更像警告老師「不准給我出事,以免造成我的麻煩」。政府如此表面功夫的行為,不僅無法拯救陷入困境的師生,更成了壓垮第一線教育工作者的沉重巨石,讓悲劇一再重演。

更值得檢討的是,教育政策與第一線現場之間,似乎存在愈來愈大的落差。近年教育現場陸續推動社會情緒學習SEL)、數位學習,以及各種評鑑與計畫,這些政策本身或許都很有價值,問題在於當新的政策進入校園,基層教師是否真的有足夠的時間、人力與資源去執行?對許多教師而言,最直接的感受往往不是教育理念有多進步,而是要填的表格、資料更多了,課餘時間會議與研習更多了,而評鑑與成果報告更是如排山倒海般而來,如果沒有相應的人力與配套,最後很容易變成第一線教師額外承擔的工作。

教育主管機關真正需要面對的,不只是教師自傷或自殺的個案,而是究竟什麼樣的工作環境,讓愈來愈多第一線教育工作者身心俱疲。教師需要的不是更多口號,也不是在悲劇發生後再增加幾場宣導,而是合理的工作量、清楚的權責界線、面對學生管教問題時足以依循的制度,以及真正能在需要時接住教師的支持系統。

當一個老師每天都在處理教學工作與各種政策要求,卻連「我真的撐不下去了」都不知道該向誰求助,那麼問題就不是某一位教師的心理狀況,而是整個教育制度出了問題。請政府正視校園困境,還給老師一個能安心教書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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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2026-08-15 00:01 聯合報 / 季青 季青漫畫















大學專案教師 不應是「免洗筷」

2026-08-15 00:00  聯合報/ 沈予行/大學教師(新北市)


台灣大專院校存在許久的專案教師制度,方便了學校聘用新老師,卻也更有利於不續聘,「免洗筷」和孤兒感受,直到我也成為專案教師深深體會

有一張教育部發的教師證,對大學專案教師而言,它代表著必須備課、授課、批改作業、指導學生、參與系務、去企業實習訪視;代表學生會叫一聲「老師」,學校會要求你完成教學評鑑行政工作各項績效;更代表你必須承擔起一名教師對學生的身教言教責任

然而,當聘約到期、學校決定不續聘時,這張教師證卻可能就是白紙一張。因為你會發現,自己不像一般教師受到完整教師法制保障,也未必能以勞工身分尋求勞動法令救濟。這是許多台灣大專院校專案教師正在面對現實

目前部分學校的規章明定:專案教師經教師聘任程序進用(職稱包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但又規定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動部過去也曾針對專科以上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情形作出區分,私立學校編制外工作者原則上納入勞基法,但「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又被排除在外。

現實中的專案教師真的只是「教學工作」嗎?筆者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我在大學任教除了站上講台,還必須承擔學生企業實習訪視、研究生指導論文、產學合作、企業聯繫、系務行政、競賽輔導等工作。

但當聘期即將屆滿,突然收到不續聘通知時,難題變成:「專案教師究竟應該由哪一套制度保障?」曾經以為尋求勞動主管機關協助,才發現專案教師身分存在法律特殊性地方勞動局認為此單純勞資關係。轉詢教育體系,又回答:編制外專案教師與編制內教師的法律地位並不相同。專案教師似乎站在兩套制度徬徨,左邊說你不是典型勞工,右邊說你不是完整編制內教師,那我們到底是誰?

更無奈的是,專案教師最弱勢時刻,是學校宣布不續聘的那一天。因為契約是有期限的,學校很容易把不續聘理解成「聘期屆滿,契約自然終止」。然而,若教師認為不續聘涉及不當評鑑、程序瑕疵、差別待遇、職場霸凌,甚至與其曾提出申訴、爭取權益有關,不續聘就不只是「契約到期」可以說明和解決。

如果一個人有教師證、站在講台上教書,也替學校承擔行政與學生工作的責任,相關主管機關就應該給一個清楚身分以及相對應救濟管道。希望教育部勞動部等機關負起責任,不要再讓專案教師只能自力救濟。老師應站在講台上教育學生,而不是花費精神,研究自己到底有沒有資格被制度保護、悲憐自己已成台灣法治社會教育界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