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健壯/台灣民主不是抗中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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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台灣民主不是抗中燃料
2019-06-01 23:19 聯合報 王健壯(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陸委會禁止國人赴陸參加「海峽論壇」。圖為陸委會主委陳明通。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兩岸關係急遽惡化,導火線雖是「習五點」,但往火堆裡不斷加油添柴的,卻是蔡英文政府,陳明通當然也在其中。而且蔡政府加的油是台灣民主的油,添的柴是台灣民主的柴,台灣民主變成了蔡政府的抗中燃料,本來存量就已不足的台灣民主,就這樣一點一滴耗損,一尺一寸成灰;但可怕的是,對這樣的結果,蔡政府卻自以為是,多數人也渾然不覺。
兩岸之間原本應進行制度之爭,有優勢的也理應是早已轉型的民主台灣。但現實卻正好相反,中國充滿了制度自信,台灣卻缺乏制度自信,不僅聞統戰而色變,更且遇統戰而自殘。蔡政府不信任台灣的民主制度可對抗統戰,所以要採取防衛性民主禦敵;也不信任早已習於民主的台灣民眾可免疫於統戰,所以要限縮憲法賦予他們的公民權利。
但蔡政府不斷修法限縮公民權利仍猶嫌不足,最近更等而下之使出恐嚇手段,威脅參與兩岸活動的政黨「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將受到政黨解散的嚴厲處分。這些恐嚇威脅現在出自陳明通等陸委會高官之口,但遲早也會變成蔡英文的抗中語彙之一,變成民進黨立委問政,甚至修法主張之一。
政黨解散的憲法依據是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者為違憲」。但參與不具實質威脅性的兩岸活動,即使這些活動擺明了都是統戰活動,又有何「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的可能?若有,參與擺明了是追求台灣獨立的活動,是否也「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其次,「習五點」提出民主協商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台灣若真有政黨頭殼壞去跑到北京進行協商,充其量也祇是自嗨自爽一頭熱,協商結果哪能「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於萬一?既然缺乏危害國家存在之構成要件,當然也就沒有解散政黨之可能。
何況,即使是防衛性民主祖師爺的德國,對政黨解散也不敢輕易為之。例如,德國憲法法院雖然認定極端的「德意志國家民主黨」確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行為,但判決仍然駁回了要求以違憲而解散這個政黨的聲請,理由很簡單:沒有證據顯示,這個政黨有辦法達成它違憲的目標。
祖師爺對政黨解散判決如此謹而慎之,台灣多數大法官都是留德派,難道會作出「有台灣特色的防衛性民主」的判決?或者是效法南韓憲法裁判所,以「成為親朝鮮勢力的解放區」、「成為從事利敵行為的勢力」與「最終達到朝鮮式社會主義地步」的理由,判決解散極左的「統合進步黨」?果真如此,大法官的憲法都白讀了。
蔡英文曾說「沒有人必須為他的政治認同而道歉」,如果此話當真,既然連道歉都不必,又何以要布下天羅地網,去限縮那些政治認同不正確的人或團體,甚至威脅恐嚇他們?況且,中國會搞統戰危害台灣民主,台灣難道笨到祇知道以自殘民主的方式對抗統戰,而不懂任何反統戰的方法?
再退一步說,蔡政府與其高築無知之牆阻擋統戰,何不乾脆回到蔣經國的「老三不」時代,漢賊不兩立也不交流,免得台灣民主因變成抗中燃料而耗損殆盡,最後讓台灣又回到威權,或者變得與中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