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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是共諜還是政治受難者?
2018-10-01 00:29 聯合報 陳言喬
北京「西山無名英雄紀念廣場」紀念1950年代潛伏台灣、顛覆國府的共諜為「無名英雄」,他們另有一個「白色恐怖受難者」的身分。特派記者林庭瑤/攝影
潛伏台灣但被槍決的中共地下黨名單被刻在北京西山無名英雄廣場牆上,其中第卅四組名單之首為台糖首任總經理沈鎮南。特派記者陳言喬/攝影
馬場町的紀念碑文上寫著「一九五0年代為追求社會正義及政治改革之熱血志士,在戒嚴時期被逮捕,並在這馬場町土丘一帶槍決死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兩周前大陸央視大規模報導台灣間諜,加上近年我方也破獲多起共諜案,一時間諜影幢幢,彷彿又回到早年兩岸你死我活的爭戰。
時間回溯到七十多年前,自國共內戰起,中共就派出地下黨(共諜)滲透台灣,一說多達五千多人,當中最大的一批是國民政府敗退台灣時,有一千五百名共諜喬裝成難民、小販、商人、敗軍潛伏來台,準備裡應外合迎接共軍攻台。
這些共諜後因台灣戒嚴檢肅匪諜,國防部的兩名中將及下屬,基隆中 學案、桃園案、台工委案、台糖案、台電案等陸續被破獲,經軍事審判多人被控通匪被槍決。
五年前,負責情報布建工作的共軍總政治部聯絡部為紀念他們的犧牲,在北京西山修建一塊「無名英雄廣場」,把已知的八百四十六名地下黨人的名字刻在廣場牆上(中共尚未公布更詳盡的檔案)。
但這些英雄名單曝光後,我方一片噤聲,還有一些家屬不滿,認為是中共栽贓,因為名單與我方公布的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名單極為雷同。照理說,真相只有一個,這些人是被槍決的共諜?還是台北馬場町在民國89年(二○○○年)豎立紀念碑文所說的「為追求社會正義及政治改革之熱血志士」?
例如台糖首任總經理沈鎮南被依通匪叛亂槍決,後來變成政治受難者,民國91年(二○○二年)台糖為他舉行追悼會。民國102年(二○一三年)他名字出現在無名英雄廣場牆上,中共認定是「自己人」。
近年,轉型正義如火如荼進行(全面檢討早年國府作為),白色恐怖時期被錯殺、被牽連與被控通匪的全部受害者已朝向被國家迫害的方向認定。
為了撫平當年的傷痛,寬容的處理複雜問題,台北市文化局豎立在馬場町的那塊碑文,就不難理解被殺的共諜們也算是「政治改革之熱血志士」。還有人說,那些因「政治信仰」犧牲生命的共諜,稱他們為政治受難者應不為過。這樣的說法或可解釋並解決這些人為何能同時出現在兩邊(共諜或政治受難者)名單的矛盾。
現在的問題是,早年顛覆國家被處決的中共地下黨若被視為政治受難者,那如何對保衛國家而犧牲生命的忠烈祠英烈交代?尤其後續被查獲的共諜們若也要求比照「老前輩」,他們也是為了「追求社會正義及政治改革」不能對其迫害(判刑),那豈不亂了套?
昨天是大陸的「烈士紀念日」,天安門廣場舉行大規模紀念儀式,緬懷他們的犧牲才有「新中國的成立」,這些烈士也包括在台被處決的地下黨。
在今天中共十一「國慶」之時,回顧上世紀五十年代的這場複雜的悲劇,更應站穩立場,正確看待那段歷史。台灣早年發生這麼多傷痛的事,與當年國共鬥爭、台灣面臨生死存亡的時空背景是息息相關的。
今年公投不成 護司法還沒完
2018-10-01 00:29 聯合報 陳長文/護司法公投聯盟召集人、法學教授(台北市)
波波
對這結果感慨但不意外,筆者發起公投時,即知在缺乏組織(如政黨的支持)推動、宣傳效果不佳下,不易衝過二階段連署。但此次連署仍具重大意義可與讀者分享。
首先,感謝馬英九前總統願意成為「護司法公投」案領銜人,使本公投增加媒體曝光,讓更多民眾得知此次公投的訴求。也非常感謝排除萬難參與第一階段連署的二,七四二位支持者與工作人員,有你們方能走到今天這一步。
其次,雖只走到第一階段連署,在第二階段鎩羽。然在提倡的過程中,能維持「議題」本身被大眾關注,就有其價值。這也是筆者發起公投的初衷之一:任何有助喚起國人重視司法公正之事,都值得。
再者,雖公投不成,但絕不等於「護司法」行動結束。對懷抱讓台灣司法獨立、擺脫政治力關說的志同之士來說,亦累積了經驗。我們會持續使議題續燃、必要時再提公投,以促成「反妨害司法公正罪」立法為目標。
前法務部長於五月說,已研議草擬「妨害司法公正罪」,以提高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度,如今草案條文呢?是否已列入優先法案呢?司法公正不受政治干預攸關全民利益,還請各朝野黨團督促!
另外,去年十二月修訂的《公投法》要求應建置「電子連署」平台,然行政院中選會的建置進度卻緩慢無期,已影響公投甚鉅。其一,在繁忙E世代,提案公投的單位都還得在街頭巷弄「人工連署」;二來,連署送件後,再分送地方戶政事務所查核,浪費人力、時間。依當前科技,建置線上連署平台,讓公民藉自然人憑證連署,可大幅下降行政、戶政的查驗成本,且英國、日本等國都已實施電子投票,台灣卻連電子連署都尚未健全。
中選會原規畫在明年三月一日上線,但因資安疑慮,不敢篤定確切完成時間。若中選會認為茲事體大,一年時間不足以完成兼顧國安防弊、公正有效的系統,至少也該完成電子公投確切時間表,莫以技術面尚未純熟為由一再拖延。
下次全國性大選是民國109年(二○二○年)總統與立委選舉,民國108年(二○一九年)必又是一波各團體推公投連署的關鍵期。請問中選會,屆時能否使用電子連署呢?望政務委員唐鳳推動與督促,限期建成。
雖「護司法公投」未順利成案,筆者堅信,時間站在能堅持道理的這方。若在總統大選前,執政黨仍未完成「妨害司法公正罪」立法,護司法公投聯盟仍會在中選會依法建置電子連署平台後,再啟公投提案。再次感謝願意為司法公正盡心力的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