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家之眼】陸懲治台獨恐衝擊兩岸正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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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陸懲治台獨恐衝擊兩岸正常交流
2024-06-25 07:50 聯合報/ 曾志超/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大陸國台辦發布有關懲治台獨的意見,可能阻礙兩岸既有的交流,恰好符合民進黨政府的期待。(法新社)
6月21日大陸國台辦發布有關懲治台獨的意見,對犯分裂國家罪危害特別嚴重者,處罰甚至比針對香港分裂分子的法律規定更重。大陸近期大動作明顯是恫嚇部分綠營政治人物,惟對其未必有效果,卻可能阻礙兩岸既有的交流,恰好符合民進黨政府的期待。
國台辦與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共安全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上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對犯分裂國家罪危害特別嚴重者,可判處死刑,對首要分子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該規範於即日起實施。
相較於針對中國大陸已掌控的香港地區訂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即俗稱的「港版國安法」)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規範,在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並無死刑的規定。對該差異性的安排,大陸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田飛龍指出,這顯示出中共在法律立場上對台獨行為的零容忍與嚴厲性,也警示了台獨的特殊危害性。
本文以為,對北京當局而言,港獨與台獨應該都已涉及中共的紅線,皆為無法容忍的行為。不同的是,中國大陸在我國沒有司法管轄權,即使大陸法院以「缺席審判」方式,將台獨分子判處極刑,在台灣也無法執行。
而被判刑的人也不太可能會進入大陸或港澳地區,縱然該通知第13條明文:「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陸方可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要求各國警察機構緝拿等待引渡的嫌疑犯。但是在國際公法上,引渡須遵守雙重犯罪原則(double criminality principle)、罪行特定原則(principle of specialty)與政治犯不引渡原則,即使大陸已經與四十幾個國家簽署引渡條約,也未必能從簽約國引渡至大陸。更何況經大陸判刑者,也會避免至這些國家。
大陸已經發布至少三批台獨頑固分子或發表錯誤言論的名嘴,但這些被點名的人不僅不受影響,還成為中共認證的名人,大幅提高知名度。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表示,敵人的攻擊是他最大勳章。無怪乎,中共會加重相關行為的刑責,以降低相關壓力。
值得注意的是,其對綠營政治人士施壓效果有限,但可能會影響兩岸的正常交流。當香港通過國安法與香港基本法23條等法案後,許多國人已開始擔憂赴香港是否會受影響,如今大陸發布更嚴厲的規定,恐加劇國人的憂慮,大幅降低赴陸的意願。
陸委會近日發布的新聞稿也藉機提出警告,中共為維護一黨極權專政,不斷強化各種國安法令及措施,對內侵害中國大陸人民的基本人權,對外威脅國際人士赴陸的人身安全,政府再次提醒國人慎重思考前往中國大陸的必要性,也呼籲在陸國人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專家之眼】普亭出訪朝越與北京制裁台獨
2024-06-25 07:32 聯合報/ 湯紹成/政大兼任教授
俄羅斯總統普亭(左)19日與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簽署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條約,承諾與北韓共同防禦西方國家的威脅。(美聯社)
最近國台辦發布重磅制裁台獨的通知,就在此前後,俄羅斯總統普亭訪問了北韓與越南兩國,這兩個大動作看似沒有關聯,其實未必。
首先,普亭在此次出訪朝越兩國前不久才訪問北京,獲得中方高規格接待,並簽訂多項合作協定,雙方關係緊密。而北京與平壤才一水之隔,為何普亭不直接訪問北韓,還要返回後再出訪,其中北京的角色必然奏效。
若普亭直接從北京訪問平壤,甚至再到越南,那俄中朝越的四國聯盟就儼然成形。反之,這種對抗西方國家的統一戰線就未必發揮效果,這自然可以解釋,是北京在與西方國家對抗的保留。而普亭此次訪問朝越兩國,自然也增強了北京與美國博弈的底氣,而本身還留有一些迴旋空間。
再者,此次北京對台獨的通知,其力道之強,廣度之寬,可謂空前。其中特別值得關注的,就是缺席審判。或謂『通知』沒有法律效率,其實不然,因為此通知是把以往所公布的相關法律加以綜合執行,並從以往的政治認定,比如台獨頑固份子,上升為法律規範。
再者,該通知的另一特色,就是布下天羅地網。雖然陸方司法單位無法在台灣執法,但是大陸與世界上幾十個國家簽有引渡條約,一旦相關人員進入這些國家,就有可能被引渡到大陸,在缺席審判後直接予以執行,這當然要看相關國家的配合程度而定。
而這又可能與吳璽接任國台辦副主任有關。因為吳璽是由大陸外交部領事司司長轉任,而領事司就是負責本國人在國外的事務,如今在國台辦任職,那當然與在外國的台灣人事務有關。
綜合以上,可見北京是退一步進兩步,先以避免更加激化與美國的對峙為基點,再來對台灣加以嚴厲制裁,其力道與決心不得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