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震生/盧安達悲劇卅年,誰是共謀?
◆ 洪蘭/比IQ更為重要的事
◆ 闕志克/削蝕民主的黑暗 逐漸瀰漫中
◆ 盛治仁/誰說一個人不能造成巨大改變?
◆ 方祖涵/變成潮流的朝聖旅行
◆ 劉維公/誰是台灣民主異教的林祿和?
◆ 魏國彥/國土計畫法 需考量生物地理
嚴震生/盧安達悲劇卅年,誰是共謀?
2024-04-07 01:17 聯合報/ 嚴震生(作者為政治大學國關中心兼任研究員)
▶▶▶不斷更新/0403花蓮大地震 完整新聞速報
四月七日是盧安達種族屠殺卅年的紀念日,儘管該國已逐漸走出悲劇陰影,但轉型正義仍待完成,屠殺的真相尚有需釐清的部分。無論如何,重要人權組織、國際新聞媒體、及盧安達政府在此時所發布的各項報告、報導、及紀念活動,都提醒世人莫忘這起事件,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人權觀察組織」在卅周年的前夕,將曾對整起事件做過最詳盡觀察與研究的佛吉絲(Allison Des Forges)前後一年半時間的報告再次刊出。佛吉絲不願真相被掩沒,因此寫下《盧安達的種族屠殺:未留一人述說事件經過》(The Rwanda Genocide:Leave No On to Tell the Story),詳述整起事件經過。相關專書還包括《走向盧安達種族滅絕》(A Path to Genocide in Rwanda)及《血腥季節:盧安達路程》(Season of Blood:A Rwandan Journey)等。另外在許多傷痕報導文學中,個人推薦《種族滅絕倖存者的真實告白》(Left to Tell)及《生命完全敞開》(Life Laid Bare)兩本看了令人落淚的回憶錄。
這些文字讓我們不忘這個悲劇。不過,如果加害者在進行屠殺後,卻未受到應有的懲處、為其罪行付出代價,則是非公義何在?二戰後的紐倫堡大審及東京大審分別針對納粹及日本軍閥罪行進行審理及定罪。九○年代中期,南斯拉夫內戰結束時,聯合國成立了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起訴戰爭罪犯;盧安達種族屠殺事件後,聯合國同樣也針對這些犯下種族滅絕者設置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不過,在此兩個臨時法庭設立之前,聯合國就已展開建立永久國際刑事法庭(ICC)的討論,盧安達的悲劇加速各國對 ICC 的支持,後者在民國八十八年(一九九九年)正式成立。
民國一一○年(二○二一年)盧安達政府公布一篇長達六百頁的報告,指出法國必須就該國的種族滅絕承擔重大責任,不僅因為當時的密特朗總統對胡圖族政府的種族屠殺行動早有情資掌握,然而這項預警資訊卻未停止巴黎對哈比雅利馬納(Juvenal Habyarimana)政府的支持(法國當時還協助武裝、訓練、保護該國政府,並擔任政府顧問),並在事件發生時反應遲鈍,未立即採取行動遏止。悲劇結束後,法國還企圖掩蓋自己的角色,甚至對加害者提供保護。馬克宏總統也坦承巴黎在整起事件中的疏忽,但否認法國是種族滅絕共謀。
特拉維夫在以哈衝突發生後,面臨許多違反戰爭罪及違反人類罪行的指控。美國在安理會不斷使用否決權,阻止聯合國要求以色列停火的決議,間接導致加薩地區近三萬三千人死亡,其中近七成為兒童與婦女。在這個類似種族滅絕的殺戮中,對以色列可以施加影響力的美國,是否也該被視為此悲劇的共謀呢?
雖然美國在譴責以色列的立場上顯得消極被動,歐洲國家的態度也大都曖昧,但第三世界的南非,卻沒有坐視一旁,反倒是帶著道德勇氣,採取具體行動。由於 ICC 乃是針對個人的戰爭罪犯,因此南非轉向以國家為對象的國際法庭提出訴訟。後者在今年二月的判決中,裁示以色列應要避免在加薩對巴勒斯坦人進行種族屠殺,同時要預防任何煽動此行為的言論,懲治散播相關言論者。以色列所犯下的罪行,已經為國際法庭認證,美國許多自由派人士也反對拜登總統的立場,後者若不改弦易轍,讓美國持續成為共謀,很可能輸掉今年的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