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 星期三

周陽山/當「政令治國」變成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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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陽山/當「政令治國」變成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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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陽山/當「政令治國」變成新常態

2026-09-09 00:00  聯合報/ 周陽山(作者為金門大學榮休教授)


法治的英文字是 rule of law,意指政府官員和民眾一樣,都要受同一套法律體系規範束縛,政府絕不能自外於法。因此,政府施政不可違背多數民意的選擇,或凌駕民主法治正當程序。質言之,這套法律體系自下而上,須通過民意檢驗法律權威來自民選的立法機關,而非行政首長,這也是多數統治基本民主原理

至於政令治國則是 rule by decree,也就是統治者直接下令,卻未透過正常立法程序施政。當行政機關繞過國會監督,就形成自上而下命令,目的是遂行政府首長的權力意志。如果立法機關未能有效運用制衡機制阻擋政令,並進行修正,就會造成行政獨裁

俄羅斯長期以來藉政令治國,普亭大量發布總統令,西方媒體將他標誌為民選獨裁,這是典型行政權獨大,威權專政,且缺乏制衡。

台灣正走向這樣的道路。行政院長已八次拒絕副署立院通過的法案,卻未經憲法規定的覆決程序尋求補救。其理由是,立院數通過的法案是他不贊成的,他認定這是違憲,因此拒不執行!這就是只有他說了算。基此,一個既未經民選考驗又未得到立委同意支持的閣揆,竟憑自己的判斷就把立院多數決否定了,這正是行政獨裁

如果政令治國變成新常態,憲政權威法治程序就不可能受到基本尊重民主選舉還有什麼意義?反正不管選舉結果如何,一切都是行政機關說了算,就是由一位未經民選考驗的大官專擅其權,對老百姓發號施令。這時還需什麼民主制衡?遑論程序正當性憲政權威

面對一位公然違憲的行政院長,立法院長卻反向指責多數黨立委和黨團領導人,且還配合行政院長的要求通過政府預算。但回過頭來,行政院長再一次拒絕副署立院三讀通過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並堅持要改由行政院自編預算,推動另一版本的成長津貼。這正是用政令取代法律!是對多數決民主法治權威再一次踐踏。對此立院束手無策

這是重大憲政危機,也敲響憲政民主警鐘!立院應捍衛民主,正式譴責閣揆無法無天,違憲濫權,且禁止其進入立院;監院則應發動彈劾。然立院現在卻卡在監委審查程序上,進退維谷,卻未考慮從大局出發,先通過彈劾權基本門檻(最少十一位監委,其中兩人提案彈劾,另外九人審查),此舉方才符合分權制衡需求

綜而言之,民國七十九年(一九九○年)代起推動七次修憲,結果不但嚴重背離五權分工合作民主原則,且過度偏袒行政院,讓其他四院權責失衡。這樣荒謬修憲,主其事者卻是當時執政的國民黨。為此我們只能嘆息: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現在怎麼辦才好?難道這就是我們口口聲聲稱頌的憲政民主?在盲目自我吹噓下,所謂的民主轉型,現在已不成樣了。或許,支持綠營的民眾應聽任行政機關堅持不懈繼續對抗民選議會,落實一黨專政,讓民進黨只要掌握四成選票,就可永續執政

但我們不要忘了,聰明機靈的川普總統曾公開表態,他不會為台獨而戰。如果他進一步表示,反正台灣的民主亂糟糟,鬧哄哄,誰也都不想管;只要台積電快點移到美國去生產就好了。到那時候,台灣政治人物究竟該怎麼辦?

是繼續維持少數執政,寸步不讓,強化行政獨裁?還是遵循法治順應民意,向多數決民主屈服?或者,還有其他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