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7日 星期五

盛治仁/看美判例 亂潑髒水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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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治仁/看美判例 亂潑髒水付出的代價


2022-10-07 02:09  聯合報/   盛治仁(雲品國際董事長)
美國珊迪虎克小學血案家長告陰謀論者瓊斯(Alex Jones)誹謗,陪審團裁定瓊斯需支付411萬元補償性賠償和4520萬美元懲罰性賠償。圖為瓊斯向記者發言。(美聯社)



都說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這第二生命價值多少?

最近適逢選舉熱季,許多指控你來我往。正常情況下,每一指控,總有個是非對錯,要不是被指控者有罪,就是指控者抹黑。但台灣,變成依照黨派立場下結論,往往不了了之。

這樣的結果是因為多數人抱著看熱鬧心情,反正事不關己,當成八卦。而了解狀況的人,明哲保身,避免捲入漩渦弄得一身髒而噤聲不語。長期下來,是非不復存在,所有事情都是信者恆信,社會也失去信賴和運作基礎。

另外一個關鍵因素,就是造謠抹黑,成本低、回收高。做出指控時,立刻得到大量媒體報導、網路流量和知名度,還成為正義的化身。就算走上司法途徑被控告,既曠日廢時,法院對於妨害名譽認定也不容易成立,很容易就以「可受公評之事」為由駁回。另一方面就算敗訴,刑期和罰金都極低,在此比較一下美國近期的判例。

美國有位聽眾極多的廣播主持人Alex Jones,長期以來質疑許多重大事件背後都有陰謀論,但常提不出具體證據或被證明造假。其中一件是Jones宣稱,二○一二年發生在康乃狄克州桑迪胡克小學的廿八人死亡槍擊案,是支持槍枝管制者自導自演的騙局,根本沒有人死亡。受害者家屬在傷心之餘,還因此收到大量騷擾訊息和死亡威脅,憤而提出誹謗訴訟。在今年八月的法院判決裡,Jones必須賠償四九三○萬美金。

台灣有人認為言論自由要受保護,主張誹謗除罪化。言論自由當然要保護,所以任何人都可自由地說任何事,但是因為這些言論而被無辜傷害的人,更需要被保護。如果刑事除罪化,就必須配套把民事賠償的責任大幅提高,才能有效嚇阻濫用言論自由去牟取自身利益,並在過程中撕裂社會和破壞基本價值的行為。

在沒有言論自由的時代,主張保障言論自由,值得尊敬。在言論自由被濫用甚至商品化和武器化時,就應該強調享受自由同時必須負起的責任。很少人認為美國沒有言論自由,但是亂說話的代價還是很高的。

我也很不同意輿論常說的一句話,「怕熱就不要進廚房」,似乎在正當化選舉過程中抹黑行徑,將其美化成合理的檢驗。我認為「怕臭就不要進糞坑」比較貼近現狀的描述。君不見本來形象端正的人士一旦參選,往往被髒水潑滿身,其中固然有合理檢驗,更多是惡意抹黑,結果則是讓許多人對選舉卻步,非國家之福。我們不該放任讓民主體制沉淪到最低標準,因為政治是社會的縮影,不會有良善的社會和邪惡的政治並存。讓該被檢驗的嚴格檢驗,亂潑髒水的付出代價,才是正道。

想像如果最近有外星人來台灣觀察選舉,對我們自豪的民主制度會有什麼樣的評價?愛這片土地,就要珍惜我們得來不易的自由和體制,共同維護,畢竟選舉是一時的,造孽是永遠的。可喜的是,近期風向似乎有些轉變,看到了操弄輿論被反噬的現象逐漸發生,希望良善、正直和誠實等價值,能夠再被台灣社會高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