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2日 星期四

葉銀華/國際政經動盪下 金融業的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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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銀華/國際政經動盪下 金融業的發展機會


2019-09-11 23:46 聯合報  葉銀華 (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
根據經濟部統計,已有上百家廠商回流台灣,為掌握資金回流商機,多家金控將以集團戰積極爭取各項業務,並提供財富管理、專案融資等方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商外資金與投資,在美中貿易戰與全球追稅令共同申報準則的雙重壓力下,遂轉向回流台灣。再加上,香港反送中運動、日韓貿易戰,雖然帶來國際政經動盪,挑戰相關國家的經濟成長,但也帶來台灣金融業的發展機會。
為因應上述環境變化,政府提出兩項措施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前者於今年初實施,累積至前八個月,有一二三家台商通過審查,預計投資金額五,六八二億元。而後者專法於今年八月中旬實施,二個多星期匯回資金,加計審核中的一個申請案,合計近八億元;目前主要屬於詢問期,財政部積極推廣,以台北、高雄、北區、南區國稅局就有約四三○件諮詢案。
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由國發會主政,實施期程為三年,對象為符合中美貿易戰受衝擊廠商、回台投資具智慧技術元素,或屬於5+2產業創新領域 、高附加價值產品或零組件等。政府將提供客製化單一窗口服務,提供企業在有關土地、水電、人力移工配額)、稅務與資金融資優惠利率等方面協處
特別是專案貸款,由國發基金補助銀行委辦手續費一.五%,幾乎可說是大型企業的借款利率,當然反應熱烈,二百億元額度很快用完,但也被批評對根留台灣的企業不公平。今年六月通過修正案,降低補助銀行手續費,依貸款額分成○.一%到○.五%三級;亦降低貸款期限,從最長十年降為五年。
而在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方面,適用對象為個人匯回境外資金,或營利事業自其具控制力或重大影響力之境外轉投資事業獲配投資收益並匯回。而優惠稅率為專法施行日起兩年內匯入外匯存款專戶,第一年稅率八%、第二年十%。而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實質投資,六個月內向國稅局申請退還五十%稅款(即稅率四或五%)。專戶資金,至少七十%用於實質投資,最多廿五%用於金融投資,五%可自由運用,但不得購置不動產
對於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各銀行藉此擴大企金業務,對於符合該方案的融資需求,即透過國發基金專案優惠貸款來承作,而對於該方案未涵蓋的部分,則以自家專案貸款為之。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也是台灣金融業發展的機會,而能吸引大客戶主要是靠企金與OBU部門的功力專法規定境外資金匯回後,必須先進入專戶控管,銀行代為扣稅,可賺取管理費。在實質投資方面,經濟部給予彈性很大,直接投資沒有產業限制,間接投資雖有產業限制,但範圍很寬,銀行也有機會搭配企金放款。因此銀行可說是專法最主要受益者,其次是可發展創投或私募基金的金融業
再者,投資金融商品時,先透過銀行信託或全權委託專戶,投資金管會許可的商品,對銀行財富管理及證券商、投信業帶來機會。再者,這些台商都是金融機構想爭取的大客戶,亦可進一步發展成家族傳承之更大更深的業務。
綜合而言,上述二項政府的因應措施,某種程度可增加實質投資,促進經濟成長,對於證券市場也有支撐作用。若能強化台商對政府施政的信心,並落實執行,可說是金融業近來比較明顯的發展機會,特別是金控業者可整合旗下子公司提供全套的完整服務。但也希望政府強化稽核專戶,避免資金間接、隱藏地炒作房地產,降低資產泡沫。當然金融業者也要做好風險管理,避免殺價競爭。
(作者為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