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 星期三

讀家觀點/血汗奪命枉法逼人 正視警界困境

udn 論壇報https://paper.udn.com/udnpaper/PID0004/1706121/web/  

◆  無論公投與大選掛鉤或脫鉤 接有理性政治考量 公投改革應避綁脫對立
◆  陸委會宣傳誇大長臂管轄權 刻意中華民族團結恐怖化 台該如何解讀陸「民族團結法」
◆  校園監督 應回歸教育專業
◆  輔選優於教育 教長荒腔走板
◆  讀家觀點/血汗奪命枉法逼人 正視警界困境
◆  「裝病」被抓包 教長誠信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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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聯合報 / 季青 季青漫畫














讀家觀點/血汗奪命枉法逼人 正視警界困境

2026-07-01 00:00  聯合報/ 周威廷/國道公路警察局前局長(新北市)


上月廿三日,新北市中和分局派出所陳姓員警,因處理打架糾紛、毒駕案件等,連續服勤十七小時後才能返家休息,竟因心因性休克猝死家中,享年四十六歲,令人心痛無比。然在遺憾之餘,更要問何以致此?一般公務員工作八小時即可下班休息,何以陳員服勤時數兩倍有餘,卻未能休息?

警察機關用人有「編制員額」、「預算員額」甚至「現有員額」之分,編制員額根據轄區人口、治安狀況、勤務運作等,核算最高可進用員警上限。預算員額乃該年度核定實際可任用員警人數,並據以編列預算核發薪資,現行各警察機關率皆依此運作;尤有甚者,尚有單位連預算員額亦可能不足進用,僅能依現有在職人員勉強執勤,此謂現有員額。換言之,預算員額、現有員額都是在員警編制員額未能編足下,製造「血汗警察」的壓榨作為說句大白話,就是要省下人事費用、挪為他用

「驅之如馬牛,視之如草芥」,就是當今台灣警察血汗的寫照;只要治安尚稱平穩,諸如警力不足、警察辛勞、危險、傷亡等,誰不知道?但過勞死被殺害,活該你當警察!政府就是不依編制員額補足員警數、滿足警力需求。無怪乎台灣警察迄今仍無法實施較符合人道精神可兼顧員警健康的「八小時三班制」,即「三八制」;僅能編排不斷耗損員警健康之「十二小時兩班制」,永遠在超時、超量的惡劣工作環境服勤

解決員警過勞死的根本之道,就是依編制員額補足警力;然當權者豈不知?實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此外,警察由於工作辛勞、日夜顛倒、生活不正常,且經常處於高壓之下,影響健康至鉅。筆者於直轄市任分局長時,即協調轄內某大型綜合醫院,對警察工作易受損之心血管、肝、肺臟、腸胃等項目設計專屬健康檢查,並提供極優惠專案,要求分局員警參檢。

無獨有偶,六月廿五日彰化縣警察局一名賴姓員警燒炭自殺身亡;該員先前於新竹市警察局服務時,受到宋姓警官指揮,替建商抽取交通違規白單,同案十九名員警皆因涉嫌貪瀆罪遭起訴並停職,未料賴員竟因此輕生。一個年輕的生命倏然隕落,令人扼腕!

任何團體皆可能有「暗黑組織文化」,賴員自始即可斷然拒絕抽單之不法行為,卻須面對長官壓力及同儕排擠效應。或亦可請調至其他單位以避免同流合汙,亦可向上級檢舉,或透過網路社群及媒體爆料,迫使違法行為曝光而脫身。退一萬步言,縱使不敢抗拒壓力,不得已涉案而遭起訴、停職,亦非無轉圜餘地;若能證明自己係受長官壓力而被迫為之,法官亦可能從寬量刑宣判緩刑,何苦絕然若此?

縱觀上述案件,雖非純然因公而亡,卻係因職務而引起。政府實應編列健檢經費,對警察實施專案健檢,以期及早發現病徵,防止猝死悲劇發生;各級警察機關亦應建立相關法律顧問機制,主動提供涉案員警法律諮詢並代為訴訟,避免員警在訴訟壓力下徬徨無主而走上絕路。


※ 提醒您: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1925(依舊愛我)安心專線

















校園監督 應回歸教育專業

2026-07-01 00:00  聯合報/ 董保城/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客座教授、政大法學院教育學院兼任教授(台北市)
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表示,校事會議改革後,投訴案件量大幅減少。記者柯美儀/攝影


教育部近日公布統計指出,一一四年一至四月共四四八件投訴,其中三六六件送校事會議,占八成二;一一五年同期投訴案件降至二○二件,送校事會議僅四十五件,占二成二;另有九十一件改送教師成績考核程序,占四成五。教育部認為此次制度修正,已有效減少校事會議案件。

然若僅以「送校事會議案件減少」做為改革成效,恐過於樂觀;案件未進入校事會議,不代表教師、學生及家長承受程序負擔即已減輕。近年校園已有不少案例顯示,案件雖未進入校事會議、改由教師考核程序處理,但在實際運作上仍須成立調查小組、反覆訪談、蒐集資料、撰寫說明,甚至仍聘請校事會議人才庫人員協助調查。其程序負擔、心理壓力及名譽影響,與過去相較未必明顯差異。換言之,改革後減少的僅是「校事會議」名稱,卻未必減少「程序」,這正是目前制度最大盲點

司法院釋字第七八四號解釋,固然放寬學生行政救濟權,卻也強調,教育措施是否侵害學生權利,應考量教育目的干預程度,並尊重教師基於現場熟知性專業性屬人性所作之教育判斷。其提出之「顯然輕微之干預」概念,本意正是避免司法與行政過度介入日常教育互動。然實際發展卻恰恰相反,教師面對任何檢舉,都可能先進入高密度程序,而非由學校基於教育專業比例原則初步判斷。長此以往,教師愈來愈擔心的不是如何即時協助學生,而是如何避免日後遭調查,因此產生「防禦性教學」的傾向。

更值得檢討的是,現行校事會議制度係規範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等子法,其制度目的原係處理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或資遣等重大身分事項,實務上卻擴張至一般教學、輔導、班級經營及教師考核事項,甚至成常態性調查機制逾越法律授權情事須重新檢視

監督並不等於程序愈多愈好。若教師成績考核、教師評審、督學制度等,本足以依事件性質處理不同層次教師責任問題,自不宜將校事會議擴張適用於一般教學、輔導或班級經營爭議,甚至在改革後仍以不同名義延續相同調查模式

改革不應只是降低送校事會議的件數,而是要建立案件分流比例審查程序節制機制。對於顯然輕微、屬於日常教學或輔導互動的爭議,學校應先依教育專業初步判斷,不宜動輒啟動高密度調查;若案件確有事實調查之必要,也不宜再由校事會議承擔主要調查工作,可改由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建立第三方調查機制依事件性質邀集退休教師、校長,及心理、法律、教育等專業人員組成調查委員會,以兼顧專業性中立性程序節制

校園監督制度仍有其必要,但其界線應回到法律授權比例原則教育專業判斷;否則程序本身將成為新的壓力來源,反而不利於學生、家長、教師之間維繫信任關係



















輔選優於教育 教長荒腔走板

2026-07-01 00:00  聯合報/ 吳立昊/教(嘉義市)
教育部長鄭英耀請假立法院教文委員會會議,卻前往彰化縣陪同民進黨彰化縣長參選人陳素月跑行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日前立法院排定審理校事會議相關議程,教育部長鄭英耀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卻被發現跑去彰化替民進黨籍縣長候選人輔選,此舉令基層教師大感不可思議。

鄭英耀部長上台後的爭議事件不只這一樁,各項教育政策荒腔走板,還曾被發現放著本職教育事務不管,卻跑去跟農業部長陳駿季合拍國產豬肉宣導影片。如此部長,怎好意思要大家給他掌聲?

特別是近來的校園亂象,加上韓劇「鐵拳教育」的廣泛回響,均引起各界討論與重視。值此教育百廢待舉之際,立法院排定教育議程,教育部長理應親赴立法院以示政務官之責、彰顯教育部重視第一線教師權益。結果部長人沒到也罷,還被抓包說謊;這種把執政黨選舉勝敗視為要務,對教育政策反倒一副事不關己態度,真是令廣大的教育工作者為之氣憤。

教師們教導學生必須誠實,堂堂教育部長卻公然說謊不道歉,作了最糟糕示範。以後若遇學生說謊,學生只要回以:「教育部長不也如此?」教師們也只能莫可奈何

教育部長如此劣跡斑斑,實已極不適任;倘若鄭部長真的「身體不適」,不妨自行請辭下台,讓其他更有教育願景、願意體恤教師的人接手;這樣教師們或更願意留在校園、為下一代努力,台灣的教育也才不致崩盤。





















「裝病」被抓包 教長誠信破產

2026-07-01 00:00  聯合報/ 賴彥丞/青年民團執行秘書(台中市)
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討論「校事會議」相關辦法,教育部長鄭英耀(左)請假到彰化視察學校,引發立委不滿。記者簡慧珍/攝影


教育部長鄭英耀遭抓包,表面上以「身體不適」為由,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請假,結果卻跑大老遠到中部,陪民進黨籍彰化縣長候選人跑行程。

常言道「身教重於言教」,鄭部長此舉實為負面糟糕示範,誤人子弟莫此為甚,令人不敢恭維。首先誠信破產,教育部長年推行「品德教育」教導學生以誠待人,教育部長自己卻帶頭「假生病、真輔選」,視誠信為無物,還有什麼比這更諷刺?

再者藐視國會,行政院各部會對立法院負責,鄭部長請假當天,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排定審查校事會議、國民教育等相關法案,這本是教育部的權責範圍,更攸關基層教育基層教師權益;基於責任政治,教育部長理應出席備詢。鄭英耀卻為了跑選舉行程而「裝病」、把立委們當傻子耍;這不僅是藐視國會,更是藐視憲法。鄭部長似乎認為,綠營選情重要性高於全國師生權益

最後是「技術性毀棄行政中立,教育部長不應服膺特定政黨,鄭英耀帶頭替執政黨輔選,不但是挑釁教育行政中立,更是黨國不分負面教育。也難怪,去年「大罷免」藍委的連署活動強行硬闖各大學、引發校園動盪與紛爭時,這位教長竟迎合上意護航此等挑戰校園中立、破壞教學安寧的行徑。

俗話說:上梁不正下梁歪,有這樣毫無誠信藐視國會黨國不分教育部長,真是莘莘學子悲哀



















公投改革應避綁脫對立

2026-07-01 00:00  聯合報/ 柳金財/佛光大學公共行政與國際事務學系副教授(新北市)


日前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宣稱,隨著立法院已有多項公投案推進,「公投綁大選」已成為高度可能發展趨勢。然部分民進黨立委卻批判,身為獨立機關首長,不宜在公投案尚未完成法定審議程序前,評論其可能結果。身為行政院提名的獨立機構主委,敢於挑戰民進黨前後政策立場不一,究竟是政治道德勇氣,抑或是遵循政治科學常規

公投法為直接民主的重要制度,目的在於讓人民能直接對重大公共政策表達意見、體現國民主權精神。然公投是否應與總統或地方選舉同日舉行,始終存在不同看法,民進黨曾大力主張公投綁大選;然民國一○七年(二○一八年)九合一地方選舉與十項公投同日辦理,雖提高公投參與率,但也造成投票程序冗長開票延誤政黨高度動員爭議

平實而論,公投綁大選確實利弊參半,但對於促進參與民主決策治理品質助益

首先,公投綁大選有其優點、助於提高投票率。由於民眾原本就會前往投票所參與選舉,降低參與成本,提高直接民主的代表性正當性、可節省行政資源及選務成本,避免短期內重複辦理大型投票;、助於強化直接民主,除選人之外,也能同時決定重大政策,落實憲法所保障的人民主權精神;、可提升公共議題討論熱度。

其次,公投綁大選存在若干局限、公投議題易被簡化為藍綠對決;、公投易淪為政黨政治工具,部分選民可能依政黨認同投票;、多項選票同時投票易造成開票延誤、部分選民易受情緒媒體宣傳政黨動員影響,降低公投決策品質

再次,公投與大選脫鉤有其優點。這讓公投回歸公共政策本質,沒有激烈選戰干擾,社會能較聚焦政策討論,提升理性審議品質。也因投票程序較單純,有助改善選務效率,減少投票混亂與行政壓力。

最後,公投與大選脫鉤有諸多限制。例如投票率下降,民眾參與意願往往不如選舉日,影響公投代表性。同時,辦理一次全國性投票,增加行政與財政成本。更甚者,公投因缺乏選舉熱度公共討論未必比綁大選更充分。

無論推動公投與大選掛鉤或脫鉤,皆有其理性政治考量。民國一○七年(二○一八年)地方選舉中,多項公投結果與當時民進黨政府推動的能源政策婚姻平權政策並不一致,加上民進黨於地方選舉遭遇重大挫敗公投效應被認為加深對民進黨的不利影響。主張修法時,除提出改善選務效率、避免投票混亂、提升公投品質等制度理由外,也被外界解讀為具有降低公投影響選舉避免政策議題衝擊執政表現政治考量

公投綁大選與公投脫鉤各有其制度價值,因此,公投制度改革不宜陷入「綁」或「脫」的二元對立,可針對重大憲政能源國家發展議題,評估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同時,也應依據中央或地方層次議題,分別與中央、地方選舉相結合。如此,始能兼顧直接民主、審議民主與制度穩定,俾利公投法發揮人民參與公共決策、提升民主治理品質的核心功能。


















台該如何解讀陸「民族團結法」

2026-07-01 00:00  聯合報/ 桂宏誠/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北市)


中國大陸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於七月一日中共建黨紀念日起生效,該法是在今年三月十二日經全國人大通過及國家主席公布,安排這兩個日期可看出是為紀念孫中山先生一六○歲誕辰,同時彰顯中共繼承其遺志。諷刺的是,民族團結是指中國各民族團結凝聚成「中華民族」,而中華民族又是國父主張為中華民國所建構的「國族」,但中華民國政府的陸委會卻在該法生效前,加大力度宣傳該法可用來「鎮壓」台灣人。

陸委會配合宣傳的學者均強調,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台灣人具有「長臂管轄權」;更有學者指出,「不管在哪裡,只要言論被認定為破壞民族團結,隨時都可能被入罪」,警告台人赴大陸存在高風險。

事實上,僅「言論」並不構成該法所規定的「實施」行為,就算「言論」達到「煽惑」或「煽動」程度,也和台灣的《刑法》第一五三條定有「煽惑他人罪」一般。再者,陸委會稱該法以「長臂管轄權」鎮壓台灣人,目的當然是為強化兩岸為「兩國互不隸屬」的認知,而該法其實也適用於台灣人,但並非依據第六十三條。

按第六十三條係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大陸憲法明定台灣為其神聖領土的一部分,故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從而也無涉所謂的「長臂管轄」。再說,我國刑法第五及第八條亦有明定,外國人在外國實施侵害我國國家法益的行為,如內亂、外患、妨害公務、偽造貨幣等數種罪,我國也有追訴司法管轄權,難道這也是「長臂管轄」?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副主委沈有忠均具學者身分,他們和一些扈從當權者學者若出於真心善意,應提醒台灣民眾不要公然煽動資助如「疆獨」或「藏獨」的組織或活動,以免觸犯該法第六十二條煽動或資助實施「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宗教極端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才是。然而,他們的大內宣再次證實台大教授劉靜怡所調侃台灣有個「北韓法學派」。

民進黨前副總統呂秀蓮曾表示,因「中國人」已被認為是指大陸地區人民,台灣人固然可不承認是「中國人」,但從血緣、文化及生活習慣等各方面來看,須認同自己是「中華民族」的一分子。事實上,中華民國的「中華」表示這是中華民族所建立的國家。

行政院把百分之九十六台灣人列為除「原住民族群」和「外來人口」外的「其餘人口」,正因為不願提到他們是構成中華民族主體的「漢族」。民進黨有心卻無力改國號為「台灣共和國」,現在除了靠台獨化中華民國的務實台獨政策外,面對大陸將團結中華民族的既有政策措施法律化,才又急於再把中華民族團結恐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