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8日 星期三

去梯言/歐洲又回來了,這次帶著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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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出國缺授權 緊急不識法律嗎?
◆  發布緊急命令 禁止出國才有法據
◆  新冠病毒教會我們的事
◆  搭機防疫 東西差異
◆  靜待半導體成經濟頂梁大柱
◆  全球忙防疫 共機夜訓跨海「來亂」
◆  政院廢自治 中火許可證無解
◆  去梯言/歐洲又回來了,這次帶著病毒
◆  漫畫/滿頭包
◆  想一想「大屋頂中國兩制」





去梯言/歐洲又回來了,這次帶著病毒


2020-03-18 00:10 聯合報 /   公孫策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歐美已爆發大流行,為防止病毒「反向輸入」,大陸多個省市陸續宣布嚴格防疫措施。圖為義大利米蘭主教座堂前許多民眾戴上口罩。(美聯社)


中國古代三大發明傳到歐洲,變成文藝復興三大發明印刷術、航海羅盤、火藥,於是歐洲「突然像脫韁之馬向前超越奔騰」,然後回到中國,但是「坐著砲彈回來的」(括弧內為逯耀東教授),中間隔四百年。這次,起自中國的新冠肺炎傳到歐洲,最近又回到中國,中間只隔兩個月。

新近的疫情資料,中國境外的累計病例,已超過大陸的人數,其中歐洲國家即囊括五萬多例,中國仍待治療的人數已不到萬人,全球其他地區則高達七萬四千多。簡單說,大陸已經度過一個疫情高峰期,可是新的確診病例卻開始從歐洲倒灌回中國,逼得北京政府必須祭出入境者一律強制隔離的措施

嚴陣以待是必須的,因為去歐洲繞過一圈回來的病毒,幾乎可以確定經過了一番突變與基因重組,而不是大陸醫療體系之前對付的病毒株—這個情境似曾相識,跟指南針火藥變成船堅砲利相類

嚴陣以待也避免了醫療體系可能出現的心防乍懈危機

楚漢爭霸的結局堪稱戲劇性變化,在雙方畫鴻溝為界之後,項羽引兵東歸,劉邦卻違反和議,率軍追擊。雖然項羽三次擊退漢軍,但是楚軍仍然一路退到垓下,最後被韓信設下十面埋伏,以項羽自刎烏江結束。

初讀這一段歷史著實疑惑不解,項羽每次都痛宰劉邦,為什麼會陷入那樣的局面?後來想通了,楚軍征戰多年,一旦心裡想的是回家跟父兄妻子團聚,全軍於是無心戀戰,即使三次擊退追兵也無法重振士氣—此所謂心防乍懈危機

如果大陸醫療體系方艙醫院陸續「清零」之後,突然得面對歐洲倒灌的患者,很可能會出現這種危機。

同樣的道理對我們也是提醒,台灣在這一場對抗新冠肺炎的「世界大戰」中表現亮眼,贏得國際讚揚之餘,難免自得
但若突然發生任何意想之外的狀況(當然我們不希望發生),也可能因為自滿又猝不及防導致慌亂失控,這是必須建立的心理建設









禁出國缺授權 緊急不識法律嗎?


2020-03-18 00:16 聯合報 /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新北市)
行政院拍板高中職以下師生本學期禁止出國,圖為一早學生戴著口罩上學。記者林俊良/攝影


新冠肺炎不斷擴散,已有縣市首長分別宣布,高中以下師生於六月底、七月中、八月前禁止出國;行政院也採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建議,高中以下師生到本學期上課結束前禁止出國。疫情指揮中心更宣布,非必要赴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於回國後接受居家檢疫者,不得請領防疫補償,並加徵必要費用。凡此措施,雖是為防制肺炎必然採取手段卻有著法律授權欠缺大問題

禁止人民出國,因涉及遷徙自由權侵害,依憲法第廿三條,除須有公益理由與法律依據,於限制手段上還須符合比例性原則。而現行法制有明確規範者,僅出現於刑事訴訟法對被告及稅法對欠稅者的限制出境,除此之外,對人民限制出國的法規範實處於灰色地帶。

以先前禁止醫療人員出國的命令來說,衛福部主要是依醫療法第廿七條第一項,即於重大災害發生時,醫療機構應聽從主管機關的指揮、派遣,提供醫療服務及協助辦理公共衛生惟此條文乃針對機構而非個人,且是否有授權至可禁止人員出國,實有相當疑問。依此而論,地方首長禁止高中以下師生出國,其法定性恐更有疑問,應由地方議會盡速通過防疫的自治條例授權

再來,針對防疫補助,乃是考量強制隔離、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因染病非自己所能防止,且國家亦未有過失,人民因此所受到的權利限制,就屬於一種特別犧牲,自當加以補償。只是防疫,並非僅是國家的事,每個人亦有自我負責與防衛的領域,故若官方已宣布為三級警示區域而仍自願前往,尤其是旅遊,應就無請領補償費的資格。

惟須注意的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紓困條例第三條的請領補償,僅有不得重複補助,卻無排除自願前往警示區域而不得請領的明文,故中央疫情防治中心以命令排除此等情況,也會有逾越母法授權疑慮

故無論是禁止出國,抑或是排除防疫補償對象,或有其緊急與必要性,卻都有法律授權不明疑慮。面對如此的質疑,或可以紓困條例第七條,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措施,來為正當化基礎。只是在總統尚未依憲法增修條文宣布緊急命令前,如此的概括條款實等同是種空白授權,致碰觸到法治國原則的紅線。












發布緊急命令 禁止出國才有法據


2020-03-18 00:17 聯合報 /   林清汶/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台北市)
行政院拍板高中職以下師生本學期禁止出國,圖為小朋友上學在走進校門前緊緊抱著爸爸。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疫情延燒到校園,目前已有高中班級因確診病例停課,行政院決議高中以下師生這學期上課日結束前暫停出國;在政院未宣布前已有新北市政府等地方政府率先表態禁止。行政院長亦表示,相關決議都有法源依據,希望國人配合,保護自己也可以減少國人負擔。

誠然,在非常時期有不得已做法。憲法第廿三條亦規定「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政府對人民自由或權利之限制必須依法行使,否則讓行政機關便宜行事將影響民眾正當權利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自由」;行政程序法第一條規定「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第四條規定「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等。在在彰顯依法行政之重要性,強調憲法乃人民權利保障書。

然而,現階段連地方政府都可頒布屬於憲法層次之禁令,行政院不願讓其專美於前率爾跟進。試問,日後台灣一旦有任何重大災害發生,是否各項限縮民眾權利之命令任由行政機關,甚至地方政府發布

本人對高中以下學生是否禁止出國並無定見,惟應恪遵法制程序。如政府認定有必要為之,時間又有其緊迫性,總統大可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過去九二一大地震李登輝總統亦曾依上述規定頒布緊急命令,絕非任由地方政府或政院說三道四說什麼依法有據等語,無形中破壞了法制程序









新冠病毒教會我們的事


2020-03-18 00:19 聯合報 /   賽夏客/資深教育工作者(苗縣頭份)
對藥師的服務應該要感謝。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冠病毒是最厲害、最有效率的老師,它改變了大家生活的常態與思維,不分種族區域統統有獎,人性自私心態表露無遺;如果人類不能從新冠病毒學到教訓,就錯失一次自我反省的機會。

家產萬貫的豪華郵輪,現在卻成為海上廢墟;莘莘學子奮發向上,因它宣布停止上學;原本西方國家歧視、訕笑中國人是東亞病夫,現在病毒反噬回去,狠狠地教訓他們一頓…不知同理心;「家」原本有一根煙囪,提供家人溫飽的三餐,卻被忙碌的人們遺忘了,現在病毒教我們自己動手做羹湯,才是正確的生活態度。

許多不可能發生的事,都在這次疫情爆發產生。人與人之間不但是生命共同體,還是親密的戰友,面對這場變局,更應該發揮慈悲心體諒醫護人員,若不是他們站在最前線認真盡責的執行任務,我們防疫成績怎可能傲視全球?學生無法上學,可以趁機培養自學的能力,把不懂的地方搞懂,正是塞翁失馬的福氣。

面對疫情,我被教會了─天下沒有不可能發生的事。每天睜眼可以看到太陽,感謝上帝仁慈,讓地球正常運轉;三餐能吃到熱騰騰餐飯,不是理所當然的,學會讚美家人付出;排隊買口罩不再心浮氣躁,感謝藥師服務。我們無法抗拒無常的發生,只好虛心面對它,想辦法解決它,最後放下,才能共度世紀之難。












搭機防疫 東西差異


2020-03-18 00:19 聯合報 /   記者陳嘉寧
記者陳嘉寧/攝影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昨天下午從泰國曼谷飛抵桃園機場的航班,兩名女性乘客從頭到腳包得密不透風下機,花了許多心思防範新冠病毒,走在入境長廊特別顯眼,與旁邊外籍旅客連口罩都沒有戴,有著天差地別,也凸顯東西方人士防疫觀念差異











靜待半導體成經濟頂梁大柱


2020-03-18 02:02 聯合報 /   劉佩真/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研究員、APIAA理事(台北市)
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PwC)日前發布「全球市值百大企業排名」分析報告,台灣唯一進榜的企業是台積電(TSMC)。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全球新冠病毒疫情的惡化超乎原先市場預期,全球半導體市場的發展由原先的成長樂觀,轉向復甦力道恐減緩;台灣半導體業雖也將同步受到終端需求下滑的影響,但憑藉著台積電擁有全球先進製程產能供不應求局面中國去美國化持續加持積體電路設計業高階封測技術尚優於紅色供應鏈具備疫情受惠族群優勢,預計我國半導體業景氣仍有機會略高於全球。

短期內新冠疫情雖延燒,但對國內半導體業的衝擊仍在可控制的範圍內,同時去年同期基期較低,且尚有疫情帶來的轉單或急單效益,因而若以年的角度觀之,今年一到二月國內重要半導體廠之合併營收年增率均呈現正數態勢。

不過預計全球疫情發展嚴峻導致經濟前景不明終端需求下滑,對於我國半導體業的負面影響將於第二季浮現,畢竟中小型終端客戶能忍受庫存的天數在六十到七十五天、大型客戶為一二○天,因而部分客戶砍單情況將難以避免,第二季半導體業營運績效恐較首季下滑;但台積電受到的衝擊將有限,先進製程訂單狀況於成熟製程,主要是大客戶考量全球5/7/7+奈米產能的稀少性,加上未來若重新在台積電排隊恐來不及供應其後續新品所致。下半年隨著疫情因素淡化,加上國內半導體業持續搶攻新興科技領域有成,整體產業景氣表現將呈現前蹲後跳的局面。

整體來說,若由台積電的成長業績來使國內半導體業景氣呈現穩健增長,則相對將可成為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特別是當眾多傳統製造業、3C產業、內需服務業、負責跨國運輸及貿易服務業等業者營運備受疫情衝擊之際,半導體業將可因先天的優異競爭優勢,疫情下仍有轉單與急單效應而成為頂梁大柱

也就是說,若以全年角度觀之,民國109年(二○二○年)我國半導體業產值年增率則將延續民國101年(二○一二年)以來正數態勢,除了台灣半導體業在疫情仍有受惠族群,包括記憶體相關製造與設計、雲端運算/伺服器相關晶片、高速傳輸IC、WiFi及乙太網路、耳溫槍MCU、紅外線熱像儀中的CIS元件等之外,最主要是來自於晶圓代工龍頭廠商先進製程、半導體封測大廠高階封測等競爭優勢持續發威,二線晶圓代工合併綜效浮現所致

但畢竟新冠疫情難免還是會對上半年終端應用市場需求造成影響,故國內半導體產值年增率也將由於原先預估的高個位數下修至中個位數,但依舊優於去年一.七%的水準。









全球忙防疫 共機夜訓跨海「來亂」


2020-03-18 00:18 聯合報 /   張延廷/大學兼任教授(台北市)
國防部發言人史順文17日上午表示,空軍昨由F-16、IDF戰機升空偵巡,掌握共機動態。記者洪哲政/攝影


日昨中共殲十一、空警五百等型戰機於台灣西南海域執行夜間飛行訓練,期間曾接近我國防空識別區,不但再度襲擾我外圍空域,而且也是共機第一次實施夜間遠海長訓。經國軍空中偵巡戰機緊急起飛攔截及實施廣播驅離後,共機隨即飛離。

以往共機在台海活動多在白天實施,此次是首次夜間擾台,在當前新冠疫情嚴重,全球也都忙著防疫之時,共軍仍不忘擾台,自有其背後政治動機。而且共機利用夜間在海峽中線附近活動,有逐步打破海峽中線遊戲規則的軍事及政治考量

中共空軍已由過去單純國土防衛角色,向跨域遠征的空軍轉型,近來頻繁在台海周邊空域活動,就是企圖藉軍事活動、輿論戰、文攻等複合式意圖逐步改變台海現狀,亦正是進行一場無硝煙的心理戰,而且已造成區域緊張氣氛。

中共雖未明確認定海峽中線,但台灣海峽在兩岸各自擁有的領海之外,都屬於國際水域,各國商船、軍艦等都可自由通行,就是一般的「自由航行權」。但空中活動不同,戰機活動迅速威脅較大,海峽中線就是我國自我防衛的重要參據與判斷。對於共機在中線附近活動,為國家安全,具有適當反制的權利,諸如派戰機攔截、飛臨監控,甚至驅離等,以維台海區域安全。

中共常藉軍事實力對一個中國原則提供論述上的支援,並三不五時藉機展示軍力對台形成威懾,這是中共軟硬兩手、文攻武嚇策略的靈活運用,以及在台海當面以戰機活動搭配輿論操作,留給外界解讀空間。且台灣也不斷面臨各種新興威脅,包括假訊息、網路攻擊等,都是必須嚴肅以對的挑戰。

目前的全時偵察監控能力非常精細,中共想要像以往戰爭般發動軍事突襲速戰速決,已變成不可能;而且在現代化軍事裝備下,兵力調遣迅速,中共一旦有異常的軍事行動,不但軍隊能立即應變,而且很容易招致國際介入預防及嚇阻,都是很複雜的軍事及政治問題。

目前疫情高居不下,而且美中貿易戰已是全球性的經濟總體戰,中共經濟已明顯下滑,財政出現大量赤字,在封閉式管控及封城式的大防疫架構下,嚴重的經濟危機隨時可能演變成政治事件。

古羅馬人有言:「想要和平,先要做好戰爭的準備」,因此必須強化自我防禦能力與自信,積極落實建軍備戰,才能具有確保台海和平穩定的實力。











政院廢自治 中火許可證無解


2020-03-18 00:12 聯合報 /   紀俊臣/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客座教授(新北市)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左起)、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蔣萬安昨舉行記者會,批評蔡政府濫權包庇中火。記者鄭超文/攝影


十三日,行政院突宣告台中市政府於民國一○五年制定的「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三、四、六條無效此項行政處分,對台中市政府處分台電所屬台中火力發電廠申請核發燃煤新許可證,產生一連串的法律與政治效應,日來引起各界關注,但行政院對上揭自治條例第三、四、六條宣告無效的規制內容究竟如何,似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和了解。

事實上,該自治條例第三條係規定自公布日起不再核發固定汙染源生煤使用許可證,並就已核發許可證有條件上的使用規制;第四條係禁用並不再核發石油焦許可證;第六條係規定自民國一○七年末起生煤堆置場只限在封閉式建築物堆置。行政院將只有八條的自治條例宣告三條主要條文無效後,究竟該自治條例是否還具規範性自治條例,值得了解和探討。

就行政院以空氣汙染防制法已有修正,該自治條例有所牴觸而宣告無效言之,固然在法制上行政院有其一般監督權,可就違法的自治條例宣告無效,但上開自治條例函請行政院備查已屆滿四周年,為何過去四年未予宣告無效,今竟宣告無效是否適法?

基本上,空汙法固然有修正,而其法規命令「固定汙染源逸散性粒狀汙染物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亦對核發許可證有準則規定,但並無禁止地方政府基於公益原則,本諸「上乘條款」的法治精神所為之更嚴格規範,該嚴格規範自然包含禁用生煤的情狀,已為司法院釋字第七三八號解釋所肯認質言之,行政院宣告無效的行政處分,係一種剝奪地方自治團體具有制度性保障自治權行使應屬無效;如有所爭議,台中市政府可依法聲請司法院解釋,並提出必要之急速處分,以利自治條例之施行。

台中市政府對中火的處分作為,因已在行政院宣告自治條例相關條文無效前生效,中火雖由台電提出訴願,但提起訴願並不影響行政處分之執行,何況該自治條例相關條文在司法院解釋前即已失效,現今已形成台中市政府無法可作為的狀態,除非重新申請否則中火新燃煤使用許可證將不可取得;而重新申請亦須俟台中市政府重新修正新自治條例以為依循。

目前最可行的方式,就是行政院責交內政部研擬適法性作為方案,再與台中市政府基於維護中部地區民眾的健康,在如何做到減煤去碳的公益原則下,協商出一條可行的處分模式,才是上上之策。一味的政治口水戰不僅不是法治社會的正常現象,亦對垂直府際關係的理性建構有極其不利的衝擊。

對於行政院與地方政府的府際關係建構,由此次新冠肺炎的防治經驗,發現建立良善治理的模式,只有一個原則,就是專業和尊重。如能彼此尊重專業,亦能彼此相互體諒,必然可以找到一條解決爭議的途徑。台中市政府在林佳龍執政可以認許的法制,到了盧秀燕執政,雖顏色由綠轉藍,但愛護市民的初衷並無二致,行政院應以和諧為基礎保障自治權行使下,與市府協同做出雙贏行政處分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