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日 星期三

林祖嘉/申請居住證有那麼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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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祖嘉/申請居住證有那麼嚴重嗎?


2018-09-11 23:58 聯合報  林祖嘉(作者為政大經濟系教授)
大陸對台港澳居民提供居住證制度九月上路,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主張領有者註銷在台戶籍,時力要求領有者強制登記且有罰則,行政院要求陸委會提方案,預定在周五與執政黨團討論。(中新社)


大陸國務院八月宣布台港澳居民自九月起可申請居住證,並依其申請辦法中規定持有居住證者得享有一些基本權利。可能是因為此一辦法才公布沒多久,就有消息指出有許多台灣人去申請,因此我們政府感到有些緊張,近日可能要開會討論如何處理這些申請居住證的人,有些人建議要在台灣登記,還有人甚至建議要取消這些持有居住證者在台灣的戶籍!這事茲事體大,政府相關部門應該謹慎處理。
依大陸公布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第二條規定,港澳台居民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穩定居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者,就可依規定申請居住證由這項規定可知,居住證是為了長期在大陸就業、就學或居住上的方便,而給予的一項便利,這與取得戶籍或取得大陸護照是完全不同的
依兩岸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規定,台灣人民在大陸不得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者可以註銷其在台灣的戶籍登記但是依居住證的發放辦法可知,只要在大陸有固定工作或是就學,就可以申請,這顯然與戶籍沒有任何關係,不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的範圍
如果政府想要立法來擴大上述立法範圍是否合適呢?實在是大可不必。主要有幾個理由:
第一,此一居住證的請領純粹是為了在大陸長期居住上的方便,除了得以享有一些居民的基本權利外,在購買機票、申辦其他證照會更為方便。我們相信對絕大多數在大陸工作或求學的台灣人而言,這其實就像其他惠台政策一樣,提供台灣人更多方便與優惠而已。
第二,居住證的性質有一點像是美國長久居留權的綠卡,或加拿大的楓葉卡,但是綠卡的申辦要困難許多,我們也沒聽說政府要求持有綠卡者要向政府部門登記
第三,更進一步來說,在台灣有很多人持有美國國籍,在申請美國國籍時要宣布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而且宣誓對美國效忠即使如此,我們也沒有因此而註銷其戶籍或國籍,因為台灣是承認雙重國籍的
最後一個理由就是,這裡可能會有「國安問題」,比方說,申請居住證要按捺指紋,因此會留下紀錄;但是如果大家還記得的話,這種理由其實早已經出現過很多次了。大家應該還記得幾年前馬英九政府時代,大陸推出「卡式台胞證」時,同樣有許多人要求政府向大陸抗議,說卡式台胞證會儲存許多個資,台灣的國安會因此而出現大問題。現在多年過去了,去大陸的人幾乎都拿卡式台胞證,用得非常方便,也沒有聽到有什麼國安問題呀!再說按捺指紋一事,大陸早就規定進入大陸的人士都需按捺指紋,只要進入大陸指紋早就被建檔,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簡單說,國人會去申請居民證的,必然是在大陸有工作或就學,或是想要定居在大陸,有了居民證在生活上會便利許多,如此而已,這與申請戶籍或是取得大陸護照是完全不同的。
中華民國的憲法保障人民有工作、求學與遷徙的自由,現在有些台灣人選擇在大陸工作、就學或生活,這是他們的權利。政府如果真的在意這些在大陸的國人,就應該要提供更好的工作與就學的環境,來吸引這些國人回台灣,而不應該強迫他們選邊站,或是去任意限制憲法授與國人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