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 星期三

經濟日報社論/增僱加薪抵稅政策 須加把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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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陳明通要不要用醬油豬腳為鄭文燦滷清白?
◆  聯合報黑白集/詐團之友新潮流
◆  經濟日報社論/增僱加薪抵稅政策 須加把勁







經濟日報社論/增僱加薪抵稅政策 須加把勁


2024-03-27 03:11  經濟日報/ 社論
台灣的人均所得超過日、韓,多數人卻處於低薪,貧富差距日漸惡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年以來,低薪現象一直是台灣社會關注的主要話題。政府雖然採行了許多措施,但根據主計總處調查,去年全年每人每月實質經常性薪資41,334元,年減0.05%,是連三年負成長;全年每人實質總薪資平均53,189元,年減1.04%,不但是七年來首次衰退,年減幅度更是歐債危機以來,近11年最大。可見低薪問題迄今仍未解決,故與此議題相關的法律修正案,在甫開議的新屆立法院中,成為各方爭相列入優先修法名單的選項。

朝野都把焦點放在「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有關鼓勵企業增僱/加薪抵稅條款的修正上。該條文的重點是以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免,來鼓勵企業增僱員工或為其員工加薪;員工薪資係企業的費用,費用愈多,企業利潤就愈低,營所稅便繳的愈少。企業增僱員工或為員工加薪,必會增加其營運成本;申報營所稅時,若能核以超過其實際支付薪資金額之減除,則企業稅負得以減輕,從而可增加企業增僱員工或為其員工加薪的誘因。

基此,現行中小企業條例乃特別規定「於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下(失業率連六個月高於3.78%)」,中小企業得就「其每年增僱本國籍員工所支付薪資金額」以及「其每年非因法定基本工資調整而增加支付本國籍現職基層員工薪資金額」二者之 130% 限度內,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此外,為提高青年就業率,若企業增僱的員工年齡在24歲以下,每年可抵稅的比率還增加到150%

惟實施至今,在近160萬家中小企業中,大約只有1,000家左右提出申請,顯然成效不彰。由於此項優惠即將於今年5月19日到期,因此,行政院已預告修法,除擬將實施期限延長十年(至民國一二二年(2033年)12月31日)之外,主要重點包括:一、廢除或放寬各項優惠措施適用之門檻限制(經濟景氣指數、新設或增資資本額等);二、抵減率一律提高至150%;三、擴大增僱45歲中高齡員工為適用對象。此外,在野黨亦提出修法版本,一方面大幅提高抵減率(原130%至200%;原150%至220%),另一方面則放寬增僱青年適用之年齡(原24歲以下至30歲以下)。

其實,失業與低薪問題的解決,需要從總體經濟、產業結構、勞資關係、就業市場,甚至教育政策等各面向作綜合規劃,單靠減稅優惠無法成其大事。但既然朝野都支持此一已實施多年的減稅措施,為能除弊興利、提升成效,重新審慎的修法乃成為當前首要工作。我們的建議如下:

首先,增僱與加薪減稅二者政策意義截然不同。景氣不佳、失業嚴重時,政府的確有責任鼓勵企業多多增僱員工,但低薪問題的產生往往並非只因經濟不景氣所引起,故條文中加薪減稅的適用門檻(景氣指數)可以廢除,但增僱減稅部分的限制則允宜維持。

其二,增僱任何年齡層員工,皆有提高就業的效果,故應一體給予減稅優惠。至於對青年予以較高的抵減率,乃為凸顯政府對年輕族群的特別重視。行政院草案將增僱減稅的對象改為只限縮於青年及中高齡(新增)員工二者,而非一體適用,顯然與鼓勵增僱提高就業的政策原意不符

其三,減稅優惠固能降低企業的薪資成本,但加薪係往後每年的持續負擔,故減稅優惠若只適用於加薪當年,誘因效果不足。所以,除了適度提高抵減率之外,將減稅適用期間從一年拉長至三年,並逐年降低其抵減率,應是可行的改善之道。

尤有甚者,除了中小企業條例的修正外,為增強加薪抵稅的實施成效,經濟部更應該同時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將企業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規劃用於員工加薪部分,豁免於所得稅法第66條之9未分配盈餘稅課徵

增僱/加薪抵稅,朝野必須共同努力,各法並進。















聯合報黑白集/詐團之友新潮流


2024-03-27 02:57  聯合報/ 黑白集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圖)上午舉行「揭露吳思瑤律師團有涉嫌詐欺、洗錢犯罪首謀!」記者會,控訴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的律師團隊中,出現涉嫌詐欺及洗錢犯罪案、現已遭羈押禁見的律師黃耕鴻,質疑吳思瑤是在跟捲入im.b吸金詐騙案的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看齊。記者蘇健忠/攝影


律師加盟詐團,引爆「司法瘟疫」。第二波被押的律師中,驚見綠委吳思瑤團隊成員。黃耕鴻五年前開始挺吳,除了助選,還提供選民法服。吳思瑤兩次參選,都打著「正義律師挺正能量立委」旗幟。難怪詐團律師膽敢一邊站隊搖旗,一邊作奸犯科。

黃耕鴻替車手辯護,洩漏偵查機密,被以詐欺、洗錢罪收押。繼陳歐珀、鄭文燦後,吳思瑤是第三位被揭發與詐團「勾勾纏」的新系大員。她辯稱,黃耕鴻只是志工,但網民不埋單。畢竟,吳思瑤也稱與騙子林秉樞不熟」,卻用個人帳號與秉哥聊天喊餓。

陳歐珀因詐退選,吳思瑤卻還領導黨團。她嗆藍委抹黑,但對手指控有憑據有法理。里長自費遊陸,遭司法以接受招待、協助中共介選起訴;吳思瑤接受詐團主謀無償助選法服,不就是詐團「政治協力者」?檢調應比照里長模式,調查新系「三詐友人脈金流

哀哉,司法已與閹黨無異,逢賴清德必自宮台南成法外天堂,新系是否有鐵券丹書?吳思瑤要求嚴辦黃耕鴻,但賴清德也曾對陳宗彥藉公吃喝嫖喊話毋枉毋縱。但陳宗彥從未被檢調約談,連彈劾案都「信賴有保庇」。黃耕鴻會有事嗎?

據說,一隻蟑螂出沒,代表有百隻潛伏。台灣無詐不在,「詐見新潮流」快成鐵律。未來賴政府打詐,恐怕也是「務實型」。














聯合報社論/陳明通要不要用醬油豬腳為鄭文燦滷清白


2024-03-27 02:51  聯合報/ 社論
國安局前局長陳明通在「2022的學倫獵巫事件簿」新書發表會重申,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論文沒有抄襲。當事人余正煌透過律師曾威凱發出聲明。記者侯永全/攝影


一年前因「論文門」事件惹議去職的前國安局長陳明通,近日出書談林智堅論文事件始末,形容是「學術獵巫」,並稱林智堅被控抄襲是「世紀大冤案」。作為台大教授,陳明通因量產碩士門生又放縱論文抄襲,搞到校譽受損、學術蒙羞,但他迄今毫無反省。對此,台大要求陳明通負起責任,向社會大眾道歉。

藉出書為自己和林智堅喊冤,陳明通顯然挑錯了方法。就像蘇貞昌將他閣揆任內的粗暴治理寫成《護國四年》一書,除了是政治濫權者囈語,誰相信他在「護國」?何況,林智堅抄襲余正煌論文的著作權糾紛案,經過台北地院的調解,最後由林智堅向余正煌指定的兩個婦女團體各捐十五萬元作為和解條件。林智堅都已承認抄襲,陳明通卻還硬拗這是「世紀大冤案」,究竟在鬧什麼

別忘了,台大國發所的碩士論文並不是林智堅唯一涉及抄襲的作品,他在中華大學的另一篇碩士論文也因抄襲而遭撤銷學位。林智堅是在民國九十七年(二○○八年)取得中華大學碩士,原本相安無事;若不是陳明通一再力邀他去上台大國發所,又因指導論文操弄過度惹出抄襲風波,林智堅也不致兩案同時爆發,兩個碩士頭銜都遭撤銷還身敗名裂。由此看來,林智堅若有什麼世紀大冤案,禍首恐怕正是陳明通本人。

陳明通在書中以「借醬油滷豬腳」為喻,形容師生三人的論文寫作關係,也讓人感到低俗莫名。他說,余正煌向林智堅「借醬油」滷自己的豬腳,滷完後,林智堅卻說豬腳是他的;但實際狀況,「醬油和豬腳都是林智堅的」,而整道菜最關鍵的部分「是我滷的」,余正煌只是拿去「配飯」而已。亦即,陳明通不僅一面倒偏袒林智堅,更把兩人論文的功勞都攬在自己身上。他有沒有想過,正因有他這種喜歡胡亂插手嫁接的指導教授,才會產生這麼多原創性不清不楚的論文。如果所有豬腳都是他滷的,請問,他的學生究竟學到什麼?

也別忘了,在台大國發所論文抄襲風波中被撤銷學位的,也不只林智堅一人,還有當今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他也是陳明通指導的學生。鄭文燦的台大國發所碩論在民國一○○年(二○一一年)完成,較林智堅早了六年;他被檢舉論文抄襲幅度達三十%,終遭台大撤銷碩士學位,則是在民國一一一年(二○二二年)底,即林智堅學位被撤銷後四個月。當時,正逢民進黨九合一選舉大敗,鄭文燦剛輸掉他交棒的桃園市,他對論文抄襲一事未作任何辯解,只低調為自己的「寫作疏失」道歉。一個月後,他便被宣布接任行政院副院長。如果鄭文燦也像林智堅一樣力辯清白,或許副閣揆一職將與他擦身而過,因此他明智地抓住眼前的政治機會。

如果陳明通的「滷豬腳」理論說得通的話,他要不要用自己的醬油和豬腳,試著滷一下鄭文燦的抄襲案,看看能否還他清白?作為一個「國師級」的教授,同時擔當著國家安全的把關重任,陳明通竟能用「滷豬腳」這種不倫不類的比喻來形容論文的指導和寫作,完全不在乎論文的發想和發現,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失職與和稀泥,不在乎自己帶給台大和學術的負面形象,真令人難以想像

要論「學術獵巫」,民國一○七年(二○一八年)的「卡管」事件,才是真正的學術獵巫,台灣甚至賠掉三位教育部長。至於林智堅抄襲風波和民進黨全力護航力挺的是非功過,民眾在前年九合一選舉已作出清楚評價,陳明通越是狡辯,只會越惹民眾反感。如果鄭文燦覺得蒙受了冤屈,請自己站出來申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