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 星期三

盛治仁/NCC罰媒體…God bless Taiwan

名人堂電子報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30&page=1#ph

◆  盛治仁/NCC罰媒體…God bless Taiwan
◆  黃介正/《臺灣關係法》四十周年
◆  陳亮恭/長照可否共享經濟?





盛治仁/NCC罰媒體…God bless Taiwan


2019-04-03 00:15 聯合報  盛治仁(雲品國際董事長)
NCC開罰中天新聞台引發議論,國民黨立委日前舉行「民進黨箝制媒體,NCC淪御用打手」記者會。 圖/國民黨團提供

最近NCC開罰電視台,其中一個理由是內容過度報導特定政治人物,看了這個新聞,有幾個感想。
首先,由政府單位來判定處罰媒體內容的適當性,對台灣民主價值和言論自由造成極大傷害。台灣媒體從解嚴後,多年來在言論立場上百花齊放,若有對特定人士造成傷害,當事人也可藉由司法途徑進行刑事及民事訴訟來救濟,實在不應該由政府來管制言論。行政院長發飆後,由政府對立場不同的媒體進行裁罰,等於是回到了警總時期的思維這個動作由戒嚴時期就爭取言論自由的民進黨來執行,格外諷刺
其次,報導失衡與否,本來就是基於市場需求和各家媒體主觀判斷。過去陳水扁總統剛當選時,媒體上多是陳總統的新聞,甚至有連續劇「阿扁與阿珍」。馬英九總統旋風時,也是占據大篇幅報導的媒體寵兒而柯文哲市長過去也壟斷了媒體報導好幾年的時間觀眾掌握選台器的選擇,是最終的裁判,而不應該是政府
再者,過去的觀念因為電視頻道是有限資源的公共財,其中無線電視頻道最稀少珍貴,再來是有線電視,因此必須受到較高程度的管制。這在現在的數位網路時代已經是過時的觀念沒有好的內容,就算占據了最寶貴的免費無線頻道,還是不見得有收視率。而提供具吸引力節目的網路平台,例如Netflix,即使收費還是很受歡迎。免付費平台如YouTube和抖音,更是使盡全力吸引大量閱聽人觀看當電視頻道不再是影音資訊的唯一來源,或是強勢來源時,政府對電視頻道的管理思維也應與時俱進
以上雖是表達反對政府伸手管制媒體的立場,但不代表我支持當今媒體生態。曾幾何時,台灣媒體擺明選邊站,已經成為常態而非例外許多媒體不但有明顯立場,也讓立場影響報導內容理論上,媒體可以有立場,也可在社論和評論中表達立場,甚至為候選人背書但是在新聞報導上還是要盡力做到客觀中立,並根據事實報導,不刻意扭曲可惜的是,這些新聞ABC在現今媒體生態下,已成少數
媒體要思考,作為第四權,要有影響力,必要條件是要受人尊重。偏頗的報導在同溫層會有共鳴,發行量或收視率會有一定表現,但是得不到社會的尊重,也對民主政治的良性發展無益更重要的是,對不起自己從事媒體業的初衷
日前我在一場面對具備司法背景的聽眾演講時,在最後播放了傅達仁先生選擇安樂死臨終前的紀錄影片。他在說完下面這段話之後,就吞下了藥劑。「敬愛的主啊,請袮保守台灣。台灣不要這麼惡鬥。台灣一定要講究法治、公平、自由、人權。太重要了啊,不要那些不公平,尤其是司法、媒體。你們要不公正,台灣就會亡。God bless Taiwan, 中華民國萬歲,台灣萬歲。再見, farewell, so long.」
我第一次看到時,不禁熱淚盈眶。傅大哥臨走前念茲在茲的事,就是期許台灣有公正的媒體和司法,讓台灣能夠脫離惡鬥,向上提升。這也是許多愛台灣的人民共同的心願。但願有心人一起努力,我們不要政府干預媒體和司法,也期許媒體和司法,能夠真正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