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5日 星期六

陳長文:讓黑箱黨團協商見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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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讓黑箱黨團協商見光死


2015-12-05 02:11 聯合報 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近來朝野兩黨針對國會改革隔空叫陣,雖尚未看到建設性討論,但已使國會改革成為大選的核心議題。這也反映老百姓明白:沒有好國會,就沒有好政府;國會不僅要監督政府,百姓更要鞭策國會。
其實,在行政恣意、司法被動現實下,立法權應是最有能力推動法案、監督政府施政的機關。但選舉文化不良、制度設計落後,反使立法怠惰成為台灣最嚴重的問題之一。背負著人民高度期待的下屆立法院,是否能從此撥亂反正,進入良性循環?
國會改革千頭萬緒,但筆者認為首要之務便是消除「黑箱黨團協商」。
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國會殿堂的可貴之處,在於透過公開、充分地討論法案,落實審議式民主的精神。因此,「黨團協商」作為朝野各黨的對話平台,現階段仍有積極性與重要性;廢除黨團協商只會導致協商地下化,衍生更多問題。良好的協商制度,不僅能化解衝突、減少街頭抗爭,更可透過對話讓法律更加理性、完善。也就是說,要廢除的並非黨團協商,而是「黑箱協商」。
其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條第四項便規定:「議案進行協商時,由秘書長派員支援,全程錄影、錄音、記錄,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既然是「併同」協商結論,則表示協商之影像、文字紀錄都應該要公布;若不公布,就是違法。但由於本規定並無相對應的法效力,舉國上下竟對立法院的公然違法莫可奈何。
國民兩黨為了選舉,在洋洋灑灑的改革支票前,何不立即落實本規定,將本會期所有的黨團協商內容公告天下?否則又有誰相信候選人與政黨有半點改革的誠意?
上月,國民黨終在立院提出國會改革法案。針對黑箱協商部分,雖增訂協商過程應「轉播」,但多年來,立法院一直無視上述「公開協商紀錄」的規定,如此的誠信紀錄,要如何讓人民相信增加「轉播」二字後,果真可以透明公開?
國會改革錯綜複雜,縱使朝野各黨對如何提升議事效率、建立國會調查權及聽證制度等改革方向有不同意見,但破除黑箱協商絕對是當務之急。希望政治人物能夠跳出對立的框架與政治算計,審慎思考怎樣的國會制度才是對人民最好的。